記得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筆者所住城市的機關報就報道過本市人大赴西安市考察城市養狗的消息。當時就覺得搞笑:如果是變著法兒公款旅游,你還找個更冠冕堂皇點的由頭啊。
然而這么多年過去了,城市養狗還真就一直沒有治好。看來,當初的西安之行還可能真不是鬧著玩兒。
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完全可以立法,給城區寵物狗制訂個長、高的限制性規定(寬度可以不限,因為有的寵物狗只是因為胖而肚子大),提前告知市民自行處置超限之犬;如果逾期沒有處置,可讓城管巡查;城管如果發現超限之狗,則予以沒收;如遇狗主出面阻撓,則連帶罰款。
這才是城管該干的事。有些城市的城管追攆攤販一身是勁,怎么就不能把勁用在是處?這是城管的不是,但根子還是,我們迄今沒有找到城市養狗管理的有效辦法。
“城市管理應該像繡花一樣精細。”如果我們連一個寵物狗都經年管理不好,還怎么讓人民相信政府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能力?
“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共產黨就最講‘認真’。”城市管理治理不了一條狗,說到底,還是沒講“認真”。
(作者單位:合肥市包河區總工會;來源:昆侖策網【原創】,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