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毛澤東的思想與實踐,是歷史饋贈給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的一筆豐厚遺產。然而,我們對于它的開發總體上看,仍然嚴重不足。必須深入毛澤東的思想與實踐的深層邏輯,把握其獨特的思維方式和實踐的獨特價值取向,才能使其“學術富礦”的價值得以充分展開,以服務于國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偉大實踐。
一
我國的毛澤東研究,歷史既長又短。自從毛澤東登上中國的政治舞臺,就有對于毛澤東的社會關注和理論宣傳。遵義會議后,毛澤東在全黨、全軍的領導地位逐步得到確立和提高,他的各類著作也開始以多種方式得到較大規模的傳播。根據我國著名的紅色收藏家柏欽水先生的介紹,國內出版的第一部《毛澤東選集》是在1944年5月,由晉察冀日報社編輯出版。1945年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代表大會,正式確立了毛澤東思想對于全黨工作的指導地位。宣傳和闡發毛澤東思想成為黨的重要工作。于是就有更多版本的《毛澤東選集》問世。把毛澤東的著作結集出版,為世人全面理解毛澤東的思想,提供了巨大的方便。這是研究的基礎。
建國以后,在毛澤東的領導下,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開始了一個全新的探索過程,開始進行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這一過程交織著勝利的喜悅與激動,也飽含著曲折的徘徊和悲歌。這里留下了太多太多感人至深的壯烈故事,創下了太多太多震撼世人的壯舉,積淀著太多太多寶貴的智慧與經驗,也涵養著太多太多光彩人間的精神財富。但是,當一個思想仍然被作為國家革命與建設的主導性意識形態時,不論如何,人們是無法把它當做純屬學術的研究對象去看待的。因為在這種態勢之下,它更多的是要求人們去說明它,闡發它,以使其邏輯更加明晰和透徹,其微言大義得到合目的性的充分展示,成為具有更好說服力的“指導思想”。尤其在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治理出現困難以至出現微妙而復雜的變局時,統一思想而抑制政治雜音,甚至堵住通向與其目的性相背離的任何觀點、思想和學說,就會成為國家治理和意識形態操控的必然選擇。可以說,長期以來,中國輿論界的主要工作是把毛澤東作為黨的領袖,把他的思想作為黨的意識形態去加以闡釋和傳播的。
只有在毛澤東去世后,在中國的政治、經濟與意識形態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以后,主導中國社會的意識形態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不斷強化而逐漸位移和變化,毛澤東及其思想由此而漸入歷史的范疇,對其嚴格意義上的學術研究才逐漸成為可能。事實上,正是隨著毛澤東去世歲月的延長,歷史的間距性加大了,毛澤東的許多文獻、檔案和其他資料等的出版也有了較大的進展,海外關于毛澤東的大量撰述也不斷傳入大陸,多元的觀察視野和判斷才開始普遍形成,學術研究的條件才逐漸地完備起來。
在這一過程中,兩個因素的作用不可忽視。
第一,是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所形成的《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簡稱“決議”)。“決議”對于毛澤東思想的定義,客觀上促進了毛澤東研究的“多分”向度的發展。
“決議”提供的定義是:“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運用和發展,是被實踐證明了的關于中國革命的正確的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
顯然,未被實踐證明為正確的內容,就應該被剔除于“毛澤東思想”之外。這一定義適應了黨在特定時期意識形態的需要,也體現了對于毛澤東思想解釋權的強有力的主導意向。但與此同時,它也從邏輯上打開了毛澤東研究多個向度的可能。
因為“決議”擁立起作為黨的意識形態象征的毛澤東思想。它從理論到實踐,都被定義為“被實踐證明了的”、“關于中國革命的”、“正確的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因而至少是不包含錯誤的。與此相應,“決議”特別強調毛澤東“晚年犯了嚴重錯誤”。這樣,在邏輯上,至少就有了兩個不同的毛澤東:一個是作為被定義為黨的指導思想因而不包含錯誤的“毛澤東思想”代表的毛澤東,一個是包含對錯于一身,特別是“晚年犯了嚴重錯誤”的毛澤東。其實,說毛澤東思想是“被實踐證明了的”,是否意味著應該把那些帶有未來預見性質的思想剔除于外呢?說它的內容是“關于中國革命的”,是否意味著不包含“關于中國建設的”內容呢?
