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月20日,毛澤東就組織調查組事宜給秘書田家英的信(部分)。 中央檔案館我們黨自成立伊始,就始終堅持調查研究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作為中國共產黨第一代領導集體的核心,毛澤東主席僅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便在農村做過十幾個系統調查,撰寫了《尋烏調查》《反對本本主義》等一系列經典著作,為全黨重視調研、深入調研、善于調研樹立了光輝典范。1941年,中共中央發出《關于調查研究的決定》和《關于實施調查研究的決定》,調查研究作為黨的一項重要工作制度被確立下來。1961年1月,毛澤東主席在黨的八屆九中全會上號召“大興調查研究之風”。之后,全黨自上而下地興起了一場新中國歷史上規模空前的調查運動。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鄧小平、陳云等中央領導人帶頭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搞調查研究,對于摸清國家社會發展實情,推動黨的農村政策調整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不明察,不能燭私。”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都善于通過調查研究了解真實情況,解決實際問題。可以說,我們黨的調查研究傳統和作風,正是在毛澤東主席等老一輩革命家的倡導下形成和發展起來的。自“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開展以來,由于高指標、瞎指揮、“共產風”等愈演愈烈,加之連年遭受自然災害,我國國民經濟陷入嚴重困難,農業農村首當其沖。1960年10月,河南信陽地區因大面積饑荒以致農民被餓死的情況反映到北京,引起黨中央的高度關注,毛澤東主席對此非常憤怒。“1960年有天災又有人禍,敵人的破壞尚且不說,我們工作上是有錯誤的。”農村問題已經如此嚴重,“共產風”釀成的危機迫在眉睫,必須立即采取應對措施。11月3日,黨中央發出由周恩來主持起草并經毛澤東改定的《中共中央關于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以下簡稱《緊急指示信》),又稱“十二條”,提出徹底清理“一平二調”,堅決退賠等措施,以恢復農業生產。但是,歪風如何徹底糾正,被動局面如何扭轉,問題解決從何入手,毛澤東認為需動員全黨的力量,對客觀實際進行深入系統的調查研究,“不明了情況是很危險的”。他說:“我的經驗歷來如此,凡是憂愁沒有辦法的時候,就去調查研究,一經調查研究,辦法就出來了,問題就解決了。”1961年1月13日,在中央工作會議全體會議上,毛澤東希望全黨恢復實事求是、調查研究的作風,提出“搞個實事求是年”。他要求黨員干部應做到情況明、決心大、方法對。特別是要情況明,這是一切工作的基礎。針對之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毛澤東進行了自我批評:“我們黨是有實事求是傳統的,就是把馬列主義的普遍真理同中國的實際相結合。但是建國以來,特別是最近幾年,我們對實際情況不大摸底了,大概是官做大了。我這個人就是官做大了,我從前在江西那樣的調查研究,現在就做得很少了。”14日至18日,黨的八屆九中全會在中南海懷仁堂召開。會議決定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同時,毛澤東向全黨發出“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的號召,要求1961年成為實事求是年、調查研究年。他于1930年5月為反對當時紅軍中的教條主義思想而寫的《調查工作》(后來公開發表時改題為《反對本本主義》)一文,充分講述了調查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其中,“一切結論產生于調查情況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先頭”“調查就像‘十月懷胎’,解決問題就像‘一朝分娩’。調查就是解決問題”等論斷振聾發聵,直擊時弊。1961年1月20日,毛澤東寫信給秘書田家英,請他把《調查工作》一文分送陳伯達、胡喬木。信寫完后,他又在末尾加了一句:“此信給三組二十一個人看并加討論,至要至要!!!”從2個“至要”和3個感嘆號中,足見他對該文的重視。信中的“三組二十一個人”指的是由毛澤東直接領導的3個調查組,分別由陳伯達、胡喬木、田家英任組長,每組有組員6人。3個調查組分赴廣東、湖南、浙江的農村地區開展調查研究。在實際工作過程中,每組6人又被分成2個小組,各3人。一個小組調查最壞的生產隊,另一個小組調查最好的生產隊,用10天到15天的時間進行農村調查。3個調查組提供了許多具體生動且富有價值的第一手材料,成為他后來調整農村政策的重要依據。毛澤東帶頭開展調查研究,身體力行地為全黨作出表率。1961年1月25日,毛澤東離開北京,一路南下考察,并于2月1日到達杭州。在此之前,浙江調查組已經進行了一個星期的調查研究。田家英等人在嘉興縣選取一個差的生產隊即魏塘公社和合生產隊,在桐廬縣選取一個好的生產隊即東洲公社五星生產隊。他們就實行公社化后出現的情況和問題、開展整風整社運動后干部存在的不足、“十二條”貫徹落實后群眾的反映等方面展開了重點調查。例如,在五星生產隊開展調查時,僅糧食畝產量到底是多少這一問題,村干部和社員就說法不一。如何讓干部群眾說真話?毛澤東認為,“主要的一點是要和群眾做朋友,而不是去做偵探,使人家討厭”。于是,田家英等人便分頭找生產隊會計、倉庫保管員、隊員和支部書記談心,耐心教育、幫助他們。最終,生產隊會計拿出第二本賬,大家才說出實情。原來,由于“浮夸風”的泛濫,當地自上而下層層提高指標,強迫下面虛報。
