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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中國成立后,由于農業生產相對落后,糧棉種植的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糧棉爭地”問題使得國內棉花長期供給不足。化纖工業的技術落后和外部封鎖,又使得中國無法通過化纖完成紡織工業的原料替代。為此,國家不斷調整政策,推動農業技術進步,靈活利用外部環境變化,適時引進先進設備,成功突破紡織工業的原料困境,解決了中國人民的穿衣問題,為后續紡織工業的快速發展奠定了基礎。這也是中國紡織工業從依賴傳統農業到與重工業深度融合的一個縮影。
本文作者:趙沖(習近平經濟思想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研究所博士后)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國,由于各種條件的制約,紡織工業未能解決中國人民的穿衣問題,廣大勞動人民“衣衫襤褸”甚至“衣不蔽體”。新中國成立后,由于我們接手的是國民黨留下的爛攤子,各方面供應比較緊張,人均棉布消費量也比較低,與人民群眾正常需求存在很大差距。解決老百姓的穿衣問題,是中共全國執政之后面臨的艱巨任務。而原料短缺嚴重制約了新中國紡織工業產能擴張,進而造成市場產品短缺,紡織工業長期處于“生產趕不上需要,原料趕不上生產”的狀態。從農業方面來說,受傳統農業中“糧棉爭地”問題影響,國內棉花長期供給不足;從工業方面來說,由于技術落后、基礎薄弱和外部封鎖,中國無法通過建立大規模的化纖工業完成紡織原料的工業替代。突破農業和工業對紡織工業原料供給的雙重制約,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需求,是新中國工業化肩負的歷史使命。到改革開放初期,人民群眾的穿衣問題得到切實的解決,其中化纖工業和紡織工業作出了重要貢獻。這一成就的取得,關鍵在于紡織工業突破了持續30余年的原料困境。
1949年至1985年的紡織工業,是中國輕工業發展的一個縮影,紡織工業部門編纂的行業志書和人物傳記具有較高史料價值,相關專題研究也為我們了解這一時期中國紡織工業建設的成就、經濟結構關系和社會變革等提供了幫助。然而,有關紡織工業本身的研究還比較薄弱,特別是紡織工業原料供給所體現的工農關系,更是鮮有研究。本文嘗試從紡織工業原料困境角度,梳理棉花統購和棉布統購統銷政策的出臺背景,考察新中國第二次大規模技術引進的主要動因,審視中國通過工業化解決群眾穿衣問題的路徑。
一、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糧棉爭地”問題
1949年剛剛成立的新中國,還是一個人口眾多、經濟落后的農業大國,不僅人均耕地少、農業生產水平低下,而且工業基礎薄弱、資本不足、技術落后。在這種條件下,要同時解決人民群眾的吃飯和穿衣問題,就不得不協調糧食和棉花種植對耕地資源占用的結構性矛盾——“糧棉爭地”問題,使農業種植結構既能保證充足的糧食供應,解決吃飯問題,支撐工業化發展,又能保證充足的棉花供應,滿足紡織工業的原料需求,解決穿衣問題。與工業生產不同,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和受天氣等自然條件影響大,在耕地和技術沒有突破的情況下,一定時期內農產品產量不可能有明顯增長。在人口多、耕地少的現實條件下,國家需要根據國計民生的狀況來調控糧棉種植比例。
1949年至1952年,為了鼓勵農民擴大棉花種植面積,平衡糧田棉田的公糧負擔比例,中財委多次調整棉糧比價,并將其標準定得高于新中國成立前的比價。較高的棉糧比價刺激了棉花的大規模種植和增產,1952年棉花種植面積和產量均已達到歷史最高水平。
但隨著1953年大規模工業化建設的到來,為了鼓勵糧食增產,“一五”以后國家不再大幅提高棉糧比價,僅在不影響糧食種植面積的范圍內略作調整。一直到80年代初,棉花種植面積基本上被控制在8000萬畝左右,在農作物總播種面積中的比重未突破1952年的3.95%。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因技術投入不足而無法提高單位面積產量的話,棉花總產量不會有明顯提升。
