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中國成立70年來,國有企業始終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的中流砥柱。其發展歷程主要可以分為三個階段,1949—1977年為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企業發展階段,1978—2012年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企業發展階段,2013年至今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時期的國有企業發展階段。改革開放前,國有企業發揮的中流砥柱作用是改革開放后國有企業發揮中流砥柱作用不可替代的基礎和必要條件,改革開放后國有企業中流砥柱作用是改革開放前中流砥柱作用的完善與升華。新時代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應當明確國有企業的定位、改革標準、最優發展模式、效率評價指標、發展領域、產權改革等重大問題。
習近平指出:“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管理企業,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據支配地位,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中國共產黨執政和中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經濟基礎中也起支柱作用。”新中國成立70年來,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經濟成就。這是中國社會主義實踐的成就,國有企業在此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有些學者卻片面地認為中國經濟成就是 “市場化”和“自由化”的結果,并提出徹底私有化的改革方案。對此,習近平批評道:“這幾年一些人用西方的市場經濟理論給國有企業改革開出了許多‘藥方’,但到頭來沒有幾貼能治‘病’。一定的理論總是適用于一定的對象和范圍,‘亂點鴛鴦譜’是要造成嚴重后果的。”習近平強調:“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對國有企業要有制度自信。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要沿著符合國情的道路去改,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也要避免市場的盲目性,推動國有企業不斷提高效益和效率,提高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游刃有余。”本文以歷史唯物主義為視角,通過對新中國成立70年以來國有企業的發展歷程及其對整個國民經濟的貢獻進行系統而全面的分析,認為國有企業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的中流砥柱,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是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發展的方向。
一、新中國70年來國有企業的發展歷程
新中國成立70年來,國有企業的發展歷程主要可以分為三個階段:1949—1977年為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企業發展階段;1978—2012年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企業發展階段;2013年至今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時期的國有企業發展階段。(一)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企業發展(1949—1977)新中國成立之后,國民經濟發展面臨諸多挑戰,特別是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工業基礎極為薄弱。毛澤東曾對此進行這樣的描述:“現在我們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壺,能種糧食,還能磨成面粉,還能造紙,但是,一輛汽車、一架飛機、一輛坦克、一輛拖拉機都不能造。”正是在新中國初期一窮二白的基礎上,國有企業逐步建立起來,為新中國的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新中國成立之后,國有企業主要通過發展原有抗日根據地的國有企業、沒收官僚資本主義企業、沒收帝國主義在華企業、改造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企業等途徑建立起來。新中國成立初期,國民經濟處于恢復階段,私營和個體經濟還客觀存在。據統計數據顯示,1952年的工業總產值中,國有企業占比41.5%,集體企業占比3.3%,公私合營企業占比4%,私營和個體企業占比51.2%。在新中國成立的前3年,雖然非公經濟還存在一定比例,但是國有企業在新中國一窮二白的基礎上迅速建立起來,并逐步占據了主導地位。這集中表現為國有企業在新中國重要的工業部門和關系國家命脈的產業中占絕對優勢,為此階段國民經濟恢復作出了巨大貢獻。1953年新中國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并確立過渡時期總路線,1956年完成“一化三改造”,1957年完成第一個“五年計劃”。隨著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在此期間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快速發展。據統計數據顯示,1956年工業總產值中,國有企業占比67.5%,公私合營企業占比32.5%,私營和個體經濟幾乎不存在了。國有企業數量急劇增加,到1957年國有工業企業個數已達5.8萬個。與此同時,國家直接經營國有企業,采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模式,以“計劃”管理企業經營。這也決定了國有企業在投資、生產、定價、財務、薪酬等方面都由國家直接管理。由于國家直接經營國有企業,并且國有企業占比又高,全國的資源配置機制逐步成為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國有企業與計劃經濟結合的弊端也逐步顯露,企業經營效率低下,國家開始嘗試對國有企業進行改革。1958年,國家通過調整隸屬關系,將中央各部門管理的企業權限下放到地方(包括計劃管理權、企業管轄權、固定資產投資權、物資分配權、財政稅收權、人事管理權和信貸權)。