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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鵬: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邏輯結構、顯著優勢和健全路徑
2024-07-05
【內容提要】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是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具體制度構成的制度體系,呈現出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結構關系,具有話語表征、實踐形塑、價值規引等重要功能。從制度生成、制度體系、制度特性和制度效能等方面來看,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具有顯著優勢,破除了對西式民主制度優越論的迷思。新征程上,我們要堅定制度自信、推進制度健全,進一步提升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適應性、增強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可操作性、促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發展性,不斷提高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進一步提高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將價值上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要求與實踐上人民對公共生活全過程參與的顯著特征有機結合起來,開創了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民主制度的新形態。探究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邏輯結構、顯著優勢和健全路徑,對于明確制度構成、堅定制度自信、推動制度健全,從而更好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義。
一、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邏輯結構
馬克思主義認為,民主首先而且主要是指一種國家制度。任何形態的民主都必須具備與之相適應的制度支撐,否則就僅是一個虛幻、空洞的標簽。黨的二十大報告首次明確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這是對全過程人民民主從重大理念到制度形態的認識深化,是比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涵蓋更廣泛、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概括更具特質的理論創新。把握這一理論創新,需要具體剖析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內容構成、結構關系和基本功能,理順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從內容、結構到功能的邏輯關系。
1.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內容構成
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是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制度體系,是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具體制度構成的制度體系。
第一,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包括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我國實行“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從根本上決定了我國必然形成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這里蘊含著兩個本質規定,其一是工人階級必須通過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掌握國家政權,確保人民群眾在國家治理中的主體地位;其二是堅持民主與專政有機統一,既有效保證人民享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國家和社會治理的權利,又充分履行國家政權的專政職能,保護人民的權利和利益不受侵犯。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是國體對實現階級領導的必然要求,為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證,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題中之義。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的價值立場,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沒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黨的全面領導制度有效保證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偏離社會主義方向。同時,它通過強大有效的政治權威和完整嚴密的制度安排,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切實保證黨關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決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適應人民民主專政國體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它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確保黨和國家在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制度載體。
第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制度包括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特色的新型政黨制度,以合作、參與、協商為基本精神,通過政黨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等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安排,把各個政黨和無黨派人士緊密團結起來,把各方面意見和建議有效集中起來,不斷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重要制度安排。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堅持統一與自治相結合、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相結合,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權,有效保證少數民族充分享有平等自由權利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以村民自治制度、居民自治制度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為主要內容,保障人民群眾在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和支持下,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重要體現。
