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國藥集團突然發出了一個告知函,稱“未代理輝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療藥物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
國藥集團在告知函中明確指出,國藥集團未代理輝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療藥物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Paxlovid)。與輝瑞公司簽訂協議,在中國市場進口和經銷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Paxlovid)的企業(中國醫藥)和國藥集團無關系。
國藥集團發的這個告知函,在我們的理解上,其實就是一個辟謠聲明,以明確的向公眾傳達一個正確的信息:和美國輝瑞合作的不是國藥集團,而是中國醫藥,中國醫藥不是國藥集團。
眾所周知,在輝瑞輸入中國市場的新冠治療藥臨期了,加價近600元在網上處理,不到一天即下架。
之后的12月14日,中國醫藥在晚間發布公告,宣布與輝瑞公司簽了協議,在明年負責輝瑞新冠治療藥物的經銷商。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正式的公告中并不存在什么美國“神藥”和“特效藥”一說。
而這在我們的媒體報道中,卻變成了所謂的美國“神藥”和美國“特效藥”。
那么,我們的媒體為什么會把美國的新冠治療藥吹噓為所謂的“美國神藥”呢?確實值得反思?
新聞報道,允許用如此神化、夸大的用語嗎?
中國醫藥與輝瑞公司簽訂協議公告文本也在網上被泄露,中國醫藥的全稱是“中國醫藥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簽訂的是進口分銷協議,有效期至明年11月30日,接近一年時間。
從該協議上看,中國醫藥甚至都不是美國輝瑞的代理商,只是一個分銷商。
而代理商和分銷商的差別可謂是大了去了。最簡單,代理商是沒有多大風險的,賺的是服務費。而分銷商是成批購買貨物再加價賣出去,賺的是差價,風險大。
據網上公開信息,中國醫藥官網的名稱是“通用技術中國醫藥”,官網上稱中國醫藥是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
今年11月4號在證券時報的報道中,稱通用技術中國醫藥一次簽約儀式上,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院病原微生物與免疫學重點實驗室主任高福,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感染科主任張文宏等出席了本次簽約儀式。
早在我國防疫政策進行調整之初,網上就出現了關于引進美國疫苗及所謂的“特效藥”的通稿。
作者:聞韜;來源: 俠客棧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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