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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年譜:一九六一年的全黨調查研究
點擊:  作者:《黨的文獻》    來源:昆侖策網(wǎng)【授權】  發(fā)布時間:2023-07-06 08: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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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毛澤東在閱讀人民日報。】

 

《毛澤東年譜(1949—1976)》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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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1月,毛澤東在北京舉行的中共八屆九中全會上講話,要求全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1961年要搞個實事求是年。新華社圖片】


一九六一年的全黨調查研究
中央文獻研究室

1961年 六十八歲

1月13日 在中南海懷仁堂主持中央工作會議全體會議,并講話。毛澤東說:這一次中央工作會議,開得比過去幾次都要好一些,大家的頭腦比較清醒一些。我希望同志們回去之后,要搞調查研究,把小事撇開,用一部分時間,帶幾個助手,去調查研究一兩個生產(chǎn)隊、一兩個公社。在城市要徹底調查一兩個工廠、一兩個城市人民公社。去做調查,就是要使自己心里有底,沒有底是不能行動的。了解情況,要用眼睛看,要用口問,要用手記。這些年來,我們的同志調查研究工作不做了。要是不做調查研究工作,只憑想像和估計辦事,我們的工作就沒有基礎。所以,請同志們回去后大興調查研究之風,一切從實際出發(fā),沒有把握就不要下決心。調查研究極為重要,要教會所有的省委書記加上省委常委、省的各個部門的負責同志、地委書記、縣委書記、公社黨委書記做調查研究。情況明,決心大,方法對,要有這三條。第一條情況明。這是一切工作的基礎,情況不明,一切無從著手。因此要摸清情況,要做調查研究。今年搞一個實事求是年好不好?提出今年搞個實事求是年,當然不是講我們過去根本一點也不實事求是。我們黨是有實事求是傳統(tǒng)的,就是把馬列主義的普遍真理同中國的實際相結合。但是建國以來,特別是最近幾年,我們對實際情況不大摸底了,大概是官做大了。我這個人就是官做大了,我從前在江西那樣的調查研究,現(xiàn)在就做得很少了。今年要做一點,這個會開完,我想去一個地方,做點調查研究工作。不然,對實際情況就不摸底。現(xiàn)在我們看出了一個方向,就是同志們實事求是的精神恢復起來了。

1月18日 在中南海懷仁堂主持中共八屆九中全會全體會議,并講話。毛澤東說:近幾年來我們也做了一些調查研究,但是比較少,對情況不甚了了。大家回去實事求是地干,不要老是搞計劃、算賬,要搞實際工作,調查研究,去督促,去實踐。我今天講了這么許多,拿調查研究作為一個題目。希望今年這一年,一九六一年成為一個調查年,大興調查研究之風。調查要在實際中去調查,在實踐中間才能認識客觀事物。

1月20日 關于組織三個調查組問題寫信給田家英:“(一)《調查工作》這篇文章,請你分送陳伯達、胡喬木各一份,注上我請他們修改的話(文字上,內容上)。(二)已告陳、胡,和你一樣,各帶一個調查組,共三個組,每組組員六人,連組長共七人,組長為陳、胡、田。在今、明、后三天組成。每個人都要是高級水平的,低級的不要。每人發(fā)《調查工作》(一九三〇年春季的)一份,討論一下。(三)你去浙江,胡去湖南,陳去廣東。去搞農(nóng)村。六個組員分成兩個小組,一人為組長,二人為組員。陳、胡、田為大組長。一個小組(三人)調查一個最壞的生產(chǎn)隊,另一個小組調查一個最好的生產(chǎn)隊。中間隊不要搞。時間十天至十五天。然后去廣東,三組同去,與我會合,向我作報告。然后,轉入廣州市作調查,調查工業(yè)又要有一個月,連前共兩個月。都到廣東過春節(jié)。”“此信給三組二十一個人看并加討論,至要至要!!!”二十二日,同陳伯達、胡喬木談他們分別到廣東、湖南作農(nóng)村調查問題。

1月25日 乘專列離開北京南下。

1月26日 到達天津。在專列上同中共河北省委負責人談話,了解河北農(nóng)村整風整社、城市輕工業(yè)及市場供應等問題。毛澤東說:今年這一年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沒有調查研究就決定政策相當危險。

1月29日 到達南京。在專列上同中共江蘇省委負責人和南京市委第一書記談話。毛澤東說:干勁還是要鼓,要是實事求是的干勁,實事求是就要調查研究。水是渾的,有沒有魚不知道,就是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要把浮夸、官僚主義、不摸底這些東西徹底克服掉。過去有幾年不大講調查研究了,是損失。不根據(jù)調查研究來制定方針、政策是不可靠的,很危險,心中也無數(shù),數(shù)字也許知道,實際情況并不知道。

2月1日 到達杭州。

2月5日 聽取田家英關于浙江嘉興縣魏塘公社和合生產(chǎn)隊(實際上是生產(chǎn)大隊——編者注)調查情況的匯報。田家英主要反映三個問題:第一,和合生產(chǎn)隊水稻畝產(chǎn)由常年的四百多斤下降到二百九十一斤,造成糧食生產(chǎn)大幅度減產(chǎn)的原因,主要由于“五風”的嚴重破壞;第二,和合生產(chǎn)隊的規(guī)模太大,共轄十一個小隊;第三,社員對公共食堂普遍不滿,不愿意在食堂吃飯,食堂實際上是造飯工廠,不做菜,社員將飯打回去,還得再熱一次。

2月6日 聽取中共浙江省委負責人匯報整風整社和省委召開擴大會議的情況。毛澤東說:我們中央有幾個調查組,在你們浙江就有一個,讓他們調查一個最好的生產(chǎn)隊和一個最壞的生產(chǎn)隊,不要只鉆到一頭,好就好得不得了,壞就壞得不成話,應該有好有壞,這樣才能全面。關于生產(chǎn)隊規(guī)模問題,他們反映,生產(chǎn)隊管的小隊太多。田家英同志調查的那個隊就管十一個小隊,有幾十里寬。這里的農(nóng)民不知道那里的農(nóng)民搞些什么事情,這怎么行呢?我看一個生產(chǎn)隊管不了這么多,太大了。在一個基本核算單位里,有富的、中等的、貧的,這就有問題,群眾就不滿意。小隊就是過去的初級社。我看把小隊改成生產(chǎn)隊,把生產(chǎn)隊改成大隊,明升暗降。原來的小隊變成生產(chǎn)單位和消費單位。毛澤東要浙江省委研究一下,把核算單位(這里所說的核算單位,指基本核算單位——編者注)放在過去的初級社好,還是放在過去的高級社好?就是說,放在生產(chǎn)小隊好,還是放在生產(chǎn)隊好?談到食堂問題時,他說:食堂劃小為好,幾戶人家辦一個,大了恐怕對生產(chǎn)不利。要多樣化,有長期食堂,有農(nóng)忙食堂,也有自己燒飯的。辦食堂一定要適合群眾的要求。總而言之,不論辦什么事一定要適合情況,適合情況了就能增產(chǎn),適合情況了群眾就高興。

2月8日 同江華、林乎加、薛駒、田家英談話。在談到食堂問題時,毛澤東說:食堂問題要多種多樣。單身漢、勞力強的要求辦常年食堂,一個隊五十戶有五戶愿意就可以辦,多數(shù)愿意辦農(nóng)忙食堂,還有少數(shù)愿意自己拿回家燒飯。要適合這三種人,按照群眾的需要辦事。不適合情況總是要垮臺的。在這次談話中,毛澤東采納了田家英提出的搞一個人民公社工作條例的建議。他說:調查組可以搞一個半月,二月一整月,三月半個月。在廣州開會時,每個調查組去三個人,三個調查組九個人,連我組成十個人的小組,認真研究解決一些問題,搞一個文件。

2月9日 乘專列離開杭州南下。

2月10日 在停靠南昌向塘的專列上聽取中共江西省委負責人匯報江西省農(nóng)村整風整社等情況。毛澤東問:一個生產(chǎn)隊,你們平均有多少戶?劉俊秀答:大部分是一百多到二百戶,每小隊有十幾戶。毛澤東說:這是不是太大了。你們看,核算單位放在生產(chǎn)隊好還是小隊好?公社是不是太大了,一個公社恐怕一萬多人為好,人少的地方大的公社兩三千人也可以,不然就管不起來。

2月11日 在停靠長沙附近的專列上聽取中共湖南省委負責人和胡喬木關于湖南農(nóng)村整風整社情況的匯報。毛澤東說:第一書記都要作調查研究,做一些思想工作,如果第一書記忙不過來,就抽出那么一個書記來做。總而言之,要有心里閑一點的人,不要每天忙于事務。究竟是隊為基礎好,還是下放到小隊為基礎好,有人提出這樣的疑問。因為現(xiàn)在隊底下管的小隊多,而小隊就是過去的初級社。有三種方案:一種方案就是現(xiàn)在的這種方案,隊為基礎,比較大的隊平均三四百戶。這種方案在一些地方是否適宜還值得研究,這么大,從東到西,從南到北,老百姓自己不清楚。小隊里邊又分三種情況,比較富的,比較自保的,比較窮的,統(tǒng)一分配,結果就是吃飯拉平,工分拉平。第二個方案,就是把現(xiàn)在這個隊劃成三個隊,使經(jīng)濟水平大體相同的小隊組成一個基本核算單位,不要肥的搭瘦的。肥瘦搭配,事實上是搞平均主義,吃飯平均主義,工分平均主義。山區(qū)還要小,只要幾十戶,二三十戶、三四十戶一個生產(chǎn)隊。生產(chǎn)小隊的權力必須增加,就是過去的初級社。他要胡喬木繼續(xù)調查,準備三月上旬或三月十日到廣州集中。

