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有政治方向的。一些地方強化黨建引領、貫徹群眾路線,通過深化改革,在新的時代環境下創造性地把農民組織起來,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搞抱團發展、共同致富,激發出鄉村振興的內生動力,鄉村面貌煥然一新,走上了鄉村全面振興的康莊大道。這些地方的實踐探索,很好地把握住了鄉村振興的政治方向,避免了鄉村振興中的很多誤區,走在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時代前列,值得學習。
關鍵詞:鄉村振興,政治方向,村黨組織,新型集體經濟。
新時代的鄉村振興既是城鄉關系、又是鄉村內部的一場深刻變革,是黨領導的偉大社會革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時代發展到今天的必然選擇,習近平總書記說,“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偉大創舉”。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深入分析了我國發展環境面臨的深刻復雜變化,提出要善于在危機中育先機、于變局中開新局,作出了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有政治方向的,要貫徹落實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堅持共同富裕等重大原則,不能讓鄉村黨組織虛化、弱化、邊緣化,不能讓農民成了旁觀者,不能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不能富了老板、丟了老鄉。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9月主持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指出:“要把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治方向,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性質,發展新型集體經濟,走共同富裕道路。”為此,“要充分發揮好鄉村黨組織的作用,把鄉村黨組織建設好,把領導班子建設強,弱的村要靠好的黨支部帶領打開局面,富的村要靠好的黨支部帶領再上一層樓。”“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推進新一輪農村改革,從農業農村發展深層次矛盾出發,聚焦農民和土地的關系、農民和集體的關系、農民和市民的關系,推進農村產權明晰化、農村要素市場化、農業支持高效化、鄉村治理現代化,提高組織化程度,激活鄉村振興內生動力。”還特別強調,“在方向問題上不能出大的偏差”,“決不能犯顛覆性錯誤”。
一些地方強化黨建引領、貫徹群眾路線,通過深化改革,在新的時代環境下創造性地把農民組織起來,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搞抱團發展、共同致富,激發出鄉村振興的內生動力,鄉村面貌煥然一新,走上了鄉村全面振興的康莊大道。這些地方的實踐探索,很好地把握住了鄉村振興的政治方向,避免了鄉村振興中的很多誤區,走在了鄉村振興的時代前列。
貴州的塘約村,以2014年一場洪災為契機,村“兩委”以窮則思變、重建家園的決心,由村干部以個人名義抵押貸款作為啟動資金,冒著風險建立合作社,承諾“賠了算干部的,賺了是大家的”,動員群眾將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給村里的合作社,通過“三變改革”把群眾重新組織起來實行村社一體、合股聯營,在統一經營基礎上按市場需求進行產業結構調整、產業融合發展,所得利潤三方共贏(村集體辦公費10%公益金20%、合作社公積金30%、農戶紅利40%);同時,實行“支部管全村、村民管黨員”、黨員“積分制”、鄉風“紅九條”、成立“組委會”等治理創新,推動各項工作全面振興。強弱聯合、抱團發展、共同致富的鮮明導向極大地激發了全村干部群眾的熱情和干勁,使塘約村經過短短幾年的功夫就由省級貧困村轉變為蓬勃發展、面貌一新的小康村,被稱為“新時期的大寨”,全國主流媒體爭相報道,各地考察團接連不斷學習取經。
“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實行“黨建引領、深化改革、村社一體、合股聯營”,如果說貴州省塘約村是在西部貧困省份的貧困山村取得成功的,那么,山東省煙臺市則是在東部發達省份的地級市范圍內取得顯著成效的。煙臺市為了破解長期困繞農村發展的集體窮、組織弱、群眾散、產業衰、合作社亂的問題,2017年市委組織部邀請《塘約道路》一書作者來煙臺宣講、調研、座談,拉開“支部領辦合作社”的大幕,然后以攻堅克難的精神,選準和培訓支部書記領著干,壓實黨委政府責任讓他們推著干,選出11個試驗村闖出經驗帶著干。村里的基本做法是,由黨支部書記或支委代表村集體,注冊成立合作社,村集體以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入股,群眾以土地、資金、勞動力入股,建立起村集體和群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經濟利益共同體,用類似現代企業制度的方式進行管理。目前,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已呈星火燎原的發展態勢,從當初的11個發展到2018年的100多個、2019年的1400多個、再到2020年8月的2779個,給煙臺鄉村帶來了明顯的變化:黨組織與群眾在根本利益上拴在一起,相互依靠,群眾有了集體的歸屬感和奮斗的幸福感,黨組織有了號召力和凝聚力,干部群眾的精神面貌大大改觀;收入的增加和事業的興旺吸引了外出村民返鄉創業,激發了群眾建設美好家園的內生動力,村里人氣變旺、環境變美、生機勃勃,未入社的要求入社,未建社的籌備建社。
