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一、美國社會中與生俱來對亞裔的種族歧視——不準當律師的華人
1890年,加州法院判決第一位美籍華人Hong Yen Chang(張康仁)律師不準獲得加州律師執照,因為他是“蒙古種華人”。這位張律師,是1872年清朝官派赴美少年留學生之一,1879年耶魯大學畢業,1886年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1887年通過紐約州律師資格考試,但紐約州法院拒絕接納他為律師,因為他不是美國公民。律師是“Officer of the court”,通過資格考試但未經法院批準并在法院指定的時間地點宣誓,不能成為執業律師。直到1888年一位紐約法官批準張康仁歸化加入美籍后,紐約州法院才接納他成為執業律師。
之后他搬去華人聚居但排華最厲害的舊金山,通過加州律師資格考試,但加州法院卻說紐約州法院接納他成為律師違反了美國聯邦《排華法案》,判定他這個“蒙古種華人”歸化獲得的美國籍無效,不準他當加州律師,他只好當了外交官銀行家。
美國東西大鐵路修通前,從美國東海岸到西海岸,要先乘船南下繞過整個南美洲再北上,耗時四個月左右。有了鐵路,從紐約到舊金山,只要六天。這條鐵路最難修建的,是穿過內華達山脈到達西海岸的太平洋鐵路,修建這段鐵路的勞工中,華工占大多數,死亡上萬人,傷殘者不計其數。
1869年太平洋鐵路修建完成,1882年美國通過《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永遠禁止華工入籍入境,直至二戰期間的1943年,美國急需中國在太平洋戰爭牽制日軍,這才廢除了《排華法案》。
125年后的2015年3月16日,加州法院終于推翻了不準“蒙古種美籍華人”張康仁當加州律師的判決,九頁的判決書承認了張的加州律師資格,理由是“淘金熱之后,加州人對中國勞工的仇視、文化沖突和仇外”,導致了這個純粹種族主義的判決。
美國反對種族歧視的《民權法案》生效已經快60年了,2014年加州法院已經批準一位墨西哥非法移民的加州律師執照,但針對張律師這個純粹種族歧視華人的判決,居然能在加州維持125年,直到加州的華裔律師、法學院教授和許多華裔群起抗議,才得以改判。
美國糾錯,尤其是種族歧視之錯,難于上青天。二戰期間囚禁西海岸所有日裔美國人共計11.5萬,1980年代末才道歉。對華人的歧視和美國歷史上那絕無僅有100%的種族歧視法律《排華法案》,美國是絕不肯道歉的。
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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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國華人博物館,歷史大循環
愛逛博物館,紐約的博物館去過不少,連布魯克林的地鐵博物館都去過。
曼哈頓下東區唐人街、小意大利一帶,以前只去過大有名氣的國際攝影藝術中心ICP和新博物館New Museum,美國華人博物館Museum of Chinese in America(MOCA)還是第一次聽說。從南美洲回上海,路過紐約停幾天,見到介紹,便去看看。
美國華人博物館在唐人街Centre Street,地方不大,參觀者不少,西人遠多于華人。
國內有些人覺得,中國這幾年不韜光養晦加上特朗普上臺,這才導致了中美關系的急劇惡化。這種誤解,是國內教育和媒體對美國歷史缺乏了解所致。
