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智今天說,美國抓孟晚舟有理,我認為余智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余智,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經濟學教授,發表一篇文章,傳遍全球,題為:《思考華為事件要避免民族情緒與自力更生思維》,不僅認為美國抓孟晚舟有理,而且強烈反對中國自力更生掌握核心技術。匪夷所思。
余智原話如下:
“思考華為事件以及此前的中興事件,一方面應該避免民族情緒,回到法律層面進行分析判斷,另一方面應該避免陷入自力更生思維模式,堅持對外開放與合作發展的基本國策。
從媒體報道的加國警方應美國要求逮捕孟晚舟的理由看,華為事件與中興事件性質是相同的,都是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出口禁令,向伊朗出口原產于美國的通訊產品且隱瞞事實。
思考華為事件,乃至較早的中興事件,要避免民族情緒,回到法律層面,將關注點集中到華為是否應該遵守美國有關法律、是否有違背美國有關法律的事實等問題上來。
美國的法律體系比較完善,輿論開放程度也很高。中國企業與政府完全可以,也應該充分利用這些,不必上升到民族、國家的輿論層面進行對抗。
很顯然,此次事件同中興事件一樣,與中美兩國在貿易與高新技術領域的對抗有關,也的確是美國定點、精準打擊中國高新技術企業的典型事件。但是,國人不宜將華為與中興事件擴大解讀為美國對整個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的打壓。
這是因為,美國定點打壓的,是涉嫌違反(華為)或的確違反(中興)美國《出口管制法》的中國企業,而沒有打壓其它合規經營的中國企業,因此不應將其理解為美國對中國整個高新技術產業的打壓。只要中國企業合規經營,美國政府就找不到懲罰它們的理由。還是那句老話: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好蛋也不怕蒼蠅叮。
同時,國人更不應該就此認為,中國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面應該堅決走自力更生之路,要將核心技術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以免受制于人。自力更生與對外開放、合作發展,從本質上說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發展思路。開放經濟的本質特征,就是各國互相合作發展。其原因就在于,各行各業的核心技術很多,一國自己不可能完全掌握所有核心技術。如果試圖掌握所有核心技術,必然導致資源配置分散,效率低下。
因此,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各國分別集中精力發展部分核心技術與產品,從而提高發展效率;然后通過自由貿易的方法,互通有無,使各國都能享受到所有的核心技術與產品。這是開放經濟與合作發展的精髓所在。在開放經濟中,每個國家都“受制于人”。如果一國試圖掌握所有的核心技術,不受制于人,是否也就意味著它想制約他人、而自己不受制約呢?這既不合理,也很難做到。
中國改革開放前,采取的是自力更生的發展思路。結果導致發展的效果很不理想,與世界發達國家的差距越拉越大。有人認為,中國依靠自力更生發展起來了兩彈一星的高科技國防產業,應該對此有充分信心。對此,中國著名藝人袁立曾指出,兩彈一星也有對外開放的功勞,因為兩彈一星的功勛錢學森、鄧稼軒等,是民國時期在美國學習了相關理論。這一認識很有見地。
事實證明,自力更生會導致發展的低效,不是理想的發展模式。如果中國從中興、華為事件中,不正確地得出應該在高科技領域進行自力更生的結論,并進而采用舉國體制,不惜一切代價,遍地開花發展所有高科技領域的核心技術,從各國歷史經驗看,其效果不會很好。
美方明確采取的遏制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行為,如加強對華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管制、對中國企業在美國進行高新技術產業投資進行限制等。這里面既有隨著中國實力上升,中美競爭加劇的原因,更有中國近幾年發展方向與美方期待不符合而導致美國對中國進行整體遏制的原因。這在美國副總統彭斯前段時間在美國著名智庫哈德遜研究所的公開演講中有直接體現。對此,中方應該通過實際行動,消除美方對中國總體戰略走向的擔憂,爭取美方放松技術封鎖,從而改善兩國關系,改善自己的發展環境,促進國家更好地發展。”
說到底,余智公開強烈表達了三個觀點,第一,美國抓孟晚舟有理,因為華為給伊朗賣了美國產品。第二,中國不應該自力更生發展核心技術。第三,其實這個第三點最重要,“中國近幾年發展方向與美方期待不符合而導致美國對中國進行整體遏制。對此,中方應該通過實際行動,消除美方對中國總體戰略走向的擔憂,爭取美方放松技術封鎖。”余智真是把話都說透了。
我認為,余智的這些說法,毫無道理,禍國殃民。這是典型的,買辦思想,投降主義,洋奴哲學,爬行主義,這是要把中國搞成美日歐的附庸。
第一,我實在想不通,余智,憑什么認為,美國有理在加拿大抓轉機的中國高管引渡到美國審判?