自然災害嚴重的年份,重糧輕棉的政策傾向更加明顯。1959年至1961年,糧食和棉花大面積減產,分別從1958年的2億噸、196.9萬噸下降至1960年的1.435億噸、106.3萬噸,出現嚴重的供應緊張局面。為保證糧食供應,1960年至1962年,中央連續出臺政策提高糧棉比價、保證糧食生產和供給,糧食種植面積和產量在1962年有所恢復,分別達到了2.1億畝和1.6億噸。而這一時期的棉花種植面積受到嚴重擠占,從1958年的8334萬畝下降至1962年的5246萬畝,占農作物種植總面積的比重從3.7%下降至2.5%,為1952年至1978年間的最低值。
因“糧棉爭地”影響,棉花種植面積難以擴大,而有限的技術條件又使棉花單產無法突破,這些因素直接限制了棉花產量的增長,導致紡織工業尤其是棉紡織工業的原料供應長期處于緊張狀態,產能擴張也受到制約。加上人口增長的影響,人民群眾的穿衣問題越來越嚴峻。
二、加強棉花生產和收購保障原料供給的嘗試
紡織工業原料困境是一個歷史問題,也是中共在全國執政之初就要直接面對的重大問題。20世紀五六十年代,國家通過價格、技術和統購等措施保障棉花供應,努力緩解原料的供給不足。
1949年中國棉花產量44.4萬噸,僅為1936年歷史最高產量的52.4%。加上戰爭影響,美蔣封鎖沿海口岸,內地交通阻滯,原料供給遭遇嚴重困難。1949年8月下旬,53家上海私營棉紡織廠中的32家存棉維持不了20天,原料缺乏導致棉花價格大幅度上漲,再次出現“花貴紗賤”現象。這一年中國擁有棉紡錠499.6萬錠,棉紡錠和棉布織機的設備利用率僅為61.16%、61.86%。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后,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加大封鎖禁運力度,中國棉花的外部供給也受到重大沖擊,1951年棉花進口量由1950年的13.39萬噸下降至6.13萬噸,原料供應更加困難。為此,除價格刺激政策外,國家還通過技術推廣和統一收購來保障棉花供應。
技術推廣是推動棉花產量增長的重要舉措。新中國成立后,國家開始建立全國性的棉花良種科研繁育和農業技術推廣體系。1949年各大行政區先后成立棉花育種科研機構,各產棉省、市、自治區陸續建起50多處棉花試驗場(站)和以棉花為主的農業試驗場(站),農業部還從價格上保證良種籽棉的集中收購。以技術推廣和科研體系為基礎,新中國進行了第一次棉花良種換種工作。
統一商業收購,是國家掌握棉花資源的重要措施。從1950年3月起,新成立的中國花紗布公司負責全國棉花采購和進口工作,中央商業部則負責棉花的統籌分配。同時,國家還制定棉花收購配套政策。1951年3月棉花預購在全國展開,6月政務院要求進一步加強棉花收購和儲備工作。1952年,中財委要求各地合作社和棉農簽訂預購合同,爭取棉花預購數量達到全國計劃產棉量的40%。
通過努力,1952年中國棉花種植面積從1949年的4155萬畝增加到8364萬畝,良種覆蓋率由10.7%提高到50%,畝產由11公斤提高到15.5公斤,總產量增加到130萬噸,種植面積和產量均超過歷史最高水平;棉花收購率由1950年的60.44%提高到1952年的76.71%。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紡織工業的原料供應,推動了產能的擴張和產品的市場供給。
這一時期,國家還大力建設紡織工業,新建和擴建了13個棉紡織廠,總規模為45萬多錠棉紡錠、9300多臺織機。1952年,棉紡錠和棉織機的設備利用率達到89.15%和89.37%,棉紗產量361.8萬件,棉布產量38.3億米,也都超過歷史最高水平;全國布匹消費總量達到32.4億米,全國和農村人均消費量分別達到5.71米和4.6米,是1949年的2.45倍和2.75倍,城鎮人均消費量更是達到了13.4米。中國人民“穿衣難”問題有所緩解。
隨著大規模工業化建設的展開和人民消費水平的提高,市場上紡織品的供求矛盾日趨緊張,紡織工業的產能需要進一步擴充。“一五”時期,國家開始重點建設紡織工業,下達了15.98億元的投資,占工業總投資的6.4%和輕工業投資的42.6%,新建北京、石家莊、邯鄲、鄭州和西安五大棉紡織基地和68個棉紡織廠,紡織工業的產能即棉紡錠數量由1952年的561萬錠增長至1957年的755.6萬錠。
