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農業農村機構改革的哲學思考
——學習哲學從社會實踐中感悟農業農村客觀性與人的主觀性辯證關系
【摘要】客觀事實決定人的主觀反映,人的主觀又不斷從感性到理性中去認識客觀事實的過程和規律,在實踐中認識,在認識中反思,尊重客觀事實,就要遵循客觀規律,不尊重客觀事實,就會犯主觀主義錯誤,這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基本觀點。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必須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這是對中國共產黨人以馬克思主義指導改革開放的成功經驗總結,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人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指導新時代改革開放的偉大決心和戰略定力。這是以全新視角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規律的認識,進一步明亮了新時代繼續推進改革開放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前進的燈塔。
40年前,《光明日報》發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回答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判斷正確與錯誤的標準只能通過客觀實踐而不是理論!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任何真理都是客觀實踐的結晶,是人的主觀認識對于客觀事實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因此,作為深化機構改革,同樣如此,機構設置一定要符合當地客觀實際,實事求是,不能憑主觀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不能憑外面(外國)治理結構模式去套,更不能上下不“對口”。作為檢驗機構改革是否符合當地實際,必須把人的主觀和客觀事實聯系起來的辯證分析,否則就無法檢驗。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還認為,人的社會實踐既改造客觀事物的活動,又改造自己的主觀認識,是人的主觀見之于客觀事物的整體效應。三十多年來,在社會實踐觀察中,有一個現實的問題十分困惑,農業現代化日新月異,農業生產力得到空前發展,農作物極大地豐富了人們物質生活,然而,促進農業生產力發展的生產關系卻越變越復雜,“拋荒村”、“老少村”、“貧困村”等等以及“三農問題”都是擺在我們面前多年來“難啃的硬骨頭”。農村出路在那里?農業生產主體是誰?服務農業農村主體又是誰?農業生產關系如何改革?等等一系列客觀問題擺在我們面前,看似簡單,卻不那么簡單。本文從哲學的角度,就農業農村機構改革表現出來的不良問題,分析那些是主觀造成的?那些是對客觀事實認識不足?談一談自己看法希望能對我國將來農業生產力發展以及生產關系改革有所啟發。
一、運用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反思我們的主觀行為
馬克思主義哲學告訴我們:任何事物都是本質和現象的統一體,既有內在的本質屬性,又有外在表現形式,即現象。本質是事物的根本性質,是組成事物各個基本要素之間相對穩定的內在聯系,現象則是事物的外部聯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質的外在表現。就同一類事物而言,本質的東西是它們的共性,只有具備這種共性的東西,它才成為這類客觀事物。農業之類的客觀事物同樣如此,古今中外,農業的共性無非是種植和養殖(《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笫二條:農業是指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等產業,講得非常清楚),農業行政機構的出發點促進農業生產力發展,解決人們民生所需要的農產品及物質生活。假如喪失了共性的東西,違背客觀本質的東西,農業不搞種植和養殖,不發展農業,只憑主觀想當然去做,這還叫農業么?(一)違背客觀本質主觀定職能是導致機構膨脹直接原因讓事實來說話,在調查走訪時,發現一些不遵循農業客觀本質而主觀定職能的事例。