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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復現就要撤稿!14年前,林國強院士是這樣處理的
點擊:  作者: iNature 綜合    來源:“募格學術”公眾號  發布時間:2021-01-30 08: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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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強  中共黨員,中國科學院院士、中科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研究員】


14年前,林國強院士發現自己學生論文無法重復后,是這樣處理的...


讓我們把時間撥回至 2007 年 3 月,當年,一封以林國強院士的名義發表的公開信,在網絡上流傳。信中披露,林院士發現自己的一名博士生發表在權威期刊《美國化學會志》上的畢業論文數據造假,于是致信給該期刊主編,揭穿論文造假一事,要求撤回這篇論文。

 

科研要經得起推敲,因為科學性的基礎是真實性,即取材確鑿可靠,客觀真實,方法嚴謹。科研領頭人也要經得起邏輯盤問,哪怕他不做實際科研,這個完整的邏輯盤問,對科研子弟大有裨益。

原文為上海有機所林國強院士 “在召開學術委員會和全體有機所研究生大會上進行檢討和事實闡述的原稿”。這封稿件公開后,在當時也引起眾多討論,包括我在內的學生也從中學到不能復現就要撤稿的學術道德

01 公開原文

各位同事:

大家好!

可能你們已經聽聞本課題組 2006 年發表在 JACS (2006, 128, 5624-5625) 上的論文涉嫌造假一事,因該事件影響太大,其真相至今才能通報,望見諒。

原因有二:其一,從發現問題到調查乃至弄清整個事件的真相需要一段不短的時間,也是一個艱難的過程,需要做許多次的反應來推敲和驗證;其二,在調查和揭示真相的過程中,希望給涉嫌造假者黃凌琳一個能申辯和主動承認的緩沖時間。但遺憾的是,我們的善意未能等來她的表態。

至此,我們已經按既定時間表于 3 月 22 日向有機所學位和學術委員會報告涉嫌造假的實情。同時,我們也已二次給 JACS 主編去信,先是報告情況,然后是要求撤消該論文。

黃凌琳曾是我們小組的博士研究生,她博士論文階段的其中一個工作是研究二碘化釤誘導的 2-酰基芳酸酯類化合物的不對稱還原環化合成高光學純度手性苯酞類化合物。我們期望利用手性試劑控制的不對稱質子化,探討手性苯酞的合成。經過近兩年的努力,黃凌琳 “實現” 了這樣的設想,并在進一步的研究中,“發展” 了非手性的質子源試劑和催化量的手性質子源試劑的組合體系,“完成” 了手性苯酞的催化不對稱合成,反應的對映選擇性最高可達 99%。其中催化部分的研究結果就發表到美國化學會志上。

黃凌琳于去年博士畢業后去了德國做博士后,苯酞研究的課題就由小組另一位研究生馮陳國同學繼續。自去年 9 月下旬開始,馮陳國在進行苯酞類反應的拓展實驗時碰到了困難,無法取得好的結果,即以黃凌琳原來的工作為標準的模板反應進行重復,但產率僅在 30~50%,ee 值也在 10~30% 之間。

期間,馮與已在德國的黃多次用 email 聯系,討教如何操作實驗,黃表示實驗操作應該沒有問題。在多次實驗未果的情況下,黃甚至在 email 中提出 “現在我可以相信問題應該出在我一直使用的那瓶 CH2I2 上,估計是在那瓶中引入了一些我們所不知道的雜質,才對反應產生了效應。但遺憾的是,那瓶試劑已經被完全用光了,連瓶子都已不知去向了”,意思是說該試劑已用盡,無法找出事情的原委。

同時,她還信誓旦旦地說 “這些都是我當初確確實實做出來的,但現在,我也確實無法為自己做出什么有力的證明與辯護,此心唯天可證!”。

事關重大,我們認為無論是何原因,都應該弄明白。就請她乘圣誕節放假之際,回所重復實驗,并答應為其報銷國際旅費,經過反復交涉,她同意回國。但原定 12 月 25 日的回國日期到了,她沒有回來,只有一封 email 說她在德國也重復了實驗,也沒有得到原先的結果,自感回來已無意義。經過多次的 email 和電話聯系以及交涉工作,她最終同意在春節前回來。

在此期間,有位自稱是她男友的人來過 2 次電話,提及黃顧慮重重,即表示回來與否都沒有學位了。1 月 21 日,她回到了上海。第二天在實驗室就位,第三天開始重復自己的工作,但其實驗結果與馮陳國同學的結果相差不多。