產能的增加必然要求棉花的供應量也有相應的增加。于是,為提高單位面積產量,“一五”時期國家廣泛開展棉花良種推廣工作。結合棉種的試驗和推廣效果,依托基本形成的全國性技術推廣網絡,又開始了新一輪棉花良種換種工作。
但是農業和工業生產的規律不同,在種植面積基本不增加和有限的技術條件下,棉花生產能力不可能在短期內實現和紡織工業的同步增長。“一五”時期的棉花生產不能滿足紡織工業產能逐步擴大的需求,紡織工業的原料供給總體上處于緊張狀態。其間,棉花生產出現“兩歉兩豐一平”,1953年、1954年、1956年未完成生產計劃,棉花收購出現波動,直接影響了紡織工業的生產計劃。1955年棉紡錠和棉織機的設備利用率下降至78.03%和74.54%,1957年的棉布和棉紗不僅未完成年度生產計劃,其產量也僅為1956年的89%和85%。
這一時期棉花收購出現波動,既有棉花預購激勵措施減弱的因素,也有私商搶購和農民自留土紡用棉過多的原因。棉花的供不應求,必然導致市場價格的不穩定,加上農村家庭手工紡織業的活躍,農村自用棉需求量也在擴大,這都直接影響了國家收購任務和紡織工業發展計劃的實現。為此,國家進一步加大對棉花資源的控制力度。繼1953年對糧食、油料進行統購后,1954年9月政務院發布《關于實行棉花計劃收購的命令》,要求棉農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購價格,將所產棉花,除繳納農業稅和必要的自用部分外,全部賣給國家;11月,商業部、供銷合作總社要求各地控制土布自由買賣,縮小土布的生產和交易范圍;1957年8月,國務院要求棉花等國家規定計劃收購的農產品一律不開放自由市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要求適當減少農業和農民的棉花留用量,禁止棉花、土紗、土布進入自由市場。諸多政策的實施,限制了農村棉花市場和土布交易,減少了農村土紡土織對棉花資源的消耗,1957年棉花收購率上升至84.34%,1958年接近90%。
“一五”時期的紡織品市場供給,遠遠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穿衣需求,國家只能通過行政手段控制需求和穩定市場,于是就產生了實行計劃供應的票證制度。大規模的工業化建設帶來了更多的城市職工,而農業的恢復和發展則增加了農民收入,這些因素都提高了群眾的購買力和穿衣需求,紡織品市場供不應求的趨勢更加明顯,市場物價波動和投機商囤積居奇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1953年棉布的市場銷售量增加了47.8%,但其產量僅增加了27%。為了取締市場投機和穩定物價,保證棉布能夠按照國家計劃進行生產和分配,1954年9月政務院發布《關于實行棉布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的命令》,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實行棉布的統購統銷。但是,棉布計劃分配政策并不能從根本上滿足群眾穿衣需求。例如,1957年紡織工業只能供應民用布1.27億匹,比計劃供應數減少3000萬匹左右,約有2900萬匹布票無法兌換,甚至需要削減第二年夏衣供應來保證當年冬衣供應。農民尤其是貧困地區農民的穿衣用布問題更加嚴重。據調查,河北省經濟作物區和張北地區布匹分配明顯不足;陜北老區的分配標準不能滿足農民衣被更換需求;陜西省山陽縣石佛寺鄉975戶中,有134戶棉被短缺、186戶冬衣短缺;陜西省合陽縣、商縣只是解決了基本穿衣問題,尚不能滿足棉質衣被添置需求。
“二五”時期,為了早日解決群眾穿衣問題,紡織工業開始全面“躍進”,片面追求高速度、高指標。1958年的棉花豐產進一步助長了盲目情緒,這一時期紡織工業的建設規模高達502萬錠棉紡錠、10萬臺織機,各地區還出現了土紡土織浪潮,對棉花的需求暴增。同時,全國高速度、高增長和大規模的基本建設投資,導致非農人口劇增,對商品糧的需求也顯著增加,加劇了“糧棉爭地”矛盾。為了保證糧食生產,1960年、1961年中央連續出臺政策,提高糧食收購價格,鼓勵糧食種植,棉花種植面積再次受到擠占。1959年至1961年,因糧食供應緊張,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和人員被砍掉2/3,多數農業技術推廣站失去了作用,50年代推廣的棉花良種出現混雜退化、產量和品質下降的現象。這些因素使棉花產量大幅下滑,1961年、1962年的棉花產量均低于1951年的103萬噸。