第三,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協商民主制度、愛國統一戰線、民主集中制等。其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保障人民,將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為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提供了穩定可靠的法治保障。其二,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將監督貫穿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各環節、各階段,通過多元化的監督主體、全覆蓋的監督渠道、一體化的監督制度、閉合式的監督鏈條,實現了對公權力的全過程監督。其三,協商民主制度以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作為重要任務,保障人民群眾通過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社會組織協商等多種渠道開展廣泛協商,在協商中深化認識、化解矛盾、統一思想、凝聚共識,豐富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實踐樣態。其四,愛國統一戰線堅持大團結大聯合,堅持一致性和多樣性相統一,廣泛凝聚、充分調動、有力組織統戰對象共同參與民主實踐活動,彰顯了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廣泛性、真實性。其五,民主集中制堅持把民主與集中、民主與效率內在統一起來,推動各類國家機關提高能力和效率、增進協調和配合,形成治國理政的強大合力,體現了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有效性、管用性。
第四,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具體制度是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具體化和實現方式,是為規范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各個領域有序運行和保障人民民主權利所作出的具體規定。從環節看,包括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全鏈條的體制安排,前后相繼的完整制度鏈條協同保障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暢通運轉,確保人民對公共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與監督權。從運行看,包括民主執政、民主立法、民主行政、民主監察、民主司法、民主守法、民主治理、民主自治全方位的工作機制與程序,極大拓展了民主制度實踐的廣度和深度。從領域看,包括實現人民群眾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社會事務全覆蓋的法定途徑和形式等,使人民需求、人民主張、人民意志真實體現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2.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結構關系
作為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成熟定型、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相適應的實踐成果,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形成了系統完備的層次結構。其中,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支撐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各項具體制度則是構建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磚瓦石料”。這些制度共同構成了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結構譜系,呈現出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結構關系。
從全過程人民民主各個制度層級與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之間的關系看:其一,根本制度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核心,本質地規定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發展方向,在制度體系中起頂層決定性、全域覆蓋性、全局指導性作用,具有高度穩定性,是必須始終堅持、不可動搖的制度,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區別于其他民主制度的根本標識。其二,基本制度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主干”,從不同方面規定了國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則,在制度體系中發揮基礎性、長遠性作用,是必須長期堅持、不可削弱的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構成了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基本樣態,是支撐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根基和棟梁。其三,重要制度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枝葉”,作用于全過程人民民主及其治理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對于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展現優勢、發揮功能起著重要作用,是必須與時俱進、堅持完善的制度。其四,具體制度是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工作流程方面的細節性制度規定,同時也是進一步完善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著力點,在其中發揮操作性作用,是必須深化改革、創新發展的制度。
從全過程人民民主各個制度層級之間的關系看:第一,根本制度統領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具體制度。人民民主專政決定了“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代表大會和黨的領導分別是這一價值追求的實現形式和建構主體。它們從根本上決定了其他層級制度必須具備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特征,是其他層級制度得以存在和運行的政治前提。第二,基本制度以根本制度為遵循,并制約和影響重要制度、具體制度。一方面,基本制度中各項原則的制定和執行必須以根本制度為準繩。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合作的政治基礎”,政黨關系、民族關系以及基層治理等各領域問題的有效處理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同時,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下的自治機關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下的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也必須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制度為遵循。另一方面,重要制度、具體制度都必須在基本制度所規范的方向與框架內進行。比如,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下,基層群眾自治機制、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等具體制度主要是圍繞著如何發揮基層民主、實現基層群眾自治的目標來展開的。第三,重要制度作為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延伸,是主要圍繞如何更好地貫徹落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而建立的。其中,愛國統一戰線和協商民主制度具有凝心聚力的獨特優勢,民主集中制確立了基本原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則提供了可靠保障。第四,具體制度涉及范圍廣、內容細、執行性強,主要解決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如何落地的問題。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中,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與具體制度緊密相關,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都有各自從屬的具體制度。具體制度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優勢轉化、落地見效的重要支撐,沒有這些具體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就缺少有效運行的條件。