事實上,在黃回國之前,我們已經預感到問題沒有這么簡單,她留下來的樣品中有 4 個標明光學活性的化合物,雖然它們的 NMR 譜是對的,但竟然是消旋體而非光活體;在同樣條件下 (同一臺儀器、同一根手性柱以及同一位操作人員),測得的 HPLC 數據與論文中的表述相悖。

由此,我們疑竇重生,這不僅僅是重復性的問題,很可能是數據真實性的問題。在黃回國重復實驗一周左右的時間、且實驗結果不佳的情況下,1 月 26 日上午,徐明華、黃凌琳、馮陳國和我一起開了個會。當時,黃一再表示她的數據即 HPLC 和比旋肯定沒有問題,我隨后提出下一步由黃和馮二位一起重復催化質子源和等量質子源的實驗。同時,在 16 個已發表的新化合物中挑出 5 個,先合成它們的消旋體,再不惜代價地用手性制備型 HPLC 柱拆分,以得到其左旋與右旋體,然后與論文中的 HPLC 保留時間和比旋數據進行比較。

因為要完成這些工作所需的時間比較長,經過我的要求,黃同意由她本人向其德國的導師 K.nig 教授請假延期返回。不料,到第三天她就借機不辭而別,她的手機也處在無人接聽或關機狀態。在她之后的 email 中說 “不要再找我了,要怎樣處理,你們看著辦吧,我是不會再回頭了”。

為了慎重起見,我們從 1 月 9 日起先后合成了已發表的 16 個新化合物中的 11 個以及另外 2 個在她博士論文中報道的,共三批樣品,13 對對映異構體。在相同條件下測其 HPLC 的保留時間和比旋值,并與原來的數據進行對比。

結果顯示,與她的數據完全不符,其中一個對映體的比旋值竟相差 175 度。值得指出的是,另有 2 個已知化合物,一個是用作模板反應的 3 - 苯基取代苯酞,其圖譜數據與文獻一致;另一個 3 - 甲氧基苯基苯酞的文獻比旋值為 8.9 度是錯誤的,黃報道的與錯誤的數據完全吻合,但實際上其比旋應該是 18.5 度。由此可見,原先的數據全系造假。

我們推斷,雖然高 ee 值苯酞化合物的 NMR 譜圖數據可用消旋品來代替,但在手性 HPLC 上的保留時間則無法用消旋品替代,且無法知道哪個峰是代表 (+) 體,哪個是 (-) 體,更難找到一個具有同樣保留時間的樣品來代替真品。

因而判斷黃可能是用別的樣品,通過適當的調配,先在 HPLC 上出現二個相同的峰作為參考,再添出在手性 HPLC 柱上二個大小比例相差很大的峰。因此,所給出的化合物保留時間與真品的不符。更有力的證據是,真正樣品的比旋值是無法得到的,也是猜不準的,因此,造假的數據肯定也是錯的。

2 月 5 日,我們去信給 JACS 主編,鑒于論文中數據的可靠性和重復性問題,正在進行調查,將盡快告之核實情況。同時,由于黃不辭而別匆忙返回德國,我們于 2 月 12 日將查實情況以快遞信件給她,2 月 14 日快遞到達她所在的大學。

附信上說,我們將對比數據的結果告之,愿意給她三周的時間充分地考慮與申辯。鑒于事態的嚴重性和嚴肅性,鄭重希望她認真對待,并于 3 月 5 日前給予答復。3 月 5 日,黃在 email 中說 “我承認與否,還有什么區別嗎?”

3 月 6 日,黃來電話,要求給予時間考慮,又提及承認與否有何區別?我們再三請她嚴肅地考慮,并在 48 小時內答復。不料就此音信全無。

3 月 16 日,黃在德國的導師 K.nig 教授在 email 中告訴我們,事實上,黃在 3 月初已經對他說起論文的數據有問題,因此她的聘用合同立即終止,并于 3 月 5 日離開了 K.nig 小組。

還是為了慎重起見,我們分別召開了二次組內會議,一次是在春節前由現在的小組成員組成的會議,另一次是在 3 月 7 日,是在滬地區已畢業的博士和已出站的博士后會議,就查核實驗數據問題與大家進行了討論,并對各種可能性進行了分析。

二次組會上的討論結果均肯定她論文中關于手性苯酞合成的部分是造假無疑。雖然黃煞費苦心,從表面上看,近 20 個化合物的核磁、紅外、質譜、HPLC 譜以及比旋的數據均齊全,但最終謊言還是被戳穿!

