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4號晚8點,一架波音777飛機緩緩降落在紐約的肯尼迪國際機場。
國泰航空的空姐用甜美的嗓音播報著:
“皮耶魯齊先生,請您下飛機前先到機組人員這里來。”
而當我剛踏上舷梯的那一刻,一個穿制服的FBI探員迅速抓住我的胳膊,按在后腰上,“咔噠”一聲戴上手銬:
“弗雷德里克·皮耶魯齊,你被逮捕了。我們會把你押送到FBI總部,那里會有人向你說明緣由。”
周圍乘客的目光齊刷刷地盯著我這個1米83的大個子,被FBI的人推搡著,不情愿地趟著小碎步前行。
讓我想不到的是,從那一刻開始,我要面臨長達5年半的監禁生涯。
而讓我更想象不到的是,法國最重要的能源命脈,即將斷送在我的手里。
一張逃不出去的天羅地網,正在法國人的頭頂撒下。
1
華為,下一個阿爾斯通?
有很多人把剛剛描述的這一幕,稱為法國版的“孟晚舟事件”。
這個被逮捕的皮耶魯齊,是法國能源巨頭阿爾斯通(Alstom)的全球副總裁,他所管轄的鍋爐部有4000多名員工,年營業額超過14億歐元。
阿爾斯通(Alstom)這家法國公司你可能并沒聽說過,但我只要跟你說幾個數字你就明白了:
它主營的三大業務是:發電、輸電、鐵路運輸。
全世界每生產4度電,有1度來自阿爾斯通。
水電設備全球第一;
核電設備全球第一;
超高速列車和高速列車世界第一;
城市軌道交通、基礎設施世界第二;
在中國設有9個辦事處,光中國區員工就超過10000人。
連法國“戴高樂號”航空母艦上的推進汽輪機,也是由阿爾斯通提供的。
就是這樣一家法國“頂梁柱”一般的巨型企業,卻在2019年走上了壽終正寢的末路。
究竟,發生了什么?
2019年,“刑滿釋放”的皮耶魯齊把他在獄中的經歷和阿爾斯通的覆滅史寫成了一本書,名叫《美國陷阱》。
現在,它正放在任正非的辦公桌上。
就在這個月,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回答關于華為的問題時說:絕大多數國家都對法國阿爾斯通公司的前車之鑒記憶猶新。
那么華為,會成為下一個阿爾斯通嗎?
接下來,烏鴉會用第一人稱的視角,帶你揭開“美國陷阱”的重重黑幕。
2
45625天
1500000件
“蹲下去!咳一聲!”(Squat and cough!)獄警不耐煩地沖我吼著。
我一個法國人,全裸著身子,反應了半天才聽懂。
為什么要這樣做?他們要確認我的“菊花”里沒夾帶任何東西。
我穿上一身橘色的囚服,走進我的房間。伴著走廊里的咒罵和嘶吼,我徹夜未眠,滿腦子想的都是10年前的一樁陳年舊事。
“皮耶魯齊先生,在2003年的印尼發電站項目中,你被指控參與向一位印尼議員行賄。”就在一天前,在FBI的審訊室里,他們透露了抓我的原因。
我知道,公司為了拿到海外的項目,在國際招標中中標,經常會找一些當地的“中間人”代表,給他們幾個點的抽成,讓他們幫忙打點當地的“關系”,這就是美國人所說的“行賄”。并不是只有阿爾斯通一家這么做,很多跨國公司都有這樣的“灰色”行為。
但印尼那個項目的經辦人不是我,我只負責把中間人的費用納入到總成本表格之中。
而讓我感到驚訝的是,美國人抓我的時候,很清楚我不是“主謀”。
“我們希望您能為我們效力……來對付阿爾斯通的其他高層。我們真正要搞臭的不是您,而是阿爾斯通的CEO柏珂龍先生。”
我當然一口拒絕,我要回我的手機,給公司的法務總監卡爾打了個電話:
“你跟他們什么也別說。明天一早我們就會把你保釋出來。”我就知道公司不會棄我于不顧的。
檢察官說:“好吧,既然你不肯合作的話,我們會把你轉交到曼哈頓的一所監獄里,你會在那里過夜。”
第二天一早,我見到了阿爾斯通公司指派給我的律師莉茲。
跟她一聊我就崩潰了。她對阿爾斯通的業務一無所知,她對我被指控違反的《反海外腐敗法》一無所知。
“皮耶魯齊先生,那也沒有辦法,阿爾斯通公司讓我們律所為您辯護,因為他們不能親自負責了。”
“為啥?”