近二百年來,美國社會對華人,走過了一個利用、仇視、排斥、再利用、再仇視、再排斥的社會文化循環,其間經濟利益、種族歧視、宗教信仰、意識形態、國力消長等諸多因素交織在一起。這個歷史文化循環,迄今已經走過了四輪。
第一輪始自19世紀中期,延續近百年。
美國西部淘金和修建太平洋鐵路,都需要大量勞工。適逢晚清太平天國和捻軍戰亂,十幾萬華工去北美,成為美國西部最能吃苦耐勞、最便宜的勞工。1870年《鐵路紀事》聲稱,修建美國西部太平洋鐵路的13萬多華工中,死者超過1.5萬。白人礦主、鐵路公司喜歡用價廉物美的華工,但極度歧視欺辱華工。白人勞工、媒體、政客們,對華工更是仇視。媒體宣揚華人傳播疾病、猥瑣低賤,政客鼓吹華工搶了白人勞工的工作,白人勞工則直接毆打甚至大規模殺死華工,不用承擔任何后果。
1869年太平洋鐵路完工,1882年美國通過《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絕對禁止華工入境十年,其他居美華人,如果沒有適當的證件,一律驅逐出境,各州均不準許華人加入美籍。1892年,《排華法案》延長十年,1902年再度延長十年,1904年美國國會通過決議,《排華法案》永遠有效。
這是美國有史以來,空前絕后唯一一部不準一個特定族群進入美國的法律。
為什么?只因美國主流社會文化對華人的種族歧視,視華人為猥瑣下賤、有傳染病、不信上帝的劣等人“黃禍”,加上美國工業化基本完成和鐵路建成后,美國勞動力短缺減緩,工作機會減少,白人勞工便暴力排斥華人。共和黨、民主黨兩黨政客為爭奪白人勞工的選票,媒體為了多賣報紙,也都爭相從法律和輿論上打壓華人。
啥后果?美國各地尤其是西部,針對華人的暴力事件頻發,1885年9月懷俄明州甜水縣石泉鎮的“石泉大屠殺”The Rock Spring Massacre,白人礦工直接開槍屠殺華人礦工,至少28名來不及逃走的華工被當場打死,15人受傷,其他人78處住房帳篷被燒毀,財物被洗劫一空,財產損失15萬美元(相當于2020年489萬美元)。
誰負責?沒人負責。白人殺華工,殺了白殺,石泉鎮的殺人放火者,沒有一人受到任何懲罰。
《排華法案》1882年通過后,美國移民局統計的華人入境人數:1884年279人,1885年22人,1886年40人,1887年10人,1888年26人,1889年118人,1892年,一個都沒有。
第二輪始自1941年12月7號日軍襲擊珍珠港之后,延續不到十年。
太平洋戰爭爆發,日美開戰。為了利用中國戰場牽制日軍,美國把中國作為對日作戰的盟國,美國對華人的仇視第二次變為利用,在美華人也從猥瑣下賤、有傳染病、不信上帝的劣等人“黃禍”,忽然變成了陽光友好的正常人族群,《排華法案》廢除,每年允許105位華工進入美國。
中國人:“這個人是朋友,他為自由而戰”。
美國民眾分不清華人、日本人,反正都是黑頭發亞洲人,于是大量華人被當成日本人受到迫害,美國政府只能用照片來教育美國民眾,如何通過面相骨骼結構特征來區分華人和日本人。
美國政府教美國人看面相骨骼特征辨認日本人。
二戰一結束,美國對華人的“黃禍”心態立即恢復,在美華人再次被當作“拘謹、不可相信”的族群,甚至“赤色中國”的“特務”,遭到仇視、排斥,抓“赤色分子”風聲鶴唳。“謹防藏在美國的赤黨分子”之類的警告隨處可見。在電影院看電影,結尾字幕都是“如果發現可疑人員,立即通知中情局CIA或聯邦調查局FBI當地分局”。
第三輪始自1970年代初,延續約20年。
二戰之后美蘇爭霸對抗,美國急需拉中國當幫手共同反蘇,幫助美國走出越南戰爭泥潭。尼克松1972年訪華“破冰之旅”之后,在美華人才被逐漸視為“聽話守規矩不謀政治權利的族群”。
1991年蘇聯垮臺之后,中國再次成為美國的頭號歧視打擊排斥目標。1993年銀河號、1999年炸中國駐南聯盟大使館、2001年南海撞機,美國航母戰斗群堵在渤海口。