1984年,某市就有“農業局行政機構”,隸屬市政府。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糧油科、棉麻科、特產科、科教科、畜牧科(1997年4月更名為市畜牧局,下面還有詳細說明)、蔬菜科(1986年升格為副縣級,更名為市蔬菜局,脫離農業局獨立辦公,下面還有詳細說明)、工會、共青團、婦委會,1984年12月增設市土地局(1986年12月又劃轉出去)。農業機構的行政職能本應該依《農業法》主管當地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等產業。1996年,在市農業局機構改革屮,定職能,增設市農村能源辦公室、市飼料辦公室(均由市經貿委劃入)。2001年市直機關機構改革,市農業局職能進一步擴大,歸口管理市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市農村經濟管理局(2002年4月劃轉出去),局機關內設科室16個(包括群團機構3個)。科室名稱是: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發展計劃與財務科、種植業科、經濟作物科、科技教育科、農業產業化與法規政策科(加掛農業執法辦公室牌子)、市場與經濟信息科、對外合作科、離退休干部科、飼料工作辦公室、農村能源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工會、共青團、婦委會。1996年12月,農業局畜牧科加掛畜牧局牌子,內設辦公室、畜牧科、計劃財務科3個行政管理科室,此時還沒有擴充編制,工作人員從基層抽調上來的。2001年9月,定職能,市畜牧局正式定為市農業局管理的副縣級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計劃財務科、畜牧科、獸醫科、老干科5個科室,由過去農業局畜牧科3名編制擴充到15名。1986年,通過市農業局有關負責人的主觀努力,定職能報材料在市長辦公會上研究決定成立市蔬菜局,為副縣級建制,人員7名,此時的隸屬關系脫離農業局,同時撤銷市農業局蔬菜科。1988年8月,提出“三改一轉變”蔬菜體制改革,即市蔬菜局改為市蔬菜產銷辦公室,隸屬關系改歸市財政局領導,改以線管菜為層層管菜,轉變市蔬菜局以生產技術服務為主的職能為市蔬菜產銷辦公室的綜合行政管理職能。1990年,又成立市蔬菜供應局,為副縣級經濟實體,與市蔬菜公司合署辦公,實行“一個班子、兩塊牌子”,人員行政上隸屬關系市商業局領導,經營業務上接受市蔬菜產銷辦公室指導。1993年1月,撤銷市蔬菜產銷辦公室、市蔬菜供應局,合并成立新的蔬菜產銷一體化機構——市蔬菜局、市蔬菜產銷總公司,歸口市委財政辦管理,同年5月,市蔬菜產銷總公司定為正縣級單位,與市蔬菜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同年9月,市蔬菜局由市委財政辦移交給市委農委管理。1995年,又將市蔬菜局轉變為市蔬菜辦,為市政府辦公室的內設機構。1997年,市蔬菜辦劃歸市農委領導。2001年,又轉變為市農業局管理的副縣級事業單位。據蔬菜干部說,蔬菜的行政人員由過去7名,經過轉來轉去,最多時達45名。1984年某市農機局改為市農機管理服務公司。1988年,又改為市農機總公司,并將行政職能分離,加設市農機化管理辦公室,市農機化管理辦公室由市農機總公司代管。1990年又恢復為市農機局(正縣級局)。2001年市農機局更名為市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2004年,市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由正縣級事業機構調整為副縣級機構,行政人員最多吋23名。還有林業和漁業,機構變化同樣如此,與農業局同級都是正縣級,行政人員多達幾十名。據某市編制辦同志講,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民與官的比例在70∶1,20年后,民與官的比例已經突破27∶1,若不是中央編制辦嚴格控制,真難以想象機構會膨脹什么程度。正如2004年起全國政協常委任玉嶺就多次呼吁再不精簡市(縣)級行政機構,國家財政已經承受不了!據新華網2014年10月22日報道:2014年全國砍掉既無奈又無能機構達13萬多個。上世紀九十年代,機構職能被扭曲最厲害的時期,還以事實說話,1993年,某市農業局通過集體研究決定成立13個貿易公司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公司法人由各科室負責人承擔,公司名稱五花八門,有鋼鐵貿易公司,有金屬加工有限公司等等……),農業局本應該履職為農業發展,為農民服務,然而,各科室負責人不得不全身心為注冊的公司打拼。