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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托”與李黃之死
點擊:  作者:思目(jocole)    來源:百年風云從頭閱微信號  發布時間:2023-03-10 06:56:37

 

這是網上查到的,唯一一張被確認為李特的照片。

 

謹以此文,紀念中國人民偉大的領袖毛澤東!

 

近些年來,不斷有人借為某些歷史事件進行正名之機,變著法地往毛澤東身上潑臟水!原紅四方面軍高級將領李特與黃超之死,就是其中較為典型的一例。

 

之所以反復拿此二人做文章,主要是因他倆都是所謂張國燾的“死黨”。西路軍失敗后,李黃二人與剩余的人員去了新疆,王明、康生等路過迪化(今烏魯木齊)時,以肅托名義將二人秘密處死。大概是因張國燾分裂黨、分裂紅軍時二人起了很壞的作用,于是某些人硬將李黃之死往毛澤東身上扯。

 

那么,李特與黃超到底因何而死?又死于何時何地?二人之死與毛澤東有關系嗎?

 

李特(19021938),安徽省霍邱人,原名徐克勛,號希俠。在莫斯科讀書時因個子矮小,被人戲稱為“little”,后索性用諧音自行改名為李特。黃超(1906年—1938年),貴州人。二人都是1925年加入中共的老黨員,而且都有留俄的經歷。1930年二人回國后,于31年先后被派往鄂豫皖蘇區。一、四方面軍會師時,黃超為方面軍政治部秘書長將張國燾的秘書;其時李特為方面軍副參謀長。

 

根據筆者考證,最早試圖將李黃二人之死硬往毛澤東身上扯的,是博古洛夫的大侄子秦福銓,在其打著研究歷史幌子實際胡扯的書里這樣寫道:“李特、黃超二人是康生殺害的,……。但因為李、黃二人是狀告毛澤東,……。此事就這樣沉寂下去了。”(注1)至于康生為何要殺李黃二人,秦福銓給出的理由是“他要擇木而棲了。”(注2)但秦福銓的說法過于牽強,又是拐彎抹角通過康生才拉扯到毛澤東身上。更令人難以信服的是,其時康生與毛澤東素未謀面,黨內負總責又是張聞天——毛澤東遠還未到一言九鼎的地步,康生怎么會擇毛澤東之木而棲?更何況他是跟隨頭上頂著“共產國際”頭銜的王明,一起從“昆侖山”上下來的“神仙”,又怎么會隔著千山萬水就要給毛澤東送上投名狀???

 

如果認為這只是邏輯推斷,筆者可舉一個實例來佐證——根據賀龍回憶:“任(任弼時,筆者注)到了延安,不去找毛主席匯報,而是去找洛浦匯報。毛澤東同志以軍委主席的名義請我們吃飯,他向毛主席只簡單地談了一下。……。七大時,任是秘書長是他先在臺上講話,講了很長時間,他講完了,才讓毛主席講話,致開幕詞的不是毛主席,實際是他。”(注3)由此可見,即使時據高位的康生慧眼識英雄,那也得見過毛澤東才有可能。

 

大概是汲取了秦福銓的教訓,這后面往毛澤東身上潑臟水的得另辟蹊徑——既然其時的康生距離毛澤東太遠,那就選個近的——起先他們將目光瞄到有肅反專家之稱的鄧發身上。鄧發已于19379月從莫斯科回到新疆,任中共駐新疆代表兼第十八集團軍駐新疆辦事處主任,所以李黃被殺可以通過他進而聯系到毛身上??珊髞戆l現其實鄧發與毛澤東關系并不好,在閩贛蘇區時同博古等打壓過毛澤東,所以說鄧發為毛殺人恐怕過于牽強。于是,又把目光轉向19382月,調到新疆工作的“周彬”身上??蛇@些潑臟水的人忽略了一個重要事實,李特與黃超與毛澤東沒有大的過節——黃超從未與毛澤東當面發生過爭吵,李特也不過是草地分裂時追上去罵了幾句而已。這與博古等蘇區時排擠、孤立毛澤東顯然不可同日而語,毛澤東又怎會瞞著中央政治局殺他們二人呢?!所以“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那么,這些人到底是如何硬將李黃二人之死強加到毛澤東身上的?這難免說來話長,且聽筆者一一道來,再根據可靠地史料進行分析與探討,盡可能還歷史本來面目。

 

要想弄清李黃之死的來龍去脈,首先的從二人是被以何罪名被殺。根據張國燾回憶,“在一次我和王明的單獨談話中,……,他告訴我:‘李特、黃超就是托派,他們在迪化經鄧發審問,已招認是托派,并已被槍決了。’”(注4

 

那何為托派呢?為什么是托派就要被槍斃?其實不僅是今天的人們,那個時代的大部分(中共)黨員——即使身居高位沒留過俄的也沒幾個人能完全明白,所肅的這個“托”究竟指的是誰或到底是什么組織?