1958年的權力下放收到了效果,如當年固定資產投資增加了84.53%,是改革開放前僅次于1953年的增幅。但權力下放到地方,企業依然沒有經營管理權,反而造成了企業管理更加混亂,特別是疊加1958年至1960年“大躍進”的因素,國民經濟發展出現了困難。1959年召開的廬山會議決定部分權利重新收回中央,1961年中共中央作出《關于調整管理體制的若干暫行規定》,要求國有企業經濟管理權限到中央、中央局和省三級,在兩三年內更多集中于中央和中央局。由此,第一次國有企業改革的嘗試就結束了。隨著1963年國民經濟的好轉,我國先后在幾個重要行業領域(包括煙草、鹽業、醫藥、橡膠、鋁業、汽車、紡織機械、地質、機械儀器等)相繼建立了大型國有企業。“文化大革命”期間,國家各方面工作都遭遇了困難,特別是經濟領域的工作。在此背景下,1970年中央也曾嘗試對國有企業進行體制改革,但本質上依然沒有給予企業自主經營管理權,最終導致國民經濟管理混亂、財政赤字增加、權力再次收回中央,使國有企業改革基本流產,國有企業發展整體停滯。根據汪海波的研究結果,國有工業企業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率在產出增長率中所占的比重,1970—1977年為0,1958—1969年為-4.4%,遠低于1956—1957年的13.8%和1953—1955年的24.3%。至1977年,國民經濟中公有制經濟已經基本“一統天下”,國有經濟占比最高,成為社會主義經濟的中流砥柱。據統計,1977年我國工業總產值中,國營工業占83.2%,集體工業占16.8%;商業銷售額中國營商業占92.2%,集體商業占7.7%,個體商業僅占0.1%。新中國成立之后至改革開放之前,雖然國有企業發展也遇到了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但總體上國有企業為中國構建并發展完備的工業體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企業發展(1978—2012)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了改革開放的序幕,國有企業改革隨之啟動。當時,國有企業在中國工業部門乃至中國整體經濟總量中都占據絕對優勢地位,工業總產值中國有企業占比達77.6%,集體企業占比為22.4%??墒?,國有企業在“數量”上的優勢并不代表“質量”上的優勢。從社會主義資源配置方式而言,計劃經濟模式制約了國有企業繼續壯大;從國有企業自身運營管理而言,國有企業政企不分、自主管理權限不足、激勵機制欠缺等問題嚴重制約了國有企業的進一步發展,甚至嚴重影響了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國開啟了國有企業的改革歷程,可以分為幾個重要的階段。1. 國有企業自主經營探索期(1978—1992)在改革開放之前,國有企業主要是由政府直接管理經營,與之對應的就是國民經濟是在計劃經濟的體制下運行。隨著國有企業“放權讓利”“兩步利改稅”以及“承包制”等改革措施的順利實施,國有企業進入了自主經營探索期。1978年,我國首先在四川進行了“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以1979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擴大國營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若干規定》為起點,1979—1983年國有企業改革整體按照逐步擴大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模式改革。1983年國有企業通過實施利稅并存的模式進行了第一步“利改稅”,1984年開始實施更大幅度的第二步“利改稅”。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提出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對國有企業進行改革,進而逐步實施“承包制”“租賃制”等多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由此,啟動了“以國家對企業的管理應逐步轉向以間接管理為主”的改革模式,增強了國有企業的生機與活力,逐步實現了國有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改革開放初期,由于國有企業自主經營的探索在本質上沒有改變政企不分的模式,政府、企業與職工的關系也沒有實質性突破等,國有企業自主經營的探索依然處于局部范圍內的改革范疇。改革過程中也出現了各種問題(如部分國有企業幾乎沒有國家分紅、國有企業納稅連年減少等),但整體上此階段國有企業自主經營的探索為國有企業進一步的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2. 國有企業現代化制度培育與發展期(1993—2002)20世紀90年代初期,為實現良性發展,國有企業迫切需要進一步的改革。與此同時,周邊很多國家經濟迅速崛起,與當時我國經濟發展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也為國有經濟的發展提出了不小的挑戰。正如黨的十四大報告所提出的:“我國經濟能不能加快發展,不僅是重大的經濟問題,而且是重大的政治問題。”為了實現發展目標,國有企業進入了現代化制度的培育與發展期。其中,國有企業現代化制度的微觀目標是構建現代企業制度,宏觀目標是服務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國有企業現代化制度培育與發展的過程中,微觀目標與宏觀目標是相互聯系、密不可分的。隨著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然要求國有企業同其他不同經濟類型的企業一樣進入市場,并且在平等競爭的過程中發揮國有企業的主導作用。現代化制度的培育和發展于國有企業本身就是逐步構建現代化企業制度,核心是產權改革。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明確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1995年,國務院確定在100家企業展開構建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其后放開國有小企業,進而集中力量發展國有大型企業。伴隨著國有企業現代化企業制度的培育、發展以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原有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管理模式對國有企業發展的束縛愈加嚴重,國有企業出現大面積虧損,至1998年國有企業虧損比例近70%。為解決改革過程中的問題,國有企業加快改革步伐。