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
有人讓我對羅圣說點什么,我想了半天,覺得確實應該說點什么了。
因為羅圣影響力太大了,都封“圣”了,影響力能不大嗎?
每當出現一點點社會事件、輿論紛爭,羅圣都會下場念一段經,昨天念《理想國》,今天念《易經》,明天念《太上感應篇》.....他的擁躉們和人辯論的時候,往往不管事實,不講邏輯,開口就是“羅子曰”。
我以前還是經常聽羅圣念經的,雖然他總是雙重標準,雖然他一向不講事實,不談真相,開口就是“假設媒體報道為真”......雖然他的粉絲比較狂熱,他們除了“羅子”說的,世上萬事都不信。
因為他說過兩句話比較有道理:
1、很多人法律學多了就慢慢失去人性了。
2、絕對的自由會帶來強者對弱者的剝削。
我認為,能想通這兩個道理,并且能夠表達出來的人,一定不會是個糊涂人,因為這已經涉及到這個世界根本的運行規律了,這說明羅圣既懂法律,也懂政治,也懂階級,更懂人性........
所以,當這么“懂”的羅圣,一再在很多社會問題上不假思索就站到人民群眾的對立面去,說明什么?說明羅圣絕不是所謂的“白左圣母”,他有腦子、有立場,并且自己選擇了自己的道路,他代表的是他們那個利益共同體的利益,就是要站在群眾的對立面而已。
在“黃德義浮橋案”剛剛發酵的時候,羅圣不調查、不研究,迫不及待就殺進輿論場,對著“尋釁滋事”就開噴,他先入為主,把一個霸占土地,非法承包,毆打干部,24小時守橋收費的18人家族,說成是積德行善的好人,第一時間煽動輿論,引發全網“修橋鋪路無尸骸”的無腦輿論攻擊......
這說明羅圣是有預謀、有準備地下場,并且能夠掌控當時的輿論場,至于之后的調查、反轉、澄清,和他無關,他絕不會道歉,更不會站出來承擔責任,他要的就是輿論撕裂,思想混亂,他的目的已經達到了。
羅圣真的不懂人性嗎?他不知道在基層農村,一個人口眾多的家族意味著什么嗎?他不知道一個20戶的小村莊,需要18人24小時不間斷看橋收費,背后是多大的生意嗎?他不知道在橋頭修筑彩鋼屋、動用工程機械、安裝100噸的地磅需要多么大的成本和能量嗎?
羅圣真的不懂自由嗎?他不懂絕對自由代表著強者對弱者的剝削嗎?他不知道在基層農村的“強者”是誰嗎?如果沒有基層政府,如果沒有法治,放任所有“鄉賢”都去隨意“修橋鋪路”,你能想象農村會變成什么樣子嗎?
羅圣真的不懂為什么這個20戶的小村莊,為什么大家都夸黃德義“積德行善”、“義薄云天”、“為了大家好”嗎?因為每天排隊過的那些大貨車,根本就不是這個村子的車,他們在洮兒河岸邊,有著另外的大生意!
羅圣真的不懂“浮橋案”中所謂的“自愿繳費”嗎?真的不懂那個被收了2萬元過橋費的“李某某”被退錢之后,為什么又連夜把2萬元還回去嗎?他真的不懂“自愿”,在農村熟人場景下,代表什么意思嗎?
他不是不懂,他是在裝糊涂。
羅圣還拿著《太上感應篇》做圣旨,說什么:“修橋鋪路,乃是積德累功,濟人之急,大善之舉”.....大家翻遍了《太上感應篇》,也沒有找到這句話,所以,羅圣雖然整天滿嘴引經據典,其實他的真實水平,也是值得懷疑的,他那些經書段子,怕不是chat gpt編出來的.......
但那又如何?他的粉絲和擁躉們依然會覺得羅老師才高八斗、學術權威,你比羅老師厲害,你怎么沒有幾千萬粉絲?你怎么不上電視臺?
對對對,無論羅圣翻車多少次,他依然是高高在上、萬人擁戴、各方追捧的權威、專家,不是我們普通人能比的,這就叫“自由”。
還記得羅圣造謠李文亮妻子去世嗎?他可從未反悔、從未道歉。
還記得羅圣對于“新冠疫情美國起源論”的雙重標準嗎?在羅圣看來,“造謠美國”,那就是造謠,需要懲處;造謠中國,那就是“合理懷疑”,不得“隨意辟謠”......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羅圣念念不忘的不只是“尋釁滋事”,不只是“罪犯子女考公”問題,他念念不忘的還有廢除“煽動顛覆國家罪”。
羅翔在2013年《政法論壇》第3期上發表的文章《刑法第306條辨正》還主張廢除包括《刑法》第103條“煽動分裂國家罪”和第105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內的所有的“煽動型犯罪”,理由是他認為這些罪是“遏制言論自由的殺手锏”。
羅圣拿西方宗教故事《創世紀》中亞伯拉罕阻止上帝摧毀罪惡之城“索多瑪”做證據,來證明“煽動分裂國家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不合理,這就搞笑了,在一個國家中,間諜、內奸、叛國者是極少數,懲治違法犯罪、危害國家和人民安全的極少數,怎么就成了“上帝摧毀索多瑪”了?羅圣鼓吹美國政府的“言論自由”,卻忘了美國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規,來制裁所謂的“叛國者”,更何況,斯諾登還活著呢,羅圣就敢睜著眼睛說瞎話。
羅圣似乎對西方基督教教義有著狂熱的迷戀,他已經不止一次在公開場合引用各種經文,用念經的語調來評價法律問題和社會問題了。
在對“正義”和“死刑”的討論中,他開口上帝,閉口“末日裁決”,你覺得他是一位“法學專家”,還是一位宗教“圣徒”?
羅圣在當年那篇文章結尾寫道:
“只有當越來越多的律師投身先知亞伯拉罕所開創的偉大事業,法治中國的夢想才能成為現實”。
我覺得的那樣的未來是可怕的,因為亞伯拉罕為了取悅上帝,能把自己的兒子獻祭了,都學亞伯拉罕的話,所有律師就都失去了“人性”。
羅圣心目中的那個未來,不是人間,不是“法治世界”,而是宗教的“天國”。
(作者系昆侖策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作者授權】,轉編自“平原公子”,修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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