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慶公交墜江事件為什么會發生?——乘客毆打司機。
2.乘客為什么毆打司機?——自己錯過了站,硬要司機不到站就停車未果。
3.乘客為什么敢肆無忌憚強迫公交車按自己的需要停車?為什么敢公然毆打公交車司機?——整個社會極端個人主義大泛濫,普遍只顧自己需要,不管規章制度,更不管他人死活。
4.為什么整個社會極端個人主義大泛濫,普遍只管自己方便,不管規章制度,不管他人死活?——“公知”幾十年無孔不入大肆宣揚極端個人主義的結果:“自私是人的本性”、“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每個人的內心都是自私的,通常只會從個人利益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局部服從整體、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等等是“極左”,公字當頭、約束自己是“違背人性”,“為整體利益犧牲個人利益是沒人性”……
——凡是認同“犧牲‘小我’,顧全‘大我’是必要的、光榮的、高尚的,不愿為‘大我’作出犧牲是可恥的”等等的人都是“共產主義的‘原教旨主義者’”,“排斥、打擊非共產主義思想的真誠、堅定、強大力量,在政治運動中他們是狂熱分子,是制造過激行為的主力”(楊繼繩);
——“國家的利益要服從人民的利益,而不是相反。可惜的是統治者老是灌輸國家利益至上,提倡愛國主義。偶爾點一下人民的利益,也要把它置于國家利益之下。今天我們要徹底糾正這個被歪曲了幾千年的理論”(茅于軾);
——“‘大河有水小河滿仍然是大部分中國人的基本觀念,盡管這些說法根本不合邏輯’”“打著國家利益旗號的基本上都是私利”(張x迎);
——“紅歌中我們一直唱:沒有國哪有家。其實,人類社會的發展,是先有家才有國,沒有家哪有國。”“只有小河有水,大河才能滿,以前我們總說,大和有水小河滿,其實,沒有千千萬萬小河里的水,大河的水哪里來?”“不謙虛一下。小河有水大河滿的命題,是我1986年的文章中首提的。別以為經濟學是小眾的俱樂部議題。”(陳x西)
……
在“個人私利高于一切”、“公而忘私違背人性”、“先公后私是‘極左’”等輿論壓倒一切的大環境下,極端個人主義大泛濫、為一己之私大鬧公共秩序成風一點不奇怪。
霸門攔高鐵的合肥潑婦說:
【“我覺得10秒鐘就能下來的事,為什么就不讓他下來呢,我就在門口站著了”、
“他們總共拉了我5分鐘”、
“如果當時溝通好了,10秒鐘就解決了,根本不影響動車的開車”、
“只要我老公10秒內能下來,就沒事了,我當時是不是只能讓我老公下來?我這樣做有錯嗎?”】
而南方系的《新京報》特地發文為之辯護:
【“規則不應是死的,也要講一講人之常情”、
“影響也最多不過十幾秒乃至分把鐘的事,我想其他旅客并非不可承受”、
“在‘女子阻攔高鐵發車’一事中,我看到大多數人都強調的是多數人的需要,而漠視少數人的權利,但不要忘了,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變成那'少數人'中的一個”、
“為了取回這串'無關緊要'的鑰匙,整個華盛頓地鐵為他一個人停運了6分鐘”、
“一個偉大的國家不在于他的步伐有多快,而在于他肯不肯為了他的人民而放慢腳步”、
“合肥女教師阻止高鐵發車:她用自己的尊嚴,為弱勢群體維護利益”
……】
當“一切為自己”、“發現真我”、“實現自我”成了“正當”,毫無公德、為了一己之私破壞規則、危害公共安全、罔顧他人性命必然成為時髦——為了自己方便,就敢大鬧公交,大鬧高鐵,大鬧航班,大鬧醫院,大鬧學校,甚至鬧到國外,在藝術宮殿隨地大小便……
5.為什么乘客毆打司機沒人制止?
“法律黨”的功勞——專門保護罪犯,專門打擊見義勇為: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免死、走私假幣免死、偽造貨幣免死、集資詐騙免死、組織賣淫免死、強迫賣淫免死、阻礙執行軍事職務免死、戰時造謠惑眾免死,偷稅漏稅幾個億都不起訴,大肆贊揚“殺人案和解”、“強奸案冰釋前嫌”——命案都能“和解”,何況其他?合肥潑婦霸門攔高鐵大撒潑只罰款2000,在高鐵上蠻不講理強占座位甚至不予起訴,高鐵尚且如此,何況城市公交?