因干部群眾反對聲音不絕于耳,兩年后又逐漸取消。某市蔬菜局、水產局、農機局同樣如此,注冊各種公司,少則三五個,多則十多個。不能注冊公司的科室,就巧立名目,攤派、收費,如政工人事科、局辦公室蓋個公章也明文收費。這種現象是不是違背了客觀事物的基本屬性?1996年12月30日,黨中央、國務院發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決定》(中發〔1996〕13號),針對當時有些地方和部門置中央的三令五申于不顧,巧立名目,向社會、向農民亂收費、亂集資、亂漲價、亂罰款和攤派、虛報農民收入,超限額提取村提留和鄉統籌費,甚至動用專政工具和手段強行向農民收錢收物的職能被扭曲怪現象,及時制止,但職能還沒有真正回歸到依法履職的軌道上。據某市農業局眾多干部反應,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招商引資又成了政府各部門的職能,農業局也不另外,每年年初接到市政府分配的招商引資任務后,再細化到各科室,各科室負責人不得不帶領本科室同志到處招商引資去。請問農業機構不按照自身屬性辦事,不去依法履行農業相關職能,卻去招商引資,這是不是職能被扭曲?是不是主觀主義行為?在調查研究中發現最典型要算農村經濟經營管理機構。從機構名稱分析,其職能主要是調整農村發展的生產關系。建國以來,作為農業系統內各職能部門推進農業生產力發展都起著重要作用。調整農村生產關系誰來承擔?中央有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地方各級政府相應設置農村經濟經營管理機構。筆者十分迷惑這么重要的機構反而職能越改越弱,是認識問題?還是其他原因?還是以事實說話,1984年,某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機構還是以科室出現,屬于市農委管理,隸屬市委,各鄉鎮設立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所),歸農口管理。2010年,某市機構改革,成立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為某市農委管理的副縣級事業單位,而區、鄉(鎮),其職能劃轉到財政部門,各鄉(鎮)撤銷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所),這是不是隸屬關系錯位?在調查中還發現,省有省的差別,市有市的不同。有的省農業廳既設置農村經濟經營管理處,又設立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兩塊牌子,兩套人馬。有的市(縣)成立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屬于市(縣)政府直屬行政機關,有的市把農村經濟經營管理職能直接劃轉到財政部門,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據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干部講,有的市(縣)領導主觀意識非常強,今天將村經濟經營管理職能劃轉農業部門管理,明天也可以劃轉財政部門管理,后天也可以回歸到農業部門管理。所以,基層干部很形象比喻,農村經濟經營管理機構在改革中經常出現上下不“對口”,呈“S”形。像這樣上下不“對口”的機構,能發揮效能么?政策能落實到位么?是不是要大打折扣?筆者也反復思考十八大之前農村集體經濟“三資”管理混亂與體制不順是不是存在直接因果關系?
二、同類客觀事物具有相同發展規律以及統一屬性
馬克思唯物主義認為,同一類客觀事物,雖說其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其本質有相似性或同一性,不能由于現象上的多樣性,就否定本質的同一性。以農業為例,農業就是利用動植物的生長發育規律,通過人工培育來獲得產品的產業。農業從原始社會就客觀存在,在人類發展史中,無論社會如何發展,任何時期農業都是提供支撐國民經濟建設與發展的基礎產業,將來若干年同樣如此。雖然農業生產方式和方法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以及人的主觀變化而改變,但其生長發育規律及相關屬性決不會隨人的主觀意識而改變,這就是馬克思主義哲學里現象與本質的關系,變與不變辯證關系,變的是現象,不變的是內在本質。從古至今,就農業來講,變的是農業種植(養殖)生產方式和方法,不變的是農業種植(養殖)規律。