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誕生首部國家公祭地方立法!“精日”行為將被處罰!
23日,《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獲全票通過。《條例》明確規定:
①國家公祭儀式鳴放警報時,所有人默哀一分鐘;
②國家公祭設施周邊禁止一切公共娛樂活動;
③對“精日”行為劃定“法律紅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精日”等惡劣行為進行批評、勸阻和制止,并向有關單位舉報,形成對傷害民族感情的惡劣行徑“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
《條例》一經公布,瞬間引發熱議
網友紛紛為《條例》點贊!
還記得今年年初發生的這件事么?
2018年春節假期期間
網友舉報
兩個青年身著二戰鬼子的軍服
手持日本軍刀和膏藥旗
在南京紫金山抗戰遺址留影
得意開心,恬不知恥
被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天后
剛被釋放的孟某
到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
遇難同胞紀念館前
拍攝視頻并在網上發布,
辱罵舉報他的網友是
食物鏈最底端的“工作犬”。
這些人或許忘了
那14年……
日本侵略軍以14年時間
↓↓↓
占據中國大片國土;
大規模屠殺政策,制造南京大屠殺等,
在華北制造100多起慘案;
實施細菌戰、化學戰、毒氣戰;
"三光"政策,制造無人區,
強擄迫害中國勞工;
中國軍民傷亡達3500萬…
“他們就是無知,他們都不知道以前日本人見人就殺,不分男女老少,連嬰兒都不放,(實行)‘三光’政策!(精日分子)這樣的年輕人都不懂。”今年清明節前夕,九旬老戰士張森水來到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面對英烈浮雕墻幾度哽咽。
張森水老人在獻完花后潸然淚下。
老人說:“不能忘了過去的歷史啊!這是我親眼見過的,日本人把小孩挑起來扔到溝里了!穿日本人的衣服(軍裝)你就是忘本,忘了國家的恥辱!”
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定要“知道自己是誰,是從哪里來的,要到哪里去”。縱觀中華民族的近代史,飽受外敵凌辱,遭受了罕見的劫難。在抗日戰爭時期,百姓生靈涂炭和軍民奮起反抗,都到達極致。最終,“拼將十萬頭顱血,須把乾坤力挽回”,中國人民以3500多萬軍民傷亡的慘重代價,為民族爭取獨立,為世界守衛和平。
是不可忍,孰不可忍。“精日”分子們一而再、再而三挑戰民族底線,拿民族傷痛開玩笑,引起了國人強烈憤慨。
對于“精日”分子,外交部長王毅嚴肅地回應并怒斥:“中國人的敗類!”對于“精日”的惡劣言行,就該用“呲”的態度來應對。
這是治病、救人的法子。家國意識,民族氣節,感恩英烈之心,正是帶領國家和民族走出苦難,走向強盛的精神力量。
全國政協委員在聯合提案簽名表上鄭重簽上自己的名字。
“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今日把示君,誰有不平事?”2018年兩會上,38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遞交了一份關于制定“保護國格與民族尊嚴專門法”的提案,把立法之劍豎起來,既是把對“精日”分子們的底線畫清,更能賦予國人對和平的理性啟迪。一個志向遠大的民族,一定是能從自己的歷史里看清意義,找到價值。對國格與民族尊嚴予以最高的敬畏,也是應有之義。
“仗劍高歌酒一杯”。
對“精日”言行嚴懲不貸,
應該是常態。
讓他們“低到塵埃里”,
也是對先烈應有的守衛!
豐碑無言,史海鉤沉,
忠魂不泯,浩氣長存。
我們不會忘記,祖國更不會忘記!
關于國家公祭日,這些規定也要知道
來紀念館參觀能穿吊帶、熱褲嗎?
國家公祭日所有人都需要默哀嗎?
……
《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通過后,
所有問題都有了明確的答案。
問:鳴放警報時所有人都需要默哀嗎?
答:是的。
《條例》第十二條提出,舉行國家公祭儀式鳴放警報時,除了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正在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機動車、火車、船舶和其他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主城區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停駛鳴笛致哀一分鐘,火車、船舶同時鳴笛致哀;
(二)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場所的所有人員就地默哀一分鐘;
(三)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在校師生就地默哀一分鐘。
問:國家公祭期間你該不該娛樂?
答:不該。
《條例》第十四條指出,在市人民政府通告規定的國家公祭活動期間,國家公祭設施周邊禁止一切公共娛樂活動。具體范圍由市、區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
《條例》第十三條提出,在市人民政府通告規定的國家公祭活動期間,禁止擅自使用輕型和超輕型固定翼飛機、滑翔傘、熱氣球、無人機等一切飛行器進行升空飛行活動。
問:本市娛樂節目也停播嗎?
答:是的,停播
該《條例》第十五條提出,本市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在國家公祭日當天應當停止刊播一切娛樂性報道或者節目。
本市報紙應當按照要求以黑色封面刊登國家公祭活動相關內容。
問:國家公祭場所周圍哪些事情不被允許了?
答:禁止開設娛樂場所,設置與悼念主題明顯不相適應的門牌店招、標識標志、廣告,擅自擺攤設點,擅自進行銷售、游藝、表演、乞討都被禁止。
《條例》明確了紀念館的特殊法律地位。強調國家公祭場所管理區及周邊建設項目應當與國家公祭場所莊嚴、肅穆、清靜的環境和氛圍相適應,在管理區內禁止開設娛樂場所,設置與悼念主題明顯不相適應的門牌店招、標識標志、廣告,擅自擺攤設點,擅自進行銷售、游藝、表演、乞討以及實施其他有損國家公祭場所環境與氛圍、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
問:參觀紀念館哪些事情不能做?
答:不能吵鬧、不能亂涂亂抹、不能穿得太隨便等。
《條例》第二十三條指出,舉行悼念活動或者參觀國家公祭設施時,應當真誠緬懷逝者,遵守下列規定:
(一)保持安靜肅穆,不得大聲喧嘩;
(二)愛護歷史文物,不得褻瀆、損毀國家公祭設施;
(三)衣著端莊得體,不得身著、佩戴與國家公祭設施環境、氛圍不符的服飾、圖標;
(四)服從組織引導,不得擾亂公共秩序;
(五)國家公祭設施的其他管理規定。
(資料來源:中國青年網、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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