“因為你們之間存在著利益沖突。”
“好消息是,公司同意支付您的律師費用。”
真是可笑,這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那我為什么被指控,你總該多看幾眼吧?”
“貪污,外加洗錢。”
看到我臉氣得煞白,她趕緊補充說:“不管怎樣,這都不是關鍵,我只要求他們釋放您,我會提議用10萬美元保釋。”
庭審現場,昨天那個被我拒絕合作的檢察官,開始往我身上狂潑臟水,說我“身居要職”“問題極其嚴重”,堅決反對釋放我。
“如果本庭釋放此人,他必定會逃之夭夭!”
回到監獄,我從律師口里等來的消息就是:“法官認為10萬的保釋金遠遠不夠,美國司法部還想繼續扣留您,檢察官會把要價抬高。”
我本來以為24個小時以內,我就能出去了,現在看來事情沒那么簡單了。
律師一面打電話給我的家人繼續籌錢,一面替我“爭取”到了第二天庭審保釋的機會。
結果第二天,獄警竟然把提審我的事情給忘了!庭審繼續延期。
挺住兄弟,深呼吸。
我想去沖個澡,獄警告訴我,穿著褲子洗,不然你很有可能被其他男犯人性侵。
還能更糟糕一點嗎?
當然可以。
律師莉茲帶來了她的律所老板斯坦,還帶來一個壞消息:
“阿爾斯通公司保證支付您的律師費,但如果您被判刑了,公司會要求您償還這筆律師費。”
憑什么?!我沒有做任何對不起公司的事情,公司為什么要這樣對我?
“我在印尼行賄案里什么都不是,我既不是找中間人的家伙,也不是簽字批錢的老板,您為什么不幫我跟法官解釋清楚這些呢?您去跟我公司說,讓他們把雇中間人的合同拿過來,您就能證明我的清白了!”
就在我沖他倆狂噴唾沫的時候,我看到他們臉上悲哀的表情,就像看到一頭憤怒咆哮的蠢驢。
我突然明白了:公司怎么可能會把這些行賄的證據拱手交給美國人呢?那不是自投羅網嗎!阿爾斯通怎么可能冒著這樣的風險來救我?
我癱倒在椅子上,卻不配說出“絕望”二字。
律師開口說:“現在起訴書里確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您有罪,但是檢察官馬上會給我們送來150萬份文件,另外,他們手里還有2個證人,證明您參與了這場犯罪……”
在越洋電話里,我本想向妻子隱瞞我遭遇不公的嚴重程度,但我意外地發現,妻子比我還清楚,我要面對的是什么:
“我在網上查了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資料,他們允許美國政府隨便逮捕任何一個公司的任何一個員工,不管你在世界的哪個角落。”
“只要你跟美國有一絲一毫的關聯,比方說公司在美國上市、用美元交易、用美國的郵箱,甚至你用的軟件,它的服務器在美國,美國都可以抓你。歐洲之前有十多家大公司的高管都是這樣被抓的。”
“你要做好心理準備呀。”
第二次庭審,法官像變了臉,他表示“對保釋金金額不感興趣了”。
3年多前,美國司法部就對阿爾斯通海外行賄展開了調查,要求公司積極配合,但阿爾斯通一直不搭理他們,拒絕“自證其罪”、揭發自己的雇員。
現在,美國法官覺得有必要狠狠報復一下阿爾斯通:“他們太不把我們放在眼里了”。
于是我就成了“殺一儆百”的那個“一”。
我的第二次庭審保釋依然失敗,我開始咨詢我的律師斯坦:“我能跟他們談條件嗎?”
“能,您可以認罪。”
“我的意思是協商一下罰款金額,然后釋放我。”
“不,您只能認罪。”
“好吧,我可能面臨的刑罰是什么?檢察官威脅說要把我終身監禁,他是嚇唬人的對吧?”