“法律黨”對犯罪百般包庇,對制止犯罪呢?百般刁難——動不動就“侵犯人權”、“惡警濫用暴力虐待婦女兒童”、“粗暴執法”、“一個執法警察為什么會對一個抱著小孩的婦女出手如此之重?”、“為什么面對手無寸鐵、毫無攻擊力的女人和小孩時竟然采取了必殺技?”、“執法者極度缺乏人性教育”、“基本人權尊重的缺失”、“權力的傲慢與缺少民主監督”、“譴責警察野蠻執法,不顧幼兒安危”、“警察權的強勢地位是法治社會的更大阻力”……連專門制止罪犯的警察都如此,何況普通百姓?……做好事反而被誣蔑、見義勇為得不到保護反而官司纏身的反面例子還少嗎?——“合理假定”、“如果你沒撞人,為什么要扶起她?”……只要“越做好事越吃官司,越干壞事越受保護”成了客觀現實,那誰還敢見義勇為?——出手制止,惹上麻煩怎么辦?反咬一口告你傷害怎么辦?說你造成傷害和精神損失要求賠償怎么辦?……重慶公交墜江事件中乘客毆打司機無人制止,是“法律黨”多年來保護罪犯、打擊見義勇為的實踐造成的惡果。
6.為什么“法律黨”對犯罪百般包庇,對制止犯罪百般刁難?——“法律黨”的利益需要。
老百姓的利益需要是打擊罪犯,使人不敢犯罪,“法律黨”的利益需要是保護罪犯,使人不怕犯罪——不敢犯罪,“法律黨”還有生意嗎?不怕犯罪,才能使罪犯源源不絕;罪犯源源不絕,“法律黨”的生意才能源源不絕——死人(受害者)成不了“法律黨”的客戶;一般人只能是“法律黨”的可能客戶;只有罪犯才是“法律黨”的必然客戶。做生意,首先要確保的是老客戶、大客戶、必然客戶,還是非客戶、偶然客戶、可能客戶?答案不言而喻。
以重慶公交墜江事件為例。如果早有法律明文規定“一切危及公共交通正常運行的行為都是犯罪行為”、“毆打干擾公交司機是恐怖行為,必須嚴厲打擊”、“因危害公共安全遭到反抗而受傷無權索賠”,對違犯者嚴厲打擊,還有多少乘客敢一言不合毆打司機?即使毆打了,其他乘客會無動于衷袖手旁觀嗎?還會對義勇為者有那么多后顧之憂嗎?重慶公交墜江的惡性事件還會發生嗎?但改革開放四十年,為什么改革不出如此簡單易行的法律規定?因為不符合“法律黨”的私利——人人見義勇為制止罪犯,沒人犯罪了,“法律黨”的生意就沒了。相反,如果見義勇為反而官司纏身,那“法律黨”的生意不就來了?
再以陳x西肆無忌憚為富人偷稅漏稅辯護為例:“稅法傾向于剝奪富人,劫富濟貧,這本身是一種不公正”、“稅制立法,本來應該是這樣。你一年交5萬所得稅,富人一年也只要交5萬,沒有理由要他比你多交。”“用稅收杠桿,進行二次分配,讓富人多做貢獻,來補貼給窮人。因此這不是天經地義的,窮人是享受到了富人的貢獻,應當感謝富人,而不是仇恨富人,他不是天經地義應該養窮人的。”“范冰冰逃稅這么多,其實已經交了巨額的稅款。她對國家的貢獻,比所有罵他的人要大”、“這是一種盡義務不夠的違法,不是侵占他人和國家原有財產的違法。”“許多網民,之所以義憤填膺罵范冰冰,主要是認為他賺錢太容易,財富積聚得太快,還是一種仇富仇名人的心態”、“你有沒有想過,你為國家又貢獻了多少?為什么不能有點出息富起來,多納點稅為國家多作貢獻?”(照陳x西的邏輯,對國家貢獻大小取決于納稅多少。既然如此,那豈不是說范冰冰即使偷稅漏稅八個億,對國家的貢獻仍然比錢學森大?錢學森對國家的納稅有范冰冰多嗎?)……
為什么陳x西如此賣力為富人說話?因為他的基本客戶是富人——窮人能成為陳x西的主要客戶嗎?能填得滿陳x西的胃口嗎?如果陳x西為窮人說話,富人還會成為他的主要客戶嗎?——“嘴上全是正義,肚里全是生意”。
容忍極端個人主義大發作、為自己眼前私利不顧大局不管別人死活的乘客肆意攻擊司機干擾汽車駕駛方向導致重慶公交墜入江底,全車乘客無人幸免。如果容忍極端個人主義大發作、為自己眼前私利不顧大局不管別人死活的“公知”“法律黨”肆意攻擊共產黨干擾國家管理方向,必將導致“國家大公交”沖向深淵,全國人民無人幸免。
201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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