事實上,在歷史上真實存在的毛澤東畢竟就是一個。他叱咤風云幾十年,書寫出一部部歷史的鴻篇巨制,留下了許多理論與實踐的遺產,其內容不僅是關于“中國革命的”,也有大量是關于中國建設的,還有一些是遠超中國而屬于世界范圍的。它既有一些是被實踐證明的,也有一些屬于對未來預見性質的因而現在還沒有也不可能完全被實踐證明了的。在被實踐證明了的內容中,有些被證明是正確的,有些也被證明是過失的和錯誤的,甚至是嚴重錯誤的。如果考慮到實踐證明是一個過程,甚至是反復的過程,問題就更不那么簡單了。至于某些宏大的社會改造計劃,其影響因素十分復雜,依據其實踐的后果,在多大程度上能夠很有把握就說它被證明了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這都是一個十分困難的問題。
但不論如何,歷史呈現出來的毛澤東就是一個包含著多面向、多維度的高度復合性人物。“決議”對于“毛澤東思想”的定義選取其中的一個面向,從統一全黨認識的維度看,無可非議,但從邏輯上卻使人得到的毛澤東至少不是一個而是多個。毛澤東研究的多面向邏輯基礎由此而生。
第二,被指稱為“歷史虛無主義”的思潮。這一思潮以反思毛澤東晚年錯誤為發端,逐漸延伸到深挖毛澤東晚年錯誤的歷史由來,進而引發對于毛澤東的道德聲討與清算。
各種“揭秘”、“鮮為人知的故事”也大行其道。盡管這類撰述在史料選擇和運用、在邏輯與文字的表達等等方面,都不是無懈可擊的,有的甚至是大有問題乃至是荒謬的,但他們在長期以來都以“紅、光、亮”為主色調的毛澤東形象世界上,投進了另外一種復雜的色塊。這種空前的新鮮感,激起了人們對于歷史的獵奇心態。供給與需求由此得到了互動,并創造出一個持續的市場。
時下,專事質疑、非議、“解密”、“揭秘”毛澤東和中國共產黨的歷史政治書刊,銷量持久不減的現象,就是這種狀況的體現。而這種狀況在瓦解一部分人原有政治信仰與政治態度的同時,也激發了另外一部分人走向歷史深處的動力。由此,促進了多元史料的挖掘、呈現和整理,推動了執持不同立場觀點的人以不同的文體推出多種多樣的撰述。不論如何,這在客觀上推助了毛澤東研究的多個面向的開啟與深化。因為沒有這種多面向研究的開啟與深化,至少失去了許多比較、鑒別的資源和動力。
然而,我們獲得把毛澤東作為嚴格意義上的學術對象的時間畢竟不長,許多文獻仍需進一步激活、整理和深耕,多維的研究面向仍需進一步打開和拓深,尤其許多涉及毛澤東,涉及中國共產黨乃至中國革命、建設的重大歷史與理論問題也由于社會環境急劇變化的不斷刺激,仍然處于不斷提出和展開的活躍時期。毛澤東研究不僅仍然是一個需要繼續加大力度去耕耘的重要學術領域,更是一個“學術富礦”。
二
所謂”學術富礦”,既指豐富而又尚未被充分開發,也指其意義和價值突出而仍未被充分發現,或者至少部分仍處于被遮蔽的狀態。我一直認為,毛澤東的理論與實踐具有非常獨特的魅力。以建國后的毛澤東為例,毛澤東最具有超越意義的思想與實踐就在于他明確地反對黨內對于蘇聯社會主義建設模式采取教條主義態度,從而開始探索一系列基于中國國情的社會主義建設構想。這是我們所說的“學術富礦”的重要所指。
人們對于毛澤東的最大誤解、誤讀的內容,莫過于關于毛澤東與黨的“八大”所形成的社會主義建設路線的關系。這些年來,人們對于中共“八大”的路線是充分肯定的。
《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1956年9月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得很成功”。
這次大會確認了“國內主要矛盾……是人民對于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全國人民的主要任務是集中力量發展社會生產力,實現國家工業化,逐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
實事求是地說,對于發展生產力的問題,毛澤東是任何時候都不會有任何反對意見的。問題在于中共“八大”有一個“關于政治報告的決議”。其中提到我們國內的主要矛盾的實質是所謂“先進的社會主義制度同落后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這一提法,當然是為了論證發展生產力的合理性。但是如果確認了這一提法,那就意味著否認社會制度改革與調整的必要性。但這恰恰是毛澤東無法認同的。因為在毛澤東看來,社會主義根本制度的建立確實開辟了中國人民解放的廣闊前景,但是,我們所建立起來的那個制度系統,是否都屬于“先進的社會主義制度”范疇,這是大有問題的。