第四輪始自2001年9.11之后,持續沒幾年。小布什的反恐戰爭急需中國配合,美中關系暫時緩和,美國接納中國進入WTO,甚至創造出“中美國”Chimerica、“G2”之類的新詞,中國成為美國國債的最大持有者。
2008年起至今,奧巴馬、特朗普、拜登連續三任總統,美國又開始對中國的全面遏制打壓。今天在美國的華裔科學家、留學生和中國企業,再次被視為間諜、盜賊和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威脅,隨意抓查,風聲鶴唳直追1950年代抓“赤色分子”的黑暗時代。北約國家加澳新日韓與中國之間,早已處于除熱戰之外的敵對國狀態,能脫鉤的早已脫鉤,剩下的唯一有戰略重要性但尚脫不開鉤的,只剩金融。
百年前,美國媒體和政客們說華工搶走了美國白人的工作,所以排華。百年后,美國媒體和政客們還是說中國工人搶走了美國工人的工作,所以制裁中國。看懂這個歷史文化循環,就能理解今天的美中沖突。
看看華人在美國近二百年的歷史,再看看1972年尼克松訪華至今美中關系的起伏,就能清楚看出,只要沒有淘金、開礦、修太平洋鐵路這種對華工的大量需求,沒有珍珠港之后需要中國替美國拖住日本,沒有美蘇爭霸需要拉中國當幫手,沒有9.11這類突發事件需要中國幫助美國反恐,美國歷史文化中根深蒂固的對華人種族歧視和反華排華情緒,就會以國家政策法律和媒體傾向的形式表現出來,成為凌駕于美國黨爭、左右兩派之上的社會思潮主流。美國媒體和競選政客,則是排華社會思潮和種族歧視華人最主要的引領者和推波助瀾者。
百多年前的美國排華,與今天的五眼+歐日韓集體封殺中國,都是國家利益、種族歧視、宗教信仰、意識形態、文化文明、國力消長等因素交織在一起,轉了一圈又回到起點而已。19世紀的美國媒體有個好處:還沒學會自吹是民主燈塔,更不鼓吹平等包容開放,赤裸裸說華人是猥瑣低賤、有傳染病、不信上帝的劣等人“黃禍”就行,不用擔心政治不正確。不過如今奶頭樂文化喂大的人們,無論中國人還是美國人,都不在乎這些歷史和現實。
推薦對中美關系和文化歷史感興趣的朋友們,去紐約時抽空看看美國華人博物館。
細讀美國華人博物館介紹前言,可以清楚看出近二百年來美國社會對華人“歧視、排斥、迫害、利用、排斥”大循環軌跡。
19世紀美西部淘金熱時期,華工在美國的典型吃住。
美國修建太平洋鐵路的勞工中,90%以上是華工。1869年打下最后一根道釘、鐵路通車典禮上,老板、經理、工人集體拍照,紀念這個歷史時刻,但不準華工出現。
1885年,《哈珀周刊》中的“石泉大屠殺”插圖。
1892年7月23日舊金山市內的集會通知:“周一晚7:30分,請到第十街和A街口,表達你對華人問題的觀點:我們要華人嗎?不要!不要!不要!”(“華人問題”:太平洋鐵路公司為了省錢,雇傭大量華工,付給低于白人的工資。白人勞工和全社會視華工為“黃禍”,到處集會暴力排斥“中國苦力”。)
1881年,美國媒體描述的華人就是“黃禍”,是賊眉鼠眼梳著小辮子的奸商,要壟斷美國從工廠到洗衣房到貿易到銀行一切,就是搶走了美國白人工作的苦力。
1881年5月20日的《舊金山黃蜂報》The San Francisco Wasp上的漫畫,宣揚奸詐的華人正用“壟斷之手”攫取一切。
1882年美國的政治漫畫:“共產主義者、社會主義者、女權主義者、惡棍,都歡迎!但絕不接準中國佬進入自由金門!”
1882年的排華漫畫:“反對華工墻,筑起美國墻,拆掉中國墻”,說的是在美國軍隊商船進入中國進行大米、茶葉、絲綢貿易、中國人拆除城墻的同時,美國的愛爾蘭人、非裔、內戰老兵、法國人、猶太人,正在將國會提供的法律作為砂漿,筑起對華人“偏見、種族歧視、嫉妒、競爭、恐懼、反對低工資、不對等、非美國”之墻。
1883年漫畫:“趕走中國佬!”