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是站在時代前列的勇敢探路,是保證鄉村振興健康發展的正確選擇。
第一,有利于加強村黨組織的全面領導,切實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一些村黨組織之所以虛化弱化邊緣化,說話無人聽,辦事無人跟,使黨的領導弱化,最根本的還是從經濟根基上脫離了群眾,缺乏發揮作用的經濟舞臺,無論是農戶分散經營,還是家庭農場、專業大戶、下鄉資本、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只要黨組織不能帶著群眾一起干,就無法與群眾保持密切的利益聯系,想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不容易,就會在群眾中失去威信、失去價值、失去凝聚力,逐漸遠離群眾、虛化弱化。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通過合股聯營與群眾結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牢固紐帶,真正是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通過在合作社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發揮戰斗堡壘作用,成為群眾的主心骨、頂梁柱、突擊隊,黨組織的領導力就會大大增強。
第二,有利于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激發鄉村振興的內生動力。政府在鄉村振興中能發揮規劃引導、政策支持、市場監管、法治保障等積極作用,資本和市民投入鄉村振興可以帶來資金、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但都只是外部有利因素,這些能不能被充分有效利用,還要取決于鄉村內部的組織、吸收和轉化能力。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根本目的是帶領群眾重建家園、共同致富,為農民自己的切身利益和美好生活而奮斗,能自覺地把外部因素整合起來納入村合作社的規模經營、結構調整、產業振興,進而支撐全村各項事業的發展,增強群眾的幸福感,激發群眾投身鄉村振興的主動性。與政府關心政績容易搞急于求成的“政績工程”有所不同,與資本關心利潤容易侵犯農民利益有所不同,與其它經營主體關心個體利益容易不顧集體利益有所不同,村黨組織在領辦合作社過程中更了解村里的實際條件、農民的真實需要、大多數群眾的根本利益,更能避免鄉村振興成為少數人的盛宴、多數人的雞肋,避免農民只是政府的被動的扶助對象、資本的被動的打工者。
第三,有利于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穩步實現共同富裕。長期以來,農村集體經濟普遍薄弱,是很多農村衰敗不振的經濟根源。迫切需要在鄉村振興的實踐中,在搞好統一經營服務上、在盤活用好集體資源資產上、在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上多想辦法,來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把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在農村堅持住、落實好、完善好。這就要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行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發展壯大面向市場的、股份合作的、產權明晰的新型集體經濟。黨組織領辦合作社與資本大戶領辦合作社明顯不同。黨組織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追求共同富裕,實行強弱聯合、互幫互助,由黨組織發揮政治和組織優勢將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結合好,確保共同富裕的路上一個都不掉隊,既不是“吃大鍋飯”,又避免“吃獨食”。資本大戶則以自己的利潤最大化為宗旨,一般都是搞強強聯合的“精英社”,有的甚至是為套取國家補助而成立的“空殼社”,不會聯合弱者搞扶貧濟困,靠他們發展生產力是必要的,但靠他們實現共同富裕是不大可能的,靠他們凝聚群眾、提升基層治理水平更是不大可能的。
第四,有利于融合發展,實現鄉村全面振興。村黨組織有全面領導本村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圍繞鄉村振興開展工作的職責,通過領辦合作社,可以運用對合作社生產經營的主導權調整產業結構、制定產業發展規劃,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還能合理確定分紅比例,統籌安排股東紅利(改善民生)、合作社公積金(擴大再生產)、村集體公益金(興辦公益事業)、村辦公費(保障組織運轉),使鄉村“五大振興”都能有可靠的經費來源,從而持續地促進鄉村全面振興。
