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本文進行了修訂和補充。補了四點,一是回顧2008年銀監會公布《銀行控股股東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曾在社會上遭到普遍抵制的情況。二是近日特朗普違反“一中原則”簽署“臺灣旅行法”,將更加凸顯美中對等開放,特別是金融對等開放的重要性。三是建議要結合正確的金融開放政策,審時度勢,及時升級“總體國家安全”機制版本。兩會期間,國外已有金融機構和其他人就政府報告的“新”金融開放政策,預言中國金融特別是國有金融企業將陷入混亂和失敗的泥坑了。無論如何,這也是一種來自反面的提醒。四是批評了放開金融業股比限制的“金融大開放”有利于“龍歸大海”的錯誤觀點,及“金融業外資還不到2%,不用擔心”的掉以輕心態度。
一、緣起
2018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后要“放寬或取消銀行、證券、基金管理、期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外資股比限制,統一中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標準”。接著,央行行長表示,“放寬或取消外資一些股比限制。實際上這是減少了對外資機構的歧視性待遇,體現了內外資一視同仁”。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也跟進發表了一些類似信息。
這不是新鮮事兒。2008年3月28日銀監會網站發布的《銀行控股股東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就已經出現“境外金融機構取得境內中資銀行的控制權”和“境外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公司等取得境內中資銀行的控制權”規定及相關具體要求,如“對取得控制權的審查,銀監會應自收到完整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等等。這種規定不可回避地首先涉及到了中國金融業主力軍即國有金融企業是否應該轉由外資控制等重大問題。當時,社會上立刻就此發生爭論。有研究者指出,這與中美對話中美方施壓、忽悠有關。作者在同年4月完成的《醫療、教育“私營化”惹爭議 》中也提出(并非唯一),(1)外資入股和控股國有銀行必須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審議、監督和問責。(2)具體問題的分析和處理,應參考王小強博士在2007年新版的《投機賭博新經濟》一書。
在這期間,據《銀監會權力過大,必須接受人民監督》所記錄,該文件“遇到來自人民的強大阻力,人民網也配合的作民意調查走走過場,誰知道廣大人民群眾卻對這件事情非常認真……,使得人民網的調查結果不僅不能滿足銀監會的預期,甚至可以說就是當頭一棒。于是,人民網也不得不作出了篡改、操縱調查結果這樣卑鄙無恥的舉動。可惜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這一舉動又招致更大的質疑,無奈之下,人民網只好干脆把調查關閉,把相關頁面一刪了之。”
而接下來,美國金融業首先掀起了全球金融風暴,嚴重沖擊中國,中國體制內“金融自由化、外資化”的聲音一時間弱化,銀監會這個規定不了了之。
近前,在2017年11月10日國新辦舉行中美元首北京會晤經濟成果相關情況吹風會上,財政部副部長、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朱光耀再說:中方決定先放寬銀行等金融機構外國投資者的投資比例限制,三、五年后,投資比例不受限制。汽車業亦將開展放開專用車和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試點工作,等等。
對這次《政府工作報告》的金融開放“新”說法,3月10日,昆侖策網發文:當下兩會上,“中國社科院的全國人大代表程恩富教授、政協委員張順洪教授:建議修改‘要取消外資對銀行和證券等金融企業的股比限制’”。
同月9日,烏有之鄉發文,《邋遢道人:丟失金融主權中國將重新淪為半殖民地》,痛陳舊中國金融開放血淚史,亦涉當代的經典他國悲慘案例。其文曰:“凡是新興市場國家,也就是前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完成了金融自由化的,無一例外的是金融被外資控制。而且無一例外的被搞個金融風暴,民族資本被西方便宜買光。而且這都發生在最近,難道時代有什么不同了嗎?”
類似文章和呼吁還有一些,其后還在增多。
二、再聚焦“新金融開放”
據此,作者將2017年11月《國資國企都要 “做強做優做大”》中有于金融新開放內容拎出來,另立題目再發表,以方便共同討論。
此次聚焦點有三:
一是政府真會放棄國資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等重要金融機構么?