3.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基本功能
系統完備的制度結構是制度功能發揮的前提和基礎。全過程人民民主形成了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制度結構。這些制度結構有效保證了黨的主張、國家意志、人民意愿相統一,展現出話語表征、實踐形塑、價值規引等重要功能。
第一,作為精準凝練中國式民主本質屬性和實踐特征的新概念,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首先是一種民主話語上的突破和創新,具有話語表征功能。主要表現為:其一,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經驗總結功能。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不是“飛來峰”,而是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主義民主制度理論為指導,扎根中國大地,團結帶領人民追求民主、發展民主、實現民主的偉大創造,是對黨不斷推進中國民主制度創新經驗結晶的精準概括,充分反映了我國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全面推進的進展以及我們黨對民主政治建設規律把握的深化。其二,實現社會主義民主從理念成為制度的話語表述功能。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既是總結中國民主制度實踐的創新表達,也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具體實現。它以完整的制度程序貫通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等各個方面的實踐形態,使得人民當家作主的價值理念成為制度現實,顯示出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其三,創造和豐富人類政治制度文明新形態的意義闡釋功能。打破了“民主化=西方化”,以及唯“多黨制”“競爭性選舉制”“三權分立”等西式民主制的迷思,提出了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制度話語新范式,提供了實現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有機統一的民主制度新選擇,有力消解了西方國家在民主制度創建上的話語霸權,豐富了人類政治制度文明形態。
第二,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具有實踐形塑功能。制度是人類實踐活動的產物,成熟的制度又將影響、制約、塑造著人們的實踐活動,并對社會穩定、國家發展起著正向促進作用。其一,對滿足人民群眾美好公共生活需要的實現功能。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它的全部制度安排、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了實現人民的美好生活愿望,都是用來滿足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提出的更高需求的。其二,超大規模政治體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實踐功能。在中國這樣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國情復雜的東方大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能夠把億萬人民團結和凝聚為一個整體,這不僅確保了國家權力切實掌握在人民手中,而且保證了人民的政治參與行動始終在民主和法治的制度框架下良性運行,實現了人民政治參與的有序性,為解決超大規模人口的民主難題提供了制度保障。其三,國家秩序與活力、效率與公平良性互動的治理功能。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把黨的主張、國家意志、人民意愿緊密融合在一起,實現了各方面意志和利益的協調統一,實現了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標基礎上的團結一致。它在使民主蔚然成風、社會充滿活力的同時實現了社會團結和諧、穩定有序,提升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第三,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具有廣泛的價值規引功能。任何制度都包含特定的價值目標,制度化就是“組織和程序獲取價值觀和穩定性的一種進程”。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成熟定型的過程,就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越來越成為價值共識、價值追求和自覺行為的過程。具體來看:其一,整合訴求、凝聚共識的價值整合功能。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秉持“求大同存小異”的原則,準確把握并有效吸納各方社會力量的多樣訴求,最充分地集思廣益,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識,形成了團結奮斗的共同價值基礎。其二,協調關系、塑造行為的價值規范功能。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中包含的各項制度猶如一條條邊界,對公共權力的運行邊界和人民權利的行使限度作出了合理規定,為公民政治參與提供了行為方向、活動路線,由此劃定了公民政治參與的活動空間,從而確保人民群眾在民主各環節中塑造積極理性的民主行為。在既定的空間范圍內,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既能將阻礙公民政治參與的各種因素的影響降到最低限度,又為民主政治實踐的發展提供了理性預期,實現了國家權力和人民權利之間關系的和諧有序。其三,目標引導、激勵創造的價值引領功能。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始終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著力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有力彰顯人民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的同時,充分發揮人的潛能,調動人民積極性、創造性,有助于凝聚起蘊藏在人民群眾中的智慧和力量。
二、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顯著優勢
相較于打著“自由民主”旗號,以“三權分立”“多黨制”“競爭性選舉”等為主要內容的西方民主制度,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在生成、體系、特性、效能等方面實現了對其的全面超越,展現出顯著的制度優勢。全面厘清這一顯著優勢,不僅有助于我們堅定政治制度自信,更為進一步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方向引領。
1.制度生成優勢