農業從生物屬性上講,分兩大類,一類是植物,另一類是動物。從植物類講,雖說農作物種類很多,形態多樣,人們的需求也多樣性,但共性都需要光線、淡水、土地等客觀要素。長期以來,人們在生產實踐中,已經摸索出農作物的種植基本規律,而且年復一年,又運用這些基本規律指導生產實踐。動物同樣如此。既然任何事物有變與不變的關系。首先要正確認識農業生產的基本規律,分辨出那些客觀事物屬于內在本質屬性而相對保持不變,那些屬于主觀的需要不斷改造而發展,從而擺脫那種孤立、靜止和片面的思想方法。因此,認識農業,不能只停留在現象層面,更不能被其變化不停的表象所迷惑。應該透過現象看本質。自古以來,農業不外乎兩個重要因素:一是自然本質屬性,二是經濟需要、民生所求。從馬克思主義觀點分析,也是兩個因素:一是發展農業生產力,二是調整農業生產關系。只有抓住了農業的本質,發展農業生產力才能真正看得深、看得透;只有抓住了農業兩個決定要素,才能真正認識農業發展生產規律,推進農業農村機構改革才不會走彎路。
三、農業農村客觀性與人們主觀性的辯證關系
農業生長是客觀的,人們看農業,指導、服務、管理農業生產就是主觀的,生長出來的農產品是客觀的,人們去定農產品,購買農產品,監管農產品就是主觀的,農村現狀是客觀的,調整農村生產關系是主觀的。唯物主義認為,任何事物是客觀的,并具有自身屬性以及運行規律。農業同樣如此,農業生長有他自然屬性以及自身的客觀規律,決不隨人的意志變化而變化。人們在生產實踐中主觀上不斷認識農業基本規律,從而又發展了農業,適應時代人們的需求,這就是主觀遵循客觀的結晶。換一句話說,凡是發展農業的事情都要從客觀實際情況出發,客觀上怎么樣,那就是怎么樣,客觀上適應種植什么,那就是應該種什么,不能憑主觀胡亂去種植什么。人們在生產實踐中,摸索出大量科學依據,這個依據有的是直接感性認識獲得的,有的是通過理性推理獲得的,總之是要有依據,而且必須都是科學正確的依據。不能夠主觀認為,憑空想象。也就是說,人有主觀性,盡管我們每個人主觀看法不同,認識不同,但決不能違背農業自然客觀性。否則就會受到自然懲罰。因此,作為服務農業的組織機構就必須圍繞農業內在本質作文章,遵循當地自然屬性,按照客觀規律發展農業。眾所周知,農業又是國民經濟基礎產業。隨著社會發展,人們主觀需求也在不斷變化,需求決定市場經濟走向,市場經濟又調節農業供給側結構改革,這就告訴我們,主觀上既要遵循農業客觀規律,同時又促進農業種植和養殖結構調整。在這里有個認識誤區筆者必須指出來,市場調節農業種植(或養殖),并不能決定農業的自然客觀性。比如時下觀光農業、旅游農業、循環農業、生態農業等等都是主觀概念,主觀上只要能遵循農業客觀規律,主觀才有實用價值,否則違背農業客觀自然屬性,就會受到自然懲罰,主觀上的東西就成了紙上談兵,沒有任何意義。“我們反對主觀地看問題,說的是一個人的思想,不根據和不符合于客觀事實,是空想,是假道理,如果照了做去,就要失敗,故須反對它”(毛澤東《論持久戰》)。前面論述的主觀導致職能被扭曲是不是要反對?因此,任何時候,農業的客觀性屬于第一性,主觀去改造永遠屬于第二性,反之就犯主觀主義錯誤。農業主管部門一定要認識到,無論農業發展或者農業機構設置改革都必須遵循這個基本原則,這才符合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
四、農業農村機構與職能的辯證關系
馬克思主義者認為,做任何事情都必須先有人根據客觀事實,引出思想、道理、意見,提出政策、戰略、計劃、方案,方能做得好。客觀事實是前提,思想、意見、方案等等是主觀的東西,所以,做事(或實踐)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東西,都是人類特殊的能動性。這種能動性,就是我們常說的“人的主觀能動性”,是人之所以區別于動物的特點。所有科學的根據和符合于客觀事實的思想才是正確的思想,一切根據于正確思想的去主觀做事(或實踐)才能獲得正確的結果。關于職能的文章,筆者以前從不同的視角論述過,不再重復,這里僅從客觀與主觀關系,分析農業農村機構與職能的辯證關系。農業和農村是兩個不同層面的概念,農業的著力點是生產力,客觀性占主導地位,而農村的落腳點在生產關系,主觀性起主導作用,所以先論述農業,后論述農村。從歷史唯物主義角度講,農業機構是客觀存在的主體,過去需要,現在需要,將來還需要。在當今世界,無論是資本主義制度,還是社會主義制度,即使非洲落后的國家,都需要設置農業機構,所以這個客觀主體長期存在。農業機構存在依據來源于農業的客觀事實,決不是職能;也就是說先有農業機構這棵果樹,后才有農業職能的果實。農業機構決定農業職能,反過來,農業職能又促進農業機構改革,這才符合馬克思唯物主義觀點。判斷是唯物主義,還是唯心主義,這就是分水嶺,真希望這個認識引起我們共識。