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叫毛星火的博主一紙起訴書,將作家莫言推向了被告席。對此,有人歡呼,認為體現了法律的公正公平;有人哀嘆,認為這是文學的悲哀——是非曲折如何,我們且看法院如何判決。畢竟讓法律來判明是非,這是社會的進步。
關于莫言作品為何會獲諾貝爾文學獎?其實諾貝爾文學獎給莫言的頒獎詞一上來就說得很明白:“莫言是個詩人,他撕下了程式化的宣傳海報,讓個人在蕓蕓眾生中凸顯而出。莫言用譏諷和嘲弄的手法向歷史及其謊言、向政治虛偽和被剝奪后的貧瘠發起攻擊。他用戲弄和不加掩飾的快感,揭露了人類生活的最黑暗方面,在不經意間找到了有強烈象征意義的形象。”頒獎詞還別有用心地提示,“他給我們展示的世界沒有真相、沒有常識、更沒有憐憫,那里的人們都魯莽、無助和荒謬”。他們欣賞莫言將自己祖國描寫得“沒有真相、沒有常識、更沒有憐憫,那里的人們都魯莽、無助和荒謬”。從莫言當時領獎的表情來看,他為討主辦方歡心,特意穿上一套燕尾服——盡管不合身,有些不倫不類——神情虔誠,畢恭畢敬,誠惶誠恐,好像是在聆聽教父的訓示,又像是在恭候皇帝的圣旨,讓人看了起雞皮疙瘩,肉麻而惡心。
不像主辦方,莫言說得就掩掩遮遮,嬌情做作,甚至謊言連篇了。謂予不信,這里試舉幾例。莫言聲稱:“我有一種偏見,我認為文學作品永遠不是唱贊歌的工具。文學藝術就是應該暴露黑暗,揭示社會的不公正,也包括揭示人類心靈深處的陰暗面,揭示惡的成分。”可是這個專對“祖國”寫黑暗的莫言,被人揭出他的筆下對日本卻大唱贊歌。這就不是一個文學主張的問題了,而是涉及到人品問題了。因此莫言遭到了眾人責難。
談起莫言的雙標文學觀,我想起了莫言的另一文學主張。2012年莫言獲諾獎后,在當晚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政廳舉行傳統的諾貝爾晚宴上致答謝辭中說:“文學和科學相比較,的確是沒有什么用處。但是文學的最大的用處,也許就是它沒有用處。”一席話,聲震市政廳,令人愕然,讓人尋味。
以前只聽說過“讀書無用論”,現在怎么會泛起“文學無用”呢?盡管相比于“科學”,文學的用處小得多,因為“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但“文學”決不是“沒有什么用處”,它作為“上層建筑”“意識形態”也有其強大的反作用力,這是為無數事實早已證明了的,所謂“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是也。人們不是常常說:一顆子彈,只能射倒一個人;而一本壞書,卻能毒害一大批人。同理,一只蜜桃,只能滿足一個人的口福,而一本好書,卻能滋潤千萬人的心田。習近平總書記說得好:“沒有中華文化繁榮興盛,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一個民族的復興需要強大的物質力量,也需要強大的精神力量。沒有先進文化的積極引領,沒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極大豐富,沒有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斷增強,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身為解放軍藝術學院畢業的中國作家協會會員莫言,不可能不了解這一點的。莫非莫言因為講稿忘帶,臨場失言?盡管莫言說“我的講稿忘在旅館了,”可他接下來就說:“但是我那些話記在腦子里了。”可見他是有備而來,講稿內容早已銘記在心,倒背如流了,對于“文學無用”的一席話,決非是臨場發揮,瞎說白說,而是“蓄謀已久”的。難道莫言真的相信“文學無用”?我想起了莫言說的另一段話:“如果你是一個高明的讀者,會發現文學遠遠要比政治美好。政治教人打架、勾心斗角,文學教人戀愛。很多不會戀愛的人讀了文學會戀愛了。所以我建議多讀教人戀愛的文學,少讀教人打架的政治。”在這里,莫言雖然沒有明說,不過顯然文學還是有用處的,至少 “遠遠要比政治美好”。而且文學還可發財致富,2006年,莫言就以年入345萬大洋名列“中國作家富豪榜”第20名,而2012年,因其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版稅大增,以2150萬元的身價,富豪榜名次直線上升為第二名,第二年版稅收入又增加至2400萬元。有人說他“可以在北京買房了!”搞文學使他“名利雙收”,怎么是“文學無用”呢?!這不是空口說白話嗎?那么,莫言為什么撒下彌天大謊,要說“文學無用”呢?我想呀想,百思不得其解……這段時間我沉淀下來,思慮再三,說莫言“得了便宜還賣乖”,似乎不得要領,難服人心。有一夜,可能是日有所思,夜里竟也得一夢,夢里見一白髯長者,笑吟吟地對我說:“你不是在探究文學的真諦么,莫言的獲獎感言就道出了文學的真諦……”。我不解其意,仙翁道:“莫言本名管謨業,你去搞清楚他為什么起名‘莫言',就明白了……”。夢中醒來,不敢怠慢,從網上搜出莫言名字的由來,按照莫言自己的解讀如下:小時候放牛時養成的喜歡說話的毛病,給家人帶來了許多麻煩。我母親痛苦地勸告我:“孩子,你能不能不說話?”我當時被母親的表情感動得鼻酸眼熱,發誓再也不說話,但一到了人前,肚子里的話就像一窩老鼠似的奔突而出。話說過之后又后悔無比,感到自己辜負了母親的教導。所以當我開始我的作家生涯時,我為自己起了一個筆名:莫言。
這其中有玄機?我想呀想,管謨業取名“莫言”之后,“莫言”了么?當然沒有;而是“言”得更多,“言”得更奇了,變成了中國新一代“最具活力”的作家,最后摘得了“諾獎”。為什么能如此?還不是他“言”說得好嗎?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文學是什么?文學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就是要讓簡單的道理充滿玄機,讓昏昏欲睡的人眼睛發亮,讓看似明白的人心里起疑,讓清楚的事理中摻進謊言……(作者系昆侖策研究院特約評論員、中國散文學會會員;來源:昆侖策網【作者授權】,本文原載上海《虹口報》,修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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