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長生疫苗造假一事,有了初步結果了。長春新區公安分局對長春長生董事長高俊芳等18人提請批捕。這是大快人心的事,然而這應當只是長春長生疫苗事件的第一步。查它個天翻地覆,整它個財盡人亡!方能解萬眾心頭之恨。
在這里,我們不能忘記的是,長春長生本是一家國有企業,它究竟是如何搖身一變成為一家私有企業的?這中間到底經歷了什么?
新浪財經對此有一個專門報道,《長生生物私有化涉嫌侵吞國資:涉長春高新和亞泰集團》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focus/2018-07-22/doc-ihfqtahi7781798.shtml
這個文章詳細的介紹了高俊芳是如何的左手賣右手買,使一家國有企業經過魔鬼般的交易,轉換成了一家私人企業的。年收入8.4萬的高董事長,就這樣空手套白狼,輕松的建立了一個價值幾百億的疫苗王國。
在這次交易中,我們需要知道的是,
一:長春長生為長春高新核心優質資產。在2003年轉制成為私有企業前的長生生物2001年度共實現主營業務收入 6003 萬元 實現主營業務利潤 3760 萬元 凈利潤 1005 萬元;2002 年度共實現主營業務收入 1.5億元,實現主營業務利潤9261 萬元,凈利潤2634 萬元。然而到了2003年,長生生物業績離奇的大幅縮水。
二:長春長生在改制為私有企業前,長春高新并不缺錢。當時長春高新稱:本次股權轉讓的目的……有利于公司盡快收回投資,所獲得的轉讓款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現金流狀況,……
長春高新2003年10月27日發布的第三季度報告中發現該公司當期流動資產9.8億,當期流動負債6.7億,一年以內到期的長期負債不過8700萬。實事上也證實長春高新并不缺錢。然而8000多萬賣了長生生物,卻拿這筆錢建了一家新公司:長春晨光藥業有限公司。然后又在七年后,再以550萬元把這家新公司給賤賣了!這是缺錢嗎?
三:交易時機蹊蹺,改制之時正是長春長生重磅產品即將上市之前。其時長春長生正在研發的乙肝DNA疫苗已被列為科技部省市科技創新項目;人用狂犬病純化疫苗被科技部、外貿部、國家環保總局等部門評為2002年度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改制之時正是這些產品研發完成即將上市的前夕,這是長春長生即將開始賺大錢的時候了,卻在這個關鍵時候公司由國有魔改成了私有!這是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的。這中間沒有妖孽我是不相信的。
在這個過程中,高俊芳的作用非常關鍵,自己決定把國家的好東西賣給自己,這可能就是高董事長一家發家致富的秘決之所在。我想這與艱苦奮頭,努力拼搏應當是沒有一點關系的。富了董事長一家,快樂千萬人啊。
然而侵吞國有資產,這是高俊芳一家繞不過去的原罪。
國家在懲治高家的長春長生危害國民健康的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不應當放過他們侵吞國有資產的惡行,同時也不應當放過在這一過程中發生的腐敗行為。這是得民心順民意之大事,也是加強共產黨執政基礎的關鍵,民意不可違啊,等閑視之不等啊。
更讓國人不能接受的是,在國退民進,私有化中國的進程中,除了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以外,與之相伴而生的腐敗造成社會風氣敗壞,道德滑坡,這是中國不能承受之重。私有資本侵吞國有資本,在成就中國一大批新貴的同時,也造成貧富二極分化,社會階層矛盾尖銳,民間也是怨聲載道。在過去網絡不發達,民間的不滿往往不能得以發聲,今天國家應當認真傾聽來自民間的聲音才是。
徹底清查高家侵吞國有資產的歷史,這是萬眾矚目之事。清算高家的資本原罪勢在必行。
所謂“原罪”是指一些私有資本“第一桶金”來路不明,或者利用國家資源在短期內積累起令人咋舌的巨額財富,或者利用不正當政府關系謀取不當得利或非法利益,或者就是如同高俊芳一家,直接或間接的侵吞國有資產。幾乎沒有人否認私有資本原罪的存在,連幾位一向形象良好的知名企業家也自曝家丑,如柳傳志承認聯想早年曾經賴過賬,走過私;新希望集團總裁劉永好承認自己賺過昧心錢;重慶力帆集團董事長尹明善則坦言,自己對普通工人抱有深深的負罪感,整日如芒刺在背。然而有些原罪是可以原諒的,有些原罪是不可以原諒的。比如高家這種鯨吞國有資產的行為,是絕不能放過的。
我記得從2000年左右開始,我國媒體上就開始對私有資本的原罪進行了一大波辯論。當時正是我國私有資本起飛,全國大范圍國退民進的高潮。在這個高潮的背后,就是各路諸侯大肆侵吞國有資產,損公肥私,伴生腐敗橫行。有人說這是改革的陣痛,然而這也是共產黨執政基礎的流失——民眾失望卻又無處可以訴說。
從那起時,以天則研究所茅于四為代表的全盤私有化鼓吹手格外活躍。電視,報紙,廣播,書籍,都是他們的言論。
2006年時,茅于軾說:“在專制國家里犯法的不光是企業家而是全民性的,既然如此為什么大家不討論自己犯沒犯法?而眼睛只盯著少數人犯了紅眼病看見企業家賺錢多于心不甘專門找他們的毛病呢?”他說:“不徹底放棄剩余價值理論我們的改革遲早會碰到障礙。”
這是比爛,可問題是,咱小老百姓確實沒有犯法啊。退一萬步說,茅于四這不就是在肯定竊鉤者誅竊國者王侯嗎?放棄剩余價值理論,其實質不就是放棄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嗎?高家把諾大一個企業輕巧的就變成了私有資產,我們老百姓能不憤怒嗎?這與“紅眼病”有什么關系?
