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有沒有道理,相信大家看完下面的分析,心中自然有一個判斷。
如果大家想要深刻的了解今天這篇文,首先必須把我們前面的兩篇關于“聯邦制”的文看懂:《美國衰弱的大勢已形成了, 誰也救不了美國》和《制度自信:中國一定能重回世界巔峰》。
前面我們和大家分析了“聯邦制”其實是很多個國家把對外的權力,比如國防、外交、關稅等權力交給了聯邦政府,其它的權利還在各州。聯邦政府的權利非常的小。
比如,美國有50個州,其實就相當于50個小國,這些小國把國防、外交、關稅、貨幣發行等權力交給了聯邦政府,除此之外的所有事情還是由各州自己主導,各州具有非常強大的獨立性——州長由各州自己選舉產生,聯邦政府沒有任命和罷免的權利;各州如何發展經濟仍由各州自己決定,聯邦政府無權干涉;各州自己制定法律,同一件事,每個州的法律都可能不一樣……
我們以國防為例。
美國各州把國防交給了聯邦政府,聯邦政府從關稅和個稅中獲得資金,然后組建軍隊,原則上來說:這個軍隊只負責國防(對外),不得干涉各州內政,甚至連參與各州救災的權力都沒有。
假設,美國有一個州發生嚴重騷亂了,警察無法維持秩序了怎么辦?
按照正常道理,這個時候應該由軍隊來平定騷亂。但是,美國政府是不能出動軍隊的,因為法律規定:美軍只負責國防,不負責內部事務。
或許有人問:城市發生暴動,警察控制不住局面了,軍隊又不能參與,難道看著他們亂下去?
不!
前面我們和大家說過,聯邦制其實就等于各州把國防交給了聯邦政府,專門負責外面國家的威脅,每個州還有自己的軍隊,這個軍隊叫做“國民警衛隊”。
國民警衛隊主要有兩個作用:
第一,負責各州的安全。
比如,我們上面說過的,如果一個州發生嚴重的騷亂或恐怖襲擊,警察控制不住局面了,這個時候就由國民警衛隊接管;
比如,美國某個州發生了嚴重的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洪水等,這時美軍是無法參與的,就由國民警衛隊負責。如果國民警衛隊還無法控制局面,那么可以向聯邦政府申請,讓美軍參與。
大家注意:如果某個州不向聯邦政府求助,即使是美國總統也無權讓美軍參與這些活動的。
第二,作為美軍的后備部隊。
比如,美國對外發動戰爭或有敵國對美國發動戰爭,美軍抵擋不住了,這時各州就會將國民警衛隊補充到美軍里面,參與對外戰爭。
了解上面的內容,大家就能看懂一些新聞了。
比如,前段時間,美國黑人被跪死后,美國共有150多座城市爆發了不同程度的抗議與騷亂,有些州的警察甚至都倒戈了(或不敢執法,或與騷亂人群一起抗議),特朗普看不下去了,就呼吁各州出動國民警衛隊維持秩序。
大家注意我用的是“呼吁”,而不是“命令”。
為什么是“呼吁”,而不是“命令”?
因為各州的國民警衛隊的控制權在每個州的州長手中,而州長是可以不聽總統的命令的。
結果,共和黨控制的州幾乎都出動了國民警衛隊維持秩序,但是民主黨控制的州一個都沒有聽從特朗普的“呼吁”。
大家可以看下面的視頻:
事實上,美國很多城市發生騷亂,不僅僅是一些人對黑人被跪死事件的嚴重不滿,甚至還有民主黨的“推波助瀾”,其目的就是為了制造“特朗普無能”的局面。所以,他們怎么可能會出動國民警衛隊來控制騷亂呢?
正是因為民主黨的不配合,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玫瑰園發表威脅說,如果各州不派遣國民警衛隊制止騷亂,他將部署軍隊。
但是,上面我們也說過了,美軍只負責國防,不負責內政,民主黨控制的州并沒有向美國聯邦政府求援,特朗普根本無權出動軍隊。
既然特朗普無權出動軍隊,他為什么還威脅要出動美軍?
