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1日召開會議,這次會議的主要內容有四點:
1、作出一個重要決定
決定今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
2、確定二中全會議題
會議討論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作的工作報告。
會議討論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稿,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后將文件稿提請二十屆二中全會審議。
會議討論了向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建議人選和向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建議人選。
會議確定將以上內容作為二十屆二中全會的議題。
3、討論了政府工作報告
會議討論了國務院擬提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稿。
4、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可以預期的是,一批正部級及以上領導干部的調整或將展開。
今天的解讀,重點談一談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這個話題。
五年前,十九屆三中全會于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
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五年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改得怎么樣?
這次中央政治局會議如此評價: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任務,按照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原則,全面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黨和國家機構職能實現系統性、整體性重構,為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也為繼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積累了寶貴經驗。
黨和國家機構為什么還要改?
黨的二十大對深化機構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對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意義重大而深遠。
這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怎么改?
這次中央政治局會議指明方向:
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以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為統領,
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
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適應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適應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需要,
堅持問題導向,統籌黨中央機構、全國人大機構、國務院機構、全國政協機構,統籌中央和地方,深化重點領域機構改革,
推動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領導在機構設置上更加科學、在職能配置上更加優化、在體制機制上更加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這里簡要回顧一下改革開放以來的八次黨政機構改革。
第一次
1982-1984年,以精簡機構為重點
為有效解決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所帶來的政府機構臃腫、部門職責不清、人浮于事、行政運行成本過高、機構運行效率低下等問題,1982年我國啟動了改革開放后的第一次機構改革。1982年3月,五屆全國人大第22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決議,原則上批準國務院機構改革初步方案。此后,國務院率先進行機構改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縣的機構改革逐步推進。
通過此次機構改革,政府機構得到了很大的精簡,國務院部委、直屬機構和辦公機構由100個減少到61個,其中經濟管理部門由71個減少到41個,國務院部委的領導人數由530多人減少到180多人,工作人員從5.1萬人減為3萬人,縮減了41%。
與此同時,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由18萬人減至12余萬人,精減了30%,地(市)、縣機關工作人員則精簡了20%。
此次機構改革在精簡機構和干部人員、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加快干部隊伍年輕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突破,解決了領導班子新老交替問題。
第二次
1988年啟動,以轉變政府職能為關鍵
隨著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國家開始重視政府職能的轉變。1988年啟動的機構改革強調為發展生產力、提高經濟效益、搞活企業等服務,改革的重點是轉變政府職能、精干機構、精簡人員、政企分開,把生產經營的權利交給企業。此次改革的重點領域放在同經濟體制改革極為密切的經濟管理部門,特別是其中的專業管理部門和綜合部門內的專業機構。
在改革過程中,把直接管理企業的職能轉移出去,把直接管錢、管物的職能放下去,把決策、咨詢、調節、監督和信息等職能加強,使政府對企業由直接管理為主逐步轉到間接管理為主。
在此次改革中,第一次明確提出了以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的改革思路,開始重視理順黨政關系、政企關系。在改革過程中,按照“三定”(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原則精簡專業部門和減少人員編制。經過改革,國務院部委由45個減為41個,直屬機構減由22個調整為19個,非常設機構從75個減為44個,機構人員編制比原來減少了9700多人。
第三次
1993-1995年,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為核心
隨著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的確立,為了破除國家行政管理體制呈現出的諸多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的環節,1993年3月22日八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該方案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為中心任務,國務院機構改革的重點是加強宏觀調控和監督部門,強化社會管理職能部門,轉變部分專業經濟部門為行業管理機構或經濟實體,如將很多行業主管部門改為國有企業和行業協會,大力精簡基礎行業部門的內設機構和人員,下放政府對企業的直接管理權,以便達到“宏觀管住,微觀開放”的要求。
此次機構改革之后,國務院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減少了27個,剩59個;非常設機構減少了56個,剩29個;各部委內設司局機構減少136個,剩788個;機關行政編制精簡20%,剩29200個。同時,此次改革方案采用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縣、鄉五級聯動方式,并在三年內基本完成,在理順關系的基礎上,各級機構精簡人員比例為25%。
此次機構改革,對政府的職能定位有了更為清晰的界定,即“政企分開,宏觀管住,微觀放開”。
第四次
1998-2002年,初步探索構建服務型政府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1998年3月10日,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迎來了新中國成立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政府機構改革。
方案明確此次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行政管理隊伍,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從1998年開始,國務院率先進行了機構改革。
隨后,黨中央各部門和其他國家機關及群眾團體的機構改革陸續開展。1999年以后,省級黨和政府的機構改革分別展開,2000年,地(市)、縣、鄉機構改革全面啟動,到2002年中旬基本結束。
通過此次改革,國務院組成部門減少了11個,剩29個;人員編制機關干部編制減少了近一半,剩1.67萬;移交給企業、地方、社會中介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的職能達到200多項;省級政府機構設置平均減少15個,剩40個,人員編制平均精簡47%;地(市)、縣、鄉機關行政編制精簡了20%,精簡人員89萬。
第五次
2003年,強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隨著改革的深入面臨新形勢,為使政府機構及行政管理體制能夠與之相適應,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意見》。
2003年3月10日,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該方案的重點在于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健全金融監管體制,繼續推進流通管理體制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建設,體現出了“政企分開、宏觀管住、微觀放開”的服務型政府理念,與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求相適應。
第六次
2008年,以構建服務型政府為核心的“大部制”改革
為進一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2008年初國務院制定了新的機構改革方案,3月1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依據該方案,此次機構改革的總目標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
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圍繞轉變政府職能和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為核心任務,合理配置宏觀調控部門職能。此次機構改革涉及到調整變動的機構共15個,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27個,地方各級政府機構也相應進行了改革。
此次改革首次提出“大部制”的理念,將許多職能交叉重疊的部門進行了整合,為提升行政機構辦事效率進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同時,體現出了“以人為本”的改革理念,使得政府機構改革朝著服務型政府目標更進一步。
第七次
2013年,繼續穩步推進職能統一的“大部制”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使政府職能能夠有效保障“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目標的達成。
2013年,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改革目標是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繼續穩步推進職能統一的“大部制”機構改革,化解政府機構重疊、職責交叉等問題;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簡化環節,提高行政效能;注重完善制度機制保障。2013年機構改革后,國務院組成部門減少至25個,鐵道部、衛生部等退出歷史舞臺。
通過此次機構改革,進一步理順了政府與市場之間的角色關系,有效推動了“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為貫徹落實各領域的深化改革奠定了組織基礎。
第八次
2018年,完善黨的全面領導,統籌黨政機構改革
進入新時代,面對新形勢新任務,2018年2月28日,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相較于過去,國家機構改革只側重于行政體制改革,此次國家機構改革立足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統籌推進黨政軍群機構改革,并且突出黨的核心領導地位。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首要任務是,完善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加強黨對各領域各方面工作領導,確保黨的領導全覆蓋,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
為了確保黨的機構組織能夠發揮好領導核心作用,《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提出要建立健全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強化黨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更好發揮黨的職能部門的作用、統籌設置黨政機構(黨的有關機構可以同職能相近、聯系緊密的其他部門統籌設置,實行合并設立或合署辦公,整合優化力量和資源,發揮綜合效益)、推進黨的紀律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2018年3月13日,國務院公布機構改革方案,開啟新一輪大部制改革。據此方案,改革后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8個,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0個,辦事機構2個。
參考文獻|張建琴《改革開放四十年來我國黨政機構改革歷程及新時代改革重點》
來源:煥元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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