令我非常痛心的是,她為什么要造假?!我深知學生們十數年寒窗之不易,因而對待學生如同己出,從沒有不切實際的要求,盡量營造一個寬松的研究氛圍。更讓我寒心的是,在真實的數據面前,黃凌琳不但沒有直面它,而是采取賭咒發誓、錯誤引導、百般抵賴、直至銷聲匿跡的態度。她還曾在 email 里說 “這個反應我怎么可能在這么長的時間內作出這樣的彌天謊言呢?”

事實上,自她捏造第一個化合物的數據起,就決定著她要為此不斷地說謊和圓謊,還要不斷地察言觀色,為造假備受煎熬。甚至在臨畢業前,在指定學生在場的情況下復核實驗以及其它的一系列檢查等措施中,設法僥幸逃脫。但最終還是會被揭露的。

其實,她大可不必如此,只要她認認真真、踏踏實實地做實驗,就能夠畢業的,犯不著拿自己的前程做賭注。造假終究會水落石出的,也必定會付出巨大的代價。她的造假,不僅是毀了她自己,也毀了我和小組的良好聲譽,更可能會影響到小組現在的學生,尤其是馮陳國同學半年多的寶貴時間付之東流;她的造假,對我是一個深深的、不光彩的傷痛,對徐明華博士是揮之不去的噩夢,對我們小組更是永遠的烙印。這是個沉痛的教訓,但愿警鐘長鳴!

事已至此,我只能選擇面對,而不是掩蓋和包庇。我必須公布真相,以杜絕此類事件的再度發生。

我們已于 3 月 15 日給 JACS 的主編去信,要求撤消 JACS 上的那篇論文;于 3 月 22 日向有機所學位和學術委員會報告造假實情;相關情況也已于 3 月 23 日通報本所所有的在讀研究生。

現在所學位委員已成立調查小組,展開調查,將盡快核實并根據情節提議通報國務院學位辦,撤消黃凌琳的理學博士學位。因管教不嚴造成如此嚴重后果而深感內疚的我由衷地向有機所全體研究人員和研究生致歉。

但我相信,我們以實事求是的態度來昭示此事是正確的。誠信為本,揭示造假的手段也是對杜絕造假的一種威懾。進而,我們仍將繼續努力工作,去探索科學的真理,在基礎研究領域中做出好的成績、發表質量高的論文。與大家共勉。

林國強  2007 年 3 月 26 日

02 事件回顧

中科院上海有機所博士研究生黃凌琳的一篇造假論文,刊發于世界一流化學專業期刊《美國化學會志》,她因此獲得博士學位,并被德國一個科研單位聘用。導師發現她的論文數據造假后,挺身揭發此事,中科院提請國務院學位辦撤銷了她的博士學位,德國方面也終止了她的聘用合同。

“最牛化學所” 曝出女博士造假事件

今年 3 月,一封以林國強院士的名義發表的公開信,在網絡上流傳。信中披露,林院士發現自己的一名博士生發表在權威期刊《美國化學會志》上的畢業論文數據造假,于是致信給該期刊主編,揭穿論文造假一事,要求撤回這篇論文。

 “林國強院士的公開信” 這樣寫道:
令我非常痛心的是,她為什么要造假?!我深知學生們十幾年寒窗之不易,因而對待學生如同己出,從沒有不切實際的要求,盡量營造一個寬松的研究氛圍。更讓我寒心的是,在真實的數據面前,黃某不但沒有直面它,而是采取賭咒發誓、錯誤引導、百般抵賴,直至銷聲匿跡的態度。

中科院有機化學研究所位于上海,被認為是中國在該領域 “最牛” 的一個科研單位。而林國強院士也被認為是該領域內 “最牛” 的科學家之一 (他曾任有機所所長,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化學部的主任,被稱為 “國內化學界目前重要的領袖人物”)。此外,刊登該論文的《美國化學會志》,也被認為是世界上頂級的化學刊物。因此,這一事件引起了社會關注。

導師出飛機票讓她回國重做實驗

黃凌琳的博士論文,題目由林院士指定,其中一個工作是合成某類化合物。經過近兩年的努力,黃凌琳 “實現” 了最初的設想,研究結果發表到《美國化學會志》上。

黃凌琳于去年博士畢業后去了德國做博士后,而這個課題由林院士的另一位研究生馮陳國繼續。但從去年 9 月開始,馮陳國在做實驗時,始終無法做出黃凌琳原來的數據。

這時黃凌琳遠在德國,通過 E-mail 聯系到她。黃表示,問題可能出在她使用的那瓶試劑上,但是她說 “那瓶試劑已經被完全用光了,連瓶子都已不知去向了”,意思是無法找出事情的原委。同時,黃凌琳還信誓旦旦地說:“這些都是我當初確確實實做出來的,但現在,我也確實無法為自己做出什么有力的證明與辯護,此心唯天可證!”

