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不是簡單的司法案件,而是有預謀的政治行動,是美國動用國家權力對一家中國高科技企業的政治追殺。——中國駐加大使盧沙野
? 文/劉勝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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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法治”之名
孟晚舟事件爆發后,引發全球關注。在國內,這一事件也是每天熱度最高的談資。
遺憾的是,至今依然有不少網友還對“美國和加拿大的法治”抱有幻想,相信法律不會冤枉好人。
如果你真的這么認為,只能說很傻很天真。
很多人產生“錯覺”的關鍵思維誤區在于:西方國家的確是法治國家,但是這一法治只是針對這些國家的公民和國內事務而言。一旦超越國界和國家利益,法治就會服從于國家利益。
如果你還執迷不悟,想一想“八國聯軍”吧!英國在 1688 年光榮革命就已經牢固確立了法治觀念,但英美國家跑到中國燒殺搶掠、火燒圓明園,你看到有任何英美人士被“法治”了嗎?一個都沒有。為什么呢?因為他們所侵犯的并非他們的本國人,而且他們這么做符合英美國家的經濟利益。
或許有人說,現在是 21 世紀了,觀念變了。但從伊拉克戰爭到沙特記者被肢解,現實一再表明:“法治服從于國家利益”這一點永遠不會變。
▲ 沙特王儲與特朗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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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孟晚舟絕非法治,而是叢林法則
“華為公主事件”,顯然體現的不是法治精神,而是赤裸裸的霸權邏輯。如果大家還不理解,我們聽聽美國專家的解釋吧,畢竟美國還是有些“實在看不下去的良知人士”的。他們戳破了“所謂法治”的虛偽面紗。
原哈佛大學國際研究中心主任、前聯合國秘書長安南高級顧問、“休克療法”之父、《時代》雜志“世界百名最有影響的人物”之一、《紐約時報》“世界上最重要的經濟學家”、哥倫比亞大學教授杰弗瑞·薩克斯(Jeffrey Sachs)近日在《世界報業辛迪加》發表文章斥責美國:
不能因為公司過錯而懲罰個人:
• 美國很少因某家公司(不論是美國還是外國)犯下的罪行而單獨逮捕某位高管。通常,公司經理會因其個人犯罪(比如私吞公款、受賄或者暴力行為)而非公司的不當行為被逮捕。除非證據確鑿,管理層不應替公司承擔刑事指控。
如果非要這么做,請從美國企業開始:
• 何況,美國政府沒有理會本國幾十位涉嫌犯罪的首席執行官與首席財務官,而是先拿一位世界知名中企的高管開刀,這是對中國政府、企業界與公眾赤裸裸的挑釁。
• 美國聲稱拘捕的理由是涉嫌違反對伊朗制裁,可多年來因此受罰的美國或外國公司不勝枚舉。比如 2011 年,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因違反美國對古巴、伊朗與蘇丹的制裁而支付 8830 萬美元罰金,但首席執行官杰米·戴蒙并未因此被拘捕。除了摩根大通,自 2010 年以來,至少有 24 家各國金融機構曾因違反美國的制裁法令而被迫支付罰金,其中著名的包括美國銀行、富國銀行、三菱日聯銀行、英國巴克萊銀行、匯豐銀行、渣打集團、德國商業銀行、多倫多道明銀行、法國興業銀行、法國巴黎銀行、荷蘭銀行等等。這些機構來自美國國內及其盟友,卻沒有一家的總裁或是首席財務官被拘捕。所有的案例都是企業而非個人承擔責任。其中有些美國的銀行因 2008 年導致金融危機的不當操作,至今已被罰 2430 億美元。
總而言之,薩克斯認為:
