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舉行分組會,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擬提請表決事項。圖為分組會會場。中國人大網 馮濤 攝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昨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并未提請本次會議表決。
此前分組審議人員普遍認為,此次修法是對現行個人所得稅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考慮到個稅法與百姓自身利益關系密切,建議對草案繼續修改完善。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或將再審。
此前數日公布的個稅法修正案草案的一大亮點就是,將起征點由之前的3500元上調至5000元/月(6萬元/年)。
合不合適?應不應該?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衡量和看法。
昨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分組審議了這個草案,來看看委員們的討論和建議。
現場:委員追問5000元依據什么?
朱明春委員在分組審議中提出一個問題: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的設定依據是什么?
周敏委員也表示,自己不清楚5000元/月的起征點是怎么計算出來的:“為什么從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為什么不是4000元/月或者6000元/月?建議有關方面作一個說明,讓我們了解提高到5000元/月是適合的,也是可執行的,確實是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一些因素,體現了一定的前瞻性。”
朱明春認為,草案及草案說明提供的信息不夠充分,“我指的不是一般的信息,而是非常重要的信息。現有的納稅人分布是怎樣的,包括1萬以下的,1萬到5萬的等等,各個檔的,各有多少人、納了多少稅,按照新的免稅和免征額,有多少人減稅了,減了多少,對財政的影響是什么,對個人消費者的影響是什么,對居民收入影響是什么?”
朱明春稱,草案說明中提到,免征額設定考慮了居民平均支出水平等因素,“但實際上我想和收入水平有關系,跟物價水平也有關系,跟財政收支的健康狀況也有關系,這些信息都沒有,請問我們根據什么來判斷這5000元是合理還是不合理?現在增加了四類綜合的以后來實行累進制扣除的,以前只是工資一項免征3500,現在總量變大了,免征額能抵消過去的那些嗎?”
有委員建議起征點提至萬元/月
本次個稅法修改擬將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昨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時,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起征點可以提高到每月1萬元。
“起征點還是有點偏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曉東說,“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大概漲了40%,但2001年實行時GDP是48萬億,2017年GDP是82.7萬億,同比增長近70%。今年預期是6.5%,大概達到90萬億以上。這次雖然上調了,但考慮到工資占GDP的比例,再加上物價上漲和通貨膨脹情況以及現在應該采取有力措施刺激消費,我個人認為8000到1萬的起征點,是比較合適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徐如俊還列了一組數據:2007年12月改革由1600元調整到2000元,增加400元;2011年6月從2000元調整到3500元,增加1500元,這次從3500元調整到5000元,增加幅度與上次一樣,都是1500元。“七年之后,我們的經濟總量肯定和過去不一樣了,起征點能不能再增加一點?”
“現在5000塊錢如果加上各種扣除的話,實際是月收入在1萬左右才有可能會實質性交納個人所得稅。因為有各種扣除、附加,扣掉以后不是真正收入5000就納稅,7、8千以上才會去納稅。”馮軍委員有不同看法。
專項扣除究竟該如何扣?
“去上輔導班的費用扣不扣呢?比如鋼琴班或其他班,在這個法里沒有明確,也不清楚,會不會造成新的不平等?醫療也同樣,生病了毫無疑問,美容醫療費用就不能算吧?這些細則現在還不太清楚。”楊震委員說。
楊震希望國務院早日出臺專項扣除的標準。
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將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對此,不少委員也發表了看法。
呂薇委員說,北京、上海同樣面積的租房費很高,三四線城市就很低。呂薇建議下一步從范圍到標準都要對此進行細化,既與國家的公共政策和相關政策相銜接,又能體現公平性。
“住房貸款和租金的問題很復雜”,馮軍委員說。
馮軍舉例稱,“現在北京還有一個人有多套房的,這樣的貸款利息如果扣除掉了,是不公平的,租金問題也是一樣的,去租別墅和保障性、改善性的一居室、兩居室,性質是完全不同的。”
馮軍建議,具體的標準、范圍、操作辦法應通過制定行政法規來確定,以更好體現稅收法定的改革方向。
提高起征點可解決附加扣免問題
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程恩富建議,把起征點提高到每月1萬,這樣教育問題、贍養問題等附加問題都解決了。“剛才很多委員也講,附加扣起來很復雜,監管難、申報難、漏洞多、問題復雜,把起征點提高了,其他附加扣免的問題都能解決了,進一步降低交稅人員監管程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尹中卿表示,對草案提出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還要再研究論證,可以提高到每月6000元或7000元。
他表示,“從理論上講,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受制于三個因素,第一個是職工收入的提高水平,第二個是物價的變動水平,第三個是居民的消費水平。根據這三個因素,7年來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大致7%,CPI是2%左右,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就顯得不夠。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來擴大消費,這是經濟和社會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可以把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分組審議中,區域差異、動態調整機制等與起征點有關的問題,也引起委員們熱議。
應建立起征點動態調整機制
分組審議中,朱明春、陳斯喜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起征點是否可以動態調整?