 

這個“托”指的是托洛斯基,是俄共與國際共運歷史上最重要的無產階級革命家之一,后因前蘇聯的工業化道路和一國能否建成社會主義問題與斯大林等成為死敵。嚴格說來,肅托原本是蘇共(斯大林)內部,對所謂托洛茨基一派的清洗。唯一能同中國扯上關系的,就是托洛斯基曾于1927年,因斯大林對中國大革命的失誤進行過尖銳批判!故陳獨秀等被清除出中共之后,于19315月成立過托派“中央”,但不久便由于人數少且并無統一的組織成為昨日黃花。可事情隨著王明與康生從蘇聯回國發生了變化——先是康生于19381月發表了《鏟除日本帝國主義的走狗——托洛茨基匪幫》一文,指責陳獨秀等為接受日本特務機關津貼的漢奸,并將“托派”與反動的漢奸等相提并論。其后,中共中央于19382月,正式下達《關于擴大鏟除托匪漢奸運動的決定》,自此在黨內開展肅托運動。

 

那么,王明及康生為何下車伊始就要在中共黨內“肅托”?而其時黨中央的毛澤東等人又為何沒有進行抵制呢?這是因為王明和康生等從莫斯科返回國內時,是帶著共產國際的尚方寶劍來的——共產國際在19371010日關于中國問題的決議中指出:“必須最大限度地提高革命警惕性,經常審查干部和黨的機關工作人員,堅決清除黨和紅軍中一切可疑的和不可靠的分子,特別應清除暗藏的托派分子、陳獨秀分子和羅章龍分子,這是一項迫切的任務。在這方面黨做得還遠遠不夠。”這就是中共中央為何隨后,便不得不下達《關于擴大鏟除托匪漢奸運動的決定》的由來。

 

那潑臟水的人又是如何將李黃被殺的責任轉嫁到毛澤東身上的?由于這些人拿不出真材實料,便采取東一句西一句“吊胃口”的手法,上來就是誘人的“噱頭”——“李特、黃超不就被鄧發、周彬以托派名義給殺了嘛”!對于大部分喜歡紅軍史的網友而言,“鄧發”的大名可謂如雷貫耳!在黨內尤以“殺人如麻”著稱。那這位被隆重請出來的神秘人物“周彬”又是何許人也?對中共早期歷史不太熟悉的網友可能會很好奇,這位名不見經傳的“周彬”怎么能與大名鼎鼎的“肅反專家”鄧發相提并論?其實說破了大家就會有恍然大悟之感,這個“周彬”其實是毛澤民的化名,盡管他是毛澤東的親弟弟且入黨時間(192210月)也遠早于鄧發(192510月),但在黨內外的名氣和地位卻難望鄧發的項背——這就是為何將鄧發之名列在周彬之前的原因。如前所述,由于鄧發與毛澤東關系不睦,所以必須將“周彬”與李黃之死聯系上,否則無法攀上“周彬”的哥哥——毛澤東。

 

但如何才能將周彬與李黃之死聯系上呢?于是進一步做出了解釋:“19382月毛澤民攜妻錢希均等到迪化。……不久,李特和黃超以‘托派’罪名被秘密處死。兩人之死至今仍是一個謎:到底是誰下的命令,何人執行的?到今天也無從知曉。在毛澤民到達后,兩個紅四方面軍的高級干部,就這樣不明不白、無聲無息地消失了。”——這真是令人啼笑皆非!說來說去,只不過是在時間有所重疊而已!這簡直是“狗帶嚼子——胡勒”!只是因為在那個時間段抵達新疆,又何止毛澤東的親弟弟一人!這理由也太淺薄了吧。

 