美國陸海空軍,也用中國產品,從零件,到襪子。美國軍隊,打遍全世界,開打之前,征求中國同意了嗎?中國如果不同意,可以因此設局,在轉機的時候,抓美國總統,或美國總統的女兒,然后引渡到中國來審判嗎?如果中國這樣做,美國人民能接受嗎?美國政府能接受嗎?
不看僧面看佛面。美國如果認為華為在美國犯法,可以在華盛頓找中國駐美大使溝通啊,美國駐華大使可以在北京找中國政府溝通啊,也可以在美國法院起訴華為,讓華為聘請律師去美國法院打官司啊。怎么可以設局,在華為高管在加拿大轉機的時候,抓起來,引渡到美國審判?這不是綁票嘛。
中國不是一個南美洲的彈丸小國,美國想抓誰就抓誰。新中國,和美國打了一個朝鮮戰爭,半個越南戰爭,中國沒有打輸,美國沒有打贏。中國早就自力更生,掌握了兩彈一星。中國這樣的國家,可能接受美國綁票嗎?
美國綁票,想干什么?是要在中國周邊,再發動一場對華戰爭嗎?
第二,我實在想不通,余智,憑什么認為,美國整伊朗,中國就必須跟著美國走?
美伊關系錯綜復雜。伊朗革命之前,美伊關系很好,那時中國和巴列維的關系也不錯。伊朗革命后,美國處理美伊關系失誤,導致美伊長期敵對。美國武裝薩達姆,發動兩伊戰爭,打伊朗,打了八年,當時中國和兩伊關系都不錯,給兩邊賣軍火,主要是炮彈、子彈,小小賺了一筆。
后來薩達姆在中東做大,美國消滅薩達姆,拉攏伊朗中立。現在伊朗在中東做大,美國公開把中國、俄國、伊朗列為世界三大壞人,說這三個國家破壞美國領導世界。美國最近,撕毀了美英法俄中德六國與伊朗簽署的伊核協定,遭到英法俄中德伊六國的反對。
從理論上講,美國現在與中俄伊為敵,那么中國就應該以俄伊為友,用俄伊牽制美國,爭取更大國際空間。
余智,是從哪個角度出發認為,中國應該站在美國一邊,整伊朗?華為、中興,在建立發展過程中,在生產過程中,采用了一些美國零件,華為、中興,怎么知道,美國什么時候要對伊朗翻臉?早知道美國今天要對伊朗、中國翻臉,當年華為、中興,會用美國的零件嗎?
第三,我實在想不通,余智,憑什么認為,中國政府和中國企業,必須遵守美國法律?
余智說:“要避免民族情緒,回到法律層面,將關注點集中到華為是否應該遵守美國有關法律、是否有違背美國有關法律的事實等問題上來。美國的法律體系比較完善,輿論開放程度也很高。中國企業與政府完全可以,也應該充分利用這些,不必上升到民族、國家的輿論層面進行對抗。”
匪夷所思。
就中國而言,對美國法律,對外國法律,對聯合國法律,怎么可能全部遵守?
1979年,美國頒行了《臺灣關系法》,中國能遵守嗎?最近,美國頒行了《臺灣旅行法》,中國能遵守嗎?
據我所知,中國不僅堅決反對這些美國法律,并且為此不惜一戰。更不要說聯合國的法律,當年聯合國立法說中國是侵略者,成立聯合國軍司令部,出動聯合國軍,幾十個國家的軍隊,來打中國,中國軍隊把聯合國軍,從鴨綠江邊,打過了三八線,40天拿下平壤,70天拿下漢城,一掃百年國恥。
對于美國的《臺灣關系法》、《臺灣旅行法》,聯合國對中國不利的法律,中國只能上升到民族、國家層面,不僅要用輿論,而且要用軍隊,要用兩彈一星,要用戰爭,對抗到底。
第四,我實在想不通,余智,憑什么認為,在孟晚舟一案中,“美國的法律體系比較完善,輿論開放程度也很高”?
