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古城
秦二世元年七月(公元前209年),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的長官派了兩個軍人,押著九百名民夫去漁陽(今北京市密云懷柔一帶)去戍守。因逢暴雨,這一行人被阻擋在蘄縣大澤鄉(今宿州)。他們計算了一下,無論如何也不能按期到達漁陽郡了。
按照秦朝的律法,這些人將被處死。戍卒中為首的大哥陳勝喊出驚天動地的一句:“今亡亦死,舉大事亦死,等死,死國可乎?”他和吳廣策劃,殺死了押送的軍官,揭竿為旗,斬木為兵,這就是有名的“大澤鄉起義”。
在兩千兩百多年前的秦代,信息傳播是相當的遲緩,這一導致秦帝國滅亡的重大事件,全國多數郡縣并未及時得知,仍然按照秦朝嚴密的律法有條不紊地運行著。
這一年的七月二十四日,幾乎在大澤鄉起義的同時,數千里之外的洞庭湖之南、沅水的支流酉水之濱的洞庭郡遷陵縣,一位名“固”的守丞接到零陽縣送來的一封寫在木牘上的公文。公文里告知零陽縣官吏,遷陵縣有兩位名為辨、平的獄警,和一位叫賀的文吏,辦完一個案子攜帶案卷前往某地(很可能是洞庭郡郡治),他們的干糧只能吃到甲寅日,希望經過的縣、鄉提供膳食。
遷陵守丞固接到公函后,作出批示:按有關規定辦理。
白云蒼狗;陵谷變遷。湘西的沅水緩緩地流淌著,這份文書在一口井底沉睡了兩千多年。
2002年6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龍山縣里耶古鎮,由于流經里耶古鎮的酉水下游要筑壩修水庫,部分地區將淹沒。文物地區進行搶救性挖掘,在河岸發現一座戰國時期城池的遺跡,進而在一口古井里發現數量眾多的簡牘。
這座城池是時跨戰國、秦和漢三代的遷陵縣城,古井位于當時的縣衙之內。文物工作者先后從古井中的淤泥里找出了秦代的簡牘三萬六千余枚,是此前發現的全部秦代簡牘的九倍。
出土的簡牘經過擦洗,用特制的化學試劑浸泡,然后再脫水處理,一部秦帝國縣一級百科全書式的檔案庫呈現在人們的眼前。
古文字和書法研究者最為注意的是:這些繁雜的秦代簡牘中除十幾枚楬(標簽)以小篆書寫,其余文字都是用未脫篆書痕跡的隸書寫就,再聯想到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湖北云夢睡虎地十一號墓出土了大量的秦代竹簡,簡上的文字是毛筆墨書的秦隸。因此有論者認為,秦帝國統一天下后,“書同文”所同的包括古隸書,而非僅僅是小篆,小篆和古隸書是并行的。從出土的秦簡來看,官家行文幾乎都用隸書,那么隸書是通用文字了,而小篆書寫麻煩,和隸書相比,當時或許只是雅、俗之分,類似大寫與小寫。重要儀式上所用的文字,如鑄鼎、勒石用小篆以示鄭重,而日常行文,都用容易書寫、辨認的隸書??梢哉f,始皇帝“書同文”不但統一了文字的標準,也向整個帝國推行了隸書這種“簡化字”。前不久很火的電視連續劇《大秦帝國》中有一幕:秦、趙長平之戰前,有大臣向秦王進呈了一卷簡牘,上面用小篆書寫重金賄賂的趙國重臣的名單。——真實的場景很可能是這些名單用秦隸書寫的。
里耶出土的這些簡牘都是縣或郡一級衙門的書吏所寫,這些整日埋頭于案牘之中的讀書人,不是什么有名的書家??山裉煸賮韺徱曔@些簡牘,上面的字跡或圓熟平和,或規整方正,或筆力遒勁,鋒芒稍露,或稚趣拙樸,不乏書法精品。隔著兩千兩百年的時光,仍然有令后人怦然心動的感染力。
一直參與里耶簡牘出土與整理工作的古文字學家張春龍認為,里耶秦簡的文字全用中鋒,筆畫遒勁,意境酣暢淋漓。秦簡文字中的許多筆劃,特別是撇、捺、豎、點等筆劃十分漂亮。
透過這些簡牘,可以判斷出《秦始皇本紀》中丞相李斯的建議“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在疆土廣袤的帝國內得到不折不扣地執行。經手這些文書的幾乎都是熟悉律例而又敬業的官吏,而秦代各級政府各崗位職責明確,在這些簡牘也得到很好地體現。以秦二世元年七月那封零陽縣要求沿途縣、鄉給辦案人提供膳食的簡牘為例,全文如下:
元年七月庚子朔丁未,倉守陽敢言之:“獄佐辨、平、士吏賀具獄縣官,食盡甲寅,謁告過所縣鄉,以次續食。雨留不能投宿齎。來復傳。零陽田能自食。當騰期卅日。敢言之。”