“啊,他說的也對。您面臨10項指控,首先您違反《反海外腐敗法》,這項是25年;另外您還犯了密謀洗錢罪,且數額巨大,所以是20年監禁乘以5等于100。加起來,總的監禁時間是125年。”
聽到這些,我差點笑出聲來。
“另外,你們為印尼項目找的中間人謝拉菲已經跟法官交代了,他揭發了您和其他人。”
我的獄友們一致認為,只要我不認罪,檢察官一定不會放過我,我只能跟美國司法部做交易。
在財務案件中,要查閱的卷宗往往多達幾萬甚至十幾萬份,很少有被告能耗上多年調查、擔負起上百萬美金的辯護費用。
你一定有罪 → 你八成沒錢 → 所以你認了吧,因為你根本耗不起。
當他們覺得我已經被“腌制”成熟了,他們就開始來“享用”我了。
他們先給我展示打到中間人賬戶里的28萬美金轉賬記錄,說這就是貪腐的鐵證,只要我打官司,中間人就會出庭作證。
他們還告訴我,另一名阿爾斯通高管彭波尼此時也被抓了,現在就看我們倆“賽跑”誰先認罪,只有第一個認罪的人對美國才有價值,他們可以順藤摸瓜,一直威脅到阿爾斯通的CEO柏珂龍,然后對公司提出巨額罰款——如果我比他認罪晚,我就沒有利用價值了。
如果我認罪,原本的10項指控就可以只追究1項腐敗同謀罪,最多判5年,但阿爾斯通就要我償還律師費,我的一生都伴隨著這個污點;
如果我不認罪,我面對的是150萬件物證和125年的牢獄之災。
好一個美國陷阱。
3
我愛我的國,可誰愛我啊?
我的祖國,我的公司,在我跌進黑暗深淵的那一刻,不僅不拉我一把,還往我的背后捅刀子。
不久,我接到我妹妹的電話,她告訴我,阿爾斯通不會再提供其他任何幫助。
我妹妹找到法國外交部,發現他們對我被捕的事情一無所知,外交部竟然說:“這起案件性質并不嚴重,而且跟法國政府沒什么關系,跟本地小老板偷稅漏稅的案子也差不多嘛……”
圖:法國外交部門口
律師斯坦告訴我:阿爾斯通打算“積極”配合美國司法部的調查,主動給美國人送來了3000多件物證,每一件里面都提到了我……
“他們還想讓您做印尼之外的其他項目的替罪羊,這樣犧牲您一個,能保住其他高層。”
“好消息是,如果您此時認罪,他們答應可以把你的刑期減到6個月。”
“我能得到什么保證嗎?”
“什么都沒有。在我們康涅狄格州,認罪協議上的刑期是空白的,但是大家都互相信得過,如果檢察官跟我說是6個月,那就一定是6個月。別擔心。”
我吃下了一顆口頭承諾的“定心丸”。
“好……我同意。”
2013年7月29號,我簽署了認罪協議,法官告訴我,10月25號,法庭會決定我的刑罰,到時候刨去我已經坐了6個月的牢,我就能重獲自由了!
然而就在我認罪伏法的第二天,美國司法部重新啟動了對阿爾斯通的調查——他們早就算計好了,他們指控了公司的亞洲區副總裁——一個比我職位更高的人,CEO柏珂龍明顯感到指控離他本人更近了一步。
9月,我收到了公司對我的解雇書,他們把我像垃圾一樣,掃地出門了。
一群道貌岸然的偽君子!
而美國這邊,檢察官推翻了6個月刑期的承諾,為了讓我指認另一個阿爾斯通的高管,再次拒絕了我的保釋申請,讓我繼續坐牢6-10個月。
而阿爾斯通此時更是落井下石,從8月開始讓我自己支付律師費用。
除了我的家人,全世界都拋棄了我。
4
我只是一枚棋子
“他們這樣做,是想殺雞儆猴,比起其他被捕的人,您在阿爾斯通的職位更高,他們覺得你應該付出更高的代價,所以他們希望你在監獄里再呆6個月。”
不!一定還有其他我不知道的原因,他們到底在拖延些什么?
我內心一直感到困惑不解的是,從一開始檢察官就告訴我,他要一路往上追查,查到CEO柏珂龍的頭上,可為什么在我之后,沒有逮捕任何一個比我職位更高的人?
2014年4月24號,我終于解開了這個謎團。
我在監獄餐廳吃著早飯,電視里放著CNN(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的新聞。
“法國阿爾斯通準備出售其70%的業務,將所有能源業務以約130億美元的價格賣給它的主要競爭對手——美國通用電氣公司。”
“這是美國通用電氣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收購,是歷史性的一天!交易將會在72小時內完成。”
我的下巴已經掉到了地上。
CEO柏珂龍是不是已經跟美國談好,只要把通用垂涎已久的電力業務拱手奉上,美國司法部就能放他一馬?
我終于明白,為什么我的保釋申請被一拖再拖,因為我就是那個能逼阿爾斯通高管就范的“人質”。
為此,法國國內75%的電力設備,還有58座核電站,將不再屬于法國!