2月12日 在停靠長沙附近的專列上再次聽取張平化和胡喬木匯報,主要談公社體制問題。張平化說:昨天談了以后,我們回去商量了一下,認為對體制調整決心下得不夠。春耕之前,先解決基本核算單位劃小的問題,大家的意見是一致的。毛澤東說:我看是群眾的要求。你們既然叫大隊,底下就不要叫小隊,就叫隊。因為一講小隊,這個“小”字就有個缺點,它職權小。其實這個小隊有很多工作,有人計算有十五項工作,就叫生產(chǎn)隊。上面叫生產(chǎn)大隊,是基本核算單位,再上面是公社。公社、大隊、隊,不要這個“小”字。小隊它有家務,它也應該是一個核算單位。

2月13日 到達廣州。

2月19日 聽取陳伯達匯報調查情況。陳伯達送上《廣東農(nóng)村人民公社幾個生產(chǎn)隊調查紀要》。紀要說:“現(xiàn)在有的生產(chǎn)大隊把富村和窮村勉強地合在一起,作為一個基本核算單位,原來收入較多的社員意見很多,可以根據(jù)不同的經(jīng)濟條件、自然條件和群眾意見,劃分為不同的基本核算單位。”紀要提出:“公社各級的關系,在解決了自上而下的刮‘共產(chǎn)風’問題以后,似乎應當注意更適當?shù)亟鉀Q隊與隊之間、社員與社員之間在分配問題上的某些平均主義。”廣東調查組的這個意見,受到毛澤東重視。

2月21日 聽取陳伯達、胡喬木匯報調查情況,陶鑄參加。

2月23日 聽取田家英匯報調查情況。

2月25日 在廣州雞頸坑廣州軍區(qū)招待所召集陶鑄、陳伯達、胡喬木、廖魯言、趙紫陽、田家英開會,討論起草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問題。毛澤東說:現(xiàn)在我們準備起草一個人民公社的工作條例。條例的起草工作由陶鑄掛帥,陳伯達為副帥,廖魯言、田家英兩人執(zhí)筆。關于人民公社體制問題,毛澤東說:如果社隊劃小后,大隊與大隊的平均主義解決了,現(xiàn)在還存在兩種平均主義沒有解決,一個是小隊與小隊之間的平均主義,一個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平均主義。我看把小隊的名字去掉,公社就是三級,公社、大隊、隊。

2月27日 閱林彪轉報的羅瑞卿二月十日關于幾個地區(qū)部隊情況的考察報告,批示:“退林彪同志。此件已閱,很好。建議每個軍區(qū)派有能力的人去調查兩個連隊,一個好的,一個壞的。如何,請酌。”

3月5日 在廣州小島招待所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毛澤東說:在廬山會議之前,我們對情況的了解還是比較清楚的,但在廬山會議之后就不大清楚了。因為廬山會議之后一反右,有人講真實話,講困難,講存在的問題,講客觀實際情況等等,都被認為是右的東西。結果造成一種空氣,不敢講真實情況了。相反就產(chǎn)生了另外一種情緒,不講實際了,例如河南本來糧食產(chǎn)量只有二百四十億斤,他們說有四百多億斤,這都是反右反出來的。關于人民公社體制問題,毛澤東說:我這次出來之后,沿途和河北、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的同志談了一下,也和江西、湖南的同志談了一下。他們所反映的問題和你們了解的情況差不多。他們普遍感到社、隊大了,要求劃小一點。我們搞了三個調查研究組,目前他們來在這里起草一個農(nóng)村人民公社各級的工作條例,初稿已經(jīng)起草好了,準備讓幾個省來幾個同志參加討論修改。修改后讓他們帶回去廣泛征求意見,研究討論是否可行,然后再提交四月會議。關于社、隊劃小的必要性,毛澤東說:田家英同志在浙江調查了一個生產(chǎn)大隊,二百多戶。這個大隊領導了十一個生產(chǎn)小隊,這十一個小隊里面有富隊,有中等隊,也有窮隊,在分配的時候統(tǒng)統(tǒng)拉平,這么一來就發(fā)生問題了。現(xiàn)在他們建議將這個生產(chǎn)大隊分成三個大隊,把經(jīng)濟基礎差不多的小隊分在一起。這樣,分配上就不拉平了,使得經(jīng)濟情況都差不多。這是隊與隊之間的拉平問題。還有一個隊里面人與人之間的拉平問題,這個問題還沒有解決。如果這些問題解決了,就可以調動起群眾的積極性。

3月7日 同王任重談話,了解湖北農(nóng)村情況。毛澤東說:你們的自留地到底交下去了沒有?看來一個自留地,一個退賠,一個指揮權,這是三個主要問題。又說:參加食堂要大家愿意,如果不愿意就搞農(nóng)忙食堂。農(nóng)村和城市總不一樣,不愿意吃食堂的就讓他不吃食堂。我們辦食堂這個制度是肯定的就是了。

3月8日 在廣州小島招待所召集陳伯達、胡喬木、陶鑄、趙紫陽開會,討論修改《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

3月10日—13日 在廣州小島招待所主持召開三南會議,主要討論人民公社體制和工作條例問題。同時,劉少奇、周恩來、陳云、鄧小平于三月十一日至十三日在北京主持召開有中共中央西北局、東北局、華北局及所屬各省、市、自治區(qū)負責人參加的工作會議(即三北會議),討論的問題與三南會議相同。后來,北京方面向毛澤東建議,兩邊合起來開會,得到毛澤東同意。十四日,參加三北會議的同志到達廣州。

3月11日 同胡喬木、田家英談《調查工作》一文修改問題。

同日 為印發(fā)《調查工作》一文給三南會議寫如下批語:“這是一篇老文章,是為了反對當時紅軍中的教條主義思想而寫的。那時沒有用‘教條主義’這個名稱,我們叫它做‘本本主義’。寫作時間大約在一九三〇年春季,已經(jīng)三十年不見了。一九六一年一月,忽然從中央革命博物館里找到,而中央革命博物館是從福建龍巖地委找到的。看來還有些用處,印若干份供同志們參考。”并批注:“送林彪同志閱,一九三〇年的,從閩西找出來的。閱后退毛。”毛澤東在印發(fā)這篇文章時,對正文作了一些文字修改,將標題改為《關于調查工作》。

3月12日或13日 批示將中共河北省委三月十日《關于調整社、隊規(guī)模和分配體制的意見》印發(fā)三南會議,并在標題下注明:“(主張以生產(chǎn)小隊為基本核算單位)”。河北省委的報告說:為了研究調整社隊規(guī)模和分配體制,先后召開兩次座談會。大家的意見是:現(xiàn)在的生產(chǎn)小隊改為生產(chǎn)隊;現(xiàn)在的生產(chǎn)隊改為生產(chǎn)大隊,規(guī)模大體上相當于原來的高級社;原來的一個公社準備劃分為四五個,規(guī)模大體上相當于原來的鄉(xiāng)。關于分配體制,大家都同意由生產(chǎn)隊統(tǒng)一分配改變?yōu)橐陨a(chǎn)小隊為分配單位,可以更充分地調動生產(chǎn)小隊和廣大社員的生產(chǎn)積極性。這樣改變以后,生產(chǎn)隊(原來的生產(chǎn)小隊)作為基本核算單位,生產(chǎn)大隊(原來的生產(chǎn)隊)和公社為部分所有制。

3月13日 為認真調查公社內部兩個平均主義問題,致信劉少奇、周恩來、陳云、鄧小平、彭真以及三北會議各同志。全文如下:“今天派陶鑄同志到你們那里來,向你們作報告;并向到北三區(qū)會議的同志們提出一些建議,以供參考。大隊內部生產(chǎn)隊與生產(chǎn)隊之間的平均主義問題,生產(chǎn)隊(過去小隊)內部人與人之間的平均主義問題,是兩個極端嚴重的大問題,希望在北京會議上討論一下,以便各人回去后,自己并指導各級第一書記認真切實調查一下。不親身調查是不會懂得的,是不能解決這兩個重大問題的(別的重大問題也一樣),是不能真正地全部地調動群眾的積極性的。也希望小平、彭真兩位同志在會后抽出一點時間(例如十天左右),去密云、順義、懷柔等處同社員、小隊級、大隊級、公社級、縣級分開(不要各級集合)調查研究一下,使自己心中有數(shù),好作指導工作。我看你們對于上述兩個平均主義問題,至今還是不甚了了,不是嗎?我說錯了嗎?省、地、縣、社的第一書記大都也是如此,總之是不甚了了,一知半解。其原因是忙于事務工作,不作親身的典型調查,滿足于在會議上聽地、縣兩級的報告,滿足于看地、縣的書面報告,或者滿足于走馬看花的調查。這些毛病,中央同志一般也是同樣犯了的。我希望同志們從此改正。我自己的毛病當然要堅決改正。”“我的那篇《關于調查工作》的文章也請同志們研究一下,那里提出的問題是作系統(tǒng)的親身出馬的調查,而不是老爺式的調查,因此建議同志們研究一下。可以提出反對意見,但不要置之不理。”后因三北會議與三南會議合起來在廣州開會,陶鑄沒有去北京。