那么,其時毛澤民是去執行處決令嗎?稍微對紅軍史有點兒研究的人都知道,毛澤民在中共負責的是經濟工作,怎么會冷不丁地跑到新疆去“肅托”了呢?毛澤東考慮事情向來比較周全,怎么不至于笨到派自己的親弟弟去殺人——這從毛澤民1939年在寫給共產國際的報告中可得到佐證:“因我是澤東同志之親兄弟,黨內許多重要事件并不告訴我。澤東同志也因避免借口,黨內斗爭從未和我談過”。翻看一下歷史記載就會曉得,毛澤東當年在中央蘇區挨整時,并未波及到毛澤民身上,所以此言不虛。再者,其時毛澤東主要負責的是軍事工作,怎么可能瞞著中央書記處派毛澤民去執行“肅托”任務?退一萬步講,即使真的要去執行“肅托”殺人任務,總不會帶著自己的老婆一起去執行吧!?

 

 

圖片截自中央電視臺專題片《毛澤民4》,436秒。

 

我們來看一下,毛澤民是何時、又為何被派往新疆的?

 

按照正規史料的記載,毛澤民于193712月經中央批準,前往蘇聯學習養病。但根據耘山、周燕所著的《革命與愛:共產國際檔案解密毛澤東毛澤民兄弟關系》一書中揭示,毛澤民此行還肩負另一個使命,就是勸說其大嫂——毛澤東的夫人賀子珍——返回延安的。關于賀子珍去前蘇聯一事,網上文章汗牛充棟,無需筆者贅言。那毛澤民追上了嗎?據史料記載,毛澤民一路追趕,終于追上了因鼠疫被耽擱在迪化的賀子珍。但遺憾的是賀子珍不聽勸阻,執意孤身去了莫斯科。按說,毛澤民本可一同前往,但實際毛澤民卻被留在了新疆。那為什么沒有按計劃行事呢?是否如那位自以為是的人物所言,盛世才得知毛澤民的身份后,為與毛澤東拉近乎要求將其留下?我們來看一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根據明確地史料記載,大約在1938年的1月初,盛世才再次給延安發電,請求中共派員協助其政府工作,為此中共中央決定派毛澤民去。但由于其時中共的通訊手段落后,無法即使掌握毛澤民等人的行蹤,于是便給時任“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主任的方林發報。如同毛澤民化名“周彬”,這個“方林”是鄧發的化名。電報的具體內容為:

 

 

圖片截自中央電視臺專題片《毛澤民4》,357秒。

 

上述這短短二十余字的電文,佐證了這樣幾件基本事實:一是若無此封電報,毛澤民肯定會賀子珍一起,去蘇聯學習養病。問題來了:一是一個匆忙路過的人,實現又未安排,為何會冷不伶仃被突然派去執行“處決”李特跟黃超這樣的特殊使命?!二是毛澤民擬任的“建設廳長”,顯然與“肅托”工作無關,更不消說執行所謂的“處決”了——總不能由“建設廳”的人行刑吧???三是“但需改名”這句說明一個簡單的事實,中共中央并不想暴露毛澤民的真實身份。第四,更重要的是,此電文說明這樣一個簡單事實,毛澤東絕不可能瞞著中央其他領導單獨給毛澤民下達處死李黃的電令!退一萬步講,即使毛澤東真的能在發電時欺瞞其他中央領導,那方林(鄧發)呢?能瞞過他嗎?——電文要先通過方林譯成文字,才能交到毛澤民手里!所以,這份電文透露出的信息,間接佐證“周彬”與李黃之死無關。

 

不客氣地說,那些愛潑臟水的人之所以敢這樣肆無忌憚的瞎聯系,無非是仗著大多數人對這段歷史知之甚少!可說句難聽的大實話,他們也不過僅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已。當年中共在在新疆的機構攏共只有兩處,一是為西路軍余部設立的“新兵營”,另一為是年十月方正式成立的“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其時陳云、滕代遠等住在“八路軍新疆辦事處”,根據黃火青回憶:西路軍余部皆駐扎在“新兵營”——“我和曾傳六在祁連山一起打前站帶路,比較熟悉了,他是黨委成員,我和他同住西屋,其他人住在一排三間的上房。”(注5

 