對孟女士的逮捕有違常例,已經到了令人瞠目的程度。如果你要調查某家公司總裁或是首席財務官,請先從本國的企業開始,不要采取如今這種虛偽手段,把自私包裝成道德高地,還冒著可能引發全球沖突的風險。
既然如此,美國為何還這么干?這不是明擺著嘛:司馬昭之心。薩克斯說:
• 很明顯,美方對孟女士的行動其實是特朗普政府更大戰略的一部分。他們希望通過向中國征關稅、限制中國對西方國家的高科技出口、阻止中企收購歐美技術企業而傷害中國經濟。毫不夸張地說,這是經濟層面上針對中國的一場戰爭,還是被非常魯莽地挑起。
• 華為是中國最重要的科技公司之一,也是特朗普政府遲滯、阻止中國進軍各項高科技領域的絕好目標。美國在這場經濟戰爭中有兩個目的,一是商業考量——偏袒并保護競爭中落入下風的美國公司;二是地緣政治。但不管怎么說,遵守國際法并不在美國考慮之中。
• 美國如今瞄準華為,恰恰是因為該公司在全球頂尖的 5G 技術上取得了成功。美國政府聲稱華為的硬件與軟件中暗藏監視系統,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但至今沒能拿出證據。
• 當全球貿易規則妨礙到特朗普政府時,他們的回應是將規則一腳踢開。正如國務卿蓬佩奧上周在布魯塞爾說的那樣,“這屆政府正‘合法地’退出或是重新談判那些‘過時’、妨害美國與盟友利益的條約、貿易協定和其他國際安排”。但早在退出之前,美國就已經通過魯莽、單邊的行為破壞這些協定了。
更重要的是,美國的“長臂管轄”嚴重違背了國際交往中的平等原則。薩克斯說:
對孟女士的拘捕是基于美國法律的“域外管轄”,意味著美國政府要求各國不得與第三國(如古巴、伊朗)進行交易,這被視作史無前例的挑釁。如果中國政府規定美國公司什么時候可以與誰做交易,美國政府斷然不會接受。
美國的做法不僅不是“法治”,而且美國本身的制裁做法就違背了聯合國決議。薩克斯指出:
對華為這樣的非政府實體進行制裁不該由一國單方面實施,而是基于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協議。作為 2015 年伊核協議的一部分,聯合國安理會第 2231 條決議明確要求,各國應取消對伊朗的制裁。然而現在,全世界唯美國一家在反對安理會的決議。今天對國際法與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脅既不是華為也不是中國——而是特朗普政府。
如果美國認為聯合國決議可以不遵守,那我們干脆取消聯合國重新回到“叢林法則”好不好?
▲ 聯合國總部的雕塑
同樣,美國學者 Zachary Karabell 在《華盛頓郵報》發表的“靠拘捕華為高管來打壓中國屬于弱智之舉”一文,也指出了“美加所謂法治”的可笑與虛偽。
Zachary Karabell 的邏輯非常清晰:
不能因為公司過錯而懲罰個人:
• 看來,美國企圖控制中國,而對華為高管下手是一種愚蠢的行為。即使中國通訊公司構成了國家安全威脅,這也不是打擊它的正確方式。孟晚舟不僅是華為的高層,還是其創始人兼董事長任正非的女兒,這就好比,如果蘋果創始人喬布斯的女兒在蘋果任職,而中國選擇逮捕她一樣,是一種嚴重的政治錯誤。
▲ 喬布斯父女
不能針對華為選擇性執法:
• 根據美國法律,華為及其高管的案件可能的確違反了相關法律,但對華為下手仍然是一個可怕的政治錯誤。也許華為在出售給伊朗的設備中使用了美國制造的部件,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但即使在不那么模棱兩可的案件中,擁有起訴裁量權,也不是每個案件都應該受到法律的起訴。在國際案例中,這不應該是絕對的。如果美國想要回應中國的崛起并管理美國在國際體系中不斷變化的角色,那就不應該選擇這樣一種愚蠢的策略。
• 由于全球組件采購的復雜性,伊朗消費者不太可能不使用采用美國的知識產權制造的產品。然而,美國檢察官并沒有試圖限制三星、愛立信這類大型技術公司的工作,也沒有積極調查每個設備的組件。