同日 主持三南會議,并講話。毛澤東說:這次會議要解決兩個很重要的問題:一是生產(chǎn)隊與生產(chǎn)隊之間的平均主義;一是生產(chǎn)隊內部人與人之間的平均主義。這兩個問題不解決好,就沒有可能充分地調動群眾的積極性。看來人民公社需要有一個條例。這次會議討論一下,先聽聽你們的意見,你們回去再調查,下次會議作決定。要做系統(tǒng)的由歷史到現(xiàn)狀的調查研究。省委第一書記要親自做調查研究,我也是第一書記,我只抓第一書記。其他的書記也要做調查研究,由你們負責去抓。只要省、地、縣、社四級黨委的第一書記都做調查研究,事情就好辦了。今年一月找出了三十年前我寫的一篇文章。這篇文章我是喜歡的,是經(jīng)過一番大斗爭以后寫出來的,一九三〇年寫的。過去到處找,找不到,像丟了小孩子一樣。文章的主題是,做領導工作的人要依靠自己親身的調查研究去解決問題。過去這幾年我們犯錯誤,首先是因為情況不明。情況不明,政策就不正確,決心就不大,方法也不對頭。最近幾年吃情況不明的虧很大,付出的代價很大。大家做官了,不做調查研究了。我做了一些調查研究,但大多也是浮在上面看報告。現(xiàn)在,我要搞幾個點,幾個調查的基地,下去交一些朋友。對城市問題我沒有發(fā)言權,想調查幾個工廠,此心早已有了。我和大家相約,搞點副食品基地的調查研究,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不是為了報表。報表有一點也可以,統(tǒng)計部門搞統(tǒng)計需要報表,可是我們了解情況主要不靠報表,也不能靠逐級的報告,要親自了解基層的情況。他說:有些食堂難以為繼。廣東有個大隊總支書記說,辦食堂有四大壞處:一是破壞山林,二是浪費勞力,三是沒有肉吃(因為家庭不能養(yǎng)豬),四是不利于生產(chǎn)。這個同志提出的問題值得注意。這些問題不解決,食堂非散伙不可,今年不散伙,明年也得散伙,勉強辦下去,辦十年也還得散伙。

3月14日 同陳伯達、胡喬木、廖魯言、田家英談《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修改問題。

同日 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討論《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的修改問題。毛澤東講話說:三北會議的同志們今天都來了,這個會準備開到二十號結束。現(xiàn)在搞的那個條例,還要修改,一個是太長,第二太雜,第三邏輯性不強。準備再寫一個說明,把條例的主要條文加以說明,這樣條例就不那么長了。由廖魯言、田家英負責寫條例,陳伯達、胡喬木負責寫說明。條例后天就可以寫出來,大體上議一下,然后各省帶回去,到農(nóng)村廣泛地征求意見,到實際中調查研究。下月的會就不開了,放到五月上旬開好了,同志們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去抓農(nóng)業(yè)、抓工業(yè),在抓農(nóng)業(yè)的同時各省就可以修改條例。現(xiàn)在就不要通過條例了,因為還沒有和群眾見面,沒有經(jīng)過群眾討論,所以我看到了五月會議時再通過。毛澤東說:隊與隊之間的平均主義,隊里面人與人之間的平均主義,是從開始搞農(nóng)業(yè)社會主義改造,搞集體化、搞公社化以來,就沒有解決的。現(xiàn)在這個條例,就是要解決平均主義問題。

3月15日—23日 在廣州小島招待所主持召開有各中共中央局書記,各省、市、自治區(qū)黨委書記參加的中央工作會議。這次會議討論通過了《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簡稱“農(nóng)業(yè)六十條”)和《中共中央關于討論〈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給全黨同志的信》,《中共中央關于認真進行調查工作問題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的一封信》。對這次會議,毛澤東的評價是,這是公社化以來中央同志第一次坐下來一起討論和解決農(nóng)業(yè)問題。

關于這次會議的情況,鄧小平三月二十七日和二十九日先后在中央書記處和書記處召開的報告會上作了傳達。他說:這次會議,主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兩個平均主義,這是政策問題;二是調查研究,這是工作方法問題。“十二條”解決了公社、大隊的平調問題,但沒有解決生產(chǎn)隊與生產(chǎn)隊之間、生產(chǎn)隊內部人與人之間的平均主義問題。兩個平均主義問題不解決,群眾的積極性不能很好地調動起來。會議通過的《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有意識地限制公社這一級的權力,真正實行三級所有制,主要基本核算單位是生產(chǎn)大隊,還有相當一部分所有制放到生產(chǎn)隊,這一級所有制范圍擴大了。社員個人所有制也肯定了,有不少東西。這個條例草案,主要的規(guī)章制度是恢復了高級社的,但人民公社的有些制度也保留下來,如三七開等。條例寫得比較活,可以照顧到不同的情況。這幾年的教訓,是實事求是的精神受了損失。過去幾年調查研究很少,對實際情況沒有真正了解,搞了許多虛假現(xiàn)象。主席作了自我批評,并對省、地、縣和中央各部將了一大軍,要認真調查研究,一切經(jīng)過試驗,把工作搞得更穩(wěn)、更踏實些。主席交待我們在北方(包括四川)組織搞試點,要十個中央同志親自率領,至少搞十個點,認真調查研究,看農(nóng)村還有些什么問題,把這方面的問題進一步解決得透一些。同時,還要把工礦企業(yè)的調查研究搞好。工業(yè)問題,這次會議沒有討論,大家都說沒有發(fā)言權,因為還沒有調查,還不摸底。

3月16日 閱陳伯達三月十五日報送的《一個座談會的記錄》,批示:“一個重要文件,印發(fā)各同志討論。”這個座談會是由中共廣東省委和中央調查組同新興縣里洞公社蒙坑大隊總支書記和公社宣教委員交換意見。記錄中說:蒙坑大隊原來是兩個高級社,一個收入高,一個收入低,公社化后合成一個基本核算單位,拉平了,原來收入高的很有意見。最近他們按原來高級社的規(guī)模,分為兩個大隊,解決了窮村和富村的矛盾,兩邊對生產(chǎn)、積肥都積極了,對耕牛、農(nóng)具也都愛惜了。基本核算單位太小了也不好,領導能力差、人少力量小、積累有限,不容易擴大再生產(chǎn),不好搞多種經(jīng)營,沒有多大的發(fā)展前途。在分配問題上實行三七開,事實上不勞動者也可以食。可以考慮打破過去三七開的框框,全部實行按勞分配,用公益金和公益糧補貼困難戶。主張糧食分到戶,農(nóng)忙辦食堂,這樣生產(chǎn)隊菜地就有可能給市場提供更多的蔬菜,社員也能養(yǎng)豬、積肥。征購糧要定下來,使農(nóng)民心里有底,至少三年不變,能五年不變就更好。

同日 同陳伯達、胡喬木、廖魯言、田家英談《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第二稿,決定印發(fā)中央工作會議討論。

3月19日 在廣州小島招待所同陳伯達、胡喬木、廖魯言、田家英談《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第二稿修改問題。毛澤東說:這個條例怎么樣?沒有危險嗎?農(nóng)業(yè)問題抓得晚了一些。這次一定決心解決問題。第二次鄭州會議,問題解決得不徹底,只開了幾天會,而且是一批一批地開,開會的方法也有問題。廬山會議本應繼續(xù)解決鄭州會議沒有解決的問題,中間來了一個插曲,反右,其實應該反“左”。一九六〇年上海會議對農(nóng)村問題也提了一下,但主要討論國際問題。北戴河會議也主要是解決國際問題。“十二條”起了很大作用,但是只解決了“調”的問題,沒有解決“平”的問題。十二月中央工作會議,只零碎地解決了一些問題。農(nóng)村問題,在一九五九年即已發(fā)生,廬山會議反右,使問題加重,一九六〇年更嚴重。餓死人,到一九六〇年夏天才反映到中央。

3月20日 在廣州小島招待所同陳伯達、胡喬木、廖魯言繼續(xù)談工作條例草案第二稿修改問題。

3月21日 在廣州小島招待所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討論《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第三稿。

3月22日 主持中央工作會議,會議討論通過《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

3月23日 在中央工作會議全體會議開會前,審改由胡喬木起草的中央關于認真進行調查工作問題的指示信,為這封信加標題《中共中央關于認真進行調查工作問題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的一封信》,并加寫“(請發(fā)至地方縣級,軍隊團級,城市發(fā)至區(qū)級及大工廠黨委,大學黨委,大報黨委)”。