在他看來,我們通過“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建立起來的這個制度系統,并非都能以“先進的”去統稱的。
1955年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全部實行貨幣工資制的改革方案中,毛澤東就覺得這個最高工資與最低工資的巨大倍差,至少就不是“先進的”。
在1956年11月的“八屆二中全會”的總結講話中他明確指出:“現在高級干部拿的薪金和人民生活水平相比,懸殊是太大了,將來可以考慮,也減少一些薪金,并且取消特殊待遇,和人民群眾打成一片,艱苦奮斗,不能脫離人民。”
他還經常批評那個嚴重脫離群眾的高干保健制度。尤其不能容忍新中國一成立,北京醫院就馬上變成只供中南海里的高官看病的貴族醫院。
他也多次明確反對在中小學教育體系中,開辦干部子弟學校的做法。
透過這類制度安排,最令他不安的是,他真切地感受到在黨的干部群體中,存在著脫離人民群眾的諸多政治危險。
這些危險的存在,有些來自于干部對于特殊利益的追求,有些則是來自于對蘇聯不好制度的照搬照套。
他說:“規章制度從蘇聯搬來了一大批,如搬蘇聯的警衛制度,害死人,限制負責同志的活動,前呼后擁,不許參觀,不許上館子,不許上街買鞋,陳云同志讓他的親戚煮飯,警衛部門認為不得了。這是講公安部。其他各部都有規章制度問題,搬蘇聯的很多,害人不淺。那些規章制度束縛生產力,制造浪費,制造官僚主義。”
更為全局性的判斷是他認為建國后的那一段時間里,我們在經濟與文教工作中,“產生了教條主義”。
他說,“全國解放后,1950年至1957年,在經濟工作中和文教工作中產生了教條主義……經濟工作中的教條主義,主要表現在重工業工作、輕工業工作、計劃工作和統計工作方面,特別在重工業和計劃方面,因為我們不懂,完全沒有經驗,橫豎自己不曉得,只好搬,統計幾乎全部是抄蘇聯的。教育方面搬得也相當厲害……衛生工作也搬。”
正是依據于這種認識,他主張對于我們建立起來的這個制度系統,應該進行具體分析。至少不能把它們籠而統之地都看作“先進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容。因此,黨在新時期的任務也不應該僅僅被歸結為“集中力量發展社會生產力”這樣的單一問題上,而應該是“改革與建設”同時并舉。因此,如果說,毛澤東與黨的“八大”的政治判斷,與當時中央其他領導同志的主張有什么沖突的話,問題不在于要不要發展生產力上,而在于究竟是“集中力量發展社會生產力”還是堅持“改革與建設”并舉的問題上。
這一分歧現在看來,是一個具有實質性意義的重大分歧。毛澤東從來都不是教條主義者。他不相信貼上社會主義標簽的制度就真的有什么天然的先進性。他也清醒地看到,蘇聯的那套社會主義建設模式本身就有許多不好的東西。對它采取教條主義的態度,更是有悖中國革命、建設與國情的實際的。甚至在毛澤東看來,在蘇共“二十大”揭開了“蓋子”之后,如果我們還執迷于它的那套社會主義建設制度,那就不是亦步亦趨的問題了,會犯極大的錯誤。因此,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時期里,既要建設,同時也要改革。全黨全國的主要任務不應該被歸結為“集中力量發展社會生產力”,而必須堅持“改革與建設”并舉的方針,以便借助改革,使我們的制度更加符合中國的國情,更好地體現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因此,不論如何,毛澤東無法同意“八大”政治報告決議關于“先進的社會主義制度同落后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的表達,因為它不僅忽視了改革,還可能掩蓋我們制度的弊端。