漫畫:“加州勞工黨將中國佬踢進太平洋”。
1886年漫畫,“山姆大叔把中國佬踢出美國!”這是美國“神奇洗衣液”制造商George Dee Magic Washer的廣告。
隨意打罵華人,在美國曾經是家常便飯。
1906年,美國攝影師Arnold Genthe拍攝的舊金山唐人街照片,右手邊是原片,左手邊是修改之后發表的作品,標題是“不疑心的受害者”Unsuspected Victim,色調由亮改暗,抹去穿西裝的華人,只剩下身著中式服裝的華人躲在陰影中,盯著那位來到唐人街的“不留心的受害者”。懂點攝影的人,一看便知這張照片要表達的意思。
20世紀50年代起,華人在電影上的形象,一直是陰險狡詐卑鄙殘暴的八字胡“傅滿洲”。1980年代初我在美國上學時,電視上仍是白人Christopher Lee演的傅滿洲,加上少許李小龍和梳著小辮子的香港武打片。
尼克松1972年訪華之后,在美華人才被逐漸視為“聽話守規矩不謀政治權利的族群”。進入21世紀,華人學者、留學生、企業又被再次視為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威脅和特務間諜嫌疑。
三、加拿大1923年排華法案
1882年美國《排華法案》臭名昭著,美國最高法院支持種族偏見違憲囚禁11.5萬日裔美國人,這些都廣為人知。但是加拿大1923年排華法案以及比美國更極端的排華歷史,知者卻并不多。2023年是加拿大1923年排華法案一百周年。一些加拿大華裔舉行紀念活動,有的說是不能忘記這個“華人的恥辱”。排華法案是加拿大、美國這兩個國家的恥辱,道歉賠款的也是加拿大和美國,恥辱的不該是華人吧。加拿大追隨美國,歷史文化對華裔的種族偏見、歧視、侮辱、欺負、壓榨,一點兒不比美國少。
加拿大跟美國一樣,修建太平洋鐵路的勞工,絕大多數是華工,約1.7萬名,大多來自廣東臺山地區,說臺山話。同為鐵路公司工人,白人勞工每天工資1塊加元,華工的工資卻要低三分之一到一半。
1885年太平洋鐵路完工后,加拿大立即禁止華工入境,通過了《1885年華人移民法》Chinese Immigration Act of 1885,規定除學生、教師、商人、傳教士、外交官家屬之外,進入加拿大的華人,每人必須先繳納50塊加元人頭稅,1900年人頭稅漲至100加元,最終漲至500加元(谷歌說相當于2021年的16204美元),相當于當時華工兩年的工資。加拿大政府前后從8.1萬華人身上,征收了2300萬加元人頭稅,相當于2021年的3.54億美元。
昂貴的人頭稅,有效阻止了華人進入加拿大以及華工的妻兒家人去加拿大團聚,但并未達到加拿大政客和白人工會要徹底杜絕華工的目的。于是加拿大追隨美國,通過了《1923年華人移民法》Chinese Immigration Act of 1923,即1923年排華法案。
1923年加拿大排華法案嚴禁華人移民加拿大,只準外交官、學生、商人、移民部長特批者這四類華人短期入境,其他華人一律不準入境,連英籍華人也不準入境。
加拿大排華法案是1923年7月1日Dominion Day即現在的加拿大國慶日通過的,一些華裔加拿大人將之稱為加拿大的“羞恥日”Humiliation Day,拒不慶祝這天的加拿大國慶日。
加拿大排華,比美國更極端。二戰中美國廢除了1882年《排華法案》,加拿大卻堅持繼續排華,直到二戰后加拿大加入聯合國,加拿大排華法案與聯合國《人權宣言》直接沖突,加拿大才在1947年廢除了1923年排華法案,但依舊堅持排華政策,直到1967年,才開始允許華人移民加拿大。
2006年6月22日,加拿大總理哈珀在議會向華裔加拿大公民道歉,宣布加拿大政府將向繳納過人頭稅的華人仍在世者或其配偶賠償2萬加元。1923年排華法案取代華裔入境人頭稅,到2006年已經過去了83年,繳納過人頭稅的華人或配偶,2006年尚在世者僅剩795位。
加拿大的實際賠償人數,不到8.1萬繳納過人頭稅的華人的百分之一。
2014年5月15日,加拿大歷史上排華最嚴重的卑詩省,省長向華裔加拿大公民道了歉,補償免談。
2018年4月22日,溫哥華市長向華裔加拿大公民發布了正式公開道歉,賠償免談。那年夏天我在溫哥華上航校,跟當地的華人朋友聊天,好像沒什么人知道或在乎這件事。
2018年底,加拿大奉美國之命抓捕了孟晚舟。
2023年7月1日,加拿大華裔博物館在溫哥華唐人街開館。
加拿大1923年排華法案簡介:三分之二居住在加拿大的華人都是單身,因為排華法案之后,華人的家人不準進入加拿大。
加拿大1923年排華法案
1900年的漫畫:“門戶開放政策:交不起100塊錢人頭稅的中國佬,不許進入加拿大!”