同日 主持中央工作會議全體會議,會議對《中共中央關于認真進行調查工作問題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的一封信》進行討論。討論后,毛澤東講話,逐節(jié)介紹《關于調查工作》一文的主要內容,強調調查工作的重要性。他說:這篇文章中心點是要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建立一條馬克思列寧主義路線是很不容易的。這篇文章是為了解決民主革命的問題而寫的。第三節(jié)講反對本本主義,這里頭包含一個破除迷信的問題。那個時候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上級的東西就認為是好的。比如黨的第六次代表大會的決議,那個東西你拿來如何實現(xiàn)呢?你如果不搞些具體措施,是很難實現(xiàn)的。不要說第六次代表大會的決議有部分的原則性錯誤,即使都是正確的,沒有具體措施,沒有調查研究,也不可能實現(xiàn)。現(xiàn)在我們中央搞的文件,如果沒有具體措施也是不可能實現(xiàn)的。要有正確的措施,就要做調查研究工作。第六節(jié)講的內容,我看現(xiàn)在還有不少用處,將來也用得著。中國革命斗爭的勝利要靠中國同志了解中國情形,不能依靠外國同志了解中國情形,或者是依靠外國同志幫助我們打勝仗。第七節(jié)講調查的技術,也就是調查的方法。要開調查會,做討論式的調查;調查會各種人都要;調查綱目要事先準備好;要親自出馬,從鄉(xiāng)政府主席到中央政府主席,從大隊長到總司令,從支部書記到總書記,都要親自出馬;要從個別問題深入,深入解剖一個麻雀,了解一處地方或一個問題;要自己做記錄。我總是不相信沒有調查會有發(fā)言權的。我們大部分人,包括我自己在內,都是調查研究不夠。現(xiàn)在全黨對情況比較摸底了,中央、省、地各級對下面的情況比較摸底了,我看應該這樣說。我的經(jīng)驗歷來如此,凡是憂愁沒有辦法的時候,就去調查研究,一經(jīng)調查研究,辦法就出來了,問題就解決了。調查研究就會有辦法,大家回去試試看。這幾年出現(xiàn)的高指標等問題,總的責任當然是我負,因為我是主席。我的責任在什么地方呢?為什么到現(xiàn)在才提倡調查工作呀?為什么早不提倡呢?而且我自己也沒有下去,搞一個公社、一個工廠的調查。為補過起見,現(xiàn)在我來提倡一下,今年我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講過一次,九中全會上又講了一次,這次會議還得講一次。民主革命階段,要進行調查研究,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還是要進行調查研究,一萬年還是要進行調查研究工作。教條主義這個東西,只有原理原則,沒有具體政策,是不能解決問題的。正確的策略只能從實踐經(jīng)驗中產(chǎn)生,只能來源于調查研究。我在一九四一年三月寫的《農(nóng)村調查》的序言中,說到我自己做調查的態(tài)度,是必須恭謹勤勞,把人家當作同志對待。有了平等的態(tài)度,當小學生的態(tài)度,才能夠調查到一點東西。

3月29日 同陶鑄、陳伯達談話,了解廣東番禺縣大石公社的群眾對“農(nóng)業(yè)六十條”草案的意見。同日,離開廣州。

3月31日 在停靠長沙的專列上聽取張平化匯報。張平化說:在討論“六十條”中,群眾最關心、議論最多的是食堂問題、供給部分占多少的問題,還有“三包一獎”問題,群眾對獎勵糧食很感興趣。毛澤東說:糧食是群眾生產(chǎn)的,還叫什么“獎”呢?群眾多生產(chǎn)的就可以多歸他們,還能拿自己生產(chǎn)的東西獎自己?可以不叫“獎”。這只是公社、大隊兩級干部對“六十條”的反映,也只是初步的,還沒有拿到小隊、拿到群眾中、拿到有經(jīng)驗的農(nóng)民中去宣讀,宣讀后會有更多的意見。這個條例草案只是征求意見,是試行,就是說還要修改還要補充。你們可要注意,這只是一個草案,要讓群眾提意見,切記不要當成一種命令去貫徹。

4月1日 到達武昌南站,在專列上同王任重談話。王任重匯報他二十七日回到湖北后進行調查研究的情況,包括社、隊規(guī)模,供給制,食堂,糧食,手工業(yè)、副業(yè)問題,還有商業(yè)問題。

4月3日 同王任重、張體學談話,主要談食堂和供給制問題。張體學從河南回來,向毛澤東反映河南的情況。

4月7日 同農(nóng)墾部部長王震談話。毛澤東說:關于所有制的問題,關于公社的組織規(guī)模問題等,這方面沒有像教科書那樣發(fā)個本子,所以出了許多亂子。“十二條”只解決了所有制問題和“調”的問題,沒有解決生產(chǎn)隊與生產(chǎn)隊之間和生產(chǎn)隊內部人與人之間的平均主義,“六十條”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六十條”對技術問題沒有解決。你和農(nóng)業(yè)部用幾個月時間找些全國農(nóng)業(yè)科學技術專家來研究一些技術問題,國營農(nóng)場也來研究些技術問題。科學技術問題也要調查研究。你們就是要講科學技術,我很贊成你搞科學技術。打仗要軍事技術,生產(chǎn)怎么能不學技術呢?從來我們都主張學技術,政治掛帥,就是要掌握技術。毛澤東說:在農(nóng)村中真正將所有制問題改正過來,生產(chǎn)隊之間的、生產(chǎn)隊內部人與人之間的平均主義問題解決了,上面的瞎指揮完全改正過來,真正搞好了,形勢有的一年就可以轉過來,有的要二三年。二三年不搞積累,農(nóng)民多生產(chǎn)多留,多留就多得多吃。社、隊都要有點積累,將來定個比例。“一大二公”,公就表現(xiàn)在社隊有點積累。

4月8日 乘專列離開武漢,前往長沙。臨行前同王任重談話,強調要走群眾路線,要堅持兩項基本原則——等價交換和按勞分配。

4月9日 在停靠長沙的專列上同張平化談話,了解湖南群眾對“六十條”的反映及整風整社的情況。張平化說:討論“六十條”時,爭論比較多的是三個問題,食堂、供給制、糧食定購。通過參加討論,覺得自己原來對食堂的看法有些片面,原來認為好像不喜歡食堂的就是那些富裕中農(nóng)。毛澤東說:才不是哩!愿意參加食堂的是少數(shù)人。食堂的確存在幾個問題,用工太多,浪費勞動力嘛!浪費柴火,破壞森林嘛!還有浪費糧食。再一個就是社員不能養(yǎng)豬。還得兩頭搞,一頭是搞食堂,一頭是家里開伙。湖北在群眾中討論“六十條”的時候,也是這么幾個問題,供給制問題、食堂問題、糧食問題、體制問題,另外還有手工業(yè)問題、商業(yè)問題,集中在前面四個問題。供給制,是多勞多得,還是多勞不能多得?是平均主義問題嘛!食堂也是個平均主義問題嘛!從前我們總認為鄭州會議解決了問題,搞了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價值法則、等價交換這一套。而到現(xiàn)在不但沒有解決問題,供給部分還占百分之三十,這太多了,這就違反了價值法則。

同張平化談話之后,毛澤東聽取胡喬木匯報在湘潭韶山公社調查的情況。胡喬木說:韶山各大隊討論“六十條”時,群眾最關心的有三個問題,一是超產(chǎn)獎勵,二是分配制度,三是食堂問題。食堂問題在目前特別突出,干部和群眾一談就是食堂問題。好些大隊反映,宣讀“六十條”時,對食堂問題群眾最欣賞的是條文中“可以不辦”幾個字。他們講了辦食堂有很多不利的方面,如肥料減少等。毛澤東說:還有浪費勞動力,破壞山林,個人不能養(yǎng)豬,就是廣東提的那幾條。還有一條,是不是浪費糧食的問題。另外,還有一個很大的不好,就是食堂的飯沒有家里搞得好吃。他問:現(xiàn)在馬上散行不行呢?胡喬木說:我認為,第一現(xiàn)在散了比較有利,第二可以現(xiàn)在散。現(xiàn)在就是一個房子問題,鍋灶問題。還有就是省委對食堂問題搞得太死了,成了一個框框,總認為食堂在農(nóng)村是社會主義的陣地,食堂萬歲等等,《人民日報》也提過這樣的口號,實際上群眾是不愿意辦食堂的。毛澤東說:河北就提食堂萬歲的口號,他們說食堂多么重要等等。有些人的思想就被這些東西束縛住了,這個意見要給省委的同志說一下。現(xiàn)在不是“順三七”、“倒三七”的問題,而是包五保戶、酌量照顧困難戶的問題,其他通通按勞分配。胡喬木談到群眾要求包產(chǎn)定死,超產(chǎn)部分歸生產(chǎn)隊所有,不然他們有幾種辦法來對付國家。毛澤東說:是的,老百姓會用許多辦法來抵制的。現(xiàn)在是將過去的瞞產(chǎn)合法化。超產(chǎn)獎勵問題就是要求多產(chǎn)多吃,按勞分配就是多勞多吃,基本原則就是這么個原則,叫做不勞動者不得食,各盡所能,按勞分配。這里是兩個方面,一個是生產(chǎn),一個是分配。分配中又有交換,按照價值法則實行等價交換。胡喬木談到有人主張把耕牛由生產(chǎn)大隊所有交給生產(chǎn)隊所有,毛澤東說:山東也提出了這個意見。他們提出所有權和使用權結合起來,生產(chǎn)權和分配權結合起來,就是不贊成四權分裂,他們主張四權合一,就是說,主張小隊為基本核算單位。胡喬木說:湖南省委最近要開會,最好能夠把食堂問題作個明確解決,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也是群眾最關心的問題。胡喬木問毛澤東還有什么指示?毛澤東說:就是要有真正聽群眾意見這種態(tài)度。