問題的提出,預示著中國共產黨自覺地開始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又一個新的征程。這一時期毛澤東的《論十大關系》、《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以及一大批關于農村發展、工業政策、關于行政體制改革、關于教育改革、關于醫療衛生改革、關于文化建設等等的文獻,都體現了毛澤東的這種自覺追求。從毛澤東后續的思想與實踐中,我們發現,“改革與建設”并舉幾乎成為穩定的主線,成為不可移易的邏輯。后來發生的批判“唯生產力論”,反對“經濟主義”等等,都與這一主線和邏輯直接相關。也正是對于這一主線和邏輯的堅持,他在后續的歷史進程中,力圖依據國情和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原則,進行廣泛的改革和制度創新的探索。遺憾的是,這些年來,由于社會思潮的影響,毛澤東這些探索的意義仍然沒有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毛澤東研究的這一“學術富礦”顯然擁有巨大的開發空間和潛力。
三
我們可以先從下面幾個側面來管窺毛澤東研究中的“學術富礦”。
第一,關于“虛君共和”的改革思路。
毛澤東十分不滿通過“第一個五年計劃”后,中國形成起一個中央高度集權的體制。高度集權體制的好處是便于社會動員,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但是它易于滋長官僚主義,不利于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因此,毛澤東認為它不是也不應該是支撐國家持續發展的好的體制。
為了推動改革,毛澤東縱論古今中外,指出:“歐洲的好處之一,是各國林立,各搞一套,使歐洲經濟發展很快。而中國自秦朝以來形成大帝國,那時以后,少數時間是分裂、割據,多數時間保持統一局面。缺點之一是官僚主義,統治很嚴,控制太死,地方沒有積極性,不能獨立發展,大家拖拖沓沓,懶懶散散,過一天算一天,經濟發展很慢”。
他的結論是:“我們的國家這樣大,人口這么多,情況這樣復雜,有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比只有一個積極性好得多。我們不能像蘇聯那樣,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點積極性也沒有”。
又說:“中央集權太多了,是束縛生產力的……我是歷來主張‘虛君共和’的,中央要辦一些事情但是不要辦多了,大批的事放在省、市去辦,他們比我們辦得好,要相信他們。”
在毛澤東的這種構想的推動下,在他在世時,曾經有過兩次中央向地方放權的重大改革,也曾經創造過共和國歷史上政府機構、人員編制最為簡約的時期。當然,也由于歷史的復雜性和曲折性,這種改革在歷史的過程中,也伴隨著一些混亂而被終止了。然而,在他逝世后的一個時期里,他的這種思想重新被作為“改革”的理論武器而出現在鄧小平的許多關于體制改革的論述中。
回頭審視歷史,可以說,一直到今天,如何處理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仍然是中國一個重要的體制性困難。顯然,我們并沒有超越于毛澤東當年探索解決的問題,更為遺憾的是,由于“非毛化”思潮的影響,我們其實還沒有認真地去直面和消化毛澤東這個探索留下的思想、經驗與教訓。
第二,關于中國農村現代化的路徑選擇問題。
建國后,尤其是實現合作化以后,對于中國農業如何發展的問題,毛澤東是十分明確的。這就是從“精耕細作”加“多種經營”,到“精耕細作”加“工農商學兵”。“精耕細作”既是中國農業的傳統,也是“人多地少”這一國情約束下的必然選擇。“多種經營”則與中國農村許多地方盛行“兼業”的傳統有關。然而,把兩者結合起來,形成為中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產業發展方針,則是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發展和毛澤東的積極倡導的直接結果。
因為,盡管農業合作化運動在全國快速發展的迫切性,有著降低農民對于國家的“統購統銷”政策的抵制、對抗而引發的緊張和沖突的消極性因素的意義,但是,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發展,也為農村發展輸入了積極的因素。尤其是借助農業合作化的發展,勞動力的集約化使用成為基本常態,創造了向生產的深度與廣度進軍的重要條件。許多經驗顯示,它使得許多農村原有的耕種方式更加精細化并朝著“科學種田”的方向積極發展;使得興修農田水利,大搞開荒拓耕、農田規劃整修等等得以轟轟烈烈地開展起來;也使得分工、合作、發展多種經營不僅成為可能,也十分迫切,更成為許多地方的現實。