卑詩省大門緊閉:交100塊人頭稅,否則不準入內。
漫畫:“建議豎起中國墻”,將人頭稅漲到5萬塊加元,讓華工高不可逾。站在墻頭的白人說,“如果還不夠高,那就再漲”。大牌子上寫的是:“奴隸和臨時來掙錢的人對加拿大沒用處。我們歡迎所有的人,無論種族,都成為公民,忠實地支持我們的制度。但不接受外國人”。華工手中的牌子上寫的是:“我們不會成為加拿大公民。我們就是來掙錢的。我們的心向著中國。我們不給野蠻人的國家出力。”
華工當中,不少是童工。
漫畫:排華法案嚴禁東方人進入加拿大,卑詩省敞開大門歡迎白人移民。
1879年4月26日蒙特利爾《加拿大新聞》頭版漫畫:“卑詩省的異教徒中國佬”,白人將華人從洗衣店中揪岀來,趕下太平洋。
墻上的字是“法院大門不對中國佬開。你們這些黃熱病,多交稅!”
1900年,繳納人頭稅后,華工獲得的登記卡。
“華昌洗衣店”和華裔家庭。
四、“上了膛的武器”,11.5萬日裔美國人關進集中營
播客Podcast有位播主叫林賽·格蘭姆Lindsay Graham,他播的《美國歷史》American History Teller現有60集,每集4~6講,每講30~45分鐘,都是請專題學者研究撰稿,經常還就某些專題與學者交談。
第26集說的是美國最高法院,講了幾個對美國歷史造成重大影響的判例,其中第四講“上了膛的武器”Loaded Weapon,是說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最高法院如何通過著名判例,判定美國政府和軍隊煽動種族偏見、非法關押美國西海岸所有的日裔(其中絕大多數是美國公民)并剝奪其全部財產的違憲暴行“符合憲法”。
通過這個判例,最高法院將這把“上了膛的武器”Loaded Weapon交到美國政府手中,隨時可以使用。80年前的最高法院判例,至今仍是美國的最高法律。
美國西部尤其是加州,自18世紀中起,一直有強烈的歧視排斥華人的罪惡歷史。1882年《排華法案》“永久禁止”華工進入美國,在美華工許多也被驅趕出境。日本勞工填補了華工留下的空缺,日裔在加州擁有50萬英畝土地,種植蔬菜水果,供應數百萬人食用,成為富裕族群,引起美國白人憤恨,國會通過法律,禁止大多數日本人移民美國,禁止日裔因擁有美國土地而成為美國公民。
1941年12月7號日軍襲擊珍珠港之后,美國軍方和政客編造謊言,說日裔美國人是暗藏在美國的“第五縱隊”即敵對分子和間諜。西海岸的媒體,竭盡全力煽動對亞裔的種族偏見仇視,編造“日本潛艇在加州海岸游弋,日裔在加州秘密響應”之類的謊言嚇唬美國人。《洛杉磯時報》專欄把亞裔稱作“致命毒蛇”lethal snakes,“毒蛇就是毒蛇,不管它在哪里孵蛋”。A viper is nevertheless a viper, no matter wherever it hatchs the eggs.
美國陸軍西部防區司令、第四軍軍長John DeWitt純粹出于種族偏見,堅稱日裔美國人不可能效忠美國,編造指控日裔美國人正在組織地下活動密謀叛國。盡管胡佛的聯邦調查局FBI的調查證明這種指控毫無根據,但John DeWitt仍然要求總統羅斯福授權陸軍全權處置西海岸的日裔,包括拘捕、關押、沒收資產等,而日裔美國公民的這些憲法權利,本來必須經過正當司法程序,才可以由司法部門處理。
1942年2月19日,羅斯福總統發布9066號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9066,授權美國陸軍部在美國西部劃分“禁區”exclusion zones,9066號行政命令雖未使用“日裔”這個詞,但行文直接指向日裔。
John DeWitt立即命令,西海岸加利福尼亞、俄勒岡、華盛頓、亞利桑那四個州的所有“日裔”美國人,共計11.5萬人,其中絕大多數是絕對效忠美國的第二代日裔美國公民即二世Nisei,立即向軍方報到,違者立即逮捕。
什么是“日裔”?16分之一血統就算,即上查四代。
9066號行政命令發布一周后,國會通過法律,不服從9066號行政命令構成重罪。
二戰中,德意日三國都是蘇英美中的敵對國,但上百萬德裔、意裔美國人并未在美國受到公開歧視懲罰,畢竟都是歐洲人基督徒。盡管日本從明治維新起就大力推行“脫亞入歐”,宣稱自己是歐洲人不是亞洲人,盡管日裔美國人是與白人一樣的美國公民,但在美國政府和軍方眼中,日軍攻擊了珍珠港,所以在美日裔無論是不是美國公民,就都是敵對外國人enemy aliens。