余智在說相聲嗎?美國在孟晚舟案件中,不僅明顯是選擇性執法,而且是釣魚執法。
沙特,把《華盛頓郵報》記者,剁碎,用硫酸融化,從下水道沖走,美國怎么不管?怎么不設局抓個沙特高官到美國審判?美國部分輿論強烈要求美國政府管一管,特朗普總統強硬聲明,美國就是不管,因為如果美國得罪沙特,沙特就會把1100億美元軍火大單,轉給俄國和中國。
這就是前幾天的事情,余智看不見?
美國抓華為高管,完全是因為,“很顯然,此次事件同中興事件一樣,與中美兩國在貿易與高新技術領域的對抗有關,也的確是美國定點、精準打擊中國高新技術企業的典型事件。”這是余智自己說的。在這種情況下,中國能去相信美國法律?
第五,令人瞋目結舌的是,余智,居然從孟晚舟案件中,得出結論說,中國不必擁有核心技術。
核心技術,國之重器,是大國強國在世界上立國的根本,是命脈所在,是命門所在。
改革開放40年,成就輝煌,但也有缺點、錯誤、嚴重失誤。一個重大的嚴重失誤,就是以市場換技術的錯誤大戰略,結果是,丟了大片國內市場,一些核心技術更加落后,比如芯片。現在,中國每年買2200億美元芯片,華為、中興等巨型企業,核心技術,依賴美國,這不僅是缺點、錯誤、嚴重失誤,而且是國恥。
核心技術,自己不搞,受制于人,必然受辱,遲早受辱。最近華為、中興的悲慘遭遇,再一次教育了中國朝野,必須不惜一切代價,盡快掌握核心技術,盡快造出芯片。
余智,居然公開鼓吹,中國不必擁有核心技術。理由是,
“如果一國試圖掌握所有的核心技術,不受制于人,是否也就意味著它想制約他人、而自己不受制約呢?這既不合理,也很難做到。”
余智這是說相聲嗎?美國,現在就掌握了幾乎所有核心技術,不受制于中國,制約中國,而不受中國制約,這個鐵的現實,余智看不見?余智可不可以說服美國,把美國的核心技術,讓給中國一半,以便中美兩國相互制約?余智這樣講話,是邏輯出了問題,還是感情出了問題?
第六,余智,居然公開反對,中國自力更生掌握核心技術。匪夷所思。
核心技術,不自力更生,奮發圖強,不惜一切代價,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能掌握嗎?中國過去現在將來,都應該對外開放、合作發展,這是毫無疑問的。但問題恰恰在于,歷史證明,核心技術,過去現在將來,是買不來的,是在對外開放、合作發展中是得不到了,只能從自力更生中來。
余智,是經濟學雙博士,經濟學教授,了解世界經濟史,了解中國經濟史,難道不知道,核心技術,只能來自自力更生,不可能來自對外開放、合作發展嗎?
余智,公然鼓吹中國不要掌握核心技術,公然鼓吹中國不要通過自力更生掌握核心技術,這是想滅亡中國嗎?
第七,余智在文章的最后一段,終于說出了最重要的話,“中國近幾年發展方向與美方期待不符合而導致美國對中國進行整體遏制。對此,中方應該通過實際行動,消除美方對中國總體戰略走向的擔憂,爭取美方放松技術封鎖。”
中美是當今世界兩個偉大國家,是當今世界的老大老二。
中國有五千年歷史,秦皇漢武毛澤東領導中國人民,英勇奮斗,奠定了今日中國。美國有兩百多年歷史,林肯大小羅斯福領導美國人民,英勇奮斗,奠定了今日美國。
中美兩國,理應相互尊重。鑒于美國掌握的核心技術,今天遠多于中國,美國是中國的老師,中國理應多尊重美國一些。但是,五千年來,過去現在將來,中國都不可能,按照美國的期待,制定中國的發展方向。遠的不講,三大戰役,渡江戰役,抗美援朝,兩彈一星,援越抗美,三線建設,到現在總值將要超過美國,自力更生發展核心技術,發展幾個航母艦隊,所有這些,肯定都不符合美方期待。中國只能,根據中國的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制定中國的發展方向。
余智認為,中國通過那些實際行動,能消除美方的擔憂,使得美方放松對中國的技術封鎖?我想不出來。美國要因此對中國進行整體遏制,那也沒辦法。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它去吧。秦始皇滅六國,漢武帝滅匈奴,毛澤東統一中國,歷盡千難萬險,不是都過來了。與之相比,余智想過沒有,美國整體遏制中國,這點區區小事,算得了什么?
(來源:昆侖策網【作者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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