1999年9月,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并提出“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控制力上”,進而開始從戰略上調整國有企業布局,推進改革。此階段改革更多強調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在此過程中,不斷完善國有企業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現代化企業制度改革初見成效,國有企業虧損狀況逐步扭轉。據國家統計局調查,至2001年底,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框架已經基本形成。在調查的重點國有企業中,76%的國有企業實行了公司制改造,完成改造的企業出資人到位率為93.9%。以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基本建立,其中成立股東會的占80.9%,成立董事會的占96.2%,成立監事會的占83.9%。由此,產權清晰、責權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國有企業改革要求分步得以實施。3. 國有企業現代化制度完善與創新期(2003—2012)2003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形成,標志著國有企業改革步入現代化制度的完善與創新期。“完善”主要體現在國有企業現代化企業制度的完善,由于此階段國有企業產權改革進展較快,產權改革引起的國有資產流失引起不小爭議,直到2005年國務院出臺了對于經營者收購的“五條禁令”及相關措施,國有企業產權改革才繼續有序推進。“創新”主要體現在國資委模式的創新,2003年成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由此建立起了管資本與管人、管事相統一的國有資產出資人制度,從制度層面理順了政府、國資委和企業三者之間的關系。新時期國有企業現代化制度的完善與創新,使得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貢獻效果突出。據統計數據顯示,2002—2011年,全國國有企業營業收入由8.53萬億元增長至39.2萬億元,年均增長18.5%;實現利潤由3786.3億元增長至2.58萬億元,年均增長23.8%;上繳稅金由6960.4億元增加到3.45萬億元,年均增長19.5%。與此同時,國有企業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以2012年世界500強企業為例,中國企業上榜79家,其中國有企業占比近80%。(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時期的國有企業改革(2013年至今)黨的十八大以來,一方面是國有企業自身發展新舊問題交織,另一方面是國際競爭日趨激烈,必然要求國有企業通過深化改革,不斷完善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不斷提升國有企業的國際綜合競爭能力,逐步實現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了“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健全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等重要改革事項。2015年,中央頒布的《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新時代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并重點出臺了更為詳細的改革細則:(1)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對應《關于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導意見》);(2)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對應《國務院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3)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對應《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4)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對應《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5)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應《關于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6)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對應《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7)為國有企業改革創造良好環境條件。近幾年,我國國有企業收入與利潤持續增長,并且利潤增幅逐步擴大。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成效突出,特別是在當前國際經濟發展環境日趨復雜的背景下,國有企業成為了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
二、國有企業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的中流砥柱
新中國成立70年來,國有企業經歷了從無到有、從發展到改革的歷程,應當對其歷史經驗進行總結。國有企業70年的發展為中國社會主義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正如習近平所指出的:“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發展取得巨大成就。我國國有企業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國防建設、民生改善做出了歷史性貢獻,功勛卓著,功不可沒。”國有企業70年的發展實踐充分證明了國有企業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的中流砥柱。新中國成立初期,國民經濟一片凋敝。正是由于國有企業的突出貢獻,新中國才在一窮二白的基礎上迅速具備了有效的生產力,為建立完備的工業體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并實現了《共產黨宣言》所闡述的“把一切生產工具集中在國家即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手里,并且盡可能快地增加生產力的總量”的要求。