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篇文章,標題為“旗幟鮮明地為農(nóng)夫山泉正名!”(以下簡稱“正名”),認真讀完后有些話如鯁在喉不吐不快。該文針對的是,原《解放軍報》文藝部副主任,主任編輯陳先義先生的文章《農(nóng)夫山泉,有點“咸”!》這篇文進行反駁。按說既然反駁別人的文章就應該就應該拿出證據(jù)。可“正名”一文中沒有拿出一條證據(jù),卻轉移話題用春秋筆法說些大話,無非是批愛國群眾,捧農(nóng)夫山泉。“正名”一文駁斥陳先義先生的文章主要有兩點:其一、稱陳先義先生的文章中揭發(fā)“農(nóng)夫山泉注冊在開曼群鐘老板兒子早就入籍美國,猶太金融資本參股進來,靠扶持買辦打擊真正的民營企業(yè)島”的問題;其二、稱陳先義先生的文章中揭發(fā)“甘肅地震娃哈哈捐了2000萬,鐘老板只捐了24000瓶礦泉水。”的問題。“正名”一文要駁斥上述兩點其實并不難,只要拿出兩條實實在在的證據(jù)就行了,可在“正名”一文中卻沒有出示任何一條證據(jù),這種“正名”文有多少可信度?說實在的,“正名”一文除了使用春秋筆法渲染些虛無縹緲的對當下大眾反漢奸賣國賊的不滿外,沒有一點實實在在的所渭“反駁陳先義”先生的內容。另外,“正名”一文還將矛頭指向昆侖策研究院,惡毒攻擊、造謠昆侖策研究院“他們向來...向民營企業(yè)發(fā)難,其本質是反對改革開放,反對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更大的本質是反對讓人民過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可昆侖策研究院卻是經(jīng)過國家相關部門正式登記,發(fā)照的“綜合性戰(zhàn)略研究和咨詢服務機構”,并且作為相當有影響力的智庫,其研究人員更是匯集了軍地各方面的專家學者,并長期“遵循國家憲法和法律,秉持對國家、對社會、對客戶負責,講真話、講實話的信條,追崇研究價值的客觀性、公正性,旨在聚賢才、集民智、析實情、獻明策,為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的崇旨。這樣一個正規(guī)的、有影響力的智庫怎能允許“正名”一文作者的抹黑、造謠!所以,我們強烈建議昆侖策研究院依法追究“正名”一文作者損害名譽權的責任。還有,“正名”一文在所謂駁斥陳先義先生時,文中不僅指名道姓,而且使用了一些帶有侮辱人格的詞語,特別是在文章最后將昆侖策研究院中的一些老學者專家因為年齡老而進行羞辱,借《論語·憲問》中的“老而不死是為賊!”罵“陳先義們”無德。這是對陳先義先生的人格侮辱!我想,陳先義先生如果愿意也會在適當?shù)臅r候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我搜索了一下“正名”一文的作者以往所寫的文章,發(fā)現(xiàn)他的傾向性相當強,但他的這種傾向性是極具挑撥、挑釁性的,且常常用極端的言辭博眼球,非常令人厭惡。為此,特作這篇短評以正視聽!
(作者系昆侖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wǎng)【作者授權】,轉編自“蘭斌強”微博,修訂發(fā)布;圖片來自網(wǎng)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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