棉花產量銳減,加上1959年基本用光了庫存和周轉棉,紡織工業的生產受到嚴重影響。棉紡錠和織機的產能利用率逐年下降,從1959年的95.37%、94.81%下降到1962年的50.40%、45.95%。為了避免棉花資源的浪費和保證國家對棉花的收購,1960年2月中共中央發布《關于立即停止棉花的土紡土織的指示》,停止了各地區的土紡土織。在土紡土織和棉花自由交易被限制后,工業紡織品供給又出現短缺,人民群眾的衣被消費受到影響。1961年全國人均布匹消費量僅為2.87米,其中城鎮5米、農村2.3米,僅為1959年的29%、37%和26%,全國和農村到1965年、城鎮到1967年才恢復至1952年水平,人民群眾的穿衣問題再次出現困難。
從1958年到1985年棉花統購政策結束,中國棉花收購率一直穩定在90%左右。雖然穩定的棉花收購率可以保證農業對紡織工業原料最大限度的供應,但與快速增長的工業產能和人口數量相比,棉花產量仍顯不足。為此,中國從1960年起大量進口棉花,1965年棉花進口量從1959年的4.46萬噸增加到了19.94萬噸。不過,在需用巨額外匯購買機械設備和重要物資支持工業建設的背景下,可用于棉花進口的外匯有限,大量進口棉花亦非長久之計。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以化纖代替棉花,是突破紡織工業原料困境的有效路徑。20世紀五六十年代,化纖在發達國家已成為主流。50年代中期,世界化纖產量達到250萬噸,占紡織纖維總量的30%至35%。1962年,世界各國化纖產量平均占到紡織工業原料總數的24%以上,日本則高達40%多。從60年代開始,以石油為原料的合成纖維成為紡織工業新的原料來源。為了突破“糧棉爭地”矛盾,更好地解決人民群眾的穿衣問題,中國也亟需探索突破紡織工業原料困境的工業化道路。
三、發展化纖工業緩解棉花供給不足的探索
用化纖替代棉花以增加紡織工業原料,是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的重要標志。新中國積極探索發展化纖工業,力圖以此緩解棉花供給的不足。
新中國成立時,只有產能不足5噸的丹東化纖廠和上海安樂人造絲廠。“一五”時期,紡織工業部提出積極發展化纖工業,并于1954年成立化纖工業籌備組。1955年5月中國紡織工業代表團訪問蘇聯時,對化纖設備進行了重點考察。因工業基礎及資源條件的限制,國家決定首先恢復和改造上述兩個老廠,同時籌劃從民主德國引進設備建設保定化纖廠。
隨著“糧棉爭地”矛盾日益突出,以化纖代替棉花,緩解耕地壓力,已經成為共識。1959年,陳云提出:“解決穿衣問題的主要出路在于發展化學纖維……棉花的出路不大。”1960年5月,紡織工業部向中央提出大力發展化纖工業的建議。之后,化纖工業劃歸紡織工業部管理,由其統籌化纖工業的原料、產品和設備。同年7月,紡織工業部向中央提交《關于發展人造纖維工業的報告》,建議繼續建設一批人造纖維廠。化纖工業在紡織工業中的投資比重逐步上升,“一五”時期為0.8%,“二五”時期增加至13.2%,國民經濟調整時期提高到33.9%。
20世紀60年代是中國人造纖維工業的擴張時期。1961年,我國自行研制的第一套人造纖維設備在上海安達化纖廠安裝試用,此外還新建了南京、新鄉、杭州、吉林等化纖廠,擴建丹東化纖廠和保定化纖廠。到1965年,中國人造纖維的生產初具規模,但產量不僅不能滿足紡織工業的原料需求,大部分生產工藝、設備還不夠先進,能源消耗較大,污染環境,更不是世界化纖工業發展的主流。因此,中國后來不再大規模新建、擴建人造纖維工業。
20世紀五六十年代是中國合成纖維工業的準備時期,但其發展受到石油和石化兩大重工業部門的嚴重制約。1959年全國石油產品自給率僅為40.6%。“一五”計劃完成后,石油化工仍是空白,其本身所需有機合成化學原料等仍然依靠進口。以代表石油化工發展水平的乙烯為例,1960年美國、英國、聯邦德國、蘇聯和日本的產量分別為247.2萬噸、30萬噸、22.8萬噸、18.1萬噸和7.8萬噸,而中國到1962年才有5000噸產能。1955年全世界合成纖維產量為26.8萬噸,日本為1.6萬噸,而中國則完全不能生產。
當然,中國的合成纖維工業建設也在不斷探索中。1956年,中國從民主德國引進小型錦綸設備,建設北京合成纖維試驗廠,同時仿制此技術將上海合成纖維研究所及其實驗工廠擴建為上海第九化纖廠,并自行設計建設了一批中小型錦綸廠及上海第十一化纖廠。
