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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邦煒:北宋亡國的緣由
點擊:4281  作者:張邦煒    來源:《西南民族學院學報》  發布時間:2018-07-13 12: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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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亡國即靖康之變,雖然已是800多年前的往事,但始終令人難忘。“靖康恥,猶未雪……”,相傳其作者為岳飛的這首《滿江紅》,但凡中國人,人人能朗誦,個個會歌唱。所謂北宋亡國,雖非國家淪亡,只是朝代更替,然而這一歷史事變實在是整個中華民族的一大深重歷史災難。金朝攻滅北宋,造成上百萬民眾死于戰亂,上千萬民眾流離失所。難怪從當時到現在,人們對北宋亡國的緣由議論不斷,提出了各種不同乃至截然相反的看法。本文擬對這些議論稍加評論,并略抒己見。

 

一、唱著“新”調子亡國

 

北宋何以亡國?近數十年來,人們往往如此回答:唱著老調子亡國。而其依據則是魯迅在其雜文《老調子已經唱完》中的一段議論:

 

宋朝的讀書人講道學,講理學,尊孔子,千篇一律。雖然有幾個革新的人們,如王安石等等,行過新法,但不得大家的贊同,失敗了。從此大家又唱老調子,和社會沒有關系的老調子,一直到宋朝的滅亡。[1]

 

北宋統治集團果真因廢止王安石新法而亡國嗎?如果唱新調子即唱改革的調子、掛變法的牌子,北宋王朝即可國運昌隆嗎?此說大有商討的余地。

 

對于北宋亡國的緣由,議論最多的無疑是心存亡國之痛的宋朝人。他們的看法各式各樣,大多與魯迅不同,乃至相反。其議論雖多,大致可以分為兩類。

 

一類是編造荒誕邪說。如說什么北宋亡國是由于宋真宗的陵墓風水不好。乾興元年(1022),擔任山陵使的宰相丁謂不聽陰陽生徐仁旺之言,將宋真宗的陵墓確定在牛頭山后之地。徐仁旺當時曾上表陳述“山后”之害:

 

坤水長流,災在丙午年內;丁風直射,禍當丁未年終,莫不州州火起,郡郡盜興。

 

后來不出所料,金軍攻破開封果然是在丙午即靖康元年(1126),而丁未即建炎元年(1127)則“諸郡焚如之禍,相仍不絕,幅員之內半為盜區。” [2]又如說什么北宋亡國是因為宋徽宗改元宣和,所謂“宣”即“一家有二日”,[3]很不吉利。再如北宋氣數已盡,“上天”早有預示。據說宣和末年在開封上清宮瑤仙殿出現字跡數行:

 

家內木蛀盡,南方火不明;吉人歸塞漠,亙木又摧傾。[4]

 

這便是所謂“上天”的預示之一。對此,人們起初困惑不解,北宋滅亡后,才如此解釋: “家內木”即宋,“吉人”、“亙木”分別是“佶”、“桓”,即宋徽宗、欽宗的名字,而所謂“火”則是有“炎宋”之稱的趙宋王朝的“德運”。諸如此類的荒誕邪說甚多,如今置之一笑即可,不必予以理會。

 

另一類是追究個人責任。首當其沖的固然是宋徽宗寵信的大臣和宦官。早在北宋將亡而未亡之時,太學生陳東便將蔡京、童貫、王黼、梁師成、朱勔、李彥痛斥為“六賊”,認為他們是導致禍亂的罪魁。其實,宋徽宗作為六賊的總后臺,其罪責不在六賊之下。陳東受歷史所局限,只罵貪官,不罵皇帝,完全可以理解。此論一出,立即廣為傳播,并被人們普遍接受。號稱深得二程真傳的理學家楊時又追根溯源,進而將罪責歸結于王安石。他說:

 

(蔡)京以繼述神宗皇帝為名,實挾王安石以圖身利。……致今日之禍者,實安石有以啟之也。[5]

 