4月10日 到長沙蓉園同劉少奇、譚震林就農(nóng)村情況交換意見。

4月15日 閱胡喬木四月十四日報送的關于解決公社食堂問題等的調查材料,批示:“張平化同志:胡喬木同志來信一件及附文四件,送上請閱。我看可印發(fā)你們的三級干部會議各同志,予以討論。請在今日印好發(fā)出。發(fā)出時,請送劉少奇同志、王任重同志、王延春同志各一份,送我二十份,為盼。”胡喬木信中說:昨天我們去了一趟湘鄉(xiāng)縣委,發(fā)現(xiàn)經(jīng)過徹底整風的地方,群眾敢于講話,氣氛較好,倒是一類二類的隊,因為沒有整風,現(xiàn)在問題反而多些。湘鄉(xiāng)原被認為是一類縣,從我們所看到和聽到的問題說來,其嚴重程度不下于湘潭。但是只要把問題揭開,發(fā)動群眾認真整風,也是可以比較快地扭轉局面的。胡喬木報送的《關于在韶山公社解決食堂問題的報告》中說:韶山公社的大多數(shù)食堂目前實際上已經(jīng)成了發(fā)展生產(chǎn)的障礙,成了黨群關系中的一個疙瘩,大多數(shù)食堂勢在必散。韶山大隊旺沖生產(chǎn)隊解散食堂的經(jīng)驗證明,群眾要求散的食堂不但應該散,而且可以散得很快很好。

4月16日 在長沙蓉園召集劉少奇、陶鑄、王任重、胡喬木等開會。在談到食堂問題時,大家都認為這是脫離群眾、最不得人心的一件事,辦了公共食堂妨礙了生產(chǎn)的發(fā)展,對于救災非常不利。

4月21日 到達杭州。二十三日,同田家英談話,研究下一步的調查工作,談到全黨范圍的,也談到浙江調查組的。

4月25日 上午九時,致信在杭州的鄧小平:“請你起草一個召開中央工作會議的通知,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的負責同志于五月十五日到達北京,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起草委員會的委員們(列舉名單,照廣州原樣)則于五月九日到達北京。此次會議的任務是繼續(xù)廣州會議尚未完成的工作:收集農(nóng)民和干部的意見,修改工作條例六十條和繼續(xù)整‘五風’,不討論工業(yè)和城市整風問題,或者只在會議末尾略為討論一下,這個問題留待七月會議上去討論。為此,到會各同志,應利用目前這一段時間,對農(nóng)村中的若干關鍵問題(食堂問題,糧食問題,供給制問題,自留山問題,山林分級管理問題,耕牛、農(nóng)具大隊有好還是隊有好問題,一、二類縣、社、隊全面整風和堅決退賠問題,反對恩賜觀點、堅決走群眾路線問題,向群眾請教、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問題,恢復手工業(yè)問題,恢復供銷合作社問題)進行重點調查,下十天至十五天苦工夫,向群眾尋求真理,以便五月會議能比較徹底地完成上述任務。此通知,請你找田家英同志合作起草。今天晚上我們談好,明天用電報發(fā)出,是為至盼。”

同日 晚上,在杭州劉莊召集周恩來、鄧小平、田家英等開會,討論五月中央工作會議通知稿,還決定浙江調查組在嵊縣就毛澤東給鄧小平信中提出的那些問題進行調查,時間定為十天。

4月26日 鄧小平在北京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傳達毛澤東關于召開中央工作會議討論修改“六十條”等問題的意見。鄧小平說:主席說,看來“六十條”有些寫法不當,需要修改。主要問題是:(一)所有制不落實。耕畜歸大隊好,還是歸小隊好?(二)食堂問題很突出。這個問題一不摸底,二受騙。過去把食堂提得很高,說是社會主義的心臟。如果群眾不滿意,今年不垮明年垮。(三)分配問題。供給制多種多樣,有個別維持的,多數(shù)是站不住。主席到湖南、浙江,發(fā)現(xiàn)“十二條”沒徹底貫徹,退賠不徹底。他很著急,感到工作不深入,沒有群眾路線,政策上農(nóng)民吃虧。主席意思,要把農(nóng)業(yè)這一項抓穩(wěn),這方面搞不好,影響工業(yè)。

5月4日 為中共中央起草推遲召開中央工作會議的通知:“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五月中央工作會議時間,因有幾省負責同志提議推遲幾天召開,以便多做幾天調查研究工作,向群眾尋求真理。中央認為可以推遲幾天。現(xiàn)決定:起草委員會各同志于五月十五日到達北京,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第一書記及其助手,于五月二十日到達北京。特此通知。”

5月6日 關于調查研究工作致信李井泉、陳正人:“陳正人同志五月一日給我的信收到,很高興。再去簡陽做一星期,最好是兩星期的調查,極為有益。井泉同志:你為什么不給我寫信呢?我渴望你的信。你去調查了沒有?中央列舉了一批調查題目,是四月二十五日通知你們的。五月四日又發(fā)了一個通知,將會期推遲到五月二十號,以便有充分調查研究的時間,將那批問題搞深搞透,到北京會議時,比起廣州會議來,能夠大進一步。我在這里還有一個要求,要求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第一書記同志,請你們在這半個月內,下苦功去農(nóng)村認真做一回調查研究工作,并和我隨時通信。信隨便寫,不拘形跡。這半個月希望得到你們一封信。如果你們發(fā)善心,給我寫信,我準給你們寫回信。此信并告中央。你們來信,用保密電話直達我的住地及火車上,勿誤為要。”

5月7日 晨四時,閱周恩來本日晨三時左右自邯鄲打來的電話匯報的記錄,批示:“此報發(fā)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參考。”周恩來匯報說,他在邯鄲調查中發(fā)現(xiàn),絕大多數(shù)甚至于全體社員都愿意回家做飯,他正在解決如何把食堂解散好和安排好社員回家吃飯的問題;社員不贊成供給制,贊成只把五保戶包下來和照顧困難戶的辦法;社員群眾堅決要求恢復高級社時的評工記分辦法,并有所發(fā)展,具體作法是包產(chǎn)到小隊、以產(chǎn)定分、包活到組。

同日 批示機要秘書徐業(yè)夫:“請用電話告林彪同志:他在四、五兩月給我的兩封信都收到了。五月去楊村七天,下連調查,極為有用,所提出的問題都是有益的。十天后,我返京找他長談一次(兩小時)。”

5月9日 晨二時,閱李井泉五月八日從內江打來的關于糧食問題電話匯報的記錄,批示:“李井泉同志此信,發(fā)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供參考。”李井泉匯報說:關于糧食問題,我在南充、內江兩地同干部、社員座談,他們反映比較強烈,主要是感到口糧標準低,要求增加口糧;提出按高級社時的分配辦法,實行糧食三定;要求口糧按人口分配后,多余的糧食按勞動工分分配;要求及早宣布、固定國家征購任務。

同日 晨三時,閱胡喬木五月八日關于湖南調查組工作情況的電話匯報的記錄,批示:“胡喬木同志此信,發(fā)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供參考。”下午四時半,批復胡喬木:“你的信收到,很有用,已發(fā)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參考。你繼續(xù)在湘鄂兩省就那幾個問題進行調查,很有必要。五月十五日返京的計劃,還可以改為五月二十日到京。”又批示鄧小平:“起草委員會各委員到京時間不必提早,仍以五月十五日到京為宜,使他們可以多作幾天調查工作。胡喬木同志則宜于五月二十日到京,因為他提出了幾個新問題,須作較詳?shù)恼{查。”胡喬木匯報說:現(xiàn)在想較多地了解一下以前沒有多了解的商業(yè)和手工業(yè)問題,主要是想了解恢復供銷社和手工業(yè)社的試點情況。關于食堂問題,韶山公社食堂已由原有的一百一十二個減少為六個,湘鄉(xiāng)沙田公社僅僅用三天時間就把食堂問題基本解決了,群眾的熱烈程度難以想像,甚至說成是“第二次解放”。

5月13日 閱鄧小平、彭真五月十日關于調查農(nóng)村人民公社幾個問題的電話匯報的記錄,批示:“此信發(fā)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供參考。”匯報談到在北京近郊和順義、懷柔等縣一個多月的調查中,對幾個問題的了解。一、社、隊規(guī)模的調整大大提高了社員的生產(chǎn)積極性。二、多數(shù)生產(chǎn)隊贊成包產(chǎn)部分購九留一,超產(chǎn)部分購四留六。三、干部和群眾普遍主張取消供給制,只對五保戶生活和困難戶補助部分實行供給。四、凡是幾年來年年增產(chǎn)的單位,多是大體上堅持執(zhí)行三包一獎、評工記分制度的。五、食堂問題比較復雜,不能像供給制一樣一刀兩斷地下決心,要走群眾路線,完全根據(jù)群眾自愿。六、社員普遍主張農(nóng)具歸生產(chǎn)隊所有,多數(shù)主張耕畜折價歸生產(chǎn)隊所有。七、必須大力恢復和發(fā)展手工業(yè)和家庭副業(yè),又必須迅速恢復和健全供銷社的工作。

5月14日 到達天津。閱張平化五月十三日關于農(nóng)村調查的來信,批示:“此信轉發(fā)各中央局,省、市、區(qū)黨委,供參考。張平化同志:你的這封信,可發(fā)湖南全省各地、市、縣、社黨委研究,仿照辦理。都要堅決走群眾路線,一切問題都要和群眾商量,然后共同決定,作為政策貫徹執(zhí)行。各級黨委,不許不作調查研究工作。絕對禁止黨委少數(shù)人不作調查,不同群眾商量,關在房子里,作出害死人的主觀主義的所謂政策。”