國民經濟調整時期,根據世界合成纖維工業正在迅猛發展的趨勢,紡織工業部提出,化纖發展應是人造纖維和合成纖維同時并舉,并以合成纖維為主。由于國內油氣資源和石化工業技術的限制,紡織工業部選擇優先發展維尼綸和腈綸,其中維尼綸成為這一時期合成纖維的發展重點。1962年3月,化學工業部、紡織工業部向中央提交《關于發展維綸合成纖維工業的請示報告》,建議建設維尼綸試驗廠。1963年,中國決定從日本引進一套年產萬噸的維尼綸生產設備,建設北京維尼綸廠。1965年,中國從英國引進年產8000噸腈綸的技術設備,裝備蘭州化纖廠,并仿制此技術建設上海化纖廠。60年代初,上海合成纖維研究所還引進了滌綸短纖維試驗設備,研究滌綸生產工藝。
60年代中期國際國內環境的變化影響了中國化纖工業的技術引進。由于“吉田書簡”的出臺和佐藤榮作的上臺,日本采取對華強硬政策,迫使已經簽訂的第二套化纖技術設備引進合同失效。“文化大革命”開始后,一批已經批準簽訂合同的項目也受到影響,化纖技術引進被迫中斷。
此后,中國的合成纖維工業進入仿制引進技術和自主建設時期。紡織工業部在制訂“三五”“四五”計劃時提出加快合成纖維工業建設,1971年全國計劃工作會議繼續將維尼綸作為發展合成纖維的重點。70年代初,中國仿制日本技術陸續建設了九個中小規模的維尼綸廠;以蘭州、上海化纖廠的腈綸技術為基礎,新建了大慶、淄博兩個腈綸廠;以上海的滌綸試驗設備為基礎,裝備了部分中小滌綸廠。在合成纖維產品需求的推動下,60年代末70年代初,部分省份還建設了一批“小化纖”項目。
到1972年,中國化纖產量達到13.73萬噸,其中人造纖維8.7萬噸、合成纖維5.03萬噸,滌綸、錦綸、腈綸三大品種齊全,合成纖維生產設備也具備了一定基礎,紡織品的供給結構發生改變,混紡產品占據一定比例。但是,仿制引進技術、自主建設的中小型化纖廠技術不夠成熟,不僅規模小、建設周期長、成本高、效率低、原料供應不足,還造成環境污染。由于沒有充分認識到工藝流程和設計制造技術的重要性,加上缺乏圖紙資料,國內技術人員未能掌握從日本引進的成套設備關鍵技術,幾個以仿制為基礎的維尼綸廠長期不能順利投產。
中國化纖工業經過十余年的建設,仍然不能滿足紡織工業的原料需求。1965年至1972年,中國化纖產量共計63.88萬噸,而棉花產量共計1756.2萬噸,棉花仍然是紡織工業的主要原料。1962年糧食問題有所改善后,棉花生產再次受到重視。自1962年起的十余年,每年的全國棉花會議都要求從各方面支援棉花生產。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一九六三年發展棉花生產的決定》要求將棉花實收面積增加到6000萬畝,提高棉花收購價格和預付定金,改進棉花收購工作,降低社員的自留棉留用量,增加棉區物資獎勵。196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力爭超額完成一九六三年度棉花收購任務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棉花生產工作的決定》,要求再一次提高棉花預購定金比例和購棉獎售標準,限制棉花、土紗、土布等自由貿易,充分發揮農業技術推廣站的作用,加強植棉技術指導。
這一時期棉花技術推廣體系得以重建。1961年12月,農業部提出恢復、整頓農業技術推廣站、種子站;1962年8月,農業部要求做好棉花良種的留、選和加強良種繁育場的工作;10月,農業部等四部門明確規定,優良棉種按比一般棉籽價格加價50%的原則進行收購。在一系列措施推動下,全國農業技術推廣站和棉花良種繁育體系逐漸恢復,1964年至1968年中國進入第三次良種更換和推廣時期。
在農業措施的推動下,1965年至1971年中國棉花總產量連續七年突破200萬噸。棉花的連年豐產帶動了紡織工業的產能擴張,1971年中國棉紡錠超過了1300萬錠,這對紡織原料的供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是,“文化大革命”期間棉花生產遭遇諸多不利因素,農業技術推廣受到嚴重破壞,大部分技術推廣機構被撤銷,棉花良種繁育工作基本停滯,棉花品種的混雜退化現象嚴重。從1971年開始,全國推廣四級農業科學實驗網,建立群眾性的農業技術推廣網絡。不過,因受“左”的思想影響和批判“專家路線”,這種科研體系與原來專業的農業推廣網絡相比效果不佳,政策上重糧輕棉的傾向也未能完全克服。1969年之后棉花又出現減產趨勢,雖然1972年棉花價格在原有標準基礎上提高了5%以上,但總產量仍然下降到不足200萬噸。