林院士感到問題復雜,決定提供國際旅費,請黃凌琳回國重做實驗。但是黃凌琳拖延著不肯回國。在林院士的堅持之下,經過數次反復交涉,黃凌琳終于在今年 1 月 21 日回到了上海。但她也沒能做出原來的實驗結果。到第三天黃就不辭而別,她的手機也處在無人接聽或關機狀態。“沒辦法我們就只能自己接著查,一個一個數據做,花大錢把它做了出來。” 林院士一方花去了半年時間驗證,并將他們查實的結果以快遞信件寄給黃。信上說,給她三周時間充分考慮與申辯,并在 3 月 5 日前答復。黃回信說,我承認與否,有什么區別嗎?在之后的 E-mail 中又說:“不要再找我了,要怎樣處理,你們看著辦吧,我是不會再回頭了。”

德國方面當時就讓她走人

3 月 16 日,黃在德國的導師 K.nig 教授給林院士發來 E-mail,告訴他們黃在 3 月初已經對他說起論文的數據有問題,因此她的聘用合同立即終止,并于 3 月 5 日離開了 K.nig 小組。“德國那邊很不客氣的,當時就讓她走人。” 林院士說。

3 月 22 日,林院士向有機所方面匯報了黃凌琳的造假實情,并在第二天通報給全所在讀研究生。

 7 月 11 日,中科院發布公告,稱女博士黃凌琳論文數據造假,撤銷其博士學位。

她是高智商造假很難發現

在將近兩年的時間里,林院士為什么沒能發現自己的學生造假,對此網上頗有異議。“研究生做論文期間應該會有定期的工作匯報,事后才發現如此重大造假問題,說明平時研究組及導師不夠嚴謹。” 一篇出現在化學論壇的帖子這樣說道。對這一批評,林院士回答說,當時他跟黃凌琳之間經常進行溝通,但黃的造假有其特殊性,是屬于 “智商很高、很難發現” 的例子。

按照林院士的說法,早在去年黃凌琳還沒畢業時,他們就曾派一名學生同黃一起進行復核實驗。“這是我們所里防止學生造假數據的辦法。” 林院士說。只不過,這次例行的復核,并沒有發現任何問題。

北京大學化學系一名博士告訴記者,這種由兩名學生共同復核實驗結果的辦法,其實在全國高校都通行。只不過,實際操作起來,常常沒什么用。原因很多,比如復核的學生應付差事,雙方關系影響結果,等等。林院士還對記者說,在畢業之前,他們所里還會對一些畢業論文進行抽查,但當時也沒有抽查到這篇論文。

“如果我不追究下去,或許是最省心的辦法,這事也可能就過去了,但我們的學術道德在哪里呢?”

 針對此事,中科院化學所的博導王鴻飛在網上發表博客文章,其中說道:“我對學生是丑話說在前面,如果我的學生出現故意作假的事情,不要給我找任何借口,我一定會發動所有的人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搞倒搞臭。”他還說,一般這些實驗數據沒人重新做,造假大多不會被揭露,而黃凌琳的暴露,只是因為她的文章發到了國際頂級刊物上。

中科院理化所的孫承華博士說:“一些導師平時比較忙,很多實驗無法親自從頭跟到尾參與,只能整體上指導一下思路,對于得出的結論,只要從理論和邏輯上認為可能,就予以通過,這可以理解。但導師依然負有次要責任,他的失職在于疏忽,如果認真監督,這種情況一般不會出現。”

有人建議:出現這類造假情況,對導師也應進行實質性的處理。給導師一定壓力,才能讓導師對成果誕生的過程,有更嚴格的監督和審核。

不過,目前大部分國內高校和研究院所并無這一規定。

 “據我所知,個別的院所有規定,此類情況出現到一定數量,就會取消該導師幾年內申請經費的資格。這類規定應該更普遍地運用。” 化學所的趙勇博士說。

 

(本文由 iNature 綜合自“央視網”“法制晚報”“青年參考”;來源:昆侖策網,轉編自“募格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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