不能搞“莫須有”:
• 即使所有這些指控都是正確的,對華為的追捕也是荒謬的過度放大行為。就算華為與中國政府有著深厚的聯系,但值得考慮的是,這些聯系是否比波音和洛克希德等國防承包商與五角大樓之間的緊密聯系更為有害。
“長臂管轄”本來就是充滿爭議的國際霸權:
• 法律不該成為政治武器,美國亦將面臨慘痛代價!關于美國法律的延伸范圍,有一個爭論不休的歷史遺留問題。一方面,最高法院承認《反對域外性的推定》,認為美國法律不應在美國境外執行。另一方面,也存在著諸如《外國腐敗行為法》等懲治外國實體賄賂的法規。
• 法律的制裁是美國一個很重要的工具,美國政府通過它來威脅與美國有業務往來的外國公司,如果這些公司也在美國開展業務,就可以對其他國家采取行動。如此一來,在某種程度上,相對于任何一個可能反對的國家,美國已經享有了支配性的經濟權力,它已經能夠利用執法作為實現政策目標的眾多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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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加大使痛斥“政治追殺”
中國駐加大使盧沙野 13 日在加《環球郵報》發表署名文章,題目為《我們不希望看到加拿大走上背離公平正義的道路》,酣暢淋漓地痛斥加拿大的野蠻行徑。文章指出:
• “五眼聯盟”國家一口咬定華為威脅了其國家安全,卻從來未拿出任何證據,僅憑其所謂的“推測”,在社會上散布恐怖氛圍,誤導民眾。
• 要說誰對別國的安全造成最大威脅,可以了解一下棱鏡門事件。當有人指責中國的華為公司時,他們應該拿鏡子照照自己。
• 他們是擔心中國發展太快,不僅在經濟上,而且在科技上要超過西方國家了,才用“國家安全”的幌子打壓中國企業,阻礙中國發展。
• 這起事件不是簡單的司法案件,而是有預謀的政治行動,是美國動用國家權力對一家中國高科技企業的政治追殺。
• 美國按照自己的國內法進行所謂的“長臂管轄”,這在國際法上根本沒有法理依據。美國之所以如此霸道,不過是仗著其懸殊實力對別國推行強權政治罷了。試想,如果是一家美國企業在外國遭遇如此不公待遇,美方將作何反應?
• 《環球郵報》的一位加拿大讀者給報社寫信稱, “我為我們的政府參與這一起綁架外國企業高管的行為感到深深的羞恥。”加拿大本來在廣大中國人民心目中有著很好的國家形象,但加方此次做法讓中國人民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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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很生氣,后果很嚴重
美加聯手拘捕“華為公主”,是一個極大的誤判,也是一次可怕的政治錯誤。
誤判之一:危及美加自身
Zachary Karabell 指出:
美國的霸權外交“主要存在于明顯權力不平衡的情況下,顯然中國并不是這樣。”此舉不僅會沖擊到本就艱難重重的中美貿易談判,甚至會美加會遭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痛苦,針對公司的行為,卻選擇用執法手段來對付個人,這很可能招致顯著反擊。同時,這很容易被描繪成中美貿易談判中,美國向中國施壓的一種粗魯方式。這種行為使得美國高管們面臨來自中國和海外的潛在報復,這種針鋒相對的報復將會使得已經遍體鱗傷的全球商業環境進一步惡化,并直接影響美國國內的經濟和市場。
杰弗瑞·薩克斯(Jeffrey Sachs)批評說:
此舉近乎是美國向中國企業界的宣戰書。正在全球各地旅行的美國商業人士也因此被置于危險境地。
誤判之二:華為不是中興