合作社不管誰領辦,都要按市場規律經營管理、產生利潤,核心問題是利潤誰來分配、如何分配:資本大戶領辦合作社,利潤歸自己,群眾只是解決一個就業問題,在資本大戶面前群眾是永遠富不起來的,為別人打工是不可能長久保持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利潤按群眾的各項需要進行合理分配,群眾有了比單純的就業收入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的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然激發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資本大戶領辦合作社,如果出現少數資本大戶在奮斗中覺悟,不是獨占利潤,而是越來越急群眾之所急,帶著群眾一道過好日子,就應該考慮吸收他們參加共產黨;而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如果利潤被黨組織獨占私分,那就不是共產黨該干的,那就是腐敗,就要進行從嚴治黨、自我革命。黨組織領辦合作社,鄉村振興所需要的黨組織領導地位、農民主體作用、鄉村內生動力、鞏固集體所有制、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穩步實現共同富裕就有了保證,鄉村振興實踐中已經出現的很多誤區就容易避免。
有人說,一些地方搞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發展集體經濟,是重新“吃大鍋飯”、走“回頭路”。其實,這些地方是按時代要求走了一條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的“之字形”道路。(1)鄧小平當初在設計改革的時候,就提出“兩次飛躍”的思想(第一次飛躍是廢除人民公社,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第二次飛躍是適應科學種田和生產社會化的需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集體經濟)。習近平在《擺脫貧困》一書中根據親身調查早就指出,農村情況“喜的是廣大農民開始脫貧致富了,憂的是鄉村兩級集體經濟實力出現了弱化的現象”,原因是一些農村從“原有的‘大一統’變成了‘分光吃光’,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他針對有人說“只要農民脫貧了,集體窮一點沒有關系”,斷然指出“不對!不是沒有關系,而是關系重大!”多次強調“要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基層黨組織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擔任總書記后,習近平同志提出改革開放前后“兩個不能相互否定”的著名論斷,就是說農村合作化和家庭承包也不能相互否定,特別是強調指出,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推進新一輪農村改革,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2)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發展新型集體經濟,跟過去相比,外部環境和內部機制都變了。不是在工業化初期和計劃經濟時代出現的,而是在工業化中后期和市場經濟時代出現的,特別是在鄉村振興的新時代出現的,時代導向已經發生了從農村支援城市、城鄉二元分割到城市反哺農村、城鄉融合發展、重塑工農城鄉關系的大轉變,過去群眾積極性由熱變冷,不等于現在不能由冷變熱。另外,不是“大呼隆”“一鍋煮”式的集體經濟,而是產權明晰化、要素市場化、政府支持高效化的按勞取酬、按股分紅的新型集體經濟,只要實事求是、穩步推進,是能夠調動農民積極性的,一些地方的實踐探索已經作了充分證明,誰先覺醒誰才能走到時代前列。
發展農村新型集體經濟,是黨中央深思熟慮作出的決策,是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職責所在。2018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規定:村黨支部要組織帶領農民群眾發展集體經濟,走共同富裕道路。2019年印發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規定:村黨組織書記應當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可見,如果村黨組織不努力領辦好合作社、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就是失職缺位,說什么“回頭路”,不是暫時還認識不清、能力不足,就是找借口不作為,需要提高認識、勇于擔當。
作者系中共蕪湖市委黨校副教授 來源:昆侖策網【作者來稿】(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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