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最初設在督辦公署,后來遷到新疆邊防督辦公署第二招待所。這個“第二招待所”原為新疆塔城行政長官趙德壽的私人住宅,是一座土木結構、中俄合壁式的二層樓房。值得注意的是,為了維護統一戰線,八路軍辦事處的牌子僅掛了兩個月,就于是年的11月底改稱“南梁第三招待所”——“當時的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不公開對外,不掛牌子,只稱‘南梁第三招待所’。我方工作人員不能公開與社會各階層人士接觸,具有保密的性質。……。辦事處沒有自己的警衛和武裝力量,而是由盛世才方面配備副官、衛士(公務員)、門衛、馬夫和炊事人員等。辦事處也沒有自己獨立的通訊聯絡設備,與黨中央聯系時,通常使用自己的密碼,經過盛世才的電臺呼叫延安。”(注6

 

那李特及黃超到底于何時不見了呢?這可參閱黃火青的相關回憶:“有一天開個什么會,我們十來個人加上陳云等五六個人。李特和黃超又在會上發泄對黨中央、對共產國際的不滿。”(注7);“193711月下旬,陳云回延安去了”(注8);“12月,李卓然、曾傳六、李天煥、李先念和郭天民等奉命調回延安,我奉命留新疆。……西路軍留下來工作的干部還有汪小川、黃義明、周純麟、潘同(后叛變)和胡東等幾個人,……”(注9)這也與王明路過迪化的時間相符——據《王明年譜》記載,王明19371114日到達迪化,29日由新疆飛抵延安。另據李先念回憶,他和曾傳六、李天煥等返回延安時,李特與黃超還去給他們送行。這些回憶意味著,李特和黃超是年11月還活著,12月已不知所蹤。

 

 

小黃樓為原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中紅網紅色圖庫)

 

根據前述中央給“方林”(鄧發)電文的時間可知,毛澤民是于19382月初,方抵達迪化的——距離李特和黃超失蹤約已過去兩個月左右,這意味著他倆的失蹤與“周彬”(毛澤民)毫無關系。而且“周彬”的首要任務,當然是去動員他大嫂回心轉意。于是,那位潑臟水的人不得不再次狡辯說——將時間向前延伸了一個月:“19382-3月,王明在延安通知張國燾,李黃因為托派問題,在新疆被鄧發處決。張聽后毛骨悚然,……。”對于這毫無史料依據的說辭,立刻遭到另一位熟悉這段歷史的網友的駁斥:“張國燾回憶錄稱王明是在12月初告訴他李黃被槍決,有時間差”!可那位網友居然厚著臉皮反駁道:難道“張是王明告訴他四個月后才跑的嗎?”

 

那到底誰說的對呢?你還別說,根據史載,王明“19382-3月”間,還真有一次回延安的記錄。筆者猜測,那位人物之所以敢梗著脖子死犟,大概以為缺乏直接的史料記載,其說辭很難被證實為謊言!可事物的發展往往出乎人的預料——據《王明年譜》記載,王明于19371218日,同周恩來、博古等抵達武漢;1938224日,與周恩來等返回延安,開完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后又返回武漢。《王明年譜》中的相關記載證實,到是年4月張國燾叛逃之前這段時日里,王明沒有再去過新疆。那有沒有可能王明2月在下旬返回開政治局會議期間,又一次同張國燾談及或告知李黃之死的呢?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其時張國燾雖已開始被批判,但仍然為中共中央的核心人物——政治局常委。

 

這不難分辨,只要認真仔細地閱讀張國燾的相關回憶,就會很容易找到答案——張國燾在前述那段回憶(即注4)之后,緊接著說道:“我切齒痛恨地說:‘李特、黃超是托派!那任何人都可被指為托派!’王明回答說:‘你不是托派,不過受托派利用。’……他一直有所懷疑,這次他在新疆,將他們逮捕審問,果然他們直供不諱,都是托派,自然也只有把他們懲之于法了。”(注10)看到沒有,張國燾的說法明白無誤!在其回憶中所言及的“這次他在新疆”,指的就是193711月那次——因為王明沒有再去新疆!