此事此刻,亟需由有關方面向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全國人民具體地說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決不能含糊其辭地打官腔。這些極少數國有金融機構(如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等)的資產、業務量應占中國全部金融資產、業務量的一大半,是國家不折不扣的“重要”、“關鍵”、“戰略”和“命門”單位,是國民經濟的中樞神經所在,是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憑什么要讓美歐私人資本來全面地、徹底地控制和“剪羊毛”,進行所謂的“金融斬首”!為了迎合、遵循美國等帝國主義國家從來都踩在腳下,隨心所欲去操縱的WTO規則?!
有人說,放棄后可通過“加強監管”來防范金融風險?但是,自有金融監管以來,如影隨形的就是私人資本“俘獲監管”,形形色色的金融危機或其他禍害接二連三、層出不窮。中國在這方面也不例外,雖然在一些方面差的程度不如美國等,但有些方面還是“青出于藍而勝于藍”。金融機構+金融監管部門的貪官污吏就有一籮筐,亂象頻出,殃民禍國。陳平研究員等也有這種估計,今天的中國,不僅金融監管制度不完善,且缺乏金融監管人才。“如果沒有金融監管出于公心的強力統帥主持金融全局,結果多半是中國的民間索羅斯用投機資本打垮央行的脆弱監管。”不久前,黨中央緊急行動,“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嚴治金融亂局。而造成這種局面的某些人,現在還要設計、實施進一步的“金融開放”,其公信力十分缺乏。
千言萬語一句話,重復當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程恩富教授、政協委員張順洪教授的政策性建議,要“在國家絕對控股的基礎上,放寬銀行、證券、基金管理、期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外資股比限制。”修改“要取消外資對銀行和證券等金融企業的股比限制”。
二是美國為首的G7國家是否對中國承諾實行相應的、公平的金融業對等開放等?
即使如此(實際絕非如此),那么,由于這種形式上的“機會平等”與“實質平等”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距,這對于實際上明顯處于弱勢的中國金融業和金融監管體制機制來說,可能的風險和“負外部性”將是非常大的,且絕非到出現大問題后,僅靠處理少數責任人就能夠“承擔”“過關”的。例如,萬一中國被金融“八國聯軍”“搞個金融風暴,民族資本被西方便宜買光”后,體制內摘幾頂“烏紗帽”,來幾個“無期徒刑”,就能夠挽回損失?引王小強博士十多年前的研究成果說,真有如此大好時機,帝國主義列強們還不趕快趁機把中國大卸八塊。那幾個惹大禍的“責任人”算什么,微塵爾。君不見蘇東巨變后,那幾個當年的風云大人物,哪一個不是螻蟻般的茍且偷生來著。只有幾個靠偷竊國資當了資本家的人,才算搞了幾個錢,其厚顏無恥的程度與擁有的巨額金銀財寶交相輝映,實為“千夫所指”。
2017年底,美國總統特朗普訪華之后,在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意識形態等方面公然全面提升反制中國的銳度和力度,“歐日豬國”等密切配合,并在多個利益點上“最大化”的利用之,我們能夠指望美國在G7國家或OECD成員國,乃至全球范圍中發揮“克己奉公”“循規蹈矩”“公平正義”“和諧世界”的“高風亮節”么?人家不是剛剛說了,中國不是“市場經濟國家”,而是“帝國主義”“修正主義”之類的“首要威脅”國家;先進技術堅決不能給;過去讓大塊頭“戰略對手”中國加入WTO都錯了么?