有了上次成功圍剿中興通訊的經驗,美國似乎認為可以輕松把華為變成第二個中興通訊。但中國政府和民眾的反應,遠非美國和加拿大所想象的那樣。原因有三:
1)華為是中國的“國家企業”、“高科技的皇冠明珠”,而中興通訊只是一家普通的公司。因此,中興通訊事件,民眾的反應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而華為事件則深深觸發了中國人民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危機感和民族主義情緒;
2)如果美國只是對華為采取類似于中興通訊的罰款,中國民眾雖然仍然會感到失望,但不至于如此激憤和刺痛。從“罰款”到“抓人”,事情的性質已經起了變化;
3)特朗普肯定沒有看過金庸的小說。在中國人心中,即使人在江湖,也還是有基本的正義、善惡準則的。例如要光明正大、不用暗器等下三爛的功夫。否則,即使贏了,也會為人所不齒。
誤判之三:損害了“美國法治”的軟實力
在管理學中,領導力不僅來自于包括權力在內的“硬實力”,更來自于以吸引力和認同感為核心的“軟實力”。美國之所以成為世界領導者,從根本上講是因為其“軟實力”,尤其是美國的法治。但此次抓捕孟晚舟嚴重破壞了“美國法治”的國際形象。任何智商高于 0 的人都可以推理出:
• 美國是因為畏懼華為的 5G 技術才痛下殺手,違法伊朗禁令純屬借口。美國的禁令本身就違背了聯合國決議。
• 對其他違法伊朗禁令的公司都采取罰款,而“抓捕創始人的女兒”是華為的“獨家待遇”。這無疑是不證自明:美國不是為了懲罰伊朗,而是純粹為了整垮華為。如此莽撞之舉,開啟了現代經濟史上的危險先例。
• 對違反伊朗禁令的美國公司與中國公司采取截然不同的標準,凸顯這不是法治,而是叢林法則。
美加這樣的行為無疑是對“法治精神”的褻瀆,以法治之名而行霸權之實,將嚴重危及法治的神圣,破壞全球民眾對法治的信仰。
從長期來看,美國此舉將嚴重危及全球對美國“領導地位”的信任和尊重。一旦不被尊重,領導力的效能將大打折扣,無疑,這將損害全世界的未來前景。特朗普可能無法意識到:他正在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而摧毀美國長期積累的“信用金礦”。
“軟實力”概念的提出者、曾出任卡特政府助理國務卿、克林頓政府國家情報委員會主席和助理國防部長的哈佛大學教授約瑟夫.奈在 2018 年 2 月痛心疾首地撰文指出:
• 軟實力源自于天然的吸引力,而不是進行脅迫或尋求回報。蓋洛普(Gallup)咨詢最近對世界上 134 個國家進行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只有 30% 的人對特朗普領導下的美國持正面看法,較之奧巴馬下降了近 20 個百分點。來自英國的軟實力指數 30 強評比(Soft Power 30)的結果顯示,美國已從 2016 年的第一名滑落至去年的第三位。
• 軟實力的基礎是一個國家的吸引力,而銳實力則基于手段。兩個國家之間軟實力的較量和合作是應當鼓勵的,但基于手段的銳實力較量則應該避免。銳實力會對軟實力造成很大的傷害。不幸的是,特朗普并不理解軟實力的重要性。
• 特朗普是目前為止我見過最差勁的美國總統。我曾經認為小布什是最差的,但是特朗普打破了這一最低分,我可能給特朗普打 D 或 D- 吧。特朗普對國際制度和世界格局都產生了破壞性的影響。比如,特朗普退出了巴黎氣候協定,破壞了世界貿易組織的秩序等。同時,他經常說謊,降低了美國民眾對政府的信任,這也是我給他最低分的原因。特朗普在迄今為止的總統任期內,對美國軟實力削弱的證據是確鑿無疑的有鑒于過去的經驗,美國人民希望美國在特朗普之后恢復其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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