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英雄烈士的保護,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英雄烈士保護法》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該法規定:“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賦予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職權,對于保護英雄形象、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有著重要意義。
董存瑞是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人,全國家喻戶曉的戰斗英雄。1948年5月25日,在解放隆化縣的戰斗中,緊急時刻董存瑞英勇舍身炸碉堡,為隆化縣的解放獻出年僅19歲的生命。1950年9月,全國戰斗英雄、勞動模范代表會議,追認董存瑞為全國戰斗英雄。
近年來,互聯網上惡搞、惡毒攻擊、詆毀、丑化戰斗英雄董存瑞的光輝形象以及歪曲、編造歷史事實的現象時有出現。現《英雄烈士保護法》已正式實施,但在互聯網上侮辱、誹謗、褻瀆英雄董存瑞的發帖、信息依然大量存在,并沒有停止傳播。
5月1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檢察院在《英雄烈士保護法》實施當日開展專項行動,檢察干警兵分兩路,一路對縣內烈士陵園、董存瑞紀念館進行了檢查,發現烈士陵園并沒有向社會公眾開放。另一路對網絡中詆毀、歪曲、丑化、褻瀆董存瑞英雄形象的網絡信息進行搜索排查,結果發現網站中依然存有大量詆毀董存瑞英雄形象的信息。
根據《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英雄烈士紀念設施應當免費向社會開放,供公眾瞻仰、悼念英雄烈士,開展紀念教育活動,告慰先烈英靈。”“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5月2日,懷來縣檢察院依法提起英雄烈士保護公益訴訟,通過訴前程序向懷來縣民政局、公安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民政局開放烈士陵園,供公眾瞻仰、悼念;同時要求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刪除詆毀、歪曲、丑化、褻瀆董存瑞英雄形象的網絡信息。
懷來縣檢察院在《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實施后,及時向有關部門提起公益訴訟,發出檢察建議保護英雄烈士,不僅為檢察機關拓展公益訴訟辦案空間積累了實踐經驗,同時也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奠定了基礎。
原標題《董存瑞遭詆毀惡搞 檢察機關提起首例英烈保護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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