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據《新民晚報》有篇新聞報道《旅游、電影、線下消費糾紛集中》披露:今年春節,跨省游、出境游熱度上升,食品餐飲、賓館住宿、休閑娛樂等消費市場呈現購銷兩旺的態勢。長假期間,全市各級消保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5125件,同比增長11.4%,其中服務類投訴3240件,占63.2%。
新冠肆虐,旅游市場遭遇重創。自防控措施優化后,旅游市場迅速升溫。這本是好事情,但旅游糾紛也隨之上升。筆者從事多年老年旅游工作,還專門進行過幾次專題調查。綜合起來,旅游中容易發生糾紛的幾種情況,也就是人們稱之“陷阱”之處,值得我們注意,加以防范。
那末,在旅游中容易發生糾紛的是哪些情況呢?
一 是有些旅行社利用部分游客缺乏合同意識,不簽旅游合同,或者合同條款不規范,權利義務不明確,這就為他們任意“宰客”開了方便之門。因為合同規定不明確,所以有的導游就擅自減少或改變旅游景點,旅途中的住宿﹑交通工具﹑餐飲等也未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同時,因為旅游合同多為旅行社事先擬定好的格式合同,一些旅行社利用自身對交通、餐飲、購物以及當地風俗環境等方面的信息和專業優勢,在合同中規定一些隱性條款或不合理的“霸王條款”以擴大自身的權利、免除相關責任等,這樣極易引發雙方爭議。有次,老王與友人結伴參加三日周邊游,規定第二天游三個景點,時到下午,導游一會說第三個景點“嘸啥好看”,一會又借口說“景點太遠”,到后來索性推說“時間來不及”,不去了,因沒簽合同,口說無憑,最后不了了之。
二 是誘導購物,乃至強制購物。旅游本是一件放飛心情的樂事,也是調劑生活、開闊眼界的美事,但是有的地接社利用游客信息不靈,好買土特產的心理,在旅途中往往誘導購物,乃至強制購物,這就像吃飯時吃出蒼蠅,游客肯定不爽。中國消費者協會曾在“旅游服務再體驗調查報告”中指出,景區、導游服務有明顯提升,但強制消費、誘導購物等問題依然嚴重,30條線路的體驗員均表示在旅游過程中遭遇了推銷,比例達100%——26.7%的體驗員表示旅游過程中存在超計劃購物或強迫購物。11.7%的體驗員明確表示導游強迫參加自費項目,41.7%的體驗員反映導游反復推銷但未強迫。還有35.0%體驗員表示看到或聽到旅游團內其他人提到導游有在景區商家拿提成的情況。有記者參加九寨溝黃龍三日游的旅行團,雖然旅行社再三強調,途中絕不增設購物點,一切購物以游客自愿為原則,“買不買全憑自愿”,但車到景區,導游卻誘導購物,并堵在商場出口驗小票,游客不買滿一定的數量,不給離開商店,這樣自然引發糾紛。
三 是導游“放羊”,只游不導。導游導游,主要職責一是導,介紹景點的來龍去脈,引導游客感受景區之美,二是游,帶領游客參觀,游覽景區最有特色的路線。如果導游在游覽過程中,只游不導,全程的講解“惜字如銀”,甚至“沉默是金”,到了景點,來個“放羊式”參觀,說一下幾點鐘集合,然后宣布解散,“自由活動”,這樣的旅游肯定沒有味道,這樣的導游多少讓人覺得有些不負責任。在一份關于“旅游熱點問題”調查中,“導游放羊”是游客最為感冒、最有意見的導游行為。有位外地游客談起這樣旅游經歷:有次,他隨團游覽上海著名旅游景點——東方明珠,導游將游客送入檢票口后,就好像“人間蒸發”一般地消失了。他只能隨著擁擠的人流乘坐高速電梯來到263米的大廳,胡亂參觀了一陣后,也沒看出什么名堂,想找導游問問,那里有導游的人影。直到下到259米的懸空觀光走廊后,才看到舉著小黃旗的導游正在與其他帶團導游聊天。“都沒好好欣賞風景,大部時間都在那兒找導游了。導游游而不導,玩失蹤,讓游客好找!”他悻悻然地說道。碰到這樣的導游,不窩火才怪。
(本文作者系昆侖策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上海市作家協會會員、上海老年學學會老年旅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來源:昆侖策網【原創】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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