在更為重要和敏感的臺灣問題上,美國也是步步相逼。即使中國在美國總統訪華時決定開放金融企業控制權,其后又宣布進一步開放制造業等,2018年3月17日早,據媒體報道,特朗普仍然違反一中原則,不顧中方多次反對,已簽署了“臺灣旅行法”,當地時間16日起“生效”。其背后是否隱藏了個什么“克里米亞制裁模式”等都是難以否認的。而且,這可能還是輕的。不久前,財政部朱光耀向新聞界宣布開放“金融業是在這次特朗普總統訪華期間我們雙方達成了(的)一個共識”的同時,曾盛贊特朗普“孫女阿拉貝拉唱中國歌”也象征著中美在相互開放市場上具有高度的共識,且以此稀奇古怪的方式回答了新華社記者關于美國是否承諾對中國實行對等開放的尖銳提問。現在,在美方一系列反制之后,特朗普又簽署“臺灣旅行法”了,我們該怎么說他呢?這么說吧,特朗普“孫女阿拉貝拉唱中國歌”是不是有點像“海妖的歌聲”。“荷馬說她們住在一個海島上,用美妙的歌聲吸引航海者,她們的海島也因此堆滿了人的尸骨。”朱光耀把外交宴會場合的美式小把戲,當作政策依據拋給“新聞界的朋友們”,真是“奇葩”了。
三是如放棄國資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這等于在直截了當地沖毀中共中央、國務院國企改革《指導意見》中關于國資控股、“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核心內容,亦是在損毀十九大關于“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重要決策。
因為,如果極為重要的金融國企混改都可以放棄國有資本控制權,讓外國資本“無限制”進入,金融業帶頭不去“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企了,其他工商業等領域的國企還需要國資控股干啥呢?
至于由國內私人資本控股的金融機構等,盡管其在全部金融業資產結構中占比極小,但他們愿意賣光現股東的股份嗎?比如,能夠讓“牽頭”非公經濟發展的國家發改委+全國工商聯出面“抓典型”,讓民生銀行、浙商銀行,或什么“民營金融28巨頭”等出來走兩步,宣稱一定要積極地向美歐私人資本出售自己的全部或大部分股份么?
如果國資控股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應該,也不能大規模賣光國有股,私人金融機構亦然,那么,如此情況下再說“要取消外資對銀行和證券等金融企業的股比限制”,豈不注定將是“應者寥寥”。顯然,在這方面,除了政府應審慎、正確地表達金融開放戰略之外,黨和政府有關機構確實應該盡快出臺新的關于金融市場準入和保障金融乃至國家安全的政策性規定,升級“總體國家安全”機制版本了。
再者,即使“政企不分”,任由“牽頭”制定、實施企業(市場)開放和國企混改政策的國家發改委再來“抓典型”,賣光一部分銀行等金融機構,“一行兩會”等都積極參與,估計除了金融業有幾家國企被賣光外,其他也就行不通了。一個嚴重脫離實際,且在習近平總書記十分強調的“總體國家安全”方面幾無任何約束性配套規定的政策,在民主、民族和產權保護意識高漲的今天,能不受到方方面面的抵制嗎?
三、“龍歸大海”,還是牛魔王滿載而歸華爾街?
近來有兩種觀點值得商榷。
第一,一種觀點認為,放開金融業股比限制的“大開放”,更有利于中國金融融入全球經濟,增強國內金融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實現“龍歸大海”。某些工業企業就是這樣做的。
首先,在全球金融危機之前,這種觀點在體制內就很流行,叫金融“越開放(+私有化)越安全”。后來,也仍為吳敬璉和某美籍華裔教授等少數人緊密攜手聯合中央電視臺等媒體在鼓吹,可謂是“逆天而行”“吃飯砸鍋”。當時,國務院發展中心就有研究者“反對這種極端的說法”,并指出,“只是從比較的意義上說,在同樣的條件下,更開放帶來更多的機遇。換句話講,發展了才能更安全。……如果開放進程過快,超過了本國的風險管理能力,則開放可能帶來風險。我們看到很多國家出現金融風險,恰恰是開放過快或開放失當造成的。”而在激進開放中,如果再加上主要面向美國資本的本土金融外資化,其結果如何,看看亞洲金融危機,及全球金融風暴中無一幸免的那幾個“金融開放”的拉美國家等就知道了。當然,全球金融風暴之前,國內已有資深學者在呼喚“金融警惕”!王小強博士的《投機賭博新經濟》就是其中的力作和代表作之一。今天,在“大風網”上仍然可以讀它,社會價值不減當年。
說句大白話,如果哪天中國金融業,或國家隊的金融“排頭兵”們真變成了外資控股或獨資金融公司,那時,“龍”都沒有了,滿載中國金銀財寶而“歸大海”的會是誰呢?應是興風作浪的華爾街銅牛,即“牛歸大海”吧。
在這種嚴重的“總體國家安全”問題上,如果僅拿過去有的工業企業在與外資企業競爭中逆流而上,重新占有并擴大了市場為例進行簡單類比,認為中國金融的開放可以復制其模式是根本靠不住的。更何況,今天金融業開放的聚焦點是:中國的骨干金融企業,即國有金融企業等是否可以由美國資本等來換血、換肉、換骨頭直至“轉基因”和換“靈魂”。而昨天的那些工業企業,是這種情況么?例如,假設當初董明珠所在的格力公司,或任正非的華為公司等讓外資控股或獨資經營了,其后將是什么情況,會不會也“死無全尸”呢?
