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一段時間,在各大視頻平臺正大量播放著上面這個賬號叫“篤明律師”、標題為《國企靠什么賺錢》的視頻,無論是播放量還是點贊都非常高。
在微信朋友圈,我也看到微信視頻號上播放的這條視頻,且在下面的留言里一片叫好聲,沒有一條反對的留言(現除了我一條反對意見的留言外)。
我認真觀看了這條視頻后,完全不認同這位篤明律師的觀點,認為他是以點概面、以偏概全,一派胡說八道!
首先,篤律師所說的國企發生的“轉包賺錢”現象絕非僅國企有,民企同樣也存在。從最初的民營“皮包公司”開始,到后來的民營企業集團。簡單地說,這種現象的存在關鍵在于誰手里有資源。在當下的中國,手中有資源的絕非僅國企,有規模的民企同樣也有。
當然,篤律師所稱的資源實質上是要說的“權力”,同樣,當下的中國,權不僅國企有,民企同樣有,看看那些做大了的民營企業的老板有多少都已身上披著“官銜”“爵位”!他們的權力和影響力有的甚至比國企的負責人還要大。
因此,“轉包賺錢”絕不是國企專有,也不能用此判斷國企民企的特有標準,更不能以此就得出“國企就是靠轉包賺錢的”的混賬結論。
其次,國企一直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引擎和主力軍。新中國成立后前三十年是如此:“三彈一星”的成功、工農業基礎的建設等等;改革開放后四十年也是如此:各種國計民生的大型工程建設、涉及到國家安全的項目等等都是國企充當頂梁柱的作用。

毫不夸張地說,沒有強大的國企,中國經濟不可能有今天的發展成果;沒有強大的國企,中國不可能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沒有強大的國企兜底中國的民營經濟不可能快速發展;沒有強大的國企,中國不可能有今天的國力,不可能有今天的國際地位!
因此,將國企的壯大稱為“癌細胞”,不僅是胡說八道,更是對為中國經濟做出巨大貢獻和犧牲的國企及國企員工的極大侮辱!
第三,當下國企究竟是壯大了還是萎縮了?
據相關部門統計,截止2023年,中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數量比為1:9,近10年之內,民營企業的數量翻了兩番。僅從這一個數據來看,究竟是國企壯大了,還是民企壯大了?
國企在中國改革開放的過程中不僅承擔了穩定經濟大局的任務,更做出了許多的犧牲,其中包括企業體制的被變更——國企變民企、大批的員工轉崗、下崗等等。
正是因為有一大批國企與國企員工的犧牲才成就了今天民企的發展壯大;正是因為有一大批國企性質的被改變,才有了今天“民企”的“占經濟總量的60%”。
1:9的國企民企比例、10年內民企翻兩番,不客氣地說,國企目前已呈現屈指可數的狀況,這就是篤律師所指責的“無限長大的國企”?又哪里來的“無限長大的國企遲早會把國民經濟推向崩潰的邊緣”?
顯然,篤律師是對目前僅剩“1”的國企恨之入骨,大有不將國企消滅到0誓不罷休的陣勢!
第四,中國企業不當賺錢問題究竟出在哪?
同中國經濟發展一樣,中國企業賺錢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不當,甚違法的現象,這里面不分國企還是民企。這個問題在前面第一點中已有簡論。
那么,這些不當問題究竟出在哪?真是篤律師所指的“國企壯大”帶來的“轉包賺錢”?
當然不是,絕非如此!
從目前已暴露出來的各類案例可以看出,企業之所以能不當得利,關鍵的問題主要來自兩個方面:
一是利欲熏心,見利妄為。誰才會這樣做?當然是老板。而真正有老板的企業,只存在民企。國企無論是董事長還是總經理都不過是打工的,企業賺錢與否,說到底與這些國企負責人的個人利益并無直接關系(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其仕途)。而對于民企來說則完全不一樣了,企業的賺錢直接意味著老板個人財富的增加。
由此可見,在企業賺錢過程中最有可能出現利欲熏心、見利妄為的是民企而非國企(當然這并非說國企不會出現,但相比較民企,國企的可能性比民企小得多)。
二是監管不到位。企業不當得利自然與監管有直接關系,而監管缺位是企業不當得利所有案件中最重要的因素。
以上兩個方面造成企業不當得利,而這種不當得利一旦數額巨大必將給國家和社會帶來非常的損失。而這種案例一旦越來越多,勢必對經濟造成巨大影響,甚至就會出現“把國民經濟推向崩潰的邊緣”。從目前發生的案例來看,這種現象幾乎都發生在民企,如恒大、中植等,篤律師是否列舉一兩個相同案例的國企來?
第五,必須正確對待和認識國有企業的發展和壯大。
修訂后的《憲法》寫明:
“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第七條,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
第十一條,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上述憲法條款明確了中國經濟的基本制度——公有制為主體和法律規定范圍內的非公有制成分——個體經濟、私有經濟等。
簡單地說就是,在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憲法明文確定:國企與民企共存,國企占主導地位。

憲法已明確了國企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可作為法律人的篤律師在視頻中的言論觀點卻與憲法背道而馳。是篤律師在發表這條視頻時忽略了憲法,還是筆者的認識沒達到篤律師的高度?
最后還有一點要特別說一下,那些在這條視頻下留言稱贊的人,請你們先讀一讀憲法,再看一看、想一想當下的社會現實,看看這位篤律師說的話是否是事實,是否值得你們叫好?!
(作者系昆侖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原創】修訂稿,作者授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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