法國當時的經濟與產業振興部部長蒙特伯格(以下簡稱“老蒙”)還算清醒,他迅速找到了通用的對手——德國西門子,讓他們出手接管阿爾斯通的能源部門,同時讓西門子把鐵路業務出售給阿爾斯通,做個交換。
通用72小時的收購眼看就要沒戲了。
不僅如此,老蒙還使出了第二招,他在2014年5月迅速通過一項立法,法國的支柱性企業(能源、運輸、醫療等),外國企業在收購時必須通過法國政府的同意。
“我們再也不會任人宰割了!”
有了這一層保障,按說阿爾斯通應該可以高枕無憂了。
然而法國政府還是沒有抵擋住通用的魔爪。
通用在法國媒體上大肆公關,保證為法國創造1000個就業崗位。
他們宣稱“聯姻”之后,雙方控股是50:50,不是通用一家主導;而西門子的交換方案太過復雜,很難實現。
當時負責經濟事務的總統府副秘書長馬克龍竟然也被這一套“漂亮”的說辭給“忽悠”了,他支持通用的收購方案。
而通用最后還放出了“壓死西門子的最后一根稻草”,直接把對手嚇退了。
2014年5月20號,通用宣布:不管美國司法部給阿爾斯通開出多大金額的巨額罰單,“聯姻”之后這些錢由我們通用出了!
他們還放出話來,如果西門子膽敢和阿爾斯通組建合資公司,那這個合資公司就要面臨10億美元的罰款。西門子果斷退出。
2014年6月11號,通用電氣和阿爾斯通簽署收購協議的當周,法官“輕松”地通過了我的保釋動議。在經歷了424天的羈押后,我終于重獲自由。
那時的我還不知道,在整個阿爾斯通事件中,我即將回到法國,目睹一場最丑陋的高潮。
5
天下竟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2014年11月4號,阿爾斯通董事會一致同意通過了通用電氣的收購提案。第二天,馬克龍取代老蒙成為新任經濟部長。
新上任的馬克龍批準了這筆交易,他拒絕動用老蒙為他爭取來的“國家一票否決權”去阻止這場收購。
12月19號,我驅車前往阿爾斯通的全體股東大會。
大會剛開始,我的美國律師給我發來短信:不要做任何會給您帶來危險的事情!
CEO現場公布了通用收購案的細節,很多現場的人第一次聽到,感到無比的震驚。
通用電氣持股51%,阿爾斯通持股49%,所謂的“平等聯姻”不過是鏡花水月。
CEO柏珂龍此時才宣布:美國司法部拒絕由通用電氣支付7.72億美金的巨額罰款,必須由阿爾斯通自己支付,而收購總價保持不變,阿爾斯通瞬間損失了15億美金(多交罰款7億多,還少收通用墊付的7億多)。
柏珂龍狡辯說:“總價3%以內的調整幅度是正常的。”
“這是一場真正的騙局!”“不該把兩碼事混為一談!”現場罵聲一片。
而更精彩的還在后面。這時候董事會提議:要額外獎給CEO柏珂龍400萬歐元的獎金。
人群中已經炸了鍋。
一個放任公司海外腐敗的CEO,陷害公司高管入獄,低價賤賣了法國最重要的能源公司,你們還要給他發獎金?
我呸!
股東布利頓先生“騰”地一下站了起來:“柏珂龍先生,如果您還剩一點兒職業操守的話,如果您還要臉的話,把獎金還回去,辭職吧!”
柏珂龍竟大言不慚地說:
“我不會放棄這400萬歐元的獎金。如果放棄,這對法國的納稅人來說會是個壞消息,畢竟這筆錢里相當一部分都會回到納稅人身上。作為納稅人,您應當為此感到開心。”
“我再說一次,我為這次交易感到驕傲!”
最終,“賣國賊”柏珂龍還是拿到了那筆豐厚的獎金,他在阿爾斯通的最后一年,總計帶走了1200萬歐元的收入,至于美國人給了他多少“分紅”,鬼才知道。
而有人算過另外一筆賬,阿爾斯通雖然有100多億美金入賬,但刨去交稅、合資企業注資、股東分紅、還債以后,公司的收益幾乎為0!
這簡直是21世紀絕無僅有、丑惡至極的一場跨國收購。
美國司法部官員說了一句我永遠都無法忘記的話:
“直到我們追捕公司高管以后,阿爾斯通才肯老老實實地跟我們合作。”
連馬克龍都反應過來自己被騙了。2018年11月,已經成為總統的馬克龍,正要在國會舉行阿爾斯通被收購一案的聽證會,結果“黃背心”運動爆發了,成為法國巴黎50年來最大的騷亂。
我(皮耶魯齊)個人認為,黃背心運動就是美國唆使的,它既可以轉移阿爾斯通的注意力,又可以給馬克龍一點顏色看看。
馬克龍相信海外腐敗案的官司直接導致了通用電氣的收購,但他苦于“沒有證據”。
如果連時任法國經濟部長都找不到證據,那么誰還能找到呢?
