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
最近,因為疫情沉寂了大半年的游泳賽場終于“復工”了,全國游泳冠軍賽暨東京奧運會達標賽在9月27日正式拉開帷幕。
本來是一件挺高興的事,但是大家的觀感卻因為這四個字顯得不太明朗。
體能測試。
說實話,聽到“運動員在體能測試上摔跟頭”,大家的驚訝程度恐怕不亞于“五星級酒店廚師菜沒洗干凈”、“保潔阿姨不會拖地”。
新聞是這樣的,27號晚上舉行的女子1500米自由泳預賽中,王簡嘉禾以15分45秒59的成績打破亞洲紀錄——預賽就破記錄,這讓人不得不對她在決賽中的表現報以期待。
但是在賽后采訪中王簡嘉禾透露,因為體能測試中成績不達標,自己無緣該項目決賽。
無獨有偶,全國游泳冠軍賽結束了第一個決賽日的比賽,一共誕生了6個項目的冠軍——而且比賽中出現了讓人驚喜的成績。
女子100米仰泳比賽中,傅園慧斬獲預賽第一。
男子選手余賀新以21秒79獲得男子50米自由泳預賽第一,刷新了該項目塵封七年的全國紀錄。
爭議就在于,成績的創造者傅園慧、余賀新,包括上面說的王簡佳禾均無緣決賽,而且原因都是體能測試成績不達標——未進入預賽選手前8。
傅園慧體測排名11,余賀新體測排名9,王簡嘉禾體測排名11,按規定均未獲得決賽資格。
因為同樣的原因,截止到28號13點,本屆冠軍賽已經產生了五位預賽第一卻被淘汰的選手。
新聞看到這里,不少人都關注到了“體能測試”在本屆賽事中的存在。
“游泳運動員因為跑得不快沒進決賽”,這個理由就好比“語文老師因為不會教物理被辭退”、“粵菜大廚因為不會做川菜被客人投訴”,有點讓人不知所云。
在@網易體育頻道發起的投票中,“不合理”以壓倒性優勢遙遙領先。
“游泳第一名沒進決賽是因為跑得不快”,顯然,用“不能理解”已經不足以表達這其中的荒謬了。
面對這個結果,覺得有點無奈的不只是網友。當一個游泳遠動員被問到“以后怎么辦”時,他的答案是“跑得快一點”,而不是想象中的“游得快一點”。
眾聲喧嘩中,對“體能測試”的討論被推到臺面上來。
體能測試測了什么,為什么會讓這些專業運動員折戟?
事情要回溯到2020年2月27日,競技體育司頒發了《體育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強化基礎體能訓練惡補體能短板的通知》,其中明確確定了各項目基礎體能達標標準,并規定不達標者不得參加奧運選拔。
一起公布的,還有《國家隊體能達標測試評分標準(2020年2月版)》,包括基礎體能測試、軀干穩定性和上下肢左右側力量均衡性測試以及板塊體能測試三部分。
三項測試各100分,單項不低于75分、總分不低于240分者視為體能達標。
被詬病最多的體測項目大部分都來自基礎體能測試,包括BMI指數、坐位體前屈、30m沖刺、引體向上、臥推,還有3000m跑等等。
回到本屆全國游泳冠軍賽中,“體能測試”的作用又體現在哪兒?
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發布的賽事有關事項通知中就規定,本次賽事不同于以往,包括體能競賽和游泳比賽兩部分,體能競賽甚至左右著游泳比賽的名次。
根據規定,預賽前16名的運動員根據體能測試得分排序,排在前8名的運動員進入決賽;當名單不滿8人時,根據體能得分排序,減2錄取進入決賽資格的運動員,直接進入決賽。
這就導致了文章開頭說到的,出現了“五個專項第一因為體能測試不達標無緣決賽”的局面。
俗話說“一天不練自己知道”,受疫情影響,東京奧運會的備戰周期拉長,體育總局強化基礎體能訓練,這在邏輯上看沒有什么不妥。
那不妥之處究竟在哪里?
