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的越富,窮的越窮,貧富差距所帶來的巨大社會張力,正在逼近社會容忍的“紅線”。”
01
幸福是每一個人都想追求的。
然而,幸福難說,難說幸福。
為什么?
原因就在于幸福既是一種客觀狀態,又是一種主觀狀態。
我們不能說,一個人只要錦衣玉食就是幸福的,否則如何理解林黛玉的痛苦?
但我們同樣也不能說,一個人只要內心和諧穩定,哪怕衣不遮體,食不果腹,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他也是幸福的。
如果有人反復對你做這樣的宣傳,那就要懷疑他的動機,因為他很可能是想讓你接受貧困的生活,把不合理的秩序合理化。
幸福是如此的難以把握,以至于有人干脆就說幸福是不可追求的。
叔本華就認為幸福是一種不可能。因為人無非是被欲望驅使,欲望得不到滿足,則痛苦,欲望被滿足了之后,則無聊;無論如何都與幸福無緣。
叔本華的缺點,在于把人的欲望絕對化了,忽視了人可以是有信仰的。
02
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這已經成為現代文明社會的一種基本共識。
可是,幸福究竟在哪里?如何去追求?向誰去訴求?如何才能敲開幸福的大門?
追求幸福,是非常個人化的行為,我們難以給出統一的答案。
比如,對于大學生來說,畢業后找到一個好的工作就是幸福;對于失戀者而言,能夠重獲戀人的青睞就是幸福;對于蟻族來說,能夠有一套蝸居就是幸福……
按照經濟學的理解,幸福是一種邊際效益在某個特定時刻的最大化滿足。這里的“邊際”就是增加的部分,“滿足”則是一種個人的心理體驗。
從政府的角度來看,“滿足”與否,不是政府所能決定的,甚至不是父母、戀人等這些主體之外至親至密的客體所能夠決定的。
政府所能提供的,僅僅是“邊際”,既為每個人追求幸福,創造一個好的前提。換言之,政府只能提供幸福構成中的“客觀”部分,對于“主觀”部分,政府雖然也能夠引導,但主要還是要靠每個人自己去感悟了。
一個好的政府,主要體現為能夠為自己的國民追求幸福提供一個好的環境與前提。這些前提如果一一羅列起來,可以有很多,包括公平、正義、法治、繁榮、保障等等……
但在我看來,追求幸福最重要、最關鍵的前提是平等。
03
筆者所理解的平等是實質意義上的平等,而不是形式意義上的平等,其最具有決定意義的內容是經濟上的平等。
如果要借用基尼系數這個概念的話,則3.0是可以接受的上限,理想的狀態應該是2.5左右,大體上相當于1980年代的水平;
然后是在這個基礎上的政治權力上的平等;然后是在這些基礎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后是繁榮、保障等其他美好的東西。
我認為經濟上的平等是天然合理的,它來自于這樣兩個基本的信念:第一是在大自然創造的資源面前人人平等;第二是人的自然稟賦(主要是勞動能力)基本平等。
如果財富可以被最終歸結為自然資源和勞動的結合,那我就無法理解經濟上的不平等。
我深信大自然是沒有自己的意志的,它在億萬年之前吃力地把森林埋在地下并將其轉化為煤炭的時候,絕不是為了讓今天的極少數人暴富。
從邏輯上說,地球上的資源就應該屬于全人類,由這些資源產生出的利益應該在全人類中均分,在暫時做不到這一點的情況下,我們也要說:一國的資源屬于她的全體國民,不能以任何似是而非的理由只惠及一小部分人。
承認了這一點,再承認人的勞動能力基本平等這一判斷,則經濟平等就是唯一可以接受的結果。
04
之所以這樣強,是因為經濟上的平等對幸福具有決定性意義。
有報告顯示,中國1%的家庭掌握了全國41.4%的財富,而美國是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財富,中國的財富集中度甚至已經超過美國,成為全球兩極分化最嚴重的國家。
而綜觀中國的財富流向,明顯呈現出向資本和城市集中的傾向。富的越富,窮的越窮,貧富差距所帶來的巨大社會張力,正在逼近社會容忍的“紅線”。
當然,需要強調的是,西方發達國家,所以能夠維持一個中產階級占大多數的人口結構,主要原因有兩個:
一是與原社會主義陣營在經濟平等方面長期競爭的結果,不如此西方就不能在冷淡中戰勝東方;
二是作為“中心”國家的西方,可以從同“外圍”國家進行的不平等貿易中汲取大量的超額利潤。
換言之,西方國家中產階級的大量存在,是以其他國家存在大量的貧困人口為前提的。
這兩個因素,都是目前的中國很難仿效的。
如此看來,中國政府要為人民謀幸福,就必須重新突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社會主義”部分,把經濟平等作為主要的追求目標。其具體路徑為:
首先在農村重建集體經濟,并依托集體經濟從事非農產業,以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改變目前勞動力市場無限供給的狀況,提高勞動者的議價能力;
其次,采取賦予勞動者集體談判權等手段,在一次分配時就能夠大幅度提高勞動者的工資,改變勞動和資本收益嚴重不均等的狀況;
最后,要通過累進所得稅、遺產稅等手段,控制貧富差距的擴大,并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
這樣的舉措,雖然不能保證人人幸福,但卻可以為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追求幸福,創造一個前提。
05
如前所述,既然在幸福的構成當中,包含了“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那么,政府在努力為國民追求幸福創造前提的同時,也應該在“主觀”方面加以引導。
目前中國在文化價值觀方面,在表面上的多元化背后,其實高度一元化。即不同職業、不同年齡、不同性別的國民,都把經濟上的成功,作為衡量自己人生成敗的主要,甚至唯一標準,消費主義成了真正的主流意識形態。
由于經濟上的成功具有排他性,比如在任何社會中,巨富總歸是少數,大部分人就只能陷入到焦慮抑郁的狀態之中,無法體味到幸福。
其實,不同身份、不同職業的人應該有不同的價值標準。比如,
對于學者而言,取得學術成就,應該成為幸福感的主要來源;
對于公務員來說,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努力為人民服務,最大限度獲得公眾認可,才應該是最幸福的事;
即便是對于企業家,也應該把產業報國作為自己的人生目標,而不應該不擇手段地追求利益最大化。
總之,“經濟平等+社會保障+文化價值觀的多元存在”,庶幾使我們可以把中國建成一個幸福國家,而在這其中,經濟平等是最重要。
沒有經濟平等,就沒有國民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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