同日 在天津同中共河北省委負責人劉子厚等談話。提出食堂散得越快越好,政策出自于調查研究。

5月21日—6月12日 中共中央工作會議在中南海懷仁堂舉行,毛澤東主持會議。會議討論調查研究、群眾路線、退賠、平反、糧食、“農(nóng)業(yè)六十條”、手工業(yè)、山林、商業(yè)和城市整風等問題。對《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作了重要修改,制定出“修正草案”。對草案的最重要修改是:將原規(guī)定的公共食堂“應積極辦好”,改為“在生產(chǎn)隊辦不辦食堂,完全由社員討論決定”;取消了原有的分配中的供給部分。會議制定了《關于減少城鎮(zhèn)人口和壓縮城鎮(zhèn)糧食銷量的九條辦法》、《中共中央關于堅決糾正平調錯誤、徹底退賠的規(guī)定》、《中共中央關于改進商業(yè)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試行草案)》(簡稱“商業(yè)四十條”)、《中共中央關于城鄉(xiāng)手工業(yè)若干政策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草案)》(簡稱“手工業(yè)三十五條”)、《中共中央關于確定林權、保護山林和發(fā)展林業(yè)的若干政策規(guī)定(試行草案)》(簡稱“山林十八條”)。會議決定在三年內減少城鎮(zhèn)人口二千萬以上,本年內減少一千萬;當年的鋼產(chǎn)量由原定的一千八百萬噸調整為一千一百萬噸。

5月21日 在中南海菊香書屋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毛澤東說:過去我們開會,都是說的人家的話,聽地委、縣委的,總之都是聽來的,說人家的話,因為你沒有到群眾中去,聽群眾的話。如食堂問題,這次蹲了點,了解了真實情況,才能說我們自己的話。無論農(nóng)業(yè)、工業(yè)、商業(yè)、文教、軍隊,都要采取這種辦法。孟子說過“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食堂,原來都說是群眾要求辦,說群眾如何熱烈歡迎,現(xiàn)在看,群眾實際是不歡迎的,是反對的。廬山會議時,四川、湖南、河南都堅持要大辦食堂,以后還有貴州、云南、上海附近的十個縣都要辦。那時分成兩派,要辦就辦。現(xiàn)在群眾不歡迎它,這也是“君子可欺以其方”,可知了解群眾心理不容易啊!

5月23日 在中南海頤年堂主持召開有各中央局第一書記參加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毛澤東說:中心是調查研究、群眾路線、退賠、反“五風”、平反、處罰壞人。過去我們聽你們的,你們沒有親自調查,你們也是聽人家的。你們要親自調查。調查研究,走群眾路線,才能退賠好。群眾路線很重要。規(guī)律也是事物的一部分,要經(jīng)過調查研究,才能發(fā)現(xiàn)規(guī)律,定出政策,這是唯物論。以上這些是簡單的真理。我們黨內有許多人是唯心主義的,我們有時也是唯心主義的,比如食堂問題,沒有調查,只是聽人家的,不是聽的群眾的。

5月28日 閱田家英報送的戚本禹五月十二日寫的材料《關于“調查研究”的調查》和田家英報送這個材料的信。田家英的信中說:秘書室工作人員戚本禹,去年六月下放到長辛店機車車輛工廠勞動。最近他寄了一份材料給我,反映一些機關、學校人員到工廠作調查的情況。這個材料提出了一些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中間值得注意的問題。戚本禹的材料說,他們利用業(yè)余時間摸了一下各級領導機關到長辛店機車車輛廠做調查研究工作的情況,認為在二十幾個調查組的工作里,比較普遍地存在著“十多十少”的問題。毛澤東為戚本禹的材料擬了一個題目《調查成災的一例》。批示:“此件印發(fā)工作會議各同志。同時印發(fā)中央及國家機關各部門各黨組。派調查組下去,無論城鄉(xiāng),無論人多人少,都應先有訓練,講明政策、態(tài)度和方法,不使調查達不到目的,引起基層同志反感,使調查這樣一件好事,反而成了災難。”三十日,毛澤東對這個材料再次批示:“此件,請中央及國家機關各部門各黨組,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一直發(fā)到縣、社兩級黨委,城市工廠、礦山、交通運輸基層黨委,財貿基層黨委,文教基層黨委,軍隊團級黨委,予以討論,引起他們注意,幫助下去調查的人們,增強十少,避免十多。如果還是如同下去長辛店鐵道機車車輛制造工廠做調查的那些人們,實行官僚主義的老爺式的使人厭惡得透頂?shù)哪欠N調查法,黨委有權教育他們。死官僚不聽話的,黨委有權把他們轟走。同時,請將這個文件,作為訓練調查組的教材之一。”

5月29日 閱陳伯達五月二十八日報送的由胡耀邦帶領的中共中央機關和遼寧省委組織的調查組五月五日寫的調查材料之四《農(nóng)村商業(yè)要辦活一點》和陳伯達的附信。附信中說:讀了這個材料,覺得非常好,可以在商業(yè)工作問題上,引人深思。看來,學會做生意,還是我們今天搞好工農(nóng)關系和繁榮經(jīng)濟的一個極重要的課題,因為我們許多人還沒有學會。請主席考慮,此件可否發(fā)給中央工作會議參考。毛澤東批示:“印發(fā)工作會議各同志。我看了這個談商業(yè)的文件,也覺得很好,可發(fā)到縣、社兩級討論。”

6月8日 在中南海游泳池住處主持召開有各中共中央局第一書記參加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談到對于社會主義的認識問題,毛澤東說:第一、二次鄭州會議,北戴河會議,我還是小學程度。到了廣州會議和這次會議,才到了初中程度。搞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不能急。在退賠問題上,第二次鄭州會議講不算舊賬,到了上海會議就改正了。我是堅決主張退賠的,等價交換也是堅持了的。廬山會議,反對彭德懷右傾機會主義,在貫徹執(zhí)行反右傾時,搞到了縣以下,發(fā)生了問題,出了毛病。食堂問題,那時只主張搞百分之三十,首先遇到河南的抵抗,我們也沒有堅持搞百分之三十,結果普遍搞開了。供給制三七開的辦法,也是不能搞的。管他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毛澤東、你們、伙夫、馬夫講的,拿到群眾中行得通才行。違反客觀事物的規(guī)律,硬去實行,要受懲罰。受了懲罰,就要檢討。現(xiàn)在我們受懲罰,土地、人、牲畜瘦了。現(xiàn)在的“三瘦”,主要是中央和我負責,我負主要責任。這些話應該在三級干部會上講。

6月11日 閱田家英六月十日上午報送的中共中央關于討論和試行農(nóng)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的指示稿和中央農(nóng)村工作部關于王國藩公社西鋪大隊糧食生產(chǎn)與畜牧業(yè)生產(chǎn)相結合的調查報告。批示:“即退田家英同志。兩件都已看過,很好,請即送小平同志照辦。”又在西鋪大隊調查報告上批示:“這個經(jīng)驗很好,印發(fā)會議各同志參考。”中央關于討論和試行“六十條”的指示稿中說:“各級黨組織必須保證把這個工作條例的每條、每款,一字不漏地、原原本本地告訴群眾。要防止把那些不合乎自己口味的規(guī)定不告訴群眾,或者任意加以篡改的現(xiàn)象。”要“在群眾同意的基礎上,領導群眾逐步實行”。“我們共產(chǎn)黨人的每一條政策,每一個措施,都要符合群眾的利益,都要通過群眾的自覺自愿,并且要根據(jù)各地的不同情況因地制宜地去實現(xiàn)。”“各級黨組織,必須吸取近幾年來工作中的經(jīng)驗教訓,繼續(xù)改進領導作風,認真加強調查研究,堅持群眾路線的工作方法,堅決改正平調錯誤,充分發(fā)揚黨內黨外的民主。”“為著發(fā)揚民主,有必要對于最近幾年來,受過批判和處分的干部和黨員,實事求是地加以甄別。”“今后在不脫產(chǎn)干部和社員群眾中間,不允許再開展反對右傾或者‘左’傾的斗爭,禁止給他們戴政治帽子。”各個社、隊和干部的問題,應該“實事求是地慎重地作出結論,不要拿‘民主革命不徹底’的框子到處去套”。