實際上,今天國外已有人開始幸災樂禍地調侃中國了。其曰:“兩會”進行的“同時BIS非常配合地向世界宣告天朝的銀行危機在即……”,“什么灰犀牛、綠孔雀、黑鴨子等等吧,我們會看到很多不曾見過的”。這種聲音會同“中國崩潰論”“同呼吸,共命運”么?
第二,一種觀點認為,金融業的外資很少,現在金融總資產的占比還不到2%,不用擔心。
其實,外資即使少,也是可以很有控制力的。例如,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構成中,外資是少得可憐,目前占比僅為1.8%。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總資產構成中,外資也很少。但是,2006年就有文獻顯示,“近些年來,我國制造業的一個個‘排頭兵’,紛紛落入跨國公司 ‘囊中’”。這叫什么?“集中兵力打殲滅戰”,控制工業制高點。所以,今天如不警惕,掉以輕心,放任“金融自由化、外資化”,中國金融業乃至整個國民經濟都是可以如此被更兇猛地“斬首”辦理的。另外,可以預計,到時美國金融資本等完全可以借機增加大量股權投資,快速進入,“重點清除”金融國企和大中型金融私企。
四、可以排隊賣光的金融機構是誰?
下面為從2017年11月評論中拎出來的文字。
十九大后,在2017年11月10日國新辦舉行中美元首北京會晤經濟成果相關情況吹風會上,財政部副部長、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朱光耀說:
“中方決定將單個或多個外國投資者直接或間接投資證券、基金管理、期貨公司的投資比例限制放寬至51%,上述措施實施三年后,投資比例不受限制;將取消對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銀行業股權投資比例規則;三年后將單個或多個外國投資者投資設立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的投資比例放寬至51%,五年后投資比例不受限制。逐步適當降低汽車關稅,在2018年6月前在自貿試驗區范圍內開展放開專用車和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試點工作。”
以上這些可由外資入股甚至是完全控股中方股份制金融機構的信息,也可以屬于今天的國企混改范疇。即其也包括了國資控股金融機構(如大中型銀行等)在內,而非僅僅是針對國內私人控制的各種中小微金融機構。既如此,下面作者就按各規模金融機構由大到小依次排序,并據此提問:
第一,國資控股的大型商業銀行和股份制政策性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含“投資證券、基金管理、期貨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公司”等,下同),適用于這個開放“決定”嗎?
第二,其他國資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特別是其中的大中型銀行等股份制或地方金融機構,適用于這個開放“決定”嗎?
第三,廣大農村地區的由國資控股的中小金融機構等,適用于這個開放“決定”嗎?
第四,可以假定,99%以上的私人控股中小銀行等金融機構(如民生銀行、浙商銀行、安邦系等),是不會心甘情愿地將資本控制權向外資拱手相讓的。如是,是不是意味著未來主要由聽政府指揮的國資控股金融機構在開放性的混改中,將盡其可能或“適當”地轉變為由外資控制。其巨額金融利潤也將轉屬于美國等的金融資本家,而非原“全民所有制金融企業”背后的全國人民(或財政部+社保基金等)?