南宋初年,號稱中興名臣的趙鼎也說;“至崇寧初,蔡京托名紹述,盡祖安石之政,以致大患。”[6]宋高宗接過此說,大肆渲染:

 

今日之禍,人徒知蔡京、王黼之罪,而未知天下之亂,生于安石。[7]

 

某些大臣即刻隨聲附和。于是,此說在整個南宋時期乃至元明清時代幾乎視同定論。明朝人商輅等所編《續通鑒綱目》卷9甚至認為:

 

汴宋之禍,始于神宗、安石,終于徽宗、蔡京。君子原情定罪,不當置神宗、安石于徽宗、蔡京之下。

 

楊時首倡此說,或許是由于其學術見解與王安石相左,因而偏見很深。宋高宗予以鼓吹,則在很大程度上出于維護趙氏一家一姓統治的需要。

 

由上所述,不難看出,楊時等人的看法與魯迅截然相反。人們不免要問:究竟誰是誰非?其實,魯迅、楊時各走極端,兩種說法都不確切。宋徽宗、蔡京掛的牌子與宋神宗、王安石雖然相同,但就施政方針而言,既有相似的一面,更有不同乃至相反的一面。魯迅與楊時各自片面地強調了一面,而又都忽視了另一面。

如今人們普遍將宋神宗、王安石譽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改革家,而宋徽宗時期正是宋神宗、王安石及其新法最受尊崇的時代。宋徽宗以宋神宗、宋哲宗的紹述者自居。他宣稱:

 

朕欲上述父兄之政。[8]

 

并將創行新法的乃父宋神宗的謚號由16字增加為20字,即“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圣孝皇帝”;將重用新黨的乃兄宋哲宗的謚號由6字增加為16字,即“憲元繼道世德揚功欽文睿武齊圣昭孝皇帝”。一望而知,這堆美好的字眼諸如“立憲”、“繼道”之類,雖屬表面文章,但畢竟是對新法的高度肯定與頌揚。而蔡京則以王安石的繼承者自命,“有說熙豐不好者,盡罪之。” [9]在他的倡議下,王安石繪像于顯謨閣,追封舒王,他本人及其兒子王雱均配享孔子廟。至于其后代,男性賜官職、女性封孺人。宋徽宗、蔡京推行新法、廢除舊法,重用新黨、打擊舊黨,在政治上與王安石對立的司馬光等120人被指斥為“元祐奸黨”,對新法稍有微辭的范柔中等542人被定為“元符上書邪等人”。這兩種人的姓名均被列入所謂《元祐黨籍碑》,碑文由宋徽宗親筆書寫,先在都城開封、后在全國各地樹立。凡名列此碑者,已死者追貶官職,尚存者或流放或貶官,他們不得在同一州郡居住,皇族不得同他們的子孫和近親通婚。無須一一羅列,這些歷史事實已經足以證明,蔡京等“六賊”與作為王安石及其新黨對立面的舊黨勢不兩立。

 

當時也有個別人認為:

 

(蔡)京名為遵用熙、豐之典,乃實肆為紛更,未有一事合熙豐者。[10]

 

此說雖然頗有道理,但“未有一事”云云則言過其實。應當承認,蔡京與王安石在政治上、思想上確實多少有些繼承關系。如“不患無財,患不能理財”是蔡京的主要治國思想之一,以致其“當國,費侈無度。” [11]這一治國思想“原自荊公”即王安石,與司馬光的主張正好相反。又如對待邊疆少數民族及其所建立的政權,舊黨一向遷就,而新黨的態度則相當強硬。蔡京以新黨自居,繼承強硬政策,他在宋徽宗時期多次發動對邊疆少數民族的戰爭。至于方田均稅等熙豐新法,或廢而復行,或繼續推行。很清楚,宋徽宗、蔡京不是宋神宗、王安石所創行的熙豐新法的反對者,而是新法的擁護者和推行者。他們口頭上唱的不是老調子,而是“新”調子。魯迅雖然學識淵博,但俗話說得好:“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我們不應當將其片言只語視為不可更改的信條。