 

通過以上所引述的張國燾回憶可以清楚地知曉,他始終將李特與黃超被當“托派”處死的責任,歸結到王明身上——并無片言只語涉及到毛澤東。歷史告訴我們,盡管張國燾與王明之后的所選擇的道路不相同,但在對待毛澤東的態度上兩人相差無幾!如果張國燾疑心李特和黃超是被毛澤東所害,當會直言不諱而絕不會有任何隱瞞或偏袒。而背負斯大林和共產國際光環的王明,也絕不會主動為其時的毛澤東去背殺人的黑鍋——且不說如果真是“周彬”(毛澤民)將李黃處死,王明又是如何知道的?又為何會說“這次他在新疆,將他們逮捕審問,果然他們直供不諱,都是托派,自然也只有把他們懲之于法了。”這也是為何之前所有關于處死李黃的猜測,幾乎無一指向毛澤東。

 

 

王明夫婦。(圖片取自網上)

 

我們可再來回顧一下,其時毛澤東對所謂的托派又是什么態度呢?根據史載,19378月陳獨秀出獄后,主動與中共駐南京的代表進行接觸。根據張國燾回憶,是年10月羅漢作為陳獨秀的代表去延安,同中共中央商談合作事宜。羅漢是湖南瀏陽人,“五四運動”的組織者與參加者,中共早期黨員,與毛澤東和張國燾等是老相識。因政見不合,1930年與中共脫離組織關系,是陳獨秀“托派”重要骨干。在與張國燾會面時“說到陳獨秀先生過去對中公的貢獻,兩個兒子為黨犧牲了,……他還說明陳獨秀先生等是堅持抗戰的,贊成中共現行抗日民族統一陣線的策略,認為國共既能恢復合作,社會主義的老同志們更應該重新團結在一起。”(注11);“毛澤東同情羅漢這種活動,覺得中國的托派不能與蘇聯的托派相提并論,……他曾向我表示可以與陳獨秀先生等形成某種合作關系,以期一致抗戰。”(注12)毛澤東的這種想法,很快便遭到王明的強烈反對:“1937年底,在我回到延安之后,便得知毛澤東已和陳獨秀的代表羅漢達成協議,因此毛澤東允許托陳集團的成員全部恢復黨籍(由于我回到延安,‘恢復黨籍’的計劃才未實現)。”(注13

 

通過以上歷史回顧可以看出,中共中央有關肅托的決定19382月才開始下達,毛澤民193712月即離開延安,而毛澤東對陳獨秀等所謂的托派又是那種態度,所以那種企圖將以“肅托”罪名處死李特及黃超的責任硬往毛澤東身上扯,純粹是胡說八道!

 

那么,李特與黃超到底是如何被打成托派?又是在何時、何處被處死的?

 

對于李黃二人被打成“托派”的原因,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通行的說法是,鄧發組織西路軍抵達新疆的高級將領們對張國燾的路線展開了批判,大部分人都支持鄧發的結論,唯獨李特黃超兩人不同意鄧發所做的結論,并同鄧發進行了相當激烈的爭吵,并提出要到蘇聯向共產國際和斯大林反映王明的問題,和左傾中央路線的錯誤給中國革命造成的巨大損失。這顯然是毫無依據的胡說八道!幾乎所有抵達新疆的高級將領們都無此記載,如果說四方面軍的李先念等有所顧忌的話,黃火青等總不會吧?!所以,真正有參考價值的,還是前面引述的黃火青那段回憶。

 

對于李黃二人為何被打成“托派”,起初筆者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從中共黨內斗爭的歷史看,一是王明與李特、黃超(在莫斯科)雖有交集,但卻似乎沒有發生沖突的記載。毋庸置疑,如有,除非改換門庭,否則以王明的性格絕不會放過。那么,為什么王明到達迪化短短幾天,就把李黃二人打成“托派”?而其他人不但相安無事,而且根本毫無察覺呢?筆者經過反復閱讀相關史料記載,終于得出結論,很可能是與其時也在新疆工作的的俞秀松等,有著莫大關系!對于張國燾口中“中共創始人之一”的俞秀松,估計絕大部分人都不甚了解,因此有必要簡單介紹幾句。

 