第一,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具有合乎歷史發展規律的理論根基。建立在“人性論”“自然權利論”基礎之上的資本主義民主制度,其關于民主政治的認識多停留在經驗和現象層面,無法正確揭示民主制度的本質特征和發展規律,從而也就無法建立起能夠真正反映絕大多數人根本利益和愿望的民主制度體系,其民主只能是形式上的民主,甚至是虛假的民主。而馬克思主義民主制度理論把各種民主現象還原到人類社會歷史進程之中,根植于社會現實生活之中,科學地揭示了民主政治建設的基本規律,認為民主首先是一種國家制度,是目的與手段的統一,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和歷史性。社會主義民主是一種更高類型的民主,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實現多數人統治少數人的民主,將人民權利從政治領域擴大到經濟、文化、社會等各領域,是能夠真正反映絕大多數社會成員根本利益的人民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提出,正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馬克思主義民主制度理論指導下,對新時代構建什么樣的民主制度、怎樣構建民主制度這一重大課題的系統回答。它的提出意味著我們黨對人類政治文明發展規律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規律的認識達到了一個新高度,這不僅為新時代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提供了科學指引,而且為人類民主事業發展貢獻了中國智慧。
第二,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具有豐富厚重的思想文化底蘊。“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實行什么樣的制度,并不是某一個人或某一些人能夠主觀決定的,而是由歷史文化基因與現實需要共同決定的。”建立在天賦人權思想、分權制衡理念、社會契約論、個人本位價值觀基礎之上的西方民主制以個體自由為目的,更注重對權力的限制與制衡。這一根深蒂固的思想文化傳統往往使具有不同利益需求的個體之間、群體之間難以達成共識,加劇了社會共同體內部的對抗性。而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內生于具有突出統一性、包容性的中華文明之中,一方面,它繼承了中華文明所蘊含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和集體主義價值觀,在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尊重絕大多數人的意志,凝聚絕大多數人的力量,發揮絕大多數人的智慧,保障絕大多數人利益的同時努力實現個人的正當利益,這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特色和精華所在。另一方面,中華民族特有的“共和”“商量”的施政傳統、“兼容并包、求同存異”的政治智慧為中國人民追求和實現民主提供了豐厚的思想資源,使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能夠將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辯證統一起來,使人民內部能夠就關系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充分討論和協商,更有助于鞏固國家政權、增進人民內部團結、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第三,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具有堅實深厚的經濟基礎。“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層建筑一樣……歸根到底是為生產服務的,并且歸根到底是由該社會中的生產關系決定的。”西方民主制度是掌握大量社會財富的新興資產階級與掌握國家政權的王室之間政治斗爭的產物,它確立了人民主權的基本原則,在法律上承認和保護公民權利,在形式上一人一票,具有全民平等的特點,相較封建專制制度是一個巨大的進步。然而,在資本主義私有制條件下,生產資料歸私人所有,在資本的操縱下西方民主從“自由選舉”變為了一種“金錢游戲”。正如艾倫·沃爾夫所言,資產階級民主從一開始就有著兩副對立的面孔,“一張臉是民主的、民眾的,關心民主合法性,并爭取大眾對政治秩序的支持;另一張臉像卡西烏(Cassius)一樣精干、野心勃勃,而且是自由主義的(取其經典的意義),負責資本的積累,并保護執行積累的機構”。可見,在西方國家,以維護資產階級財產權為根本目的的民主制度總是與其本意背道而馳,它公開地通過等級財產劃分、政治獻金賄賂壓迫以無產階級為主的中下層人民,是僅僅局限于政治解放范疇的民主制度。而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是建立在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的經濟基礎之上的,社會財富由人民大眾共同占有。廣大人民群眾在生產資料占有上的平等地位,不僅為全體人民當家作主提供了堅實的經濟條件和社會基礎,而且使全體人民真正具備了實現政治平等的可能。這從根本上決定了中國的民主制度不是為資本所統治的、少數人的民主制度,而是服務于廣大人民群眾的民主制度,是真正實現了經濟平等和政治平等相統一的民主制度。
2.制度體系優勢
從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看:其一,人民民主專政作為國體,在我國制度體系中具有根本性意義,其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這就決定了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主要是為人民利益的實現服務,通過民主的合法程序,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形式使人民的意志得以實現”,在根本性質上不同于少數政治精英把控國家政權的資產階級專政。其二,黨的領導制度體系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不僅能夠把廣大人民群眾凝聚成一個整體利益高度一致的有機整體,而且能夠憑借強大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為14億多中國人民參與民主各領域、各環節、全過程提供堅實有力的支撐。這與表面上讓不同政黨輪流執政,實際上卻是資本利益集團輪番登場的西方憲政民主有著本質不同。其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有效避免了西方代議制民主黨派斗爭、權力掣肘、議而不決、效率低下的弊端,是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歷史周期率的有效保證。
從全過程人民民主基本制度看:其一,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點和優勢,實現了執政與參政、領導與合作、協商與監督的有機統一,既不同于揭短攻訐、相互掣肘的多黨制或兩黨制,也有別于缺少監督的一黨專制。其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尊重各族人民的主體地位,從制度和政策層面保障少數民族公民享有平等自由權利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充分體現了團結與自治、統一與多元、民族與區域的有機結合,這既增強了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責任感,又能有效緩和民族沖突、維護國家統一,是對聯邦制民族自決、多元文化主義民主政策的超越。其三,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作為人民當家作主最有效、最廣泛、最直接的實現途徑,以共建共治共享推動構建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能夠真正把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值理念落到實處,切實防止了西方公民治理模式所出現的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