在這一過程中,毛澤東不僅親自推廣許多地方積極發展多種經營的經驗,還異常清晰且斬釘截鐵地告誡各省、市、自治區黨委:
“有必要號召各農業生產合作社立即注意開展多種經營,才能使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社員每年增加個人的收入,否則就是一個很大的偏差,甚至要犯嚴重錯誤。”
正是在農村的這種發展中,尤其看到一些農村在多種經營過程中,因地制宜地發展出許多“草根工業”,他認為中國農村發展的光輝燦爛希望就在這里。
因此,在農業合作化的基礎上,他又及時地推助農村人民公社的發展。不少人認為,農村人民公社實際上是蘇聯集體農莊在中國的翻版。但實際情況與此恰恰相反,中國的農村人民公社正是毛澤東探索不同于蘇聯農村發展道路的重要產物。
毛澤東認為,中國農村的出路在于集體化,但絕對不能照搬蘇聯集體農莊的模式。“蘇聯的集體農莊不搞工業,只搞農業,農業又搞廣種薄收。”中國農村必須借助集體化的組織優勢,既大力發展農業,又大力發展多種經營,有條件的要因地制宜發展小工業,以此推動農村實現“工農商學兵”、“農林牧副漁”的全面發展。毛澤東對于農村人民公社的這種產業發展構想十分自信,也十分堅持。他認為,如果我們能夠沿著這條路子發展下去,就可以避免重蹈西方城市化發展道路的覆轍。
他說:“在社會主義工業化過程中,隨著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農業人口會減少。如果讓減少下來的農業人口,都擁到城市里來,使城市人口過分膨脹,那就不好。從現在起,我們就要注意這個問題。要防止這一點,就要使農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樣,或者還好一些。有了公社,這個問題就可能得到解決。每個公社將來都要有經濟中心,要按照統一計劃,大辦工業,使農民就地成為工人。公社要有高等學校,培養自己所需要的知識分子。做到了這一些,農村的人口就不會再向城市盲目流動。”
這里展現出來的,就是一條借助農村集體化而實現“在地工業化”進而“在地城鎮化”的發展思路。然而,這些年來的發展,農村人民公社被否定了,各種批評的聲音也都發出了。但遺憾的是,人們在批評毛澤東的人民公社構想時,聚焦點都在所謂“公社”一詞上,并想當然地演繹那個“一大二公”的提法,卻忽視了這個提法背后的豐富內涵。
歷史的吊詭之處就在于,隨著農村人民公社和與之相聯系的農村集體經濟體制的解體,中國的許多農村在經歷過短暫的發展之后,很快也就凋敝了、破敗了,農民作為“農民工”的身份大規模地進城打工了,由此造成大批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的同時,城市變得擁擠了、混亂了,社會的摩擦和對抗增多了,許多農村回歸于“一盤散沙”狀態,各種矛盾也錯綜復雜起來了。
與此同時存在的也有另外的一種景象,這就是一批堅持集體經濟體制的農村,通過走農工商綜合發展的路子,延伸在地經濟的價值鏈,既把在地的經濟發展得一片欣欣向榮,又解決了農民的就業和收入問題,農民就地農工商融合發展,既免去農民進城打工為家庭帶來的辛酸苦辣,也借助農工商融合發展的獲益,興辦各種公共福利而使這里充滿著宜居宜生的人文氣息,完善的社區設施使它一點也不遜色于城里的小區。
這一切使得那種僅僅停留于“一公二大”的提法而不及它的具體內容的批判變得那么蒼白無力,也以其直觀、有力的方式,顯示了毛澤東構想的巨大魅力與合理性內涵。
我們究竟應該如何對待毛澤東的遺產,在許多歷經30多年的背離與耦合的農村發展案例中,問題的確并不像那些自負的理論家和政治家想象得那么簡單。
第三,關于社會主義民主問題。
可以說,這是毛澤東留下的又一份豐厚的歷史遺產。它的重要性既在于遺產本身內容的豐富性和獨特性,也在于如何對待社會主義民主的問題深深地困擾著當下的中國,我們需要科學地總結和借鑒歷史的經驗與教訓。當然,它也是評價毛澤東的一個重要的內容。
自從毛澤東投身于中國革命的生涯,民主就成為一個重要的主題。早在井岡山斗爭時期,毛澤東在改造紅軍那種來自于舊軍隊的軍閥氣習、造就新型軍隊時,就采取了被稱作“民主主義”的一系列做法,包括組織“士兵代表委員會”,實行“軍事民主”和由士兵代表管理“伙食尾子”等的所謂“經濟民主”。
他說,“中國不但人民需要民主主義,軍隊也需要民主主義。軍隊內的民主主義制度,將是破壞封建雇傭軍隊的一個重要的武器”。
