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2025年-5月3日-星期六
當這個案件判決出來的時候,我們竟無言以對!一個9歲女孩,未成年人,經法醫鑒定為陰道撕裂性創傷,犯罪者王振華最后竟然沒有被判定為強奸罪,原因是“沒有性器官接觸”。這就罷了,關鍵問題是,法律對王振華被判5年的處罰竟然還明目張膽地宣稱是所謂的“頂格處罰”!我就很納悶了,如此惡劣、卑鄙、無恥、毫無人性的畜生行為,給社會造成嚴重影響,怎么就只判了5年呢,5年的有期徒刑怎么就成了“頂格處罰”呢,憑什么?
到網上一查“猥褻罪”,好家伙,百度百科明確寫道:
法官沒有對這個條文進行哪怕半句話的解釋,只判了王振華一個暴力、強制猥褻婦女的罪行。可問題是,被王振華猥褻的只是一個9歲兒童啊!猥褻兒童,罪加一等,5年有期徒刑起步,加之王振華作案情節極其惡劣,造成的社會影響極其嚴重,甚至涉嫌“黑色產業鏈交易”!如此行徑,竟然來了這么一個“避重就輕”的判決,還敢說是“頂格處罰”?更過分的是,王振華從頭到尾不承認自己是犯罪,不服從判決,嚷著要上訴,不愿意對受害女孩進行任何賠償!當宣判結果出來后,王振華身價立馬上漲到430億元,狂歡!赤裸裸的狂歡!法官、律師們的道德素養還真是高得不得了啊!簡直是將人類所有的道德良知拿來當抹布拖地!為什么會這樣?不要跟我說克制,不要跟我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不要跟我說這就是所謂的“依法治國”!造成這一切判決的原因只有一個——王振華有強大的律師團隊!沒有其他任何理由。由此觀之,法律只不過是一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罷了!
這些年來,老百姓早就苦于“有冤無處申”很久了。君不見,截訪人員打死上訪者案件判決高高拿起,輕輕放下;君不見,農民工討薪被抓,反而集體遭到法院判刑;君不見,北京上訪村破落的居住環境,與徘徊十數年不得伸冤的上萬民眾;君不見,那些貪污上億、上百億元的蛀蟲們只判了個監禁;君不見,無數民眾想打官司而經不起長期“走流程”干耗的結局!君不見……這一切你都沒有看見時,法律的公平公正,“依法治國”行之有效就是個笑話!記得有人這樣說:“作為警察,我無法阻止我的獵物鉆法律漏洞,可我相信法律制度。作為檢察官,我的案子經常被無孔不入的律師推翻,可我相信法律制度。作為法官,我的手腳被法律條文所束縛,可我依然相信法律制度。直到我自己的妻子和女兒被壞人殺害,從此我不再相信這個制度。我開始相信——正義!”凡此種種,我們到底錯在哪兒了?這些年來,關于法律判決所引起的社會轟動、道德滑坡等現象,有誰認真反思過?法律究竟是誰制定的,又是為誰服務的?那些高高在上的“法律黨”能出來走兩步嗎?
一直聽說我們的法律制度還不完善,還有很多漏洞需要逐漸彌補,多少年了,一直在彌補中,從來沒有盡頭。多少法律條文相互打架,最后判決只能憑律師上下兩片嘴,看誰說過誰!這就是我們想要的法律嗎?應該看到,法律永遠沒有完善的一天,寄希望于一部“完善”的法律,那是異想天開!如果不轉變這種認識上的錯誤,隨著法律條文越來越多,我們的訴訟成本將是普通民眾所無法承受的,最后,法律只會固化成為少數大款服務的“不平等條文”。如此一來,對于有錢人來說,法律就是他們作惡的最大“保護傘”;而對于普通民眾而言,法律便成為捆住他們手腳的“文字牢籠”!我們強烈建議,對法律秩序來一個大刀闊斧“刪繁就簡”,以《憲法》為依據,統籌其他法律條例即可,不要那么多細則。遇到模棱兩可案件,以借助社會民眾呼聲為主,可以借鑒古代縣官審案,民眾陪審的例子。中國現在的法律問題就是太過于拘泥于“法治”與“德治”的區別,只講法律條文,不管合不合乎道義,這是絕對錯誤的!法律缺失了民間道義的支撐,最后只會流于少數人玩弄“法無禁止皆可為”的工具。現在社會通信技術那么發達,不同于古代存在民眾監管難度很大的問題,一旦案件公開審理,全國播報,線上線下投票支持或反對,不相信那么簡單的事情總是動不動就搞得民怨沸騰。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要總是用那些花花腸子來蒙蔽群眾,群眾對于是非善惡,有自己的評判標準。對于犯罪分子,人民要他死,他不得不死;人民覺得他罪不至死,那他就應該活。一針見血,干脆利落!解釋太多,沒啥用。在這里,我們強烈建議:重新面向全國人民群眾公審王振華!
作者:輕松笑
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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