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是香港反對派老牌政客。長期以來,他打著“為香港爭取人權民主”的幌子,充當的卻是西方反華勢力的代理人,破壞“一國兩制”、推動“港獨”發酵。在這次“反修例”事件中,他與西方反華勢力內外勾結,策劃、煽動、蠱惑極端分子暴力亂港,以期達到奪取香港管治權的險惡政治目的。李柱銘毫無民族尊嚴,其賣港賣國的累累惡行,勢必逃不過正義的審判
挾洋自重、反中亂港,是李柱銘最為人鄙視的標簽。翻看歷史,祖籍廣東的他卻心甘情愿做洋奴,阻擾香港回歸、反對基本法、挑戰“一國兩制”、敵視祖國的惡劣言行不可勝數,可謂“一以貫之”
早在香港回歸前,他積極配合港英當局的政策部署,同時試圖將香港問題國際化,乞求外國勢力干預。1988年,他在竄訪美國時公開聲稱:“如果香港繼續做100年英國殖民地,我想很多人認為是最好的”;1990年他為美國國會“獻策”:美國應當迅速就港人的政治意愿,制定一套特定的政策等等;1996年竄美期間,他又宣稱,向美國爭取把香港問題國際化……對于曾公開表示“敢于當殖民主義的走狗”的李柱銘來說,出賣香港利益、出賣國家利益如同家常便飯,毫無違和感
香港回歸祖國后,李柱銘曾任特區立法會議員,而在實際言行中屢屢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縱容“港獨”,不遺余力地攻擊中央政府,處心積慮地抹黑中國。他長期與美國等政界右翼分子保持密切聯系,協助西方勢力插手香港事務、干預中國內政;他頻繁組團前往英美等國家,唱衰香港、唱衰“一國兩制”,乞求西方國家在香港法治和人權等問題上向中國施壓,以致隔三岔五就到外國“告洋狀”成為人們對李柱銘的深刻印象。2008年北京舉辦奧運會,舉國上下歡欣振奮,而李柱銘卻投書《華爾街日報》,給中國舉辦奧運會搗亂添堵,其洋奴思想之根深蒂固,“反中亂港”執念之陰魂不散,可見一斑
作為香港反對派“教父”級人物,李柱銘利用“政治影響”和資深大律師的身份,常年一直在西方勢力面前擔當“引路人、黑中介”的角色,物色、培植和挖掘了多名“反中亂港”分子,其中就包括非法“占中”的首要策劃者戴耀廷和此次“反修例”事件的重要幕后黑手黎智英。李柱銘稱得上是香港的“亂源”、“動亂制造者”
在此次修例風波中,李柱銘充當了策劃者、煽動者、組織者的角色,自始至終極盡破壞抹黑之能事。一方面,他竄訪美、加、英等國,呼吁西方干預香港事務,請求美國迫使“香港特區政府撤回條例修訂”;一方面,與黎智英聯手,利用黎智英控制的媒體大肆發布造謠文章,以偷換概念、歪曲解讀等骯臟手法,公開抹黑香港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煽動蠱惑民眾與特區政府和警方進行暴力對抗。身為法律人,李柱銘公然教唆犯法,破壞香港的法治基礎,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置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于不顧,其丑惡行徑無恥至極
尤為諷刺的是,一直以“英國御用大律師”身份自居的李柱銘,卻連最基本的邏輯都無法自洽。實際上,最早提出希望香港特區政府和內地談移交逃犯協議以及刑事司法互助安排的,正是他自己。早在1998年,時任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的李柱銘就曾正式提出“逃犯危害香港安寧”,動議特區政府安排內地與香港可移交罪犯。20多年后他卻突然玩“變臉”,其出爾反爾、指鹿為馬的“政棍”行徑,不僅違背了作為法律人的基本職業操守,更折射出“反中亂港”的險惡用心
修例風波發生以來,李柱銘口口聲聲“愿意為民主付出絕對代價”,但在街頭暴亂事件中,他一面蠱惑香港學生和社會青年參與暴動,一面卻不讓自己后代沾染任何“街頭政治”污漬,“兩面人”的算計和考量展現得淋漓盡致。處心積慮地讓年輕人充當棋子、炮灰,自己卻當“縮頭烏龜”,吃“后生仔人血饅頭”以謀求私利,如此虛偽、狡詐、自私,令人齒冷。
大量事實告訴我們,李柱銘怙惡不悛、劣跡斑斑,是搞亂香港的禍首之一,是西方反華勢力在香港的代理人。泱泱中華,豈容小人興風作浪。多行不義必自斃!李柱銘之流必將難逃正義的審判,必將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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