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數據顯示,特殊人群販毒呈逐年上升趨勢,社會危害性不斷增大。據某位檢察院工作人員反映,2015年以前辦理的販賣毒品案件中,沒有出現特殊人群販毒,2016年、2017年辦理的販賣毒品案件中均有1件1人;2018年,已有7名特殊人群參與販賣毒品,是此前同期的7倍,近年來一直處于上升勢頭。
特殊人群販毒明顯具有公開化、職業化的特點,以其作為謀生的手段,販毒行為由地下販毒逐漸轉變為公開販毒。此外,特殊人群犯罪率高,一些高危病人在患病取保候審、監外執行期間再次販毒,重復犯罪,再三挑戰法律權威。
為何特殊人群參與毒品犯罪問題日益突出,成為緝毒破案難以掃除的障礙,使禁毒工作遭遇重大挑戰?究其根源,法律關懷成了特殊群體販毒的“護身符”。據刑法規定,未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并規定,懷孕或者正在哺乳嬰兒的婦女,可取保候審。看守所條例規定,懷孕或者哺乳不滿1周歲嬰兒的婦女,不予收押。
某些特殊群體在受到別人的蠱惑教唆后,利用自身的特殊條件犯罪。并且重復犯罪率極高,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戰法律底線,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危害。針對這種亂象,應及時予以整改,預防和嚴打并重,強化特殊人員的社會保障,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從根本上減少特殊人群的販毒現象。
特殊人群販毒,不僅是其法律意識淡薄的結果,更是受到生存的壓力,與得不到及時的救助有關。特殊群體往往經濟能力較弱,尤其是對于一些殘疾群體、重大疾病患者。他們不懂得如何申請救助,或者是救助程序繁雜,不能及時有效的幫助他們解決窘況。在販毒“高回報”的誘惑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在加強法律整改的同時,應進一步的完善社會整體救濟制度,推行困難群體的特殊救助。讓遭遇重大變故、出現特殊困難的群體求助有門。同時,應當加強社會救助,針對具體的情況設立公益機構,使其求助有門!
作者:劉文文 單位:麻家塢鎮人民政府 來源:昆侖策網【作者來稿】(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作者 相關信息
內容 相關信息
? 昆侖專題 ?
? 高端精神 ?
? 新征程 新任務 新前景 ?
? 習近平治國理政 理論與實踐 ?
? 我為中國夢獻一策 ?
? 國資國企改革 ?
? 雄安新區建設 ?
? 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 ?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