否則,本末倒置,認識不到位,越改越模糊,越走越遠,其結果難以達到人民期望的效能。為什么要設置農業機構?從唯物主義觀點講其實非常簡單清晰:農業之類的客觀事務,需要有主體去做、有錢去辦、有辦公場所去議、按章法去理。這個主體場所就是農業機構。然而,在我們現實中,定職能作為機構改革的前提,由于主觀主義思想作怪,把農業之類事描述得十分復雜,或者與農業有關其他部門已經做了的事也描述進來,比如,食品安全、農產品加工、食品流通、市場監管、環境污染、旅游等等的服務管理之類的事也重復轉給農業機構,這是不是導致機構膨脹,職能重疊的直接原因?有個哲學理念必須反復講,治國猶如栽樹(“治國猶如栽樹,本根不搖則枝葉茂榮。”這是習近平總書記于2014年2月17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時引用唐朝吳兢《貞觀政要·政體第二》),機構設置更像栽樹,栽下的樹,只能修枝剪葉,不能搖搖晃晃,更不能移來移去,否則損傷了本根,需要很長時間恢復,可是,在現實中,由于主觀認識原因,往往忽視了這個根本,所以導致機構設置變來變去,基層工作人員難以履行職能。農業機構的設置同樣如理,無論社會怎么變革,農業種植和養殖兩個基本屬性都不會變,變的只是生產方式和管理方法,從經濟學角度說,變的就應該交給市場這個無形手去調節,比如社會需要什么農產品由市場決定,不需要設置相應的機構,像蔬菜局、花卉科、西瓜辦等等都由農業機構內種植機構來履職。因此,農業機構設置或改革必須圍繞種植和養殖兩個屬性發展生產力,尤其是要客觀地聯系當地實際,比如人口、地理、經濟等相關情況,確定相應的內置辦事機構。農業職能,通俗地說,農業機構做農業之類的客觀事務產生的社會功能;從法治的角度講,農業機構履行《農業法》等有關法律發揮的作用和功能。從哲學角度講,農業職能就是農業的客觀事務與人的主觀行為的結晶,用符號表示:Z=SR,Z表示職能,S表示客觀事務,R表示人的主觀能動性。客觀事務經過人在實踐中總結歸納就形成工作職責,脫離了客觀事務或者不按照客觀規律辦事,肯定會犯了主觀主義錯誤,達不到社會所需要的職能;客觀事務存在而我們主觀不去做,很顯然就不能形成職能。雖說農業的客觀事務種類多,專業性強,只要遵循相應的各自規則,依法辦事,就能達到社會所需的效能,這就要求人們針對每件農業之類的事一定要實事求是。然而為什么會出現事與愿違呢?往往就是人的主觀想當然,沒有實事求是。法律已經明確規定要做的事,而人的主觀不去做,或者做錯位、越位,這是人的問題,必然要追究當事人的責;法律沒有規定而實際工作中因人的主觀能動性強,發現有些事必須做,做了有利于社會,這就得不斷完善或者延伸相關法律,對這樣主觀能動性強的人要給予表彰獎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往往受政治立場(意識形態)、專業知識、人的情感等因素影響。當前,在全黨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關鍵要調動廣大干部群眾主觀能動性,激發他們干事創業積極性。農業機構的工作人員要錘煉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品格,既要懂農業、更要為人民服務宗旨意識,注重實際效果,解決實質問題,尤其是要量化職能作為考核指標,激勵帶動廣大黨員干部把初心使命變成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的精氣神和埋頭苦干、真抓實干的行動自覺。農村問題需要強有力的生產關系作保障。農村問題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除了表現出來的經濟問題外,一個深層次問題就是調整農村生產關系的管理部門被弱化,尤其是在認識上不斷弱化非常危險。過去,有些地方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層鄉(鎮)設置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所),有3至5名經管干部在履行調整生產關系的職能,比如,管理農村“三資”(農村集體經濟資產、資金、資源),實施《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及正在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等等多部法律。而現在有的地方政府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隊伍越改越弱,基層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所)都消失了,經管工作人員幾乎都是臨時抽調的,很難發揮經管應盡的職能。