由于棉花產量下降,紡織工業原料供需缺口擴大,由此造成進口棉花不斷增加,紡織工業產能也受到嚴重影響。1971年中國棉花產量為215萬噸,扣除農民自用棉花、軍用和城市居民用絮棉,能夠用于紡織的僅有155萬噸,難以支撐1300萬錠的設備生產能力。1972年、1974年棉紡錠的設備利用率下降到84.10%和89.50%,織機利用率下降至81.6%和82.2%。此外,由于工業和農業部門溝通不暢,棉花質量也不能滿足工業需求。隨著人口總量持續增長,群眾對衣物的需求量也不斷增加,棉花和棉布庫存連續幾年出現下降,僅1972年前10個月全國棉布庫存就減少了15億米,市場供應嚴重不足,群眾“穿衣難”的問題十分尖銳。
因為棉花產量在短期內不可能有重大突破,所以只能用工業化的方式化解“糧棉爭地”矛盾和突破紡織工業的原料困境。為此,大規模引進合成纖維生產設備,滿足紡織工業的原料需求,已經十分緊迫。
四、大規模引進技術和調整農業政策突破原料困境的努力
20世紀70年代石油等基礎工業的建設成就和外部環境變化,為中國大規模引進合成纖維技術設備帶來了轉機。中國抓住機遇,通過技術引進和有效的農業政策,解決了紡織工業原料不足和人民群眾穿衣問題。
1960年之后,隨著大慶等多個大型油田以及四川天然氣田的勘探建設,中國石油和天然氣產量大幅增加,為合成纖維工業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來源。到1965年,中國石油產量突破1000萬噸,實現了石油產品全部自給;1969年、1973年又分別突破2000萬噸和5000萬噸。天然氣產量則在1969年接近20億立方米,1973年接近60億立方米。
石油化學工業的從無到有,為合成纖維工業打下了技術基礎。早在1956年,中共八大就正式提出發展有機合成化學工業;1957年,化學工業部提出,“二五”期間要建立有機合成化學工業的初步基礎,并開始進行石油化工科學研究。1963年至1966年,中國先后引進16項石油化工成套設備,在蘭州建成中國第一個石油化工基地。但到20世紀70年代初,中國的合成纖維工業仍面臨兩大技術短板:一是不具備用石油、天然氣生產合成纖維原料(合成纖維單體)的技術和裝備基礎;二是尚未掌握生產幾十萬噸化纖設備的設計、建造技術。
此時的中國“兩彈一星”研制成功、在聯合國合法席位得到恢復,加上中美關系開始正常化進程、中日邦交正常化,出現了與西方國家建交的熱潮,中外經貿交流也出現了新的局面。同時,以有機合成化學為代表的石油化學工業催生了新的材料革命,合成纖維在發達國家已經有了成熟的技術和設備基礎,而世界石油危機導致西方發達國家出現產能過剩。這些都為中國引進成套技術設備創造了有利條件。
通過大力發展化纖工業來解決人民群眾的穿衣問題,在這一時期受到中共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毛澤東對身邊工作人員排隊買“的確良”的事情印象深刻,他和周恩來探討了從國外引進合成纖維生產設備的可能性。1970年,紡織工業部、第一輕工業部、第二輕工業部合并為輕工業部,由原紡織工業部的錢之光任部長。三部合并后,周恩來指示:“全國重點抓輕工,輕工重點抓紡織,紡織重點抓化纖。”1972年全國計劃會議作出重點突破化纖工業的決策。1972年1月,國家計委上報了《關于進口成套化纖、化肥技術設備的報告》,提出爭取通過引進四套化纖和兩套化肥技術設備緩解“糧棉爭地”問題。國家計委還陸續上報《關于進口一米七連續式軋板機問題的報告》《關于進口成套化工設備的請示報告》等文件,對引進先進設備作出規劃。1973年1月,國家計委向國務院提交《關于增加設備進口、擴大經濟交流的請示報告》,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很快批準了這個報告。該報告計劃使用43億美元,因此被稱為“四三方案”。該方案的重點是通過引進成套設備解決吃穿用工業的原料問題,而引進大規模合成纖維生產設備,則是方案的重點之一。
在這一方案中,合成纖維工業涉及上海石油化工總廠、遼陽石油化纖總廠、天津石油化纖總廠、四川天然氣維尼綸廠四個大型化工化纖聯合企業,其化工生產設備以國外引進為主,化纖設備以國內生產為主。這四個項目累計投資73億多元,占全部26個成套設備引進項目總投資的34.14%。從1973年初開工建設到1983年11月全部建成投產,四套大型生產設備共計形成合成纖維生產能力23.6萬噸,合成纖維單體生產能力25.7萬噸。
