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主席曾經說過:“凡是要推翻一個政權,總要先造成輿論,總要先做意識形態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階級是這樣,反革命的階級也是這樣。”
大陸出臺的《意見》,把不贊成統一當成“臺獨”,如果按照這個說法,島內只有“統一促進黨”不是“臺獨”,公然鼓動島內政治力量團結合作,共同面對大陸的懲“獨”新規。
史料記載,1947年夏,楊重在國民黨第六十軍被清洗離隊前,曾經與李佐徹夜長談。采訪的時候,我問李佐伯伯:“那天晚上你倆都談些啥?”
有記者問,對于島內一些過去曾主張“臺獨”、但目前立場已發生轉變的人,大陸方面是否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美國沒有辦法軍事介入臺海。派遣航母來?在臺島周邊3000公里之內,都將成為“靶標船”。以駐日韓菲的軍事基地作為前線大本營?解放軍有能力三兩天就能將其全部夷為廢墟。
瓦解敵軍,要落實到為其指明出路。這個出路,分四個部分來講,第一是部隊的出路,第二長官的出路,第三士兵的出路,第四中華民族的出路。
我軍對待國民黨反動派黨政軍人員的政策是:“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上述戰爭罪犯應屬于首惡者一類,必須追尋他們至天涯海角,務使歸案法辦,不容漏網。
消滅“臺獨”,我說的是那種鐵桿的,可行的辦法就是,或者抓起來,或者殺掉,或者轟出去,其實這些都是對待犯罪分子們的辦法,對待“臺獨”最后會就像對待販毒和電詐一樣處理。
震懾和嚴懲臺獨分子的司法利劍,是安定臺灣民心的一柄擎天巨傘。也是以“武統”促“和統”的“有理丶有力丶有用”政策法律手段及成功保證。立即在國內外及臺島內部引發強烈反響。
我小學同學趙俊達的父親趙國璋曾是潛伏敵營的地下黨員。他在國民黨軍隊擔任過暫編二十一師代理參謀主任、第五四五團副團長等職。
網上有些人講,瓦解“T獨”武裝就要跟對方講清楚為什么要統一。這個大道理是要講,但更要多講講的,是利害關系。
如果在這次大陸依法打擊“臺獨”分子的過程中,你們充當反對勢力的急先鋒,甚至與民進黨當局沆瀣一氣對抗大陸,蛻變成被打擊的對象,那就只有被釘在中華民族的恥辱柱上!
懲治“臺獨”分子的司法文件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有力武器,其威力不僅體現在法律的制裁上,更體現在對“臺獨”分裂勢力的震懾、社會共識的凝聚以及國際形象的維護等。
對極少數“臺獨”頑固分子組織、策劃、實施“法理臺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明確了對“臺獨”頑固分子適用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具體情形。
未來解放軍即使有武統,那將是一次對內的“特別執法行動”,而非戰爭;任何敢于干涉的外國武裝力量,一律會被視為侵略中國領土,解放軍會實施對等反擊,那才是戰爭。
昨天,一條重磅消息迅速成為全民關注焦點,《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發布。
美國五角大樓宣布,美方批準兩批總額約3.6億美元的對臺軍售計劃。這是美國武裝臺灣的進一步行動,美國期待通過臺灣牌遏制中國崛起,但中國大陸可不是那么好惹的!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嚴懲“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堅決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
今天(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如果我們緊扣島內“去中國化”課綱討論,而忽視島內課綱就是割據政權的服務工具,其實就很容易出現“狗追尾巴”的討論無解情況,甚至最后只會淪為嘴炮,浪費大家時間。
此后,不少網友在給予了我很大鼓勵的同時,希望我能結合統一大業談一談我軍戰爭年代瓦解敵軍的歷史經驗。
賴清德向美國主子表了忠心,向世界亮明了臺獨心跡,得到了美國的嘉許,登上了美刊的封面,登上了美國的賊船,但他拋宗棄祖,甘當逆臣賊子,成了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
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讓臺灣同胞分享中國式現代化發展機遇、共享祖國大陸發展進步成果。
大量而分散的登陸隊形,也能分散臺軍火力,消耗敵人彈藥,避免敵方火力的集中打擊造成重大傷亡。這應該是我們登島作戰的兵力輸送及戰法之一。
“萬事俱備,只欠決心。”我們必須做好充分準備,做好大打甚至打核戰爭的準備,尤其要做好美國及其走狗直接參戰的準備,必須準備充足的殺手锏武器,讓來犯之敵付出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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