到1957年,隨著國有企業尤其是國有工業企業的發展,我國已經具備了生產重要工業產品(如發電設備、采礦設備、汽車、噴氣飛機、大型及優質鋼材等)的生產能力。到1966年,我國已經實現了石油全部供給,電子工業、石油化工等一批新興的工業也具備了生產能力。從1952年至1978年,全國國有工業總產值由142.6億元增長至3416.4億元,其中發展最快的就是重工業。由于國有企業的快速發展,中國工業化初期發展狀況大幅超過了同階段的英國(1801—1941年時的工業份額僅上升11%)和日本(1878—1923年時的工業份額上升了22%)。在改革開放之前,國有企業為新中國集中力量發展生產力、集中力量辦大事作出了巨大貢獻,使得中國工業產品生產能力在全球的排名逐步提升。特別是以國有企業為主力軍推動了新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現代化建設,在國有企業不同產業布局的基礎上所構造的“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包括國防體系)以及對應的國民經濟體系,為改革開放之后中國的經濟起飛創造了有利條件。” 改革開放以來,由于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原有的“一統天下”的公有制發展模式已經不再適應國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國有經濟逐步從涵蓋幾乎所有行業國民經濟的領導力量轉變為國民經濟重點行業和領域的主導力量。雖然在國有企業改革的過程中一度出現了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但實踐證明,通過改革,國有經濟更好地發揮了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層面:第一,從微觀層面而言,國有企業自改革開放以來探索出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國有企業從完全按照國家計劃生產的單位,到成為自主經營管理的市場主體,再到不斷完善企業經營模式,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由此,國有企業塑造了有效的激勵機制,提升了市場競爭動力。同時,國有企業與同類型國有企業及非國有企業的市場競爭模式,增加了國有企業競爭壓力。更為重要的是,現代企業制度下的國有企業與產業鏈相關的國有企業及非國有企業合作,凝聚了國有企業競爭合力。綜合以上改革歷程,國有企業在改革中效率大幅提升,并有效推進了國民經濟發展。因此,從微觀層面而言,國有企業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的中流砥柱。第二,從中觀層面而言,有效改革凸顯了國有企業在產業門類中的主導力量以及在產業鏈條中的控制力。以2017年的數據為例,國有企業在產業層面的分布呈現出結構性特征:一是國有企業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據支配地位;二是國有企業在基礎性行業中起支柱作用。國有企業在基礎性行業中發揮中流砥柱作用是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發揮主導力量的重要形式。此類基礎性行業的國有企業是國家發展的“定盤星”,為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了特殊貢獻。國有企業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據支配地位,進一步凸顯了國有企業是經濟結構調整、科學技術創新、科學可持續發展和增強國家綜合競爭力的主力軍,是國民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力量。特別是為了重要的戰略性產業以及其他行業快速發展所必須的基礎型產業等,國有企業承擔了超出一般企業所能承受的成本,是私營企業不能替代的,如攻堅芯片技術的中芯國際、推進商用飛機發展的中國商飛、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國高鐵等。因此,從中觀層面而言,國有企業自然而然成為了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的中流砥柱。第三,從宏觀層面而言,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增長中的中流砥柱作用更加顯著。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經濟增長應該遵循社會主義原則。鄧小平一再強調:“一個公有制占主體,一個共同富裕,這是我們所必須堅持的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既符合公有制占主體的原則,又符合共同富裕的原則。因此,國有企業必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增長的中流砥柱。以2018年中國企業500強為例,國有企業占比為52.6%,納稅占500強企業總額的80.91%。同時,在千億級企業中,國有企業占比高達72.7%,進一步凸顯了國有企業的規模貢獻與控制力量,也進一步論證了“國有企業雄居企業頂層是不爭的事實”。同時,中國經濟增長的調控手段除了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之外,國有企業也成為國家宏觀調控的產權基礎,為經濟逆周期調節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國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國有企業還承擔了很多社會責任,特別是在中西部地區為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從宏觀層面而言,國有企業必然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的中流砥柱。第四,從國際層面而言,國有企業是中國參與國際競爭的主力軍。雖然從數量層面而言,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占比逐漸下降,其中最為典型的是央企戶數從國資委成立時的196戶調整至97戶。但是從質量層面而言,改革后的國有企業競爭力更加突出,很多國有企業已經達到世界一流水平。當前,國有企業在航空航天、深海測量、高速高鐵、電網電器等領域擁有世界領先的技術水平,取得了很多舉世矚目的成績。國有企業,不管是央企(如中國中車、中國建材等)還是地方國企(如格力電器、振華重工等)都在相應的行業成為了國際競爭的佼佼者。以2018年世界500強為例,我國上榜企業120家,僅次于美國的126家。其中,國有企業83家,央企48家。