 

二、蔡京與王安石豈能混為一談

 

楊時等人將王安石與蔡京、熙豐法與崇觀法相提并論,至少是受表面現象所蒙蔽。蔡京雖然發跡于王安石當政期間,他的弟弟蔡卞又是王安石的女婿,他本人在宋神宗時歷任中書舍人、知開封府等要職。但王安石對蔡京并不賞識,據說他曾指責蔡京:

 

如何做得知制誥,一屠沽耳![12]

 

無論個人品質,抑或施政方針,蔡京與王安石都不是一回事,甚至截然相反。

以個人品質而論,王安石“不好聲色、不愛官職、不殖貨利。” [13]當時人大多肯定他“節儉恬退,素行亦好。” [14]如朱弁稱:

 

王荊公(即王安石)性簡率,不事修飾奉養,衣服垢污飲食粗惡,一無所擇。[15]

 

相反,蔡京“享用侈靡”。他“喜食鶉”,“一羹數百命,下箸猶未足”; [16]喜食蟹黃饅頭,“一味為錢一千三百余緡”。 [17]他喜焚香熏衣,一次使用香藥數十兩,居室之中“靄若云霧”,“衣冠芬馥”。 [18]其“名園甲第亞于宮禁”,宅第之中,姬妾成群,“慕容氏等皆封國夫人”。 [19]這類記載太多,不勝其舉。

 

王安石雖不愛官職,然而一旦身居要津,即盡力將其政治理念變為政治實踐,并始終堅持。連他早年的好友、后來的政敵司馬光也認為:

 

介甫(即王安石)無他,但執拗爾。[20]

 

所謂“執拗”即固執,換而言之,即堅定。而蔡京從青年時代起就是個官迷。他在求學階段,算命先生將其命運算錯:“此武官大使命也,他時衣食不闕而已,余不可望也。”蔡京竟為此而“大病”,[21]足見其何等汲汲于富貴。何況他一切以向上爬為目的,并無固定的政治見解,是個典型的政治投機家。宋神宗死后,舊黨得勢,蔡京隨風轉舵,一味討好司馬光。司馬光要求在5天之內恢復差役法,其他官員都表示難以如期完成。仍知開封府的蔡京“獨如約,悉改畿縣雇役,無一違者。”司馬光大加贊賞:“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宋哲宗親政,新黨再度得勢,蔡京立即搖身再變。是否立即廢除差役法,宰相章惇尚猶豫不決,剛出任戶部尚書的蔡京即刻表示:“取熙寧成法施行之爾。”章惇“然之,雇役遂定。”蔡京的主張竟前后截然相反。史稱:

 

差、雇兩法,光、惇不同。十年間,京再蒞其事,成于反掌。兩人相倚以濟,識者有以見其奸者。[22]

 

《宋史》將蔡京列入《奸臣傳》,實屬恰如其分。

 

王安石與宋神宗“君臣相得甚歡”,“可謂千載一時”。[23]然而王安石對宋神宗不時直言規諫,乃至面折廷爭。據馬永卿《元城語錄解》卷上記載,王安石與宋神宗“若朋友,一言不合己志,必面折之,反復詰難,使人主伏弱乃已。”而蔡京一切投宋徽宗所好,他“身為國相,志在逢君。” [24]豈止一味逢迎而已,他“日請上游宴,以酒色困之”;“貢聲色,起土木,運花石,以媚惑人主之心,而威福大權盡歸于(蔡)京矣。”[25]宋徽宗這個18歲即登基的青年皇帝之所以走上極度荒淫的道路,蔡京等人的勸誘無疑是個重要原因。《宋史•徽宗本紀•贊曰》:

 

蔡京以獧薄巧佞之資,濟其驕奢淫佚之志。

 

可見,蔡京不僅應入《奸臣傳》,還應入《佞幸傳》。一言以蔽之,王安石是位標準的大臣、諍臣,而蔡京則是個十足的奸臣、佞臣。王、蔡二人豈能混為一談!