如果仔細看就會發現,評分表只對性別進行了區分,這意味著不同年齡和項目的運動員統一執行一個標準、適用一套評價體系——面對不同的競技項目,這項舉措無異于“一刀切”。
所有參加體能競賽的運動員,在這份文件面前人人平等。就像中學時期三好生必須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一樣,想要在這種評價體系下達標,“全能”是唯一的出路。
因此體總評價體系存在的爭議就在于,不同的運動項目對身體條件的要求是不一樣的,“一刀切”的評分標準并不能體現這一點。讓游泳運動員比沖刺和3000米,就好比讓田徑運動員比1000米自由泳——測試的意義有待考量。
美國國家體能協會認證的體能訓練專家@Sirius煜評論此事稱,在現有評價體系中評價出的,是一個全民綜合發展的“人”——這和運動員是有很大差別的。除了一些要求綜合發展的項目(比如鐵人三項)之外,所有運動員都必須是“偏科”的。
舉個例子,前一陣子蘇炳添交出了13分38秒的3000米成績單,被“眾嘲”跑得慢;但讓短跑運動員去測試3000米,這本身就像是“讓法拉利去沙漠越野”。
他還提到,讓游泳運動員測臥推,就像讓一條魚倒著游泳。正因如此,澳大利亞游泳隊的一大傳統就是盡可能鑒賞上肢推拉訓練,以此增加上肢拉力的邊緣收益。
“一刀切”的評價標準帶來的風險,還有可能是運動員打亂自身的訓練周期、增加訓練的負擔。
比如游泳運動員,他們在訓練中需要壓腳(老輩游泳人所說的“壓腳腕”),目的是讓踝關節韌帶拉松壓軟,這與田徑運動員對腳踝的訓練要求截然不同,甚至是相互抵制的。
同樣需要背道而馳的還有花樣游泳,花樣游泳運動員追求的就是雙腿細長,這樣在泳池里才夠好看——但好看的代價就是,坐位體前屈不達標,失去上場資格。
更嚴重的問題是這種形體的改變很可能是不可逆的。
除了“一刀切”的問題,文件中各項目的達標指標也被人詬病,一定是“存在即合理”嗎,也不盡然。
比如BMI這一條,我國把18.5≦BMI<24都列為體重正常范圍,但是在體總文件中,BMI大于21.2只值一分。對于需要肌肉儲備的項目來說,這個標準看起來很不合理。
體能測試中還提到引體向上,規定男運動員引體向上小于18個得0分,大于等于40個為滿分。
對比之下,即使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體能標準》中,對引體向上的要求也只是12個及格、16個優秀。
體能的提升能對運動員的競技水平有所幫助嗎?答案是肯定的;但“體能測試達標”和運動員“達到奧運標準”之間一定存在正相關嗎,答案卻很難說。
“體能測試”所引發的抵制情緒,并非是針對“基礎體能訓練”本身,而是不贊同只用基礎體能成績來衡量運動員的專項比賽水平——尤其是當這種評價方式直接與奧運掛鉤的時候。
用一套體能素質的標準衡量所有運動員,這看起來很機械。各項目要重視體能訓練,這很重要;各項目在體能的訓練和評價中要有自主性,這也很重要。
和“一刀切”比較起來,國乒的選拔方式就更加靈活。在最新的體能測試中,乒乓球隊取消了3000米跑,加入了重點考察耐力、爆發力等與乒乓球相關的測試。
既遵循一套管理標準,保持整個評價體系的嚴謹和完整;又結合項目特色加入專項體能測試,使評價內容更“切實際”。
在考核球員體能素質的基礎上,同樣把專項內容納入考察范圍,二者共同決定球員的參賽資格。
或許這樣的實踐,會讓現代化體育管理的路更加明晰、更被接受,也更使人信服。
因“人”而異的考核標準,才不至于讓運動員顧此失彼。
作者:邢育森 來源:Vista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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