6月12日 主持中共中央工作會議全體會議,并講話。毛澤東說:廬山會議后,我們錯在什么地方呢?錯就錯在不該把關于彭、黃、張、周的決議,傳達到縣以下。應該傳達到縣為止,縣以下繼續(xù)貫徹《鄭州會議記錄》、上海會議的“十八條”,繼續(xù)反“左”。一反右,就造成一個假象,可好了,生產(chǎn)大發(fā)展呀,其實不是那樣。彭、黃、張、周的問題,在十幾萬人的小范圍內傳達就行了,軍隊不搞到連隊,地方不搞到公社以下就好了。搞下去就整出了許多“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現(xiàn)在看是犯了錯誤,把好人、講老實話的人整成了“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甚至整成了“反革命分子”。鄭州會議基本上是正確的,上海會議提出的“十八條”也還是基本上正確的,但對食堂問題、供給制問題是講得不正確的。一九六〇年春看出“共產(chǎn)風”又來了。先在廣州召集中南各省的同志開了三個小時的會,時間這樣短。接著在杭州又召集華東、西南各省的同志開了三四天會,議題不集中,將搞小高爐、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機械化和半機械化等等一些問題都插進去了,整“一平二調”沒有成為中心。后來又在天津召集東北、西北、華北各省同志開了會,也不解決問題。那時候提倡幾個大辦:大辦水利,大辦縣社工業(yè),大辦養(yǎng)豬場,大辦交通,大辦文教。這五個大辦一來,糟糕!那不又是“共產(chǎn)風”來了嗎?“一平二調”問題的徹底解決,還是從十一月發(fā)出“十二條”指示開始的。“十二條”指示,在執(zhí)行中發(fā)生了一個錯誤,就是只搞了三類縣、社、隊,其他一類、二類放過了,沒有去動。所以,今年的中央文件上規(guī)定,一、二、三類縣、社、隊都要普遍地整“五風”,在劫者難逃。要搞四個工作,調查研究,群眾路線,堅決退賠,冤枉的人要平反。毛澤東說:今年三月的廣州會議啟發(fā)了思想,解放了思想,搞了個“六十條”,但是解放得徹底嗎?還不徹底,什么三七開呀,食堂問題呀,糧食問題呀,還有些別的問題,沒有解決;至于商業(yè)問題、手工業(yè)問題、山林問題,沒有提到。這次北京會議,我看大有收獲,把我們中國社會主義革命的事情搞清楚了,對于社會主義的認識,怎樣建設社會主義,大為深入了。

8月23日—9月16日 中共中央工作會議在廬山舉行,毛澤東主持會議。會議議程有六項:糧食問題,市場問題,一九六一、一九六二兩年計劃和工業(yè)問題,工業(yè)企業(yè)管理工作條例,高等學校工作條例,干部輪訓問題。會議討論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當前工業(yè)問題的指示》、《國營工業(yè)企業(yè)工作條例(草案)》(通稱“工業(yè)七十條”)、《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草案)》(通稱“高教六十條”),作出《中共中央關于輪訓干部的決定》。這次會議,強調“把工業(yè)生產(chǎn)和工業(yè)基本建設的指標降下來,降到確實可靠、留有余地的水平上”,以最大的決心,重新安排了各項主要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指標。

8月27日 閱田家英八月二十四日報送的關于天津市第一鋼廠和天津市機床廠的調查材料及他的附信,批示:“印發(fā)各同志研究。”田家英在附信中說:我感到,目前工業(yè)工作主要存在三個問題。第一,指標高,任務重。第二,管理體制有許多不當?shù)牡胤剑瑱嗔^于分散,瞎指揮作風嚴重,許多傳統(tǒng)的協(xié)作關系被破壞了。第三,工廠內部的管理工作非常混亂,主要是各方面的責任廢弛,不講經(jīng)濟核算。

9月6日 閱中共中央農(nóng)村工作部八月二十四日編印的《農(nóng)村簡報》登載的《各地貫徹執(zhí)行六十條的情況和問題》。這個材料說:各地反映,“六十條”初步貫徹執(zhí)行以來,農(nóng)村形勢已明顯好轉,主要表現(xiàn)在十個方面。同時,存在的問題也有十個方面。毛澤東批示:“此件很好,印發(fā)各同志。并帶回去,印發(fā)省、市、區(qū)黨委一級的委員同志們,開一次省委擴大會,有地委同志參加,對此件第二部分所提出的十個問題,作一次認真的解決。時間越早越好,以便在秋收、秋耕、秋種和秋收分配時間政策實行兌現(xiàn),爭取明年豐收。冬春兩季六個月整風整社,訓練干部,也在這一次省委擴大會上作出布置,主動權就更大了。生產(chǎn)、征購、生活安排,同時并舉,就更加主動了。”

9月15日 在廬山蘆林一號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毛澤東說:四高問題(高指標、高估產(chǎn)、高征購、高安排)、所有制和分配問題,不能失信于民。現(xiàn)在,我們已經(jīng)退到極點了,退到谷底了,今后要穩(wěn)步上山。關鍵在于做好我們的工作,工作不能越做越粗,要越做越細。要注意不好的地方,也要注意好的地方。

9月16日 審閱中共中央為輪訓干部編印的學習材料《社會主義建設的幾個問題》。學習材料中摘錄毛澤東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一日在八屆六中全會上講話中的一段談話:“在我國,在目前,有些人太熱了一點。他們不想使自己的頭腦有一段冷的時間,不愿意做分析,只愛熱。……另有一些人愛冷不愛熱。他們對一些事,看不慣,跟不上。觀潮派,算賬派,屬于這一類。對于這些人,應當使他們的頭腦慢慢熱起來。”他刪去了其中的“觀潮派,算賬派,屬于這一類”。

9月17日 審閱中共中央關于討論和試行國營工業(yè)企業(yè)管理工作條例(草案)指示稿和工作條例(草案)的總則,批示:“退彭真同志:指示及總則已閱,很好,只在指示有一些小的修改。”毛澤東刪去條例標題中的“管理”二字。指示稿說:“這個條例草案的目的,是要用毛澤東思想,把我們領導工業(yè)企業(yè)的經(jīng)驗,特別是最近三年多的經(jīng)驗,系統(tǒng)地加以總結,制定出一個適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和能夠更好地為總路線、大躍進服務的,管理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毛澤東刪去其中的“用毛澤東思想”六個字。

9月26日 到達邯鄲。在專列上聽取中共河北省委、山東省委負責人的匯報。當劉子厚說他們想談談上次談過的大包干問題時,毛澤東說:這是一個大問題。不以“腳”為基礎,以“腰”為基礎,“腳”去生產(chǎn),“腰”在分配,鬧平均主義。我過濟南時說,河北唐縣有一個公社幾年來連年增產(chǎn),并不鬧大隊統(tǒng)一核算、統(tǒng)一分配,他們叫分配大包干,年年增產(chǎn),生活好,也能完成征購任務。真正調動積極性靠這一條。“三包一獎”,算賬算不清,強迫命令定局,搞平均主義。這是煩瑣哲學嘛。廣州會議時,河北要在全省實行小隊核算。山東開了個座談會,也提出了這個問題,講所有制名義在大隊實際在小隊。生產(chǎn)在小隊,分配在大隊,這不是矛盾嗎?在廣州開會時,我批了一個文件,讓大家議一議,大家議的結果都不贊成。唐縣那個公社搞分配大包干的做法,糧食年年增產(chǎn),牲口也很壯,照它的辦法就行了,還有什么講的?生產(chǎn)隊富了就好辦了,過去是搞“均”。什么叫隊為基礎,就是以現(xiàn)在生產(chǎn)隊為基礎,就是過去的小隊。三級所有,基礎在隊,在“腳”。這樣搞上十年八年,生產(chǎn)發(fā)展了就好辦了。大隊、公社有了積累,可以辦些賺錢的事業(yè)。生產(chǎn)隊的八權,再加上兩個,一是耕畜、農(nóng)具所有權,二是分配權。

9月29日 關于解決農(nóng)村基本核算單位問題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及有關各同志。信中說:“送上河北深縣五公公社耿長鎖的一封信,山東省委一九六一年三月關于大小隊矛盾問題座談會材料一份,湖北省委九月二十五日的報告一份,九月二十六日邯鄲座談記錄一份,另有河北的一批材料,請你們一閱,并和你們的助手加以研究。然后我們集會討論一次。這些材料表明:我們對農(nóng)業(yè)方面的嚴重平均主義的問題,至今還沒有完全解決,還留下一個問題。農(nóng)民說,‘六十條’就是缺了這一條。這一條是什么呢?就是生產(chǎn)權在小隊、分配權卻在大隊,即所謂‘三包一獎’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農(nóng)、林、牧、副、漁的大發(fā)展即仍然受束縛,群眾的生產(chǎn)積極性仍然要受影響。如果我們要使一九六二年的農(nóng)業(yè)比較一九六一年有一個較大的增長,我們就應在今年十二月工作會議上解決這個問題。我的意見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即基本核算單位是隊而不是大隊。”“待你們看了湖北、山東、廣東、河北這些材料,并且我們一起討論過了之后,我建議:把這些材料,并附中央一信發(fā)下去,請各中央局,省、市、區(qū)黨委,地委及縣委親身下去,并派有力調查研究組下去,作兩三星期調查工作,同縣、社、大隊、隊、社員代表開幾次座談會,看究竟哪樣辦好。由大隊實行‘三包一獎’好,還是隊為基礎好?要調動群眾對集體生產(chǎn)的積極性,要在明年一年及以后幾年,大量增產(chǎn)糧、棉、油、麻、絲、茶、糖、菜、煙、果、藥、雜以及豬、馬、牛、羊、雞、鴨、鵝等類產(chǎn)品,我以為非走此路不可。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過去過了六年之久的糊涂日子(一九五六年,高級社成立時起),第七年應該醒過來了吧。”

10月3日 向鄧小平提出,電話通知陶鑄、王任重、劉建勛、劉子厚、李雪峰等同志,請他們日內到京,談生產(chǎn)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問題。四日晨,又寫信給鄧小平、彭真:“索性請柯老、井泉、瀾濤、任窮四同志,于五日來此一談,使這個‘隊為基礎’的大問題,弄個明白。如大家同意進行調查,使省、地、縣三級在兩個月內都有所醞釀,十二月就可作出決定。如同意,請彭真同志即辦。五日到,晚上即可談一下,六日會畢,七日他們即可回去。”