1978年,中央又及時提出擴大化纖工業建設的意見。3月,國家計委、國家建委下達1978年引進新技術和成套設備計劃,其中化纖工業涉及上海石油化工總廠二期工程、江蘇儀征化纖總廠一期工程和河南平頂山簾子布廠。此外,揚子石油化工公司和大慶石油化工總廠年產30萬噸乙烯工程也都有大型合成纖維及其單體項目。不過,受1979年經濟調整影響,這些項目建設有所推遲。
1981年經濟調整結束后,上海石油化工總廠二期工程、江蘇儀征化纖總廠以及五套石油化學工業設備動工建設。1985年上海石油化工總廠二期工程建成投產后,中國的滌綸生產能力增加了三倍。江蘇儀征化纖總廠一期、二期工程在1984年和1987年建成投產后,形成了約48萬噸的滌綸纖維產能。隨著80年代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化纖技術設備引進的主體從國家轉為企業,化工、軍工、農林,國營、鄉鎮、“三資”等諸多企業紛紛引進設備,興建了一批大中型化纖骨干企業。
上述引進設備的建成和陸續投產,大大提高了中國合成纖維的生產能力。1978年中國化纖產能為24.72萬噸,1985年即達到了103.88萬噸,其中合成纖維產能為86.8萬噸,成為化纖的主要生產方向,而滌綸產能達到合成纖維產能的65.35%,昔日大力發展的維尼綸則轉為非纖維用途。
化纖工業的大規模發展,使得紡織工業的原料消費結構出現明顯變化。1975年紡織工業自然纖維、化學纖維的消費量分別為239.44萬噸、22.11萬噸(其中合成纖維10.85萬噸),化學纖維在棉紡和毛紡中的原料比重為7.1%、27%。到1978年,自然纖維、化學纖維的消費量分別為264.98萬噸、40.69萬噸(其中合成纖維29.11萬噸),化學纖維在棉紡、毛紡和絲織中的原料比重分別為12.6%,35.4%和57.9%。到1985年,自然纖維、化學纖維的消費量分別為372.35萬噸、116.14萬噸(其中合成纖維96.07萬噸),化學纖維在棉紡、毛紡和絲織中的原料比重分別提升到25.1%、43.03%、83.9%。合成纖維逐漸成為紡織工業原料消費的主力,紡織工業原料來源逐漸由農業為主轉向農業與工業并重,大大緩解了棉花需求對耕地的壓力,“糧棉爭地”矛盾逐步得到破解。
與此同時,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改革開放,特別是農村切實有效的制度變革和政策調整,大大增加了農業對紡織工業原料的供給。為了提高農民種棉積極性,1978年之后國家采取多種鼓勵政策,使棉花產量有了明顯突破。從1978年8月起,國家將棉花收購價格平均提高10%,同時提高棉花種植獎售標準和口糧標準;1979年,國家再將棉花收購價格提高15%,并對北方棉區實行5%的價外補貼;1980年,棉花收購價格再次被提高10%左右。國家還通過進口糧食、在宜棉地區實行糧棉掛鉤,促進棉花發展。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普遍推行,使農民在農作物種植上有了更多自主權,棉花種植面積進一步擴大。1982年全國棉花種植面積突破8000萬畝,達到8742.6萬畝;1983年增長至9115.9萬畝;1984年突破了1億畝,比1979年增長53.4%,棉花占農作物種植總面積的比重達到4.8%,是1952年之后的最高值。
棉花良種繁育體系和推廣工作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1979年至1980年,農業部撥出專款,在33個重點產棉縣加強良種繁育工作,新推廣的品種不僅提高了單位面積產量,還增強了抗病、抗蟲能力。1984年全國皮棉畝產從1979年的32.62公斤增加至60.27公斤,棉花總產量達到625.84萬噸,創歷史新高,基本滿足了第二年的棉花需求。