從全過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看:其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通過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使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得到了充分貫徹,確保人民民主始終在法治軌道上有序推進,破除了西方司法系統為資本所操縱、無視民意的現實困境。其二,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擁有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機制,相較于西方民主以分權制衡為主要特征的監督模式,有效避免了多個權力中心之間相互否決、互不買賬的弊端,更能保證權力行使的合法性和權威性。其三,協商民主制度具有制度化水平較高的政治參與渠道,相較于協商過程緩慢、達成共識成本高昂、依附于選舉民主或其他政治制度的西方協商民主制度,更能夠化解社會沖突、凝聚政治共識、形成公共決策。其四,愛國統一戰線秉持“大團結大聯合”理念,能夠正確處理統戰工作中的一致性和多樣性關系,相較于干涉別國內政的西方霸權主義能夠“最大限度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團結奮斗的強大力量”。其五,民主集中制實現了廣泛參與和集中領導的統一、社會進步和國家穩定的統一、充滿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統一,有效克服了“發揚民主不夠導致的主要領導獨斷專行的問題”和“正確集中不夠造成的領導班子軟弱無力的問題”。
3.制度特性優勢
“制度特性是制度性質、結構、狀態的恒定反映,是某種社會制度區別于其他制度的內在規定和辨識標志。”從價值旨歸、結構屬性、發展趨向等層面分析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對西方金錢民主、間歇性民主、自我否定式民主的批判與超越,充分彰顯了中國式民主的獨特優勢。
從價值旨歸看,以人民為中心對以資本為中心的價值超越。“在民主制中,國家制度、法律、國家本身,就國家是政治制度來說,都只是人民的自我規定和人民的特定內容。”可見,以人民為中心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原則。其一,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源于人民,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全體人民長期奮斗的偉大創造,與建立在私人資本基礎之上、為資產階級政黨量身定做的金錢民主有著根本不同。其二,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依靠人民,它充分尊重人民首創精神,強調通過人民群眾的充分表達、積極參與、主動實踐持續推進各領域各環節民主制度建設,是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強大動力,相較于把民主等同于選舉、把人民等同于選民、把選舉等同于選主的西式寡頭政治,處處彰顯著人民至上理念。其三,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為了人民,這是因為國家的各項制度都是圍繞人民當家作主構建并運轉的,保障人民群眾享有廣泛、真實、管用的民主權利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價值旨歸。這與表達資本意志、保障資本家權益、始終服務于資本增殖的自由主義民主有著本質不同。
從結構屬性看,以“全過程”的結構特點和制度設計對西方民主制度間歇性、狹隘性、虛偽性等形式參與的實踐超越。其一,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是銜接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全鏈條民主制度,覆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事前”“事中”“事后”完整環節,實現了人民群眾全時段的民主參與,規避了“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只有競選時聆聽天花亂墜的口號、競選后就毫無發言權,只有拉票時受寵、選舉后就被冷落”的弊端。其二,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是把人民當家作主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各層面各維度的全方位民主制度,它一方面支持和保證全體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另一方面確保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的工作都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有效協調運轉,規避了不同國家機關相互掣肘、內耗嚴重的弊端。其三,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是涵蓋國家各項事業各項工作的全覆蓋民主制度,它既關注國家發展大事,又關心社會治理難事、百姓日常瑣事,還貫穿“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方方面面,是各方面民主的有機統一,而不是僅僅局限在政治生活領域的民主,規避了公民權利被狹隘地限定在政治世界中、只體現在法律文本上的弊端。
從發展趨向看,以自我完善代表政治文明的未來對西方民主制度自我否定走向衰敗的發展超越。馬克思主義認為,正是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間、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運動決定了“一切民族都將走向社會主義”。這就必然要求我們在政治形態上建立與社會主義相適應的民主制度。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偉大探索和具體實現,代表著人類政治制度文明發展的未來趨向。當然,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符合人類社會發展趨勢,并不意味著它就不需要完善發展了,它與生產力的發展存在相適應的一面,也存在因制度不完善而不相適應的一面。其中,相適應的一面是基本方面,不相適應的一面是非基本方面,而且不相適應的一面可以經過制度本身不斷得到解決,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自我完善的內在要求,是在社會主義自身建設基礎上使民主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民主效能不斷提升、民主優越性得以彰顯。資本主義則“包含著現代的一切沖突的萌芽”,這不僅決定了資本主義必然為社會主義所代替,而且意味著西方民主制度存在著不可克服的歷史局限性。這種局限性不可能由資本主義民主制度本身來解決,其結局只能是走向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歷史上西方民主制度的每次變革都是以巨大的政治動蕩、社會破壞為代價的,其中選舉權范圍的擴大就是通過激烈的罷工運動和革命手段爭取來的。盡管資產階級國家也會進行一定程度上的體制調整,也有民眾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但它仍是建立在資本主義生產資料私有制基礎上的,沒有從根本上克服資本主義的基本矛盾和階級對立,極化政治、否決政治是其走向自我否定的前奏曲。
4.制度效能優勢
制度效能優勢,是對制度建設目標實現程度的基本度量,是制度比較優勢最為顯性的內容。民主制度的高質量必然促進國家治理的高效能,相比西方民主制度,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在歷史性發展成就、成功應對風險挑戰、世界貢獻等方面的治理效能更加優良。