 

就施政方針來說,宋徽宗、蔡京雖然也號稱推行新法,但與宋神宗、王安石所實施的新法同中有異乃至形同實異。宋神宗、王安石所主持的新法以富國強兵為主要目的,并有利民便民的考慮。當時人認為:王安石“其本心欲救民”。 [26]就連對新法頗有異議的蘇轍也承認:

 

介甫不忍貧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貧民。”[27]

 

而宋徽宗、蔡京推行新法的目的則在于“始求羨財,以供侈費。” [28]即搜刮民脂民膏,以滿足徽宗及其寵臣極度荒淫的生活所需。

 

舊黨當政不思改革,“不敢做事,不敢動”,[29]以致問題積累成堆。而蔡京雖然敢于改動祖宗成法,但當改者不改。如冗官問題本應加以解決,可是宋徽宗時期問題反而越發嚴重。當時,“權奸柄國,僥幸并進,官員益濫。”[30]尤其是蔡京“除用士大夫,視官爵如糞土,蓋欲以天爵市私恩。” [31]于是,大觀三年(1109)官員較之元祐,已多十倍;宣和元年(1119)官員總數已達48000余人,超過以往任何時期。[32]又如強干弱枝的傳統國策本應加以調整,可是蔡京等人依舊蕭規曹隨,以致“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禍,虜騎所至,莫不潰散。” [33]相反,不當改者,蔡京又大改特改。如拋棄外戚不任軍相、宦官不典機密、宰執應避親嫌等不少舊規,于是當時出現了北宋歷史上的若干“第一”,如韓忠彥、鄭居中乃至蔡京系第一批外戚宰相,蔡京與蔡卞系第一對兄弟宰執,蔡京與蔡攸系第一對父子宰執,并開創了第一次宦官干政的局面。然而所有這些“第一”,都意味著朝政極度腐敗。

 

宋徽宗、蔡京為了粉飾太平,實施過一些仿佛利民便民的慈善之舉,諸如安濟坊、居養院、漏澤園之類,然而往往口惠而實不至。他們推行新法的重點在于理財。至于其效果,當時人有評論:

 

祖宗法惠民,熙豐法惠國,崇觀法惠奸。

 

并被譽為“名言”。[34]其實,宋神宗以前的祖宗法未必“惠民”。宋神宗、王安石的熙豐法雖不“惠民”,但“惠國”,的確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富國強兵的目的。至于宋徽宗、蔡京的崇觀法,其效果則與熙豐法不同,既不“惠民”,也不“惠國”,只有利于昏君與奸臣,即所謂“惠奸”。當時,“天下常賦多為禁中私財”。 [35]豈止“常賦”,“諸路近歲所增稅錢,悉歸應奉司。” [36]這批錢物除供徽宗揮霍而外,又被“六賊”大量侵吞。如蔡“京所侵私,以千萬計,朝論喧然。”所謂六賊,即是六名特大貪官。他們“假享上之名,濟營私之欲,漁奪百姓,無所不至。” [37]宋徽宗、蔡京所推行的“新”法只不過是盤剝民眾的幌子而已。

 

總之,蔡京與王安石不僅個人品質截然不同,而且施政方針形同實異。正如朱熹所說:

 

蔡氏以“紹述”二字箝天下士大夫之口,其實神宗良法美意,變更殆盡。 [38]

蔡京所推行的崇觀“新”法,根本不配以改革相稱。北宋雖非唱著老調子,而是唱著“新”調子亡國,然而這個新字之上的引號切不可省略。北宋絕非亡于革新,而是亡于胡改亂革。

 

三、并非落后挨打

 

對于北宋何以亡國,當時人還有一種論調,即金強宋弱,北宋必亡。給事中李鄴的所謂“六如”說,便是其代表。他竭力吹捧金軍:

 

人如虎,馬如龍,上山如猿,入水如獺,其勢如泰山,中國(指北宋)如累卵。 [39]

 