第五,如果國有控股金融機構及內部國有資本都已經“做強做優做大”了,還需要政府刻意允許外資來控股,以秀“開放”(而非普京式的“秀肌肉”)么?如果已經“做強做優做大”的國有金融機構都要,或可以賣給美國等的金融資本家,那么,由于這一塊巨大的國有資本都被“殺雞取卵”了,并會嚴重影響非金融國企的混改風向,到2020年時,今天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說的“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和“理直氣壯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還能夠實現嗎?
第六,如果外資真正控制了中國的金融主力軍即國有金融機構,中國金融業乃至受其嚴重影響的國民經濟全局,將由誰來操控,等等。某人說過,控制金融就是控制了一個國家的命脈和未來。歷史經驗也證明,這將意味著早已被新中國拋到太平洋底的“殖民地經濟”又將在神州死灰復燃。
WTO規則要求國與國之間應實行對等開放。包括美國在內的OECD成員國,或說G7國家,有誰家的金融市場對中國這般開放了?中國憑什么要實行不對等開放,有利于誰?
或者,這種決定只是一種國際貿易中的博弈策略:我準備好了,你們能對等開放么?但是,面對美國為首的G7國家或OECD成員國,即使哪一天他們口頭上對中國承諾了形式上的對等開放,那么,對于中國來說,也將面臨一場實力有巨大懸殊的具有實質不平等的無情博斗。“生事”的高級公務員朱光耀們是準備退休,還是準備參與這次可能的以小博大、以弱博強、以寡博眾的決定中華民族命運之大戰?
且不管以上問題已經或將如何解決。由此引發的另一大國企改革迷題卻是也浮出水面了。如果非常重要的國資控股金融機構可以允許外資來控股乃至獨資經營,那么,2020年之前堅持黨中央國企改革《指導意見》關于非金融國企混改的重要決策,如國資可以獨資經營、全資經營、絕對控股、相對控股等規定,還有什么實質性意義呢?因為,按照政府關于國內私人資本享受外資同樣待遇,及國家確立的“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國內私人資本家參照以上朱光耀說的所謂“金融開放”規則,完全有權,也有理由要求金融國企、非金融國企也可由自己來控股乃至獨資經營,而無需再顧及任何政策門檻(如“國資控股”“國資在關鍵、重要領域集中”等)的存在。否則,就是不平等、不正義,“歧視國人”,“言而無信,不知其可也”了。同時,美國等也可以緊隨其后,要求享受這種“國民待遇”,從而進一步向中國的非金融國企索取控制權。
顯然,上“吹風會”的朱光耀沒有想到,他還需要回答這些明明是一環套一環的尖銳問題。是的,他回應了新華社記者關于美國是否會對中國實行對等開放的提問。但在這之后,人們仍然不清楚,美國等發達國家,準備怎樣對等地回應中方如此具體的市場開放決策,及是否會對中國開放高科技出口、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國家地位等。(當然,至今這些問題已都獲得了美歐日的否定性回答。)
五、結語
簡言之,如2018年3月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程恩富教授、政協委員張順洪教授所建議,要“在國家絕對控股的基礎上,放寬銀行、證券、基金管理、期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外資股比限制。”修改“要取消外資對銀行和證券等金融企業的股比限制”。這樣做,有利于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有利于宏觀調控,有利于維護金融運行秩序和監管,有利于增加財政收入和實現“共同富裕”,有利于在國際風險因素增加的條件下保障“總體國家安全”。
另外,放眼全球,審時度勢,結合正確而非錯誤或含糊不清的開放政策,升級“總體國家安全”機制版本正當其時。
老子曰, “治大國,若烹小鮮。”
卓越的軍事家拿破侖曾說過,從偉大到渺小,就一步之差。他在滑鐵盧時對此深有體會。其戰場失敗的最直接原因中,竟有戰術性失調和任用將領不當這等問題。
中國的崛起,需要正確、正確、再正確。而前提之一是:實事求是,堅持真理,修正錯誤。
(作者系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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