10月4日 將中共湖北省委九月二十五日關于試行以生產(chǎn)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請示報告批給陳伯達、田家英閱,并讓將這個報告加印十份給他。報告說:省委認為,主張以生產(chǎn)隊為基本核算的同志們的意見是有道理的。但是,由于試點時間不長,可能還有一些問題一下子看不出來;絕大多數(shù)的同志還沒有親身取得試點的經(jīng)驗,許多問題的討論,目前還難以充分展開。為了慎重對待這個問題,省委請求批準我們進一步搞試點。幾個月以后,再看試行的經(jīng)驗如何。如果還沒有很大把握,就再繼續(xù)試行;如果證明利多弊少,普遍可行,就在明年春季普遍推廣。

10月7日 審閱中共中央關于農(nóng)村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稿,批示:“照印發(fā)各同志。請彭真同志辦。”為指示稿擬題目《中央關于農(nóng)村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的指示》。指示說:為了進一步調動農(nóng)民群眾對集體生產(chǎn)的積極性,究竟以生產(chǎn)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好,還是以生產(chǎn)隊(即原來的生產(chǎn)小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好的問題,很需要研究。從一些材料看來,就大多數(shù)的情況來說,以生產(chǎn)隊為基本核算單位,是比較好的。它最大的好處,是可以改變生產(chǎn)的基本單位是生產(chǎn)隊而統(tǒng)一分配單位卻是生產(chǎn)大隊的不合理狀態(tài),解決集體經(jīng)濟中長期以來存在的這種生產(chǎn)和分配不相適應的矛盾。請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各地委、縣委,在十月下半月和十一月上半月內,仔細地研究一下這個問題。各級黨委的有關負責同志,都要親自下鄉(xiāng),并且派得力的工作組下去,廣泛地征求群眾意見,深入地進行調查研究。各縣還可以選擇一兩個生產(chǎn)大隊進行試點,以便取得經(jīng)驗,但是目前還不要普遍推廣。中央準備在今年十二月的工作會議上作出決定。

10月22日 同鄧子恢談人民公社改變基本核算單位問題。鄧子恢說:我看,以生產(chǎn)隊為基本核算單位,要幾十年不變。毛澤東說: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問題,現(xiàn)在根本不考慮,這是三十年、五十年以后的事情。毛澤東問鄧子恢,基本核算單位劃小下放后,會不會出現(xiàn)單干?鄧子恢說不會。

10月30日 審閱楊尚昆本日送審的中共中央關于當前農(nóng)村工作的幾點指示稿及附上的四個文件,批示:“這些材料都可轉發(fā)。”“即送劉、周、朱、陳、林、鄧閱后,交尚昆發(fā)。關于材料部分,各同志可以不看。”指示說:對于改生產(chǎn)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在目前還是按照十月七日中央的指示,只進行調查研究和試點工作,不要普遍推廣。關于實行分配大包干的辦法,除少數(shù)地區(qū)可以分批推行以外,多數(shù)地區(qū)仍應先進行試點,取得經(jīng)驗,然后再分批推行。為了使牽動的面不要太大,各地的秋后分配和年終分配,一般地都按照原來決定的分配方案進行,不要輕易變動。

11月23日 為轉發(fā)鄧子恢十一月九日關于農(nóng)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下放試點情況的調查報告,起草中共中央給各中央局、各省市區(qū)黨委的批語:“鄧子恢同志這個報告很好,發(fā)給你們參考。因為目前各地正在普遍試點,此件可發(fā)至地、縣、社三級黨委參考。認真調查研究,對具體問題作出具體的分析,而不是抽象的主觀主義的分析,這是馬克思主義的靈魂。建議在十二月二十日以前,各省委第一書記帶若干工作組,采取鄧子恢同志的方法,下鄉(xiāng)去,做十天左右的調查研究工作。”并批示:“總理、小平、彭真、震林閱后,尚昆用電報發(fā)去。另印發(fā)中央各部委黨組若干份。”鄧子恢的調查報告說,根據(jù)他在福建龍巖、連城派工作組在幾個大隊進行試點的情況,對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各級干部和群眾一致?lián)碜o。

12月13日 到達無錫。十四日,在無錫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江渭清關于江蘇情況的匯報。在談到農(nóng)村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問題時,毛澤東說:貫徹要快一點,一傳達下去可以調動積極性。有人認為這是倒退,這不是倒退,是前進。不是講底子薄嗎?主要是生產(chǎn)隊底子薄,要使生產(chǎn)隊由薄變厚,就要發(fā)展生產(chǎn)力,就要以生產(chǎn)隊為基本核算單位。要肥料就要養(yǎng)豬,要把豬養(yǎng)好,把牛養(yǎng)好,也是生產(chǎn)隊來管。要明確大隊干什么,生產(chǎn)隊干什么,不弄清楚,生產(chǎn)隊的積極性起不來。

12月17日 到達濟南。在專列上聽取中共山東省委負責人匯報。在談到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問題時,毛澤東說:權力下放,實行大包干后,生產(chǎn)隊三十戶是否大了?可以搞十幾戶。山區(qū)里三戶五戶的怎么辦?二十戶規(guī)模就是大的。在匯報到山東的牲口已經(jīng)停止死亡時,他說: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到生產(chǎn)隊,牲口就不會死,農(nóng)具破壞也不會那么嚴重。“三包一獎”是大平均主義,是糧食下降的主要原因,使牲口、農(nóng)具損失這么大。大平均主義六年沒有解決,現(xiàn)在解決了。有人說,這是不是退步?是不是社會主義?這不是退步,按勞分配就是社會主義。照顧五保戶、困難戶,有共產(chǎn)主義因素。還有積累,還有征糧,有了前途。這是整個人民的利益。

12月18日 到達天津。在專列上聽取中共河北省委負責人和天津市委負責人的匯報。談到分配大包干問題時,毛澤東說:分配大包干,基本核算單位下放,我看了南宮的報告,大包干推動了秋收、種麥和征購。基礎還是放在“腳”上,不能放在“腰”上。談到即將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時說:這次會議,“工業(yè)七十條”、“農(nóng)業(yè)六十條”都暫不搞。“六十條”沒有解決分配大包干問題,要搞個三級核算、隊為基礎的文件。

12月20日—1962年1月10日 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有各中央局、省市區(qū)負責人和中央各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工作會議,討論國內國際形勢,一九六二年度國民經(jīng)濟計劃及長遠計劃,商業(yè)問題,農(nóng)村基本核算單位問題,黨的工作等,并為召開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作準備。

12月20日 在中南海頤年堂主持召開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中央局第一書記參加的會議,討論中央工作會議的議程和安排。毛澤東著重講了過去幾年走彎路的責任問題。他說:過去走了彎路,應該首先由中央負責,然后是省委,然后才是地委、縣委。我到下邊一看,省委說錯誤主要由他們負責,也說到中央,但總是說中央總是正確的英明領導,這不符合事實嘛。這就不能真正得到經(jīng)驗教訓。這幾年的高指標、高估產(chǎn)、高征購、高分配和幾個大辦,大辦水利、大辦交通、大辦養(yǎng)豬場等,都是中央的。雖然材料是由你們來的,但是誰叫你相信呢?我們頭腦這個加工廠,沒有了解實情。四高,幾個大辦,供給制,食堂,這些都是錯誤的,做了有損于人民利益的事,為人民服了不好的務。人的認識總有個過程的。問題是認識得慢了一點,時間長了一點。比如“三包一獎”,今年我才看到耿長鎖的信、山東的材料、廣東大瀝公社一個大隊的材料,開始懷疑這個辦法,找胡喬木、廖魯言談。他們都說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好,這是中國的創(chuàng)造,蘇聯(lián)沒有的,胡喬木還給我舉了韶山的例子。那時,河北的同志在北京、在廣州都講了他們的主張,但是經(jīng)過了大半年,我們才了解。人對于事物的認識,就是這樣子奇怪。

【一九六二年一月十日,毛澤東批示田家英并告劉少奇、鄧小平、陳伯達,建議劉少奇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報告推遲三天作,在一月十一、十二、十三這三天內會議分組討論農(nóng)村基本核算單位問題及別的問題。二月十一日,閱田家英二月八日關于改變農(nóng)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的文件的報告。報告說:小平同志主張把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到生產(chǎn)隊后不變的時間“寫成二十年。究竟寫‘四十年’,還是寫‘至少二十年’,請主席決定”。毛澤東批示:“田家英同志,并請告小平同志,劉、周:以改為‘至少三十年’為宜。蘇聯(lián)現(xiàn)在四十三年了,農(nóng)業(yè)還未過關,我國也可能需要幾十年,才能過關。”毛澤東將自己的意見“至少三十年內”直接改在《中共中央關于改變農(nóng)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草案)》上。后來正式下發(fā)的指示中,這段文字是:“在我國絕大多數(shù)地區(qū)的農(nóng)村人民公社,以生產(chǎn)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實行以生產(chǎn)隊為基礎的三級集體所有制,將不是短期內的事情,而是在一個長時期內,例如至少三十年內,實行的根本制度。”
《中共中央關于改變農(nóng)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經(jīng)過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討論通過,于一九六二年二月十三日發(fā)出。指示要求各地力爭在春耕開始前后,將調整農(nóng)村基本核算單位的工作大體完成。】

(來源:昆侖策網(wǎng)【授權】,轉編自《黨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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