一直到晚年談及井岡山的傳統時,他還念念不忘那個“士兵代表委員會”,因為它是士兵參與軍隊和軍事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是人民軍隊區別于舊軍隊的一個重要標志。
在延安,毛澤東在會見中外記者時,明確指出,“民主必須是各個方面的,是政治上的、軍事上的、經濟上的、文化上的、黨務上的以及國際關系上的,一切這些都需要民主。”
毛澤東還與黃炎培先生有過一個著名的“窯洞對”,提出了“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的著名論斷。
新中國建立以后,毛澤東一直是戰戰兢兢于如何使新政權永葆人民本色的問題,這一憂慮隨著實踐的推進,使他更加重視民主的理論與實踐問題。在他看來,社會主義與民主有著天然的本質聯系。一方面,民主只有奠基于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之上,才有可能避免把民主當作不同利益集團競爭領導權的博弈過程,從而走向真實和全面。另一方面,社會主義只有充分體現民主,才能充分實現它的應有價值。這意味著社會主義與民主在本質上屬于“雙重互構”的關系。同時,社會主義固有的集體主義原則和集體性機制,客觀上容易誘導長官意志、官僚主義,甚至滋長專權、專制的傾向。因此,必須在政治生活和社會公共領域中,為“讓人民來監督政府”的有效實現,留下足夠的空間,以便能夠及時有力地抑制和矯正集體主義機制和體制可能導致的消極現象。
毛澤東對于社會主義民主的理解,最有代表性意義的思想,體現在他對于蘇聯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一段關于“真正的社會主義的民主”的論述的評論上。
教科書認為:“由于全國社會主義改造的結果,于1936年,通過了新的蘇聯憲法,從立法上,把社會主義的原則和基礎鞏固下來。這個憲法不僅在形式上把公民的權利固定下來,而且把重點轉移到從實際上來保證這些權利。例如,蘇聯憲法不僅僅宣布勞動者有勞動的權利,休息的權利,受教育的權利,年老、患病及喪失勞動能力時獲得物質保證的權利,而且采取多種措施,來保證這些權利,如社會主義的國民經濟計劃制度,消滅失業現象,縮短工作日,實行勞動保護,工人和職員每年有工資照付的休假,國家出資為工人和職員舉辦社會保險,國家保護母親和嬰兒的利益,為勞動者廣泛設立療養院、休養所、中小學校、高等學校、俱樂部,實行普遍義務教育和免費教育,國家發給高等學校學生助學金,以及其他物質保證。這樣,社會主義在蘇聯的勝利就創造了保證勞動者實際享受各種權利的牢固的經濟基礎。真正的社會主義的民主就表現在這里。”
毛澤東對于以上觀點的評論一針見血,他說:“這里講到蘇聯勞動者享受的各種權利時,沒有講勞動者管理國家、管理軍隊、管理各種企業、管理文化教育的權利。實際上,這是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最大的權利,最根本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勞動者的工作權、休息權、受教育權等等權利,就沒保證”。
又說:“人民自己必須管理上層建筑,不管理上層建筑是不行的。我們不能夠把人民的權利問題,了解為國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勞動、教育、社會保險等等權利。”
顯然,對于毛澤東來說,社會主義民主不僅不應像資本主義國家那樣,讓人民幾年參加一次投票來決定由統治階級中哪一個集團的哪一個人來統治,也不應像“教科書”所理解的,人民僅僅是在一部分人管理下,享受福利。只有人民全面參與管理,才是真正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要求,因而才是“真正的社會主義民主”的要求。
這應該是在馬克思主義思想史上,對于社會主義民主的最為明白和透徹的說明了。可以說,在后續的一系列治國理政的實踐中,如何結合國情,具體地、歷史地推進和實現人民全面參與管理的問題,成為毛澤東積極探索、試錯的重要內容。由此留下的遺產幾乎豐富和復雜得令人感到無力、無法把握,毛澤東的聲名榮辱也與此緊緊相連。
基于這一理解,毛澤東開始打破了一系列既有秩序。
例如,他打破官場的既有規則,直接從人民群眾中,選撥杰出人物進入上至中央政治局、國務院各部委,下至企業、基層農村人民公社、大隊和生產隊的各層級的領導崗位;