李鄴因而獲得“六如給事”的綽號,表明人們普遍認為:北宋必亡論太缺乏依據。只要將宋金雙方的綜合實力稍加比較,即可看出:北宋遠比金朝先進,金軍并非不可戰勝。

 

古人將夏、商、周三朝合稱“三代”,而宋朝連同先前的漢朝、唐朝又被稱為“后三代”。 [40]所謂“三代”,即古人理想中的美好時代。史學大師陳寅恪則認為,豈止夏、商、周,即使漢、唐,也不能同宋代相提并論。他說:

 

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年之演進,造極于趙宋之世。[41]

 

古人的“三代”說具有濃厚的崇古復古傾向,而陳氏的“造極”說則不無道理。的確,宋代縱比前代,超越前代,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又一個新高峰;橫比世界各國,超過世界各國,是當時世界上經濟最發達、文化最繁榮、科技最先進的泱泱大國。宋金交戰之初,金朝建國僅十年,各方面都很落后。盡人皆知,戰爭依賴經濟,經濟支撐戰爭,戰爭在很大程度上是經濟實力的較量。然而無論人力、物力、財力,金朝較之在當時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北宋都差之甚遠。

 

就人力來說,直到金朝滅北宋30多年后,整個轄區總戶只有300多萬。[42]發動攻宋戰爭之初,金朝轄區估計不過100多萬戶,以一戶五口計算,大約僅五六百萬口而已。而宋徽宗時期是宋代人口最多的時期,全國總戶數超過2000萬,總人口突破一億,近20倍于當時的金朝。

 

就物力來說,女真社會處于采集經濟階段,人們長期過著漁獵生活。女真貴族進入中原之初,對農業的重要性毫無認識,以致土地荒蕪,生產凋敝。如果說金朝“地狹產薄”,[43]其物力很有限,那么北宋經過一個半世紀的穩定發展和長期積累,到徽宗時,號稱“中外靖綏,年谷登稔。”[44]與金朝相比,北宋資源優勢很明顯。

 

就財力來說,金朝初年并無固定的財政收入。起初女真民眾“無出租賦”,[45]壯者皆兵,“凡步騎之仗糗皆取備焉”。[46]后來雖有賦稅,但無一定之規,“稅賦無常,隨用度多寡而斂之。”[47]金太宗攻打北宋時,金朝的賦稅制度仍處于草創階段。金軍南下中原,“有擄掠,無戰斗。”[48]士兵除自備有限的糧草而外,主要依靠擄掠。難怪金軍不時陷入糧草不繼的困境,無法支撐歷時稍長的戰爭。而北宋初期的財政收入便多于唐代,宋神宗時僅錢幣收入一項即達五千萬貫之多,宋徽宗時又“天下賦入之數悉倍于前”。 [49]當時人炫耀:

 

承平既久,帑庾盈溢。[50]

 

此說雖系夸張之辭,但其財政狀況無疑較好。何況宋朝的財政收入主要用于軍費:

 

六分之財,兵占其五; [51]

 

供軍之資,十居七八。 [52]

 

這類議論在宋代文獻中比比皆是。足見,北宋經濟對戰爭的支撐能力是金朝所無法比擬的。

 

即使就軍事力量而言,當時金朝的軍隊總數不足20萬,可投入攻宋戰爭的兵力僅12萬,[53]兵臨開封城下者“大約不過八萬人”。[54]而宋朝的軍隊總數則在百萬左右,雖然缺編問題嚴重,但可投入抗金戰爭的兵力,仍數倍于金軍。至于其裝備,沈括指出:

 

(本朝)器甲鎧胄,極今古之工巧;武備之盛,前世未有其比。[55]

 

此說雖有渲染,但北宋弓弩刀劍等兵器的制作水平無疑超過金朝,如宋軍使用的神臂弓便是一種使金軍望而生畏的精良兵器。金朝初期的兵器制作相當粗糙,中期以后的才有所改進。

 