從歷史性發展成就看,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在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中發揮著獨特功能,充分彰顯了中國式民主的巨大優越性。其一,健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兩大奇跡”之所以能夠被創造出來,關鍵就在于中國共產黨具有強大的戰略定力、思想活力、組織動員能力和制度建設能力,從而為中國奇跡的發生指明了正確方向、提供了科學理論、注入了強大動力、提供了制度保障。其二,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的價值內核,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各項事務,參加國家各項建設,為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提供民意基礎和主體力量。其三,全面發展協商民主,依靠人民的力量共同商量國家治理的重大問題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現實問題,最大限度集中民智,凝聚全社會共識,形成最大公約數,為推進現代化建設提供廣泛的社會基礎。其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議行合一”的基本活動原則,在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過程中堅持把充分發揚民主和正確實行集中有機結合起來,最大限度確保了決策的科學性。同時,各級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從而確保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的各項科學決策能夠以最高效率貫徹執行,為國家社會發展提供完備的決策程序和高效的決策執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西方民主制度黨同伐異、金錢民主、否決政治帶來的是經濟增長乏力、貧富分化日益加重、政治對立不斷加劇、民粹主義抗議洶涌等民主窘境和治理失效現象。
從成功應對風險挑戰看,無論是過去的重大政治斗爭、疫情防控等風險挑戰,還是當前波譎云詭的國際形勢、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無不彰顯出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功能性指向。其一,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中國共產黨具有強大的政治定力,擁有科學決策、高效指揮的能力,能夠為風險識別、風險研判提供政治保證。其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制度優勢。這既為風險抉擇中利益優先還是生命優先提供了價值遵循,也為有力應對風險挑戰提供了主體力量,更為風險應對中精準施策、保障人民生產生活提供了目標指引。其三,堅持全國一盤棋,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能夠通過科學規范的民主程序和多樣化的民主實現形式將人民群眾的“民意”和“民力”高效而有序地整合為應對外來風險挑戰的“眾意”和“眾力”,凝聚為成功應對風險挑戰的強大合力。而西方民主制度逐漸失靈,在應對“黑天鵝事件”、“黃馬甲”運動、歐美民粹主義和保護主義、意大利修憲公投等“西方之亂”時,政黨互相推諉、民眾消極配合、政府無所作為,政治系統之間的嚴重內耗降低了施政績效,所以不論西方民主制度設計得多么精巧,都只是徒有其表。
從民主制度的世界貢獻看,其一,為豐富人類政治制度文明貢獻中國智慧。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既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也兼具世界意義,充分彰顯了對世界上其他國家民主道路的尊重與包容,為人類政治文明發展貢獻了智慧和力量。其二,為非西方國家探索民主政治現代化貢獻中國方案。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沒有全過程人民民主,就沒有中國式現代化。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突破了西式民主制度既往的發展模式和邏輯框架,打破了西方對民主制度話語的壟斷,為世界民主政治現代化提供了新參照、探索了新方向。其三,為促進國際關系民主化貢獻中國力量。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在理念上主張“世界的命運應由各國人民共同掌握,國際規則應由各國共同制定,全球事務應由各國共同治理,發展成果應由各國共同分享”;在實踐上加強與發展中國家團結合作、推動“一帶一路”建設、構建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等等,為推進全球治理體系改革提供了支持力量。相反,西方民主制度不僅使本國發展陷入困境,還把自身包裝成所謂的“普世民主”“世界標準”,不遺余力向世界輸出民主以干涉別國內政。尤其是美國肆意炮制“民主對抗威權”虛假敘事、“利用民主議題打壓別國、謀取私利,加劇國際社會分裂和陣營對抗”,嚴重破壞了國際關系民主化進程。
三、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健全路徑
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是我們黨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最新理論概括,它既是個新事物,也是個好事物。但這并不是說我國的民主制度就完美無缺了,就不需要完善和發展了。尤其是進入我國社會主義實踐的后半程,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成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成為我們的主要歷史任務,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是完成這一歷史任務的題中應有之義。現階段“我們的民主法治建設同擴大人民民主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體制、機制、程序、規范以及具體運行上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發揮人民創造精神方面也還存在一些不足,必須繼續加以完善”。因此,我們必須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提升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適應性、增強其可操作性、促進其發展性,不斷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1.發揮制度優勢,提升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適應性
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是具有顯著優勢的高質量民主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關鍵是要增加和擴大我們的優勢和特點”,把“六個堅持”和“六個防止”的明確要求,作為我們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自信、更好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基本遵循,以此推動我國民主制度建設同擴大人民民主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相適應。
第一,擴大人民民主,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進入新時代以來,我國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愿望愈加強烈。因此,發揮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優勢必須根據人民民主訴求的變化進行相應調整。黨的領導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最大優勢,決定著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生命力。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主體是廣大中國人民,其需要解決的最大難題就是如何把人口眾多、結構多元、高度分散的自由個體整合為人民全體。正是在中國共產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下,由無數政治參與主體構成的人民全體得以形成。人民形成的過程不僅是中國共產黨與中國民眾緊密結合的過程,而且是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的過程。