因此,從國際層面而言,國有企業怎么可能不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的中流砥柱。(三)正確認識國有企業在改革開放前后兩個歷史時期中流砥柱作用的關系改革開放前,國有企業作為領導力量發揮了全面性的中流砥柱作用,幾乎涉及了前30年的所用工商業。正是由于國有企業為新中國的國民經濟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之后的國有企業改革以及全面改革才實現了有序推進。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國有企業改革不僅是對原有國有企業經營管理的完善,而且國有企業是引領不同所有制企業共同發展的中堅力量,更是參與國際競爭的主力軍。由此可以發現,改革開放前國有企業的中流砥柱作用是其領導力量的集中體現,改革開放后國有企業的中流砥柱作用是其主導力量的集中體現,對應的表現形式也從改革開放前所有行業、領域的全面發力轉變為集中在改革開放后的重點行業、領域的控制力。因此,改革開放前后國有企業的中流砥柱作用是一脈相承的,而不是相互否定的。可以說,改革開放前國有企業發揮的中流砥柱作用是改革開放后國有企業發揮中流砥柱作用不可替代的基礎和必要條件,改革開放后國有企業中流砥柱作用是改革開放前中流砥柱作用的完善與升華,它們共同體現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在所有制領域的理論與實踐飛躍。
三、新時代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思考
習近平指出:“國有企業是壯大國家綜合實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須理直氣壯做強做優做大,不斷增強活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了實現新時代國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使國有企業在參與國際競爭、實現國民經濟增長、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和滿足人民生活需要等過程中更好、更大、更多、更集中、更全面發揮中流砥柱作用,我們應當在新時代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密切關注以下六個關鍵問題。從新中國成立初期至今,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國有企業的定位也不斷變化。從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憲法》)提出“國營經濟是全民所有制的社會主義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領導力量和國家實現社會主義改造的物質基礎”,到1975年《憲法》提出“國營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領導力量”,再到1982年《憲法》提出“國營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再到1999年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控制力上”,國有企業定位的變化一方面有助于增強國有企業改革的針對性,另一方面也明確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依照2018年最新修訂的《憲法》對于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的定位,新時代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鞏固國有企業的地位,提升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正如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指出:“在一切社會形式中都有一種一定的生產決定其他一切生產的地位和影響,因而它的關系也決定其他一切關系的地位和影響。這是一種普照的光,它掩蓋了一切其他色彩,改變著它們的特點。這是一種特殊的以太,它決定著它里面暴露出來的一切存在的比重。”因此,新時代國有企業在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中中流砥柱的主導地位不能動搖,也不會動搖。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明確提出,改革的判斷標準就是“三個有利于”。新時代以來,一方面國有企業隨著70年的發展與改革,已經處于新的發展階段;另一方面國有企業所面臨的發展環境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由此,習近平強調:“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要有利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新時代國有企業改革只有符合習近平所提出的新的“三個有利于”標準,才能不斷做強做優做大。與此同時,國有企業改革不僅關系國有企業本身,與其他領域的改革也密切相關。因此,新時代國有企業改革也必須符合鄧小平所提出的“三個有利于”標準。習近平關于國有企業改革標準是鄧小平關于改革判斷標準在國有企業層面的聚焦,兩個“三個有利于”標準是密切聯系并一脈相承的。因此,在國有企業改革的過程中必須處理好兩個“三個有利于”標準的關系,才能更好發揮國有企業在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國有企業改革的關鍵內容就是處理好政企關系。實踐證明,改革開放以前的政府直接管理經營國有企業所對應的政企不分是低效率的。改革開放之后,國有企業政企關系不斷改善,特別是成立國資委以后,政企關系在頂層設計上已經有了很大突破。但在國有企業經營過程中,一方面國有企業管理者依然存在行政級別,另一方面國資委仍然對企業存在行政管理的慣性,甚至人事任命權、資產處置權等還分散在國家的其他部門,實際上政資沒有真正分開,政企也無法分開,企業經營管理還會受到政府干預。因此,當前還處于最優政企關系的探索階段。新時代國有企業最優的政企關系不是簡單的政企分開,而是應該分開的分開,應該加強的加強,不能為了分開而分開,也不是政企一分就靈。尤其要注意政企分開所導致的政府缺位問題,特別是國有資產的流失。只有處理好政企關系,才能更大發揮國有企業在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一直以來,很多經濟學者受到西方經濟理論的影響,認為評價企業的指標就是利潤最大化,并一貫認為國有企業也應該如此。