茅于四,張某迎,郭某生等人參加2011網易經濟學家年會時說: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已經從國營企業轉到了民營企業身上。他們在鼓吹全盤西化的同時表示:“對于中國民營企業家的原罪問題,……民營企業為中國創造了大量的就業,原罪的問題已經還完了。”
可是他們絕不會告訴人們,他們在瘋狂竊取國有資本的時候,造成了多少工人下崗。這些下崗的工人再到他們的私有資本辦的企業里上班,又給他們帶來了多少的盈利。這就如同強盜先讓你一無所有,再讓你給他作牛作馬,他再給你一口飯吃,還要你感恩戴德。這是何等之無恥……
茅于四之流的理論漏洞百出,然而在當時他們所到之處都是讓人奉為貴賓。他們鼓吹全面私有化,那自然就需要為私有化進程中的罪惡洗地。要國家放過私有資本家們的創業原罪就是他們的目的之一。可悲的是,他們確實影響到了我們國家政策的制定。
河北省政法委2004出臺了《關于政法機關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創造良好環境的決定》,首次提出民營企業經營者創業初期的犯罪行為,超過追訴時效的,司法機關不得啟動刑事追訴程序;在追訴期以內的,也要綜合考慮犯罪性質、情節、后果、悔罪表現和所在企業在當前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趨勢,依法減輕、免除處罰或判處緩刑。這個紅頭文件的出臺,被認為意味著政府將不再追究民營企業的“原罪”(《中國青年報》1月31日)。
2004年2月1日,北京青年報《民營資本的“原罪”如何解決》一文就有說到:“大赦派”則擔心,如果“總抓住一個人犯的錯不放,他就可能犯更大的錯誤”,“現在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家惶惶不可終日,他們不僅想方設法在國外辦綠卡,而且還在把資金轉往國外”,因此主張正視資本存量形成與分布的客觀現實,對民營企業家實施“稅收特赦政策”,既往不咎,下不為例。此外還有“折中派”,呼吁“在有原則配套措施的前提下大赦”,云云。
以上幾種論調都是以天則所為代表的西方經濟學派及其附庸的觀念,這種觀念在中國流毒甚廣,時間很長扎根很深。然而有一個現實卻是無可回避的,也就是這些西方經濟學派的所謂學者,一直抓著共產黨歷史上的個別問題,甚至是在人為制造的問題,大肆攻擊共產黨執政的合法性。在此時,我們是看不到他們有“大赦派”“折中派”之類的說法的。
待人何以嚴也,責已何以寬也。
他們根本無視中國民眾對鯨吞國有資產的痛恨,他們根本無視中國民眾對與之相伴生的腐敗的憤怒,他們簡單的把民眾的不滿歸因于“紅眼病”,真是用心可鄙之極!
他們這種論調大肆橫行于中國,并流毒至今。長春長生之所以從國企變成了私企,焉能沒有這些鼓吹手的“功勞”?沒有他們創造輿論氛圍,高俊芳們焉敢如此肆無忌憚?
他們曾經鼓吹私有資本有良心,有道德,現在長春長生疫苗案無情的扯下了他們的內褲!
我是堅決不相信高俊芳的疫苗王國是她們勤勞儉樸,艱苦奮斗的成果的。如果這一次疫苗事件不能把長春長生過去的問題查清楚,并給大眾一個交代,那無疑就是在嘲弄老百姓的智商。
是時候清算長春長生的原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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