盡管宋人關于“金人攻城,長于用炮”;“金人野戰,長于用騎”[56]一類的說法,不無道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宋、金軍隊各有所長。金軍的騎兵雖是其特長,宋軍則有步兵尤其是水軍的優勢;金軍雖善于攻城,宋軍則擅長守城;金軍雖長于野戰,宋軍則長于近戰。只要切實加以整頓并組織指揮得當,宋軍足以同金軍較量,金軍并非不可戰勝。

 

金軍最終戰勝宋軍,絕非先進戰勝落后、強大戰勝弱小,相反,正如《金史•兵志》所說,實屬“變弱為強,以寡制眾。”人們講到中國古代以弱勝強、以少勝多的戰役,常以楚漢成皋之戰、新漢昆陽之戰、袁曹官渡之戰、吳魏赤壁之戰、吳蜀彝陵之戰、秦晉淝水之戰等為例。其實,金朝攻滅北宋之戰也屬這類戰例。

 

四、實因腐敗亡國

 

應當承認,宋軍與金軍相比,確有差距。其主要差距既不在于裝備,更不在于數量,而在于軍隊的素質與管理。宋軍本來就問題不少,諸如士兵員額不足、老弱者充斥其中、軍事訓練極不正常,將領貪財贖貨、經商營利、中飽私囊、私役士兵、克扣軍餉等等。而宋徽宗又將軍隊長期交由根本不懂軍事、只知討好皇上的宦官童貫、佞幸高俅主管。他們“自恃昵幸,無所忌憚,身總軍政,而侵奪軍營,以廣私第,多占禁軍,以充力役”,以致“全廢教閱”,“緩急之際,又不知兵,無一可用。”[57]一言以蔽之,軍政腐敗。當時人鄧肅指出:

 

金人不足畏,但其信賞必罰,不假文字,故人各用命。朝廷則不然,有同時立功而功又相等者,或已轉數官,或尚為布衣,輕重上下,只在吏手。賞既不明,誰肯自勸?[58]

 

洪邁則嘆息:

 

以堂堂大邦,中外之兵數十萬,曾不能北向發一失、獲一胡,端坐都城,束手就斃! [59]

 

豈止軍政腐敗而已,北宋整個朝政一團糟。宋徽宗本人便是北宋歷史上最為昏庸的君主,他重用“六賊”,好大喜功,窮兵黷武,縱情聲色,揮金如土,耽溺道教,大造道觀。而“六賊”則援引親故,廣結黨羽,賣官鬻爵,貪贓枉法,既相互勾結,又相互傾軋。他們為了穩固其權位,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其手法無所不用其極,以滿足宋徽宗乃至整個統治集團的窮奢極欲的需求。足見,北宋晚期政治的腐敗不是枝枝節節的一般性腐敗,而是全方位的、不可救藥的結構性、制度性腐敗。用當時人的話來說,即是:“心腹潰了!” [60]

 

在中國,民貴君輕、主權在民是個由來已久的古老觀念。思想家如此說,是其難能可貴的理想;統治者如此說,則往往是自欺欺人的謊言。宋徽宗與歷代統治者一樣,也曾裝出一副為民愛民的樣子,“常恐一物失所,一民不被其澤。”[61]他經常以勤政、廉潔自詡:

 

勤于政,庶以圖天下之佚;儉于家,庶以資天下之豐。”[62]

 

還多次作過將造福于民的承諾,如“經營欲致黎元福” [63]之類。然而這些完全是大話、空話、假話,口惠而實不至的漂亮話,最終是騙不了人的鬼話。宋徽宗在位期間特別是其后期,正是北宋乃至中國古代歷史上政治最腐敗、統治最黑暗的時期。宋徽宗退位前夕,終于下詔罪己:

 

言路塞蔽,諂諛日聞,恩幸持權,貪饕得志。……賦斂,竭生民之財;戍役,困軍伍之力。多作無益,侈靡成風,利源酤榷已盡,而謀利者尚肆誅求。……災異謫見而朕不悟,眾庶怨懟而朕不知。[64]

 