朱明春說,“個稅法修改了好幾次,最后一次是2011年6月,這幾次修改主要都是免征額問題,前幾次相隔6年、2年、4年,這次是7年。我認為如果不建立一個科學的免征額的動態調整機制,和收入、支出水平以及物價水平比較科學地掛起鉤來,過幾年還得調”。朱明春建議,科學地測算免征額,并在此基礎上建立起動態調整機制。
陳斯喜也建議,起征點和應納稅額實行定期調整。“現在幾年調整一次,什么時候調整沒個確定時間,社會往往討論了很久,成為一個很重要的話題后再調整,每一次調整很不確定。建議定期調整,比如三年調整一次,或者五年調整一次,這樣大家能有個預期”。
“起征點到底定多少,是5000、8000還是10000?每次都爭論不休,各有各的道理。到底怎樣確定更科學,這方面需要很好的研究,而不是大家爭來爭去,最后哪一個聲音高一點,或者有關部門的意見覺得應該這樣,就定下來”,陳斯喜說,“怎么計算?我認為可以考慮按照所得額中位數的一定比例來確定起征點和各個檔次的應納稅額。
比如月收入中位數10000元的話,以中位數50%或75%為起征點,超過中位數的根據不同檔次確定應納稅額,這樣至少有一個標準。再有,和起征點定期調整聯系起來,比如三年調整一次,三年重新確定個人所得中位數,相應調整起征點和應納稅額。這樣比較科學一點,確定一點”。
起征點應考慮地區收入差距
熊群力、鮮鐵可、杜小光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另一個問題:起征點該不該考慮地區收入差距?
熊群力說,“中國地區收入差距非常之大,北京的收入可能和偏遠地區的收入差距非常明顯,從3500元到5000元,對北上深廣是個不太明顯的數,對中西部貧困地區又是一個非常大的數。個稅起征點是不是可以參照各地的人均收入水平?基數是有的,各地都有最低生活水平、當地居民收入分配水平。這樣的話可能更能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
鮮鐵可也表示,“我國各省份、地區的人均月消費支出情況各不相同,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人均消費支出往往相差很大。比如,2015年各省份地區人均消費支出數據,最高的是上海,人均34783.6元/年,比最低的西藏人均8245.8元高幾倍。在全國范圍內規定統一的免征額,難以充分反映各省份地區的實際消費支出情況,不利于實現稅負公平”。
杜小光認為,“考慮我國區域和個人狀況差異加大,以及通貨膨脹等因素,在制定減除費用標準時應體現區域差異性、個體差異性以及指數變動性,使稅制設計具有更多‘彈性’。例如,在區域差異方面,可考慮在全國層面制定一個費用扣除標準浮動區間,設定一個浮動指數,同時授權國務院適時對其進行調整”。
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蔡毅則提出,是否可以授權省級人大常委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法定幅度范圍內具體確定適用標準,上報全國人大備案?例如,廣東、上海是否可以考慮8000到9000元。
“要考慮贍養老人等因素”
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規定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
政知見注意到,不少委員建議,個稅征收還要考慮到家庭因素。
彭勃委員舉了個例子。同樣兩個家庭,一個家庭是夫妻雙方都有工作,兩個人的收入都是4500元,按照新的納稅標準都不夠納稅,但是這個家庭的實際月收入是9000元,而另一個家庭丈夫工作,收入6000元,得納稅,妻子不工作,這樣家庭月收入6000元的就要納稅,家庭月收入9000元就不用納稅。
“國外在這方面還是比較關注的。除了實際個人所得以外,還考慮家庭人均所得的基數情況。如果在這方面予以考慮,會更合理一些。”彭勃說。
全國人大代表余少華也建議,改為以家庭為單位。
“我了解到的情況,很多家庭有的失業了,有的致殘了,但是這個家庭只有一個人工作,這一個人的工資超過5000元以后還要收稅,很不平等。”
鮮鐵可委員說,逐步過渡到按照家庭收入為單位納稅的方式才能全面體現稅收公平。
“隨著‘4·2·1’結構的家庭迅速增多以及二孩政策的推行,家庭用于育兒養老方面的支出壓力不斷增大,生活成本上升,其中一個家庭既無需要撫養的子女又無需要贍養的老人、家庭成員身體健康,沒有醫療費用,而另外一個家庭則需要撫養子女、贍養老人,并且為老人看病支出高額的費用,那么顯而易見,這兩個家庭的實際生活負擔是不同的”。
“贍養老人的費用應該納入進去”,徐紹史委員說。他說,從整個人口結構上來說,一個最突出的問題是老齡化和少子化。
朱明春委員也建議,專項扣除要增加贍養老人和嬰幼兒照顧的支出。“現在撫養比在迅速提高,幾個年輕人對著上面一堆老人,這個情況不加以考慮不合適。我國人口結構已經很不合理,現在已經放開二孩了,個稅法不考慮到對嬰幼兒的照顧,也不合理。”
本文綜合自新華社、新京報、政知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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