現實地看,只有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才能將廣大中國民眾凝聚為人民全體,才能保障人民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進而通過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美好政治需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依托于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環節有機貫通的程序機制,將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意志通過法律程序轉化為治國理政的目標任務和方針政策,實現人民需求、社會需求與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求的有效銜接,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廣大人民群眾最直接的政治參與主要在基層,最直觀的當家作主感受也主要在基層。必須更好發揮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優勢,直面廣大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建立常態化的政治參與渠道,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沉,確保基層群眾直接行使決策、管理和監督等民主權利,深度參與民主治理的全過程。
第二,有效調節國家政治關系,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與此同時,我國正處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必須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國家機關關系更加和諧,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應變局、促發展。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各民主黨派緊緊團結在中國共產黨的周圍,通過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等形式妥善處理政黨關系中一與多的問題,最大限度地滿足多元利益主體的政治訴求,繼而充分調動各種積極因素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著力推動宏觀層面的國家重大民族政策與微觀層面民族自治地方內部事務的管理上下銜接、有效運轉,保證各民族都有平等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和機會,共同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和諧融洽的民族關系不僅能為國家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經濟環境,而且能夠增強區域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進而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實質性的進展。民主集中制是我國國家組織形式和活動方式的基本原則,同時也是社會主義民主的組織原則。各國家機關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的過程中,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提供的民主程序化機制進行,使各個方面各個層級的工作既合理分工又協調高效,使人民意愿在充分表達的前提下形成統一認識、統一行動,消除一切阻礙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利因素,確保國家經濟發展既充滿活力又穩步向前。
第三,提升話語建構能力,增強民主制度的國際認同度和影響力。民主是全人類共同價值,是世界政治話語的共識。但長期以來,我們在民主制度上更多地著眼于自己,解決的問題多,對外宣講得少,在民主制度的話語建構方面則是認識遲、發展晚,導致西方國家壟斷了“民主”標準的解釋權和評判權。經過長期努力,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用價值的優越性和實踐的優勢性,打破了長期以來存在的西式民主霸權,為我國構建全新的民主話語敘事奠定了實踐基礎。為了進一步提升中國式民主制度的國際話語權,我們需要構建一套更加成熟、更具國際傳播能力的民主話語體系。一方面,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理論體系化、學理化,提煉升華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發展的基本經驗,深刻闡明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世界意義,深化研究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比較優勢的“關系性特質”和實踐指向的“現實性特質”,為更好發揮民主制度優勢、科學表達中國民主制度話語提供系統完備的學理支撐。另一方面,推進國際傳播理論研究,創新國際傳播方式方法,采用符合國外人民語言表達和認知模式的風格對相關中文著作進行翻譯,提升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話語闡釋能力。同時,用好技術賦能拓寬民主制度話語傳播場域,積極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走出去”,進而促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在全球民主治理難題中進一步發揮優勢。
2.健全機制程序,增強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可操作性
“制度是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問題”,是國家治理的前提和依據。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的高低根本上取決于制度自身是否科學和完善。在新征程上,我們要以解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體制、機制、程序、規范以及具體運行上還不完善的地方”為主要任務,補齊人民民主權利保障、人民創造精神發揮在制度方面的短板,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健全完善,不斷增強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可操作性,有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一,堅持和完善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推動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具體制度有效銜接、貫通與整合。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必然要求制度之間具有系統性、規范性和協調性。因此,必須立足全局、加強頂層設計,增強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建設的整體性,形成與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相適應的制度規范,實現制度體系的系統集成、協調配套,充分發揮制度體系的整體優勢和實際效能,使制度能夠遵循著規律、跟得上時代、經得起檢驗。同時,推動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具體制度等不同制度層級之間的有效銜接、相互貫通,同一制度層級的各個制度既注重自身的規范化和程序化,又加強彼此間的良性互動、協同運行,發揮制度體系對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行為規范、權利保障和關系協調作用,確保制度體系的所有組成部分都能有效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真實性、廣泛性。