這些經濟學者試圖用西方經濟學的理論生搬硬套中國的國有企業,進而得出了中國國有企業效率低或效率損失的結論??v觀新中國經濟70年成績以及國有企業70年發展歷程,可以發現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對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實踐已經證明,西方經濟學理論不能全面解釋中國國有企業的效率,并且國有企業的效率也不能單純用利潤最大化原則進行評價。難道中國高鐵的速度、中國港口的吞吐量不是國有企業高效率的體現?很多時候,“國有企業追求的是社會福利最大化,或者說其目標是多樣性的,因此應該采取社會會計方法,不應只關注經濟效率”。除了國有企業目標的多樣性,國有企業“在我們黨執政和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經濟基礎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梢哉f,中國的國有企業在擁護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共同富裕等方面作用重大。因此,不能簡單運用西方經濟學理論來片面地衡量中國國有企業效率,而應該運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以更為全面的視角衡量中國國有企業效率,進而更多發揮國有企業在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中的中流砥柱作用。新時代,國有企業是否需要全面退出競爭性領域也是理論界一直討論的熱點問題。在國內,有些沒有國有企業或國有企業占比極少的領域也會存在很多發展問題,有些競爭性領域有國有企業依然發展態勢良好。在國際上,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的國有企業也是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力量,如新加坡航空、法國雷諾汽車等。特別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逐步推進,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同時,國有企業在參與國際競爭的過程中作用更加突出,因為國有企業是我國“大生產力”的載體,抗風險能力最強,是整個國民經濟的頂梁柱。因此,新時代國有企業的改革重點不應該是全面退出競爭性領域,而是應該一方面完善現代化企業制度,另一方面塑造更加高效的競爭環境,特別是為“實現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而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使得國有企業名正言順地成為國內、國際競爭領域中的市場主體,并通過提升國有企業競爭力更集中地發揮國有企業在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一直以來,很多學者認為中國經濟的發展就是源自于“私有化”“市場化”和“自由化”,甚至“存在著一些人完全照搬照抄西方經濟理論,用西方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市場經濟理論來指導嶄新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實踐的問題”。為此,一些學者認為私有化幾乎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唯一方向。事實并非如此,國有企業治理的問題不是因為“國有”,國有企業治理過程中面臨的很多問題是企業治理過程中的普遍性難題,最為典型的就是委托代理問題。此外,國際經驗表明,一味追求私有化還可能導致更多的經濟問題。沒有證據表明非國有企業已經優于國有企業,正如奧利弗·哈特(Oliver Hart)的研究發現,沒有任何公司治理是最優的,任何公司治理都存在漏洞,都有可能存在道德風險的問題。進入新時代,國有企業改革必然會涉及產權改革,特別是在新時代“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過程中,應該注意混合所有制與股份制的差異,“必須在馬克思產權理論下進行股份制解讀,才能在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的社會主義性質基礎上,充分利用股份制,才能杜絕把股份制作為公有制實行私有化的工具”。只有這樣,才能更全面地發揮國有企業在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中的中流砥柱作用。
總之,新中國成立70年來,從實踐層面考察,國有企業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的中流砥柱;從理論層面考察,基本經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理論核心。由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實踐歷程與基本經濟制度理論變遷歷程的一致性,國有企業取得了長足發展,成為了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的中流砥柱。從新中國成立至改革開放之前,國有企業為新中國經濟恢復與初步發展發揮了領導作用;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為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發揮了主導作用;進入新時代以來,國有企業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展望未來,必須要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通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進一步激發國有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活力,提高國有企業國際綜合競爭能力,推動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逐步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在新時代進一步鞏固并發揮國有企業在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實踐的中流砥柱作用。
(作者系上海師范大學師資博士后,上海師范大學21世紀馬克思主義研究中心兼職研究人員;來源:昆侖策網【授權】,原載于《毛澤東鄧小平理論研究》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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