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一月份,一名拼多多23歲年輕女員工在下班路上猝死,再次引發了對于畸形加班的熱議。從前些年的互聯網企業“996”、“007”工作制的討論與熱議,到如今由于過度加班勞累導致的猝死時間愈發頻繁,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再次重視與討論。
對于當初的“996”,人們持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全國政協委員李國華表示:“這種工作制度是已經違反我國《勞動法》的‘延長法定工作時間’。”阿里巴巴董事長馬云回應996話題表示:“不為996辯護,但向奮斗者致敬”。正是由于近些年來我國經濟高速發展,企業為了更加高效化運轉,追求更多的效益和競爭力,迫使更多的勞動者主動或被動接受“996”,而久而久之“996”早已變成了一些行業內的默認工作時長。但不為人知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也對加班時間進行補充規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正是如此,在今年的兩會期間,“996”問題再次被政協委員提出。我們要呼吁更加合法化的工作制度,而廣大的勞動者更需要切實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和生命安全。
而要改變這種境況,需要各方力量加以配合。首先要從立法方面做出努力,更加明確的規定合理工作時長。對于剝削性質加班的行業更需要勞動監察部門加強執法和處罰力度,有關部門對于額外工作時間的報酬薪資也要加強監管,利用好制度的武器倒逼企業放棄過分壓榨員工。加強對于違法企業的舉報制度建設,對于受害勞動者給與其更加有保障的綠色通道幫助其進行維權。
只有這樣才能從各方面搭建起來防線,才能更好的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作者:李思朔 單位:任丘市渤海路街道辦 來源:昆侖策網【作者來稿】(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責任編輯:向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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