化纖和棉花產量的迅速增長,基本解決了紡織工業的原料困境。此后,國家開始著力解決紡織品供給不足的矛盾。1979年9月,全國計劃會議提出對輕紡工業實行“六個優先”政策,制定一系列扶持措施,并加大對輕紡工業的投資。1981年,在國家基本建設總投資再度壓縮的情況下,國家仍然為紡織工業發放了連續三年的8億元短期專項貸款和買方外匯貸款。1980年至1983年,紡織工業部系統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66億元,占全國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7.6%,其中115億元用于紡織加工。紡織工業的產能逐年擴張,“六五”期間新增棉紡錠544萬錠,1985年達到2324萬錠,居世界第一位。1979年10月,紡織工業部和國家勞動局要求棉紡織企業實行“四班三運轉”,擴大設備使用率。1978年至1984年棉紡錠的設備平均利用率超過95%,其中1979年至1981年超過了100%,三年間紡織工業生產平均年遞增速度超過18%。加上鄉鎮企業崛起,中國的紡織生產迅速增長。1982年紗和布的產量分別比1977年增加50.4%、51.2%;人均布匹消費量達到10米,其中城鎮15.26米、農村8.78米,國內紡織品的供應已經能基本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需要,穿衣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在花色和品類上也有了更多選擇。
隨著紡織品供應短缺矛盾的解決,紡織品的市場供求關系也發生了重大變化,由賣方市場逐步轉為買方市場,甚至部分紡織品還出現供過于求、銷售不暢、倉庫積壓等問題。為此,國家著手對紡織工業的生產供給和需求進行調控。在生產供給方面,1980年開始控制棉紗生產,1982年又對滌綸混紡布實行限產,并于1981年、1983年兩次調低滌棉布和其他化纖織物的價格,同時提高純棉產品的價格。從1983年起放松對紡織品的計劃管控,指令性計劃產品從19種減少到1984年的3種,另有3種放開為市場調節產品,其余全部改為指導性計劃產品。在消費需求方面,1983年11月,國務院同意并批轉商業部《關于全國臨時免收布票和明年不發布票的請示》;同月,商業部發布《關于全國臨時免收布票、絮棉票對棉布、絮棉敞開供應的通告》,實行棉布敞開供應政策,持續了29年的棉布統銷政策宣告結束。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取消棉花統購,改為合同定購。自此,棉花生產進入市場調節時期,棉花統購政策也成為歷史。
五、結 語
改革開放前紡織工業的原料困境,既是中國國民經濟發展“供給約束型”的縮影,也是紡織工業從依賴傳統農業到深度融入工業的縮影,充分反映了新中國工業化進程中農輕重關系的復雜性。當時中國的輕工業發展不充分,主要原因是嚴峻的國際環境使得保障國家安全成為最緊迫的任務,國家不得不將有限的資源用于優先快速發展重工業和國防工業。但從產業結構來說,不僅提供能源、材料和裝備的重工業基礎薄弱,這一時期輕工業的主要原料也未擺脫對傳統農業的依賴,落后的農業生產在相當程度上制約了輕工業的發展。改革開放之后輕工業的快速發展,則是由于上述兩個條件都得到非常大的改善,其重要標志就是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
作為輕工業的典型代表,紡織工業發展不充分的癥結主要是原料供給不足。一是“糧棉爭地”問題使得農業生產中的棉花長期供應緊張;二是技術落后和外部封鎖使得中國無法通過化纖實現紡織工業的原料替代。而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發展基礎工業尤其是石化工業,同時根據國際環境變化適時引進先進設備,不斷滿足工業化向前推進和紡織工業擴大再生產的需要。此外,國家還要處理好各個發展階段的農輕重關系,因時因地因事制宜,充分發揮市場和政府兩只手的作用。
如今中國的紡織工業已從單一滿足人民溫飽需求轉向承擔提高生活質量、賺取外匯、解決就業和推動城鎮化等多重任務,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紡織品生產國、出口國,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中國生產和供給了世界40%以上的紡織品,不僅解決了中國人民的穿衣問題,也緩解了世界人民的穿衣難題。
(原載《中共黨史研究》2024年第5期,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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