又如,他打破企業管理的既有秩序,積極推薦“兩參一改三結合”的模式,推進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以及技術革新實行干部、技術人員和工人三結合的方針;
他還打破教育的既有秩序,不僅創造條件,千方百計讓廣大的普通人民群眾及其子女接受教育,而且提出讓人民群眾領導和管理學校的要求。這一觀點的著名表達,就是流行于“文革”時期的下列說法:“實現無產階級的教育革命,必須有無產階級的領導,必須有工人群眾的參加……工人宣傳隊要在學校中長期留下去,參加學校中全部斗、批、改任務,并且永遠領導學校。在農村,則應由無產階級最可靠的同盟軍——貧下中農管理學校。”
在這一時期里,醫療衛生、甚至文藝領域等等這些被認為是高度專業性和精英化的領域,幾乎都被推進讓人民群眾參與管理的新政試驗之中。
這一切,究其實都是對于“人民自己必須管理上層建筑”這一思想的社會實驗,是對于所謂“我們不能夠把人民的權利問題,了解為國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勞動、教育、社會保險等等權利”的思想的踐行。
正是基于“人民自己必須管理上層建筑”的思想,毛澤東大力度推行中央管理機關與管理體制的改革。這種改革包括推動中央機關大力度權力下放,大幅度裁并機關的部、委、辦,大規模地下放科室人員,大批中央管理的大型企業,包括大慶油田、吉林化工、長春一汽等等,也先后下放于地方管理。他始終認為,中央集權過多,束縛地方手腳。中央部、委、辦及其人員編制過多,容易出現官僚主義。
他的經典型說法是:立一個部,就要革命,就要干事,于是就要開會,就要發文件,發報表,結果搞得下面忙于應付。
因此,制止這種官僚主義,就必須釜底抽薪。同時,也正是由于毛澤東已經牢固地形成了“讓人民來監督政府”的理念,他一直懷疑那種以體制內的機構專事監督的制度安排的有效性,力倡應該把監督的權利交給人民群眾。因此,人民群眾應該有罷工的權利,也應該有所謂的“四大自由”,即所謂“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的權利。在一個時期里,這些內容作為人民群眾的權利清單,真真切切地寫進了憲法。他認為,把這些權利交給人民群眾,誰如果活得不耐煩,不關心群眾死活,搞官僚主義,人民群眾就可以便利地運用這些權利,來反對他們。這是對于官員最直接和有效的監督。
當然,我們也注意到,后來有不少人對于毛澤東的這種主張非常不以為然,認為這是他的政治思維沒有與時俱進地實現從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的表現。然而,在取消了上述內容作為人民群眾的權利后的30多年里,我們再一次地轉向于主要依靠體制內的專設機構去監督官員與政府。但它并沒有像我們初始轉向時所期待的那樣,帶來政壇的清明與廉潔。相反,這些年來,政壇上的窩案、串案、“一坨坨”地冒出,黑金政治的連片污染,“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斷崖式腐敗”這類新詞的不斷出現,一次次打翻了人們的政治信仰。面對著這種狀況,我們難道不應該重新思考如何“讓人民來監督政府”這一構想的合理性與有效實現的問題嗎?
可以說,在社會主義民主的問題上,毛澤東的態度是十分真誠的,他的思考也是系統、全面、深刻和獨到的。在我國發展面臨著內外的民主壓力的情況下,忽視或者屏蔽毛澤東所留下的這筆豐厚的遺產,我們不僅會失去一筆寶貴的資源,也會對不起歷史與先人。
總之,毛澤東的思想與實踐,是一筆不可多得的厚重精神與歷史的遺產。罔顧它的意義和價值,是一種致命的自負。深入對于它的研究與開發,不僅可以極大地有益于國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偉大事業,也可以成就學者的學術追求而無愧于學者的學術人生。
(作者簡介:徐俊忠,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與中國現代化研究所暨哲學系博士生導師,廣州大學教授;劉紅衛,河南魯山人,中山大學哲學博士,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思政部講師;來源:昆侖策網,根據網文編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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