近年來,黨中央部署的土地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等一系列調整生產關系的惠及民生的政策,那些沒有農村經濟經營管理機構或者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隊伍薄弱的地方能落到實處么?在社會經濟學里,生產力與生產關系本來就是一對矛盾共同體,生產關系既可以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也可以制約生產力發展。在此舉一實例來說明:栽植一棵樹很容易,一兩年就可以見成效,而我們栽培一片森林就不那么容易,需要十幾年甚至幾十年上百年。栽下的樹就自然成長,成長過程由自然條件來決定,培育、管理、維護這片森林這都需要人來做。生產力與生產關系同樣如此理,栽樹比喻生產力,培育管理維護就象生產關系。我們認為:當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的水平時,市場因素很關鍵,因此應盡可能地讓市場很自然地去激發生產力,而生產關系永遠要掌握在政府手中,發揮職能部門作用。發展生產力很容易見到成效,而要見到生產關系的成效就不那么容易,三、五年打基礎,見成效可能需要十年,或者更長,而破壞生產關系就像破壞森林那樣,很短時間就能破壞掉。所以要有正確的意識形態,有堅韌不拔的意志,華為公司為什么能有今天,除了生產力先進外,更重要他們抓生產關系也是最先進的。在農村,只要抓生產力可以看到立竿見影成效,比如農業機械化,有的村普及率達到65%以上,從育種到收割,整套機械都有;可是,該村集體經濟卻沒有跟上,為什么會這樣?就是因為有些鄉(鎮)級政府其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隊伍非常薄弱,再加上對調整生產關系認識不足,經管人員經常變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三資”管理等等…,難以實施到位。當然有的地方政府早就認識到生產關系重要性,加強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隊伍建設,改革完善相關機構,因此,有了調整生產關系的實施主體,黨中央部署的各項改革政策都能落地生根,當地農村集體經濟也就不斷發展壯大。正如森林壯大了,每棵樹才能持久共生成長。農村集體經濟壯大了,每個農民才會幸福、和諧地享受小康生活。當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黨和國家事業全局、順應廣大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鄉村靠誰振興。習近平同志強調,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所以,鄉村振興人民群眾是實施的主體,只有依靠人民群眾才能創造歷史偉業。那如何才能體現人民主體地位?這就是生產關系的問題。站在馬克思社會主義立場講,就是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走共同致富。也就是說,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關鍵抓社會主義集體經濟,抓集體經濟必須抓農村的生產關系,所以只有堅持農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農民來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才會落地生根結果。在實踐中,有的地方不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忽視了生產關系反作用生產力,財政的錢不斷投入,也就是老百姓常說,只顧輸血不去打造造血功能,鄉村難以振興。從哲學角度說,不注重客觀規律,主觀上就現象解決現象,其結果是農民的積極性受到挫傷。因此,歸根結底,農業農村機構改革,既要有抓生產力的抓手,更重要有抓重構新時代生產關系的抓手,讓新時代生產關系在鄉村振興中促進生產力發展,在黨的堅強領導下,走共同致富道路。
(作者單位:湖北省鄂州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辦公室;來源:昆侖策網【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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