他不得不正視朝政腐敗、賦役繁重、民怨沸騰這一社會現實。宋徽宗表示:“今日不吝改過。” [65]豈不說此詔與此話究竟有幾分誠意,但為時已晚,北宋王朝再也無法茍延殘喘,行將覆滅。

 

腐敗就要挨打,首先起來痛擊腐敗透頂的北宋王朝的,是雖一向逆來順受,但再也無法忍耐,雖一貫崇尚皇權,但再也不愿受騙的北宋民眾。宣和二年(1120)冬天,東南七路經制使陳遘在上奏中,將跟隨方臘揭竿而起的百姓斥責為“妖賊”,并對其所謂“陵暴州縣”、“恣行殺戮”的情形大肆渲染:“往往斷截立體,探取肺肝,或熬以鼎油,或射以勁矢,備極慘毒,不償怨心。”然而連陳遘也不得不承認,方臘起義確屬官逼民反,起義群眾“唯搜求官吏”。他們所到之處懲辦貪官污吏:

 

蓋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騷動,不知藝極。積有不平之氣,結于民心,一旦乘勢如此,可為悲痛!

 

陳遘請求朝廷嚴懲貪官,并預言北宋王朝勢必被憤怒的民眾推翻:

 

此風不除,必更生事![66]

 

的確,方臘起義平息不久,“河朔、山東群盜蜂起,大者攻犯城邑,小者延蔓巖谷,多者萬計,少者屯聚。” [67]而民眾起而反抗的原因仍然在于朝政腐敗。宋徽宗對此供認不諱:

 

用非其人,政失厥中,徭役薦興,使民不能自存,乃轉而為盜。[68]

 

他連忙將宦官梁方平任命為河北、京東制置使,帶領重兵前往討平。只是由于金軍搶先將北宋王朝打垮,否則這個腐敗政權必將被民眾摧毀。

 

與北宋晚期相比,金朝初年的政治顯然要清明得多。北宋不僅官、民對立,而且統治集團內部矛盾重重;金朝則萬眾一條心,上下如兄弟:

 

階級雖設,尋常飲酒食,略不間別,與兄弟父子等。所以上下情通,無閉塞之患。

 

北宋皇帝集權專制體制已走向極端;金朝則保持著雖然原始,但很民主的作風:

 

每有事未決者,會而議之,自下而上,各陳其策。

 

北宋任人唯親、唯錢;金朝則任人唯賢、唯才,“如有可采者,皆不擇人而用之。” [69]所有這些都形成極為鮮明的對照。史稱:女真族“俗勇悍,喜戰斗,耐饑渴。” [70]金初的軍隊具有很強的戰斗力:

 

將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齊。[71]

 

與其民族個性雖然不無關聯,但關鍵在于政治清明。很清楚,金朝戰勝北宋,并非先進戰勝落后,而是清明戰勝腐敗。

 

人 們常說,落后就要挨打。這固然是一個帶規律性的歷史現象。然而腐敗就要挨打,更是一條鐵的歷史定律。何況腐敗往往導致落后。因腐敗而落后,以致挨打,近代中國就是如此。北宋晚期雖然腐敗,尚未導致落后,照樣挨打。上述史實表明,北宋絕非落后挨打,實因極度腐敗而亡國。

 

(載《西南民族學院學報》第20卷《歷史•旅游專輯》,199910)

 

注釋

 

[1]見《魯迅全集》第7卷《集外集拾遺》。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對于北宋亡國的緣由,林無蔚曾予以探討,見其所著《宋代史事質疑》第四章《激靖康之禍者,君實乎?介甫乎?》。臺灣商務印書館1987年版。

[2]何薳:《春渚紀聞》卷1《定陵兆應》。中華書局1983年點校本。

[3]蔡絛:《鐵圍山叢談》卷1。中華書局1983年點校本。

[4]孔倜:《宣靖妖化錄•鬼書》,見陶宗儀編《說郛》卷43。北京市中國書店1986影印本。

[5]楊時:《龜山集》卷1《上書•上欽宗皇帝其七》。《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6][7][48]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24建炎三年六月己酉;卷87紹興五年三月庚子;卷43紹興元年三月。《國學基本叢書》本。