日裔組織紛紛宣布效忠美國,勸說日裔美國人服從軍方命令,去集中地點報到,以為服從就會得到人道待遇。哪知報到之后,通通扔上車運往加州、亞利桑那、俄勒岡、華盛頓等八個州的簡陋集中營,什么憲法保護、公民權利,通通剝奪得精光。
“神圣不可侵犯的財產權”呢?幾代日裔積累下來的動產、不動產和收入,當時價值1~3億美元,現值約30億美元,一掃而空。
關在簡陋美國集中營里的日裔美國公民二世們,每天兩次點名,排大隊上廁所、吃飯,無論是天天早晨升美國旗唱美國國歌大聲宣誓效忠美國的,還是罷工、絕食抗議的,都一視同仁當作美國的敵人對待。
美國政府和軍方如此粗暴違憲,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出頭,為一些日裔二世美國公民打官司,全部敗訴,有三個官司一直打到美國最高法院。
第一個案子:1943年6月,最高法院審理了戈登·平林訴美國Gordon Hirabayashi v. US,平林是地道美國公民日裔二世,華盛頓大學大四學生,不服從軍隊對日裔實行的宵禁,自己去FBI自首,宣稱自己不會去集中營,被認定違反宵禁犯了不服從軍隊命令的重罪,扔進監獄。
最高法院9比0裁定平林敗訴,宣稱“與某少數族群祖先的國家發生戰爭時,對該少數族群成員實行宵禁符合憲法”。The Court held that the application of curfews against members of a minority group was constitutional when the nation was at war with the country from which that group originated.“面對重大影響戰爭努力、可以合理預期會幫助敵國入侵威脅的破壞和間諜活動時,宵禁是一項必要的保護措施”。…the curfew as applied was a protective measure necessary to meet the threat of sabotage and espionage which would substantially affect the war effort and which might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aid a threatened enemy invasion.
雖然是9比0的裁定,最高法院的判決有兩點最值得注意。
一是首席法官斯通寫到,“戰時可以基于種族關押公民……與入侵國有種族關聯,可能比沒有種族關聯更危險”。…the basis of race could be used to intern citizens in a time of war… having ethnic affiliations with an invading enemy may be a greater source of danger than those of a different ancestry. 美國最高法院認定,戰時種族歧視合法。時至今日,這仍是美國的最高法律。
二是墨菲法官Frank Murphy的“協同意見書”concurring opinion(特指法官同意法院的裁決,但出于不同原因),簡直與“反對意見書”dissenting opinion無異。墨菲法官將美國對待日裔公民的做法,比作納粹德國對待猶太公民:“基于膚色、血統不同對待,這與我們的傳統和理念截然不同。這與我們正在為之參戰的原則背道而馳”。He compared the country's treatment of its Japanese citizens to the treatment of Jews inGermany. Distinctions based on color and ancestry are utterly inconsistent with our traditions and ideals. They are at vari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for which we are now waging war.