俞秀松(18991939),又名壽松,字伯青,化名王壽成,浙江諸暨人。1920年夏,俞秀松參加了中國共產黨上海發起組,成為中國共產黨最早的黨員之一。822日,上海創建社會主義青年團,陳獨秀派他組織社會主義青年團(簡稱SY)并擔任書記。1925年俞秀松來到莫斯科,隨即進入中山大學學習。李特與黃超早于他之前進入中山大學學習,但二人于1930年底離開蘇聯回國。俞秀松則繼續留在莫斯科,先后在莫斯科中山大學和列寧學院學習和任教。在此期間,俞秀松時常與王明發生分歧和爭論,到最后發展成激烈沖突!1927年王明捏造罪名,給俞秀松等人扣上“江浙同鄉會”的帽子!后查無實據不了了之,但王明卻不算完。1931年得到米夫支持的王明再次發難,以反對中央領導為名,給俞秀松、董亦湘、周達文等人戴上“托派”的帽子。

 

1933年,俞秀松與周達文、董亦湘等六位人,被派到蘇聯遠東伯力工作。19356月,聯共黨中央派遣俞秀松、張逸凡等20余人進入新疆,幫助當時親蘇的新疆督辦盛世才穩定政局、實施建設。1936年夏,俞秀松與盛世才的小妹盛世同結為夫婦,但由于剛直不阿加上書生意氣,嚴重得罪了盛世才等一大批上層人物。1937年王明、康生等歸國之前,利用會見斯大林的機會,誣告俞秀松和周達文等人是“托派”。11月,王明、康生等回國途經迪化時,與盛世才會面后很快沆瀣一氣。當盛世才拿出一疊照片,問王明認識不認識這些人?王明立刻說這些人都是托派,并誣指俞秀松為托派的頭頭!并答應盛世才回延安后,馬上送這些人的材料來。于是,俞秀松、萬獻廷等人,先后被捕。

 

聯想到李黃二人與俞秀松在莫斯科有過五年的交集——顯然熟識,俞秀松又兼著新疆航空學校和軍官學校政治教官等職,所以從他二人失蹤的時間上推斷,極有可能因與俞秀松等人交往而受到牽連一起被秘密逮捕的!此外依據常理,如果王明等要在西路軍剩余人員中抓“托派”,再怎么著也不會只抓李黃二人。

 

至于李黃二人被處死的時間和方式,留在新疆的我黨同志無一人知曉。比較可笑的是博古的大侄子秦福銓,言之鑿鑿說李黃二人是被勒死后,裝到到麻袋里給埋了,并煞有介事信誓旦旦地說,是聽李先念的部下告訴他的!博古的這位大侄子聽來的“史實”有個共同點,那就是所有的當事人全都已作古。也就是說,無法查證!但本文前面已介紹過,“辦事處沒有自己的警衛和武裝力量,而是由盛世才方面配備副官、衛士(公務員)、門衛、馬夫和炊事人員等。”(見注6)所以,如果方林(鄧發)或周彬(毛澤民)要處決李黃二人,要么用盛世才的人,要么用西路軍剩余的人!如是,又怎能保得住密?!

 

我們來看一下,俞秀松等人的歸宿:19386月,俞秀松和張逸凡等被轉押至蘇聯,隨即便被關進了監獄。時至1939221日,俞秀松等被蘇聯最高法院軍事委員會判為死刑被處決!我們可以簡單地思索一下,王明恨之入骨的俞秀松等尚且如此,同樣被扣上“托派”帽子的李特及黃超大概不至于立刻被處死!筆者做出如此推斷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受到宋侃夫的啟發:據聞黃、李在新疆是被康生殺掉,也可能是把他們搞到蘇聯殺掉的。(注)

 

注釋:

1:見秦福銓《博古和毛澤東及中華蘇維埃的領袖們》,第169頁。

2:見秦福銓《博古和毛澤東及中華蘇維埃的領袖們》,第170頁。

3:見《中國工農紅軍第二方面軍戰士資料選編(四)》,第259頁。

4:見張國燾《我的回憶》第三冊,第426頁。

5:見《黃火青回憶錄》,第145頁。

6:見滕久昕所著《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首任主任滕代遠》一文,第六自然段。

7、8:見《黃火青回憶錄》,第146頁。

9:見《黃火青回憶錄》,第146、147頁。

10:見張國燾《我的回憶·第三冊》,第426頁。

11、12:見張國燾《我的回憶·第三冊》,第421頁。

13:見王明著《中共五十年》,東方出版社20043月版,第184頁。

14:見齊特整理《宋侃夫口述:紅四方面軍電臺始末》一文之“注26”。

 

作者:思目(jocole);來源: 百年風云從頭閱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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