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中美之間的唇槍舌劍,正處于關鍵階段。美國揚言要“隨時放棄談判”,其理由是“中國破壞協議”,也就是“中國在修改法律問題上出爾反爾”。這是什么概念,中國必須修改法律?你命令修改就修改,難道中國是美國的中國?可見,這是多么的無知。
如此荒謬的言論,出自一國總統之口,主要是特朗普從來就沒有就讀過中國法學院,所以才讓世人貽笑大方。所以,這有必要給特朗普來一番普法知識。至于美國法律的修改程序,這個還真不懂,但中國法律還略知一二。
要知道,中國法律的修改程序,主要由提案、草案、投票、決議、公告五個步驟組成。提案就是“打算修改(意向)”,草案就是“征求意見(如何完善)”,投票就是“機關表決(相關機關)”,決議就是“代表大會”,公告就“正式生效”。
其中,如果是憲法修改,就需人大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過,而依據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法律和其他議案需由全國人大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或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顯而易見,這套嚴密的程序,證明中國的任何法律條文,任何個人都無權修改。而且任何部門制定的法律法規,不得與憲法條文相違背。
據傳,有關中美貿易談判,美方的要求有四大點:一是給中國1年時間,減少1000億美元貿易順差,二是中國對美國開放金融與電子商務市場,三是不允許中國進行以市場換技術,四是不許用政府補貼搞行業政策,具體指不準搞“中國制造2025”。
這些條款,就牽涉到金融法律的修訂,甚至還牽涉到中國的總體國家方針政策。因而如果要改變,就必須通過上述法律修改程序來最終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另外,一旦修改中國規劃的國家總方針政策,那么中國就等同于美國的“附庸國”了,因而這幾乎是不可能之事。
之所以中美談判白熱化,一方面因特朗普是“法盲”,一方面是特朗普“心懷鬼胎”。看看這個時間過程,在拉美委內瑞拉“政變未遂”當日,2019年4月30日美方就放言“美國隨時準備放棄談判”,2019年5月3日特朗普再次提出“單設中國議題”,同日中方提出要對中美近150頁貿易協議草案作系統性修改。但在2019年5月5日,特朗普反卻過來怪罪“中國破壞協議”,并宣布將向中國加征新一輪關稅。
特朗普口口聲聲說“中國破壞協議”,這是毫無根據的指責。因特朗普似乎忘了這僅僅只是“草案”,而且這個草案還牽涉到中國法律的修改問題。既然“草案”,就必須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直到獲得廣泛支持為止,所以系統性的修改“協議草案”,只不過是履行了法律程序罷了,哪來什么“破壞協議”。
2019年5月8日佛羅里達州巴拿馬海灘,特朗普在競選集會上歇斯底里的指責,“看到我們正要征收的關稅了嗎?因為他們破壞了協議,是他們破壞了,他們破壞了協議!......所以他們要付出代價,即使無法達成貿易協議也沒有問題......”其中“破壞”一詞,特朗普還采用了排比句的方式,極具煽動力。然而,真正搞破壞的又是誰,搞亂委內瑞拉,封鎖伊朗,“單設中國議題”,打壓中國全球利益空間,這些又是誰?
因而,針對特朗普的叫囂,中國相關部委也紛紛發聲,在拋出合作共贏的同時,商務部與外交部也異口同聲的回應道,“中方不會屈從于任何壓力,中方已經做好應對各種可能的準備”。
今夜網絡流傳一條消息(未知真假),據路透社報道,中國已經回絕了美國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