這個9比0的裁定表明,戰時的美國最高法院,無意與軍方和白宮的意見相左。平林被扔進亞利桑那州的聯邦勞改營。
1942年被捕時,正在上華盛頓大學四年級的戈登·平林。他說“和平時期如果我信仰憲法和權利法案的話,那么在戰時也值得信仰”。
第二個案子影響最大:是松豐三郎訴美國Fred Korematsu v. US,時年23歲的是松豐三郎,美國出生的公民日裔二世,家在舊金山經營鮮花生意。怕被當成日本人拘捕,是松豐三郎花了100塊美元整容,想整成西班牙面孔,不幸只是矯正了鼻子,相貌卻毫無變化,于是改了個西班牙名字叫Clive Serra。
是松豐三郎
這張臉要整容成西班牙面相,的確不容易。
1942年3月,是松豐三郎全家進了集中營,但他沒去,跟意大利裔美國女朋友逛街時被捕,罪名是日裔不去集中地點報到,犯下違反9066號行政命令的重罪。
1942年10月,聯邦法院判決是松豐三郎有罪,關進猶他州的監獄。
1944年10月11日,最高法院審理了是松豐三郎的上訴,訴因有三:
1. 總統的9066號行政命令嚴格說來并未授權軍方拘押囚禁日裔美國人;
2. 9066號行政命令并未獲得國會批準;
3. 9066號行政命令出于種族偏見而不是國家安全考慮,違反了是松豐三郎的憲法權利。
律師向最高法院說明,是松豐三郎從小上學起天天朗讀效忠美國,投票選舉,口袋里裝著征兵證,隨時準備應征入伍為美國而戰,只是因為不愿去集中營,他作為美國公民的憲法權利就被剝奪得一干二凈。
代表美國政府辯護的美國司法部副部長即副總檢察長,故意向最高法院隱瞞了一個關鍵信息:1942年6月中途島戰役之后,美國情報機構就已斷定,日軍對美國西海岸不構成威脅。海軍情報部的結論是,日裔美國人不構成對美國安全的威脅。但時至1944年6月,美國陸軍卻繼續關押幾萬日裔美國公民,生怕公眾知道軍方反應過度,在公眾面前丟臉。
1944年12月18日,美國最高法院6比3裁定,美國陸軍根據9066號行政命令強行遷移日裔美國人的行為符合美國憲法,是松豐三郎敗訴。
三票“反對意見”dissenting opinions中,杰克遜法官Robert Jackson認為,最高法院的這一裁定,確立了種族歧視合理的錯誤判例,是將一把“上了膛的武器”放入任何官方的手中,官方只要貌似合理地宣稱有任何緊急需要,就可以扣動扳機。…the decision set a troubled precedent for justifying racial discrimination… a loaded weapon ready for the hand of any authority that can bring forward a plausible claim of an urgent need.
這就是本節標題“上了膛的武器”這句話的由來。
第三個案子,三井遠藤訴美國Mitsuye Endo v. US,遠藤是舊金山市汽車管理部的速記員,地道二世美國公民,依法納稅,從無犯罪記錄,宣誓效忠美國,服從軍方命令,自己主動進了集中營。
遠藤的訴因是,沒有任何證據說明遠藤不效忠美國,關進集中營違反了遠藤的憲法權利。
遠藤是另一位日裔美國人,也是唯一的女性,把非法關押日裔美國公民的案子,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此時,美國對日戰爭勝利在望,美國陸軍已經準備釋放所有日裔。最高法院裁定遠藤勝訴,兩個半月后的1945年1月,美國陸軍部終止囚禁日裔,每人發25美元的車票錢回家,但是這些人的家園事業,早已煙消云散。
1948年,國會批準用3700萬美元,了結2.6萬名被囚禁日裔的起訴索賠。
1976年,福特總統廢除了9066號行政命令。
1988年,里根總統宣布給予每名被囚禁的日裔美國人2萬美元補償。
至于最高法院1944年10月“只要任何官方貌似合理地宣稱任何緊急需要,種族歧視即視為有理”的裁決,至今尚未被最高法院推翻,仍是美國的最高法律。這把“上了膛的武器”,至今仍在美國總統手中,想要使用,隨時扣動扳機就行。
這把“上了膛的武器”下一次會指向哪個亞洲族群,沒有人會猜錯。
看一些美國政府把日裔美國公民關進集中營的歷史照片。(本文中照片均來自網絡)
打行李,上車,去集中營,軍警搜查可疑物品。
1942年4月,舊金山首批646名日裔美國人離開家園,被關進集中營。
可憐的日裔美國公民孩子。
這一家日裔美國人,脖子掛上牌子,跟納粹治下的猶太人進集中營一樣。
歡迎來到日裔美國人集中營!
效忠美國的日裔美國公民們,進集中營也不忘揮舞美國旗效忠。
關押日裔美國人的集中營。下面第一張的拍攝者,竟然是美國頭牌自然風光攝影師,大名鼎鼎的安塞爾·亞當斯Ansel Adams,這也能當風光照片拍?
在集中營里,日裔美國公民們不分老幼,每天升美國旗唱國歌,宣誓效忠美國。
日裔美國兒童,手捂心口宣誓向星條旗效忠。
日裔美國公民少年,身穿美國童子軍的軍裝,在集中營里打著美國旗效忠。
日裔美國公民聯盟Japanese American Citizens League(JACL)在集中營向美國效忠。
日裔美國人集中營的生活
集中營里少不了干活兒
日裔美國人集中營分布圖
作者:苗廣華;原刊《參閱文稿》No.20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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