第二,完善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的重要制度和具體制度。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優勢能否有效轉化為治理效能,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具體體制機制的實際運行效果,這是打通制度安排到制度實踐的“最后一公里”。因此,必須在堅持、鞏固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基礎上,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著眼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現實問題,有效加強重要制度、具體制度的創新工作,完善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體制機制,抓緊制定促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在各方面、各層級落地落實的制度細則,推動形成保證全過程人民民主得以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運行的長效機制,打通制約全過程人民民主有效運行的“中梗阻”和體制性障礙,并及時總結黨和國家在推進民主參與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推動成熟的經驗和做法有效轉化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具體制度。
第三,著力健全保障民主權利、發揮創造精神的具體制度安排,提升人民民主參與的積極性、獲得感和幸福感。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民在民主制度運行的整個環節中都始終在場、發揮作用并成為決定性因素。每一個環節都必須體現人民意志、發揮人民首創精神。因此,在民主選舉方面,健全人大選舉制度,依法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選舉權利,同時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豐富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在民主協商方面,出臺規范協商民主的專門立法,完善協商民主體系,畫好民心民意同心圓。在民主決策方面,健全決策機制,不斷拓寬民主渠道,通過座談會、聽證會、咨詢會、論證會、評議會等民主方式,有力落實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建議權。在民主管理方面,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擴大基層群眾自治范圍,發揮基層群眾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在民主監督方面,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暢通人民群眾建言獻策和批評監督渠道,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作用,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3.強化制度執行,促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發展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執行的關鍵在于增強執行力。當前,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已基本成熟定型,要想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必須強化制度執行,加強宣傳教育,推進智能技術賦能民主制度創新,不斷促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的發展,消解制約民主制度優勢發揮、阻礙民主建設推進的消極因素,讓民主制度的治理績效得以充分彰顯。
第一,強化制度意識、樹立制度權威,培育良好制度運行環境。制度執行越有力,治理能力越有效,越能充分發揮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優勢。首先,作為“關鍵少數”的各級領導干部要不斷增強制度意識,在領會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精神和制度內容的基礎上全面貫徹落實制度,引導人民群眾善于通過制度渠道合理合法地表達民主意愿;帶頭維護制度權威,提高制度執行效率,帶動全黨全社會自覺尊崇制度、嚴格執行制度、堅決維護制度,最大限度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培育其主人翁意識。其次,構建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各類監督貫通協調的制度執行監督機制,形成全面覆蓋、常態長效的民主監督合力,堅決杜絕制度執行中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等現象。最后,培育良好制度運行環境,強化制度執行所需資金、人力、信息等資源保障,加強黨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工作的協調配合,形成溝通順暢、互相配合、上下聯動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執行局面。
第二,加強民主制度宣傳教育,培育人民群眾民主參與的意識和能力。一方面,民主參與意識是人民群眾能夠有序政治參與的重要前提。要加強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宣傳教育,講好中國民主制度故事,講清楚我國民主政治制度的歷史演進和內在邏輯,講透徹我國民主政治制度的主要特點和顯著優勢,激發人民群眾參與實踐的政治熱情和責任意識,塑造人民群眾尊重規范和擁護制度的民主理性,進而提升人民群眾對我國民主制度的價值認同并形成高度的政治制度自信。另一方面,民主參與能力是人民群眾能夠有序政治參與的關鍵保障。要積極搭建民主制度教育培訓平臺,完善基層聯席會議、民情懇談、議事協商等制度化平臺,暢通群眾反映社會問題的公共渠道,引導人民群眾正確行使和維護民主權利,從而調動人民群眾民主參與制度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切實增強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社會文化事務、自身事務的能力。
第三,借助人工智能技術,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程序機制智能化。當前,人工智能技術的大規模運用,為民眾更廣泛、智慧、便利參與民主實踐拓展了發展空間。因此,要積極推進人工智能技術與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深度融合,讓人民群眾最大限度成為民主的直接“參與者”。完善民主民意的表達平臺和載體,以網絡問政、數字協商民主等新型民主形式激勵人民主動參與,暢通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參與渠道,保證民意民智及時傳遞;搭建不同層級、職能部門之間信息資源整合共享的數字治理平臺,擴大民主實踐的覆蓋范圍,拉近國家權力機關與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之間的距離,最大限度凝聚共識、協調關系,保障人民權利充分實現;利用人工智能算法,以“數據跑路”代替群眾跑腿,減少民眾參與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增強政府工作的便捷度、精準性,確保群眾問題真正解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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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任鵬(1982- ),東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文章來源:《馬克思主義研究》2024年第3期,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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