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8號,就是傳說中“方方告我”的日子。
睜開眼,打開微信,就被母親發來的祝福消息感動哭了:原來,今天是我生日!
從沒有一個生日像今天這樣五味雜陳,一邊滿滿是母親給我的感動,一邊是惡心的現實給我的糟糕情緒。
是的,一切改變來自于4月4日,清明節那天——我心血來潮,扒出來了方方的別墅!
詳見:方方小產權別墅轉正獲利千萬:當年的干部已落馬,瓜有點大!
結果,就給我惹來了麻煩!
如果方方只是一個普通人,我們固然無權要求她站出來自證清白,可她不是,她不僅是原湖北省作協主席,而且還是湖北省的省官干部,理應接受公眾監督。我作為普通公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行使監督權,既是正當的,也是合乎情理的。
更何況,我文章所有的信息都是公開可查的,包括查詢的全過程都是透明化的,任何人按照我提供的思路可以復制。
面對著我對方方位于武漢江夏區藏龍島水天居別墅來源不正的質疑,方方非但沒有回應只言片語,反而蠻橫的用“造謠和構陷”的詞眼來詆毀我的人格,甚至揚言告我,這是我無法容忍的!
于是,才有了我的奮起反擊:在4月6日上午,我順著方方微博中痕跡,扒出來了她家六套房產的詳細信息,并在4月6日中午在網絡上向國家監委公開舉報方方6套房產來源不明。
所有的信息都是公開可查尋的,都是來自于方方自己的微博內容和法庭自述,這樣的信息和邏輯,我認為是經得住考驗的,因為都是你自己講的,要不然我們怎么知道你家的六套房產?
而且我在舉報文中反復聲明:我愿意為舉報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如果我的舉報最終被證實是錯誤的,那么,賠禮、道歉、修復名譽,甚至賠償精神損失等,我都毫無怨言,哪怕我只是一個小人物,也要為自己的言行承擔責任:這是社會公序良俗賴以運轉的底線!(我不會像方方那樣,養一個會撕法院封條的女兒,更不會輸了官司,拒不執行)
可是它們的反應,超出了我的想象:
4月6日下午,先是在“新青年1919”的公眾號上封掉了我的文章,然后又封了我的微博“明德先生”里面的舉報文,最惡心的是,微博上不是直接刪掉文章,而是設置了“你沒有訪問權限”的惡心字眼。
一些讀者朋友,還以為是我自己刪除的:試問,我既然選擇公開舉報,難道說,我還要藏著掖著,逃避自己的責任?
4月6日晚上,我又將舉報文發在了“今日頭條”和“知乎”,前者沒有審核通過,后者通過后給予放行。(既然知乎審核通過,說明它至少當時是認可的,或者是態度中立的)
接著,4月7日,我們所有人見證了奇跡:微博上1.1億閱讀量的#方方小產權別墅轉正獲利千萬# 的話題,被死死按壓著,就是上不了熱搜榜!
我懂了,這就是方方昨天在微博上躥下跳、張牙舞爪的底氣所在,也是她告我的底氣所在!
昨晚,我懷著極其壓抑的心情,撰寫了這篇文章:
文章中,我如是寫道:
“也許今天還是刪帖,明天就會封號;
也許明天封號也不可怕,后天就會封掉你這個人……
是從虛擬世界消滅,還是從現實世界清空,對于這一切,我都是未知的:因為,今天老友打電話來,開始關心起我的安全……”
沒想到,我的預言實現了:
當我打開知乎的時候,彈出來的是這個頁面:封號了……
昨天刪帖,今天封號,明天,要封掉我這個人嗎?
是在網絡上讓我人間蒸發,還是讓我肉體消失?我等待你們的回應!
面對著不公的現實:如果所有人都裝聾作啞,都假裝看不見,都不敢站出來質疑,不敢理直氣壯的問一問,那么,這樣的中國,不是我所期待的未來!
魯迅先生1919在《新青年》雜志上寫下這樣一段話,這也是公眾號“新青年1919”得名的由來!
“所以我時常害怕,愿中國青年都擺脫冷氣,只是向上走,不必聽自暴自棄者流的話。能做事的做事,能發聲的發聲。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就令螢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發一點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沒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茍利國家,以身當柴:謝謝方方們送給我的這份生日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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