[8][22][50]脫脫等:《宋史》卷472《蔡京傳》。中華書局1977年點校本。

[9][11][14][23][26][60]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130《本朝四•自熙寧至靖康用人》。中華書局1994年點校本。

[10][39][67][69]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49靖康元年七月十一日“蔡京移儋州安置”;卷28靖康元年正月七日“李鄴奉使回”;卷218紹興二十一年八月四日“孫覿撰公墓志曰”;卷244紹興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引張棣《金虜圖經•用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

[12]曾紓:《南游記舊•蔡京一屠沽》,見陶宗儀編:《說郛》卷50。宛委山堂本。

[13]邵伯溫:《邵氏聞見錄》卷11。中華書局1983年點校本。

[15]朱弁:《曲洧舊聞》卷10。《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6]陳巖肖:《庚溪詩話》卷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7]曾敏行:《獨醒雜志》卷9《蔡元長之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點校本。

[18]莊綽:《雞肋編》卷下《蔡京焚香》。中華書局1983年點校本。

[19][25]《三朝北盟會編》卷49靖康元年七月二十一日“蔡京至潭州以患身故”。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

[20][24]徐自明:《宋宰輔編年錄》卷8熙寧九年十二月丙午“王安石罷左相”;卷11崇寧二年八月戊申“張商英罷尚書左丞”。中華書局1986年王瑞來校補本。

[21]徐度:《卻掃編》卷下。《學津討原》本。

[27]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33《半山老人一》。《四部備要》本。

[28]馬端臨:《文獻通考》卷25《國用考三•漕運》。中華書局1986年影印本。

[29]《朱子語類》卷127《本朝一•欽宗朝》。

[30][34][36][65][66]《宋史》卷158《選舉志•銓法上》;卷353《孫傅傳》;卷186《食貨志下八•商稅》;卷371《字文虛中傳》;卷447《陳遘傳》。

[31][59]洪邁:《容齋隨筆》四筆卷15《蔡京輕用官職》;一筆卷16《靖康時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點校本。

[32]參看李弘祺:《宋代官員數的統計》,載《食貨月刊》復刊第14卷第56期合刊,臺北19849月。

[33][38]《朱子語類》卷128《本朝二•法制》。

[35][37]《宋史》卷179《食貨志下一•會計》。

[40]郝經:《陵川集》卷10《溫公畫像》、卷39《上宋主陳請歸國萬言書》。《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41]陳寅恪:《金明館叢稿二編》第24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42]參看王育民:《金代戶口問題析疑》,載《中國史研究》1990年第4期。

[43][46][71] 脫脫等:《金史》卷44《兵志》。

[44][62]《宋大詔令集》卷122《大觀四年南郊制》;卷2《改大觀元年赦》。中華書局1962年點校本。

[45]葉隆禮:《契丹國志》卷22《四至鄰國地里遠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點校本。

[47][70]宇文懋昭:《大金國志校證》附錄三《金志•初興風土》。中華書局1986年崔文印校證本。

[49][52][68]《宋會要輯稿》職官516;職官620;兵1229。中華書局1957年影印本。

[51]陳襄:《古靈集》卷8《論冗兵劄子》。《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53]參看王曾瑜:《金朝軍制》第74頁,河北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54][58]《宋史》卷375《鄧肅傳》。

[55]沈括:《夢溪筆談》卷3《辯證一》。中華書局1957年胡道靜新校正本。

[56]黃淮、楊士奇編:《歷代名臣奏議》卷334《御邊》“紹興間章誼再論舟師水戰之利”。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本。

[57][61]《靖康要錄》卷5靖康元年五月二十一日;卷1靖康元年正月三日。《叢書集成》初編本。

[63]王明清:《揮麈錄》余話卷1。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1961年點校本

[64]楊仲良:《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146《內禪》。《宛委別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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