2月6日,田家英向毛澤東匯報了調查過程中最突出的三個問題:一是由于“五風”破壞嚴重,導致糧食大幅減產,和合生產隊水稻畝產往年通常在400斤以上,1960年卻減產至291斤;二是生產隊規模過大;三是社員對公共食堂普遍不滿,不愿在食堂吃飯。 隨后,毛澤東召集浙江省委負責人進行深入交談。在談到生產隊規模時,他表示,“縣、社規模太大,大了搞不好,管不過來”,“田家英同志調查的那隊就管十一個小隊,有幾十里寬。這里的農民不知道那里的農民搞些什么事情,這怎么行呢?”對此,毛澤東建議將生產小隊(相當于原來初級社)改成生產隊,作為基本核算單位。事實證明,集體經濟并非越大越好、越大越有利于解放生產力;相反,規模太大,隨之而來的就是平均主義。“在一個基本核算單位里,有富的、中等的、貧的,這就有問題,群眾就不滿意。”這會破壞他們的生產積極性,影響和束縛生產力的發展。當講到食堂問題時,毛澤東說:“食堂劃小為好,幾戶人家辦一個,大了恐怕對生產不利。”2月10日,他在聽取江西省委負責人匯報時,又進一步明確了食堂問題。毛澤東提出,辦食堂要滿足三種人的需求:一種是沒有結婚的單身漢,或者結了婚沒有孩子的,他們愿意常年吃食堂;一種是有孩子的人,農忙時愿意吃食堂,農閑時愿意回家燒飯,就辦農忙食堂;還有一部分人不愿意在食堂吃,那就滿足他們,可以不在食堂里吃。之后,他又馬上前往長沙,與湖南調查組進行會談,集中討論的仍然是公社制和食堂問題,另外還談到了農村整風整社。毛澤東說:“第一書記都要作調查研究,做一些思想工作。如果第一書記忙不過來,就抽出那么一個書記來做。總而言之,要有心里閑一點的人,不要每天忙于事務。”隨著調查的逐步深入,毛澤東漸漸發現《緊急指示信》沒有完全解決兩個重大問題:一是人民公社生產大隊內部生產隊與生產隊之間的平均主義;二是生產隊內部社員與社員之間的平均主義。兩種平均主義的提法,是對人民公社體制和分配弊端的重要概括。為系統解決包括兩個平均主義在內的農村人民公社存在的各種問題,毛澤東于3月5日在廣州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討論起草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會上,他提出劃小社、隊規模,但有些人擔心這是否會對各方面產生不利影響,怕現在變動,耽誤春耕生產。毛澤東說:“我的家鄉湘潭,原來是二十一個都。以前對那個都還嫌大,分成了上七都、下七都。如果一個都一個公社,全縣也要二十一個公社,但現在只有十三個公社。你們看,湖南只有一千二百個公社,浙江只有六百個公社,公社都太大了。”
1961年3月,黨中央在廣州召開工作會議,討論和制定《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 中央檔案館藏 3月22日,中央工作會議討論通過《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由于該條例共有60個條文,故又稱“農業六十條”。“農業六十條”的制定,是1961開展農村大調查的重要成果,標志著黨在重新糾“左”的道路上前進了一大步。23日,經毛澤東修改定稿的《中共中央關于認真進行調查工作問題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黨委的一封信》正式發布。信中指出,調查必須實事求是,“不要怕聽言之有物的不同意見,更不要怕實際檢驗推翻了已經作出的判斷和決定”。此信的發出,極大增強了人們解放思想的勇氣,為重新審視1958年以來的農村工作打開了思路,推動了全黨調查研究工作的進一步開展。“農業六十條”集中反映了農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但它是否正確,是否符合實際,是否利于推行實施,還有什么問題沒有解決,這就需要再將其拿到農村去,聽聽大家的看法。實踐中提出的問題,就要從實踐中尋找答案,要始終“向群眾尋求真理”。于是,從劉少奇、周恩來等中央領導人到各省、市、自治區負責人,包括毛澤東直接領導的3個調查組,分別帶著“農業六十條”草案深入農村,廣泛征求意見。在有的地方,他們甚至是一條一條地念給農民聽,請農民提建議。1961年4月9日,毛澤東在長沙聽取了胡喬木在湘潭韶山公社調查的情況。胡喬木說,當前群眾最關心的有三個問題:一是超產獎勵;二是分配制度;三是食堂問題,尤以其最為突出。相比前段時間的調查研究,湖南調查組關于食堂問題的態度發生了明顯變化。“干部很敏感,群眾也很敏感,一談就是食堂。原來我在長沙看到的情況,是食堂搞得好的。同時還有這么個原因,就是過去省委一貫強調這個東西,干部不敢議論這個問題,群眾也不敢議論,所以就沒有發現懷疑的言論了。這回‘六十條’這么一說,好些大隊反映,說念這一條的時候,群眾最欣賞的是末了一句:‘可以不辦。’”胡喬木列舉了群眾不愿意辦食堂的原因,在提到肥料減少時,毛澤東補充說,還有浪費勞動力、破壞山林、個人不能養豬和浪費糧食等。關于超產獎勵和分配制度問題,胡喬木談到大部分群眾要求“包產定死,超產部分歸生產隊所有”。毛澤東對這個觀點表示認同,他說:“超產獎勵問題就是要求多產多吃,按勞分配就是多勞多吃,基本原則就是這么個原則,叫做不勞動者不得食,各盡所能,按勞分配。”通過中央和各地的一系列調查研究發現,公共食堂和供給制已成為廣大農民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因此,黨中央于1961年5月21日至6月12日召開工作會議,對“農業六十條”草案進行了修改,制定出《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取消公共食堂和部分供給制,并討論了商業工作和城鄉手工業問題。“農業六十條”的起草與修訂,糾正了人民公社化運動以來一直突出存在的若干錯誤,初步扭轉了農業農村的困難局面,解決了當時群眾意見最大、最緊迫的問題。而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的1961年,也給人們留下極為深刻的印象。通過開展一系列調查研究,使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作風重新回到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的軌道上來。同時,為黨認識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作出科學決策、提高執政能力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來源:“紅色文化網”微信公眾號,原載“中國檔案報”,修訂發布;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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