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部戰區陸軍微信公眾號《人民前線》10月21日在《“戰斗模范連”的戰旗,來了!》一文中介紹了《一張3元7角3分錢的舊發票》的故事:
1969年12月至1972年,該連擔任南昌828工地和黨的九屆二中全會警戒任務,先后兩次受到毛主席親切接見。1971年8月10日,連隊將自產的豬肉和蔬菜送給毛主席改善伙食。毛主席得知后,專門向連隊交了3塊7角3分錢的菜金,留下了這張珍貴的發票。
該文還同時刊發了“毛主席交伙的發票”的照片。
從照片看,這張發票是當時全軍統一制式的“伙食費收據”,交收款時間是1971年9月2日。交款人寫的是“王映昌科長”。經查,王映昌時任中央辦公廳警衛局供應科科長。
具體物品和和金額分別是:
豬肚 0.85元
豬五花肉 0.80元
豬腿肉 0.74元
空心菜 0.22元
玉米 0.23元
芋頭 0.16元
黃瓜 0.24元
莧菜 0.18元
辣椒 0.31元
合計(大寫) 叁元柒角叁分(3.73元)
從交款的物品和和金額來看,都是按照當時的市價交的。“戰斗模范連”于1927年在鄂豫皖黃麻起義中誕生,抗戰爆發后改編為八路軍129師385旅769團10連,1937年10月19日參加了夜襲陽明堡戰斗,戰后被八路軍129師授予“戰斗模范連”榮譽稱號。此后,該連先后多次隨所在部隊轉隸和改編,1971年時為江西省軍區88師262團某連,現為73集團軍某合成旅裝步4連。
48年來,這張珍貴的毛主席交伙的發票一直是連隊及其所在部隊的傳家寶。這張珍貴的發票,不僅體現了毛主席與人民軍隊的深情厚誼,而且體現了毛主席廉潔奉公的崇高品德。
2015年6月8日,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黨史頻道刊登了一篇題為《毛澤東重上井岡山 走前結清伙食費》文章,文章中寫道:
(1965年)5月29日,離開井岡山賓館前,毛澤東叫生活管理員吳連登去結賬。當吳連登按毛澤東的要求帶著錢和糧票走進賓館會計室,找會計雷良釗結算伙食賬時,雷良釗為難了,說:“38年前,毛主席在我們這里吃紅米飯、南瓜湯,為窮人打天下;如今他老人家故地重游,是對我們井岡山人民的最大關懷。我們沒有什么好東西招待他老人家,僅僅嚴格按照你們的規定為他做點普通飯菜,也就十幾塊錢,叫我們怎么忍心收下?”
吳連登理解雷良釗的感情,但也只得再三解釋:“首長和我們工作人員外出有嚴格的約法和開支規定,這是紀律,我必須遵守……毛主席最反對搞特殊化。前幾年,他身邊的個別工作人員隨他外出巡視時,曾在一些地方無償接受東西,后來我們在院內整風時對他進行了批評和幫助。毛主席知道被揭露的事實后,非常氣憤,不顧這個人在他身邊工作多年,仍決定將其調離中南海,另行分配工作。隨后,毛主席從自己的稿費中拿出近2萬元,派人到各地一一退賠并道歉,以挽回造成的不良影響。你說,我不按毛主席的要求交清錢、糧票,能離開井岡山嗎?”
聽著吳連登的這番話,雷良釗還能說什么,噙著熱淚,開出了前面所提到的兩張發票。
由此可見,無論是井岡山賓館的發票,還是“戰斗模范連”的發票,從這一張張發票上,我們看到了人民領袖毛主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永遠與人民群眾打成一片,同甘苦共命運的博大胸懷和高尚情操。在毛主席交伙的發票面前,今天的某些領導干部難道不應該自慚形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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