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違法拆遷官員刻不容緩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為了提高拆遷效率,地方政府常常粗暴地使用公權力搞“脅迫式拆遷”,不少地方官員更是借助便利的條件套取巨額拆遷補償款。針對目前的情況,最高法要求嚴格征地拆遷管理,糾正違法違規征地拆遷行為,這無疑是為廣大部分被拆遷受害者增添了維權的底氣。
受害者可大膽維權
國家的制度是被拆遷人維權的依托,實現法治進步不僅僅我國法律制度的完善,更需要被拆遷人大膽維權,積極揭露地方官員的違法事實,很多老百姓懼于打行政官司而忍氣吞聲。有的法院怕得罪政府或有關行政機關,不敢行使司法監督權。其實,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老百姓勇敢維權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監督權的行使,會相應產生‘倒逼效應’,越是敢于‘民告官’,越是推動有關部門能夠依法執法。
違法拆遷一直是全社會的陰影,其實我國的法律制度早已為惡性拆遷套上枷鎖,如何真正控制濫用的權利需要國家和百姓的共同努力。只要民眾對法律還心存信仰,只要社會正義底線堅守不破,我們一定能遏制住違法拆遷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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