七月戊申,零陽龏移過所縣鄉。/齮手/
七月庚子朔癸亥,遷陵守丞固告倉嗇夫:“以律令從事。”/嘉手
這些文字可分三個層次解讀:
第一層次是七月丁未日(初八),零陽縣(今湖南慈利縣)管理糧食的倉守陽向長官匯報,出公差的三位所帶的糧食只能吃到甲寅日,請求行文沿途官府,予以提供膳食。“敢言之”,是當時下級向上級一種敬語,近似“斗膽進言”的意思。
第二層次是次日即七月初九,零陽縣縣令龏同意此建議,移文所過縣鄉。這段文字由一位叫“齮”的文吏手書。
第三層次是七月二十四日,遷陵縣守丞固接到零陽縣的移文后,發文告知該縣的倉嗇夫,按照朝廷律令給三位公差提供食宿。此段文字由嘉書寫。
秦滅楚不到十數年,在武陵山的腹地,離秦國那樣遙遠的楚國舊城,帝國的律令如此被忠實的貫徹,不能不讓人感嘆秦帝國律法之嚴,行政效率之高和大小官吏責任明確。
里耶簡牘中還有一份著名的文書,反映嚴密的文法在現實中遭遇到困境。
卅三年四月辛丑朔丙午,司空騰敢言之,陽陵宜居士五(伍)不死,有貲馀錢八千六十四。毋死戍洞庭郡,不智(知)何縣署。今為錢校券一,上謁言洞庭尉,令毋死署所縣責以受陽陵司空。司空不名計,問何縣官計年為報。已訾其家,家貧弗能入,乃移戍所。報,署主責發,敢言之。
四月己酉,陽陵守丞廚敢言之,寫上謁報,報署金布發,敢言之。/ 儋手。
卅四年六月甲午朔戊午,陽陵守慶敢言之,[至今]未報謁追,敢言之。/ 堪手。
卅五年四月己未朔乙丑,洞庭叚(假)尉觿謂遷陵丞,陽陵卒署遷陵,其以律令從事報之,當騰騰。/ 嘉手。 ·以洞庭司馬印行事。 敬手。
這件文書可分四段研讀。
一、秦始皇卅三年(公元前214年)四月初六,陽陵司空(司空,掌掌水利、營建之事。陽陵縣非今日關中之陽陵,而是洞庭郡的屬縣)騰報告說,陽陵縣宜居里叫“不死”的士伍,欠官府的錢八千六十四。但毋死充當戍卒,現不知分發在洞庭郡哪一個縣,歸哪一個縣管轄。現制作一份校驗文書,上報給洞庭尉,令管轄毋死的縣將追討欠債的情況告知陽陵司空。陽陵司空現不再承擔上報這筆債款之責,由現在管轄毋死的該縣將債務統計上報的年表中。陽陵縣已經向其家庭追討過欠款,家貧無法償債,只得轉到其服役之處。文書送達后要回報,文書由管轄該戍卒的官府開啟。 ——這一段是陽陵官府推卸責任。秦國對官員清償債務督促甚嚴,陽陵縣只能說欠債人家庭太窮,這錢在陽陵追不上了,應該由欠債人服役地的官府負責追償。
二、四月八日,陽陵守丞廚將騰司空的報告轉批給主管財政的“金布曹”,責成上報。由儋手書。
三、第二年即秦始皇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陽陵守慶發現,此公文至今沒有呈報。由堪手書。
四、秦始皇三十五年四月初七,洞庭郡假尉(代理郡尉)觿告知遷陵丞,陽陵戍卒不死現由遷陵管轄,應按律令處理,將公文抄送相關部門。由嘉手書。公文用“洞庭司馬”印章封緘發送。由敬手書。
那時候的公文已經和現在一樣,有“主送”“抄送”的區別,簽署人、書寫人也清清楚楚。但是碰到復雜的現實狀況——戍卒毋死家庭貧窮,根本還不上所欠的錢,于是兩個縣互相踢皮球,最后官司打到上司洞庭郡那里,由代理郡尉(管理一郡治安、防務)裁決。
不知道洞庭郡責成遷陵縣,這筆欠款到底收著沒有?如果不死沒錢,又能如何?在兩千多年前,秦帝國的統治術可謂嚴密,各種律法非常完備。可有什么用呢?結局如杜牧所言:“戍卒叫,函谷舉”。
已經清理的里耶簡牘時間跨度為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至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為什么二世二年后不見記載了?專家普遍的推測是此時天下板蕩,反抗暴秦的烽火已經燃燒到武陵山中,“亡秦必楚”的口號鼓舞著楚地的士民。遷陵縣大概在這一年受到了波及,而秦帝國派駐此地的官吏無力回天,倉皇之中將文書檔案扔到井底。而這些官吏呢?或許是逃亡,或許是被殺死。
所幸,千年簡牘沉井底,而不是“楚人一炬,可憐焦土”。里耶古城比阿房宮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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