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國資委定調國企改革
12月27日,國務院國資委召開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2024年第四次專題推進會。 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茍坪表示,過去一年,在各方有力推動下,各地、各中央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已完成70%以上主體任務目標,國資國企改革進展順利。2025年是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的沖刺之年、收官之年,國資委將印發2025年改革工作要點,各地要盤好賬、落好子、謀好局,打好打贏收官戰。
會議部署了要突出抓好的重點改革舉措,例如,鼓勵企業加大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采購力度;鼓勵以創新能力強的企業為龍頭,以市場化方式推動重組整合;強化高負債、無關多元多層架構等問題監管;2025年底前國有企業普遍推行管理人員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制度,國務院國資委正在研究制訂相關工作指引。
加大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采購力度
茍坪指出,要扎實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鏈長企業與用戶企業要雙牽頭,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促進產業鏈、創新鏈自主可控、融通發展。要充分重視開放市場和應用場景,鼓勵企業加大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采購力度。
會議還提出,要推動形成真正的創新土壤、文化和生態。關鍵是要適應知識經濟時代科技創新特別是原創性、顛覆性科技創新要求,統籌優化企業科技創新相關規劃、組織、考核、激勵、合規免責等體制機制,推動企業形成行業領先的研發能力體系。
鼓勵以創新能力強的企業為龍頭推動重組整合
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是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的內在要求,也是增強國有經濟整體功能作用的重要途徑。
會議要求,通過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推動結構優化。重點圍繞“三個集中”,立足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尊重創新規律和產業發展規律,鼓勵以創新能力強的企業為龍頭,以市場化方式推動重組整合,實現“1+1>2”,推動更大范圍的資源優化配置。
2025年底前國企普遍推行管理人員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制度
2025年底前國有企業普遍推行管理人員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制度,是改革深化提升行動的明確要求。
“管理人員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要著力解決有制度沒動作和覆蓋廣度深度不夠的問題。”茍坪強調,目前,制度建設已基本完成,有關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加快推進這項工作。國務院國資委正在研究制訂相關工作指引,加強政策指導。
他進一步提醒,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適用對象是管理人員而非普通員工;“末等”不等于“末位”,不能簡單劃比例,更不能搞“一刀切”;“退出”的類型主要是指退出“原崗位”,“退出”的情形主要是指通過強化考核評價,對認定的考核末等或不勝任的管理人員實行常態化“退出”,而不是違法違紀等個別情形或到齡退休、主動辭職等“退出”;退出崗位后,還要加強培訓和引導,強化人崗匹配,實現人力資源的動態優化配置。
把“剛性考核兌現”執行到位
會議明確,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要著力解決目標設置科學性挑戰性和結果兌現剛性的問題。要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根據企業發展階段、行業周期、市場形勢等實際,兼顧歷史水平、戰略規劃、同業對標等因素,合理確定契約目標。既不能“降格以求”,也不宜“盲目追高”。要秉持“契約精神”,對于“軍令狀”中明確的目標任務,要堅決做到“干得好就激勵、干不好就調整”,不搞變通、不打折扣,把“剛性考核兌現”執行到位。
強化高負債、無關多元、多層架構等問題監管
會議提出,對巡視、審計等發現的高負債、無關多元多層架構等突出共性問題,要強化出資人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的貫通協同,綜合運用專項核查、專項檢查、專項整治等方式強化穿透式監管,一體推進督促整改、完善制度、規范管理并嚴肅追責問責。
突出分層分類、因地制宜、因企施策
會議強調,更加注重基層探索,充分激發基層改革的內生動力。要建立健全鼓勵改革創新的激勵機制。同時,更加注重狠抓落實,創新優化改革推進落實機制。
“要深入實際、精準施策。”茍坪指出,不同企業和地方在核心功能、核心競爭力等方面差異較大,相應的改革路徑和舉措也會有明顯區別。要突出分層分類、因地制宜、因企施策,不追求“齊步走”,避免“一刀切”。比如,為適應發展戰新產業、科技創新等任務需要,集團公司要對不同子公司要實施不同的管控模式,對原創性研發類子公司要建立長周期的投入機制、考核機制和寬容創新失敗的機制。
來源:《經濟參考報》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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