2019年,阿爾斯通正在跟西門子談判,西門子即將收購阿爾斯通的軌道交通業務——通用電氣沒有收購的最后一點點殘存的業務。
而阿爾斯通——一個擁有91年歷史的法國名企、法國的“國之重器”、曾經的世界500強轟然倒地,正式走向了壽終正寢的末路。
這就是法國版“華為”解體和法國“孟晚舟事件”的來龍去脈。
看到這兒,烏鴉不知道你是什么感受。
我最大的感受是:把阿爾斯通公司稱作法國版“華為”,是對華為的侮辱。
無論是皮耶魯齊,還是孟晚舟,美國通過加害于高管個人,妄圖給公司“定罪”、遏制“敵國”的丑惡行徑確實如出一轍。
美國已經給孟晚舟扣上了23個“莫須有”的罪名,一旦孟晚舟被引渡到美國,美國很可能像對待皮耶魯齊一樣,對她施以重罪——這是兩個案子相似的地方;
但從被害企業的角度來說,阿爾斯通根本不配叫“法國華為”。
這兩個案子,有太多太多的不一樣。
當孟晚舟保釋出來的時候,她發了一條朋友圈:我以華為為傲,我以祖國為傲。
而皮耶魯齊怕是今生今世也說不出那句:“我以阿爾斯通為傲,我以法國為傲。”
這,就是民族和民族的差距。
2019年3月,孟晚舟反訴加拿大政府違憲;
2019年5月,華為公司起訴美國政府“用立法代替審判”的暴政;
美國想布下陷阱,動用一切合法、不合法的手段,吞并一切可以吞并的國際競爭對手,把它們變成美國公司,同時削弱、擊垮、消滅一切會威脅到美國企業發展的“敵對企業”。
卻沒成想,以華為為代表的的中國企業,擰成了一股繩——
中興被封殺的時候,任正非說:嚴禁對中興落井下石,不許去搬中興的設備,不許去挖中興的墻角。
而華為被封殺的時候,360官宣全力支持華為芯片。
雷軍說:華為危難時刻,絕不從華為挖人。
還有無數大大小小的企業站起來,幫華為共克時艱:
中國政府宣布,對華為、中興等高科技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
中國的老百姓用真金白銀支持國貨、支持華為,2019年第一季度,華為在中國的銷售量暴漲41%,而蘋果暴跌30%。
有央視記者問任正非:華為是不是已經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任正非說:不會。在我們沒有受到美國打壓的時候,孟晚舟事件沒發生的時候,我們公司是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惰怠,大家口袋都有錢,不服從分配,不愿意去艱苦的地方工作,是危險狀態了。
現在我們公司全體振奮,整個戰斗力在蒸蒸日上,這個時候我們怎么到了最危險時候,應該是在最佳狀態了。
孟晚舟不是被美國嚇唬嚇唬就會蒙冤認罪的皮耶魯齊;
華為公司不是靠腐敗行賄才能做好海外業務的阿爾斯通;
中國企業不是大難臨頭各自飛、人為刀俎我魚肉的法國企業;
中國人民更不是對民族企業漠不關心、后知后覺的法國人民!
美國陷阱,你哪怕是一張天羅地網,中國人也絕不會上當!
就像皮耶魯齊在《美國陷阱》的結尾說的:
我們不能上當受騙。不管誰當美國總統,無論他是民主黨人還是共和黨人,華盛頓都會維護美國工業巨頭的利益。
強盜還是那個強盜,200多年了,一直沒變過。
這是一場經濟戰,一場表面上沒有傷亡,卻生死攸關的戰爭。
我們要守護的,從不是一個行業,一家公司——
我們要守護的,是我們的家園。
1963年,毛主席寫下一首反霸權主義的小詩,今天,我把它送給你,送給每一個有骨氣、有擔當的中國人:
小小寰球,有幾個蒼蠅碰壁。
嗡嗡叫,幾聲凄厲,幾聲抽泣。
螞蟻緣槐夸大國,蚍蜉撼樹談何易。
正西風落葉下長安,飛鳴鏑。
多少事,從來急;天地轉,光陰迫。
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
四海翻騰云水怒,五洲震蕩風雷激。
要掃除一切害人蟲,全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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