這就是我們以前說過的:每次經濟危機、每一次自然災害、每一次戰爭,聯邦政府的權力就集中一次,最終必然要走向中央集權制。
由于聯邦制國家聯邦政府的權力非常小,每遇到一次各州自己無法解決的危機的時候,聯邦政府就趁機擴大權力——當州政府無法解決危機的時候,就會向聯邦政府求救,然后聯邦政府通過立法獲得一部分權力。
美軍不是無權參與各州的事務嗎?那么特朗普就可以宣布國家已經處于危險的狀態,然后援引《叛亂法案》要求美軍強行到各州“平叛”。
于是,才有了美防長出來反對。
特朗普是三軍總司令,有權直接任命和罷免任何軍方的領導層,所以軍方是不敢公開對抗特朗普的!
但是,如果特朗普要求軍隊做一些超過法律規定的事情的話,軍隊則有權發表自己的聲音。
美軍出來反對特朗普并不是說美軍就不聽特朗普的話了,而是因為這次事件確實沒有達到“叛亂”的程度,民主黨控制的州也沒有提出要美軍參與維護治安的請求——如果民主黨控制的州想要平息事態,出動自己州的國民警衛隊就可以了,哪里還需要美軍?
這種情況下,如果特朗普強制要求軍方出去維護治安,那么就是干涉內政了,超出了美軍的責權范圍!
我們公正的說:民主黨為了“黨爭”,為了制造特朗普無能的現象,甚至不惜搞亂自己控制的州,這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叛國”。
這就是“聯邦制”的最大缺點之一:由于采取“中央與地方分權”的聯邦制度,聯邦政府的權力極小。
不僅僅是這個問題,還有問題:美國在實行“聯邦制”的基礎上,還實行了“三權分立”的制度。
上面我們說過,美國聯邦政府的權力本來就很小,總統主要負責對外事務,對內的權力極其有限,然后這個極其有限的權力又再次被“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給“稀釋”了。
所謂的“三權分立”就是指行政、立法和司法相互獨立、相互制衡。
比如,特朗普想做一件大事,那么首先必須立法,而立法需要通過參議院和眾議院,而參議院和眾議院并不一定都控制在特朗普的共和黨手中。
即使特朗普的共和黨控制了參議院和眾議院,成功的完成了立法,也未必有用,因為還有一個司法部制衡他:最高法院有權宣布特朗普的“立法”無效。
所以,如果特朗普想要順利做好一件事,就必須同時控制眾議院、參議院和最高法院,即必須要搞掂立法和司法。
在美國的歷史上,極少有一個黨派能同時控制眾議院、參議院和最高法院的——目前,特朗普的共和黨控制了參議院和最高法院,眾議院控制在民主黨手中。
你以為到這就完事了?
不!
在資本主義國家,普遍采取的是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但是其它國家的最高領導人的權利比美國總統要大的多!
為什么?
因為美國又采取了總統制!
那么什么叫做總統制呢?
簡單的說,就是:總統由選民選舉產生,不向議會負責。
這個,可能一般人是很難理解的,我們繼續來舉例。
比如,俄羅斯和美國一樣是聯邦制,一樣采取了“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但是普京的權力就比特朗普要大得多,因為俄羅斯采取不是總統制,而是“半總統制”。
什么叫做“半總統制”?
就是指總統統領行政、立法和司法。
簡單的說:普京可以干預行政、立法和司法,這些部門必須要聽從普京的話,否則普京就可以罷免總理、解散議會,甚至罷免法官。
所以,半總統制國家的凝聚力是比較強的。
除了俄羅斯以外,法國采取的也是半總統——法國總統手中的權力凌駕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上,被稱作“帝王總統”。
再比如,德國和美國一樣也是聯邦制,一樣采取了“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但是默克爾的權利也比特朗普大的多,因為德國采取的是“議會制”。
什么就做“議會制”?
簡單的說:只要你控制了議會,那么你就控制了行政、立法和司法。
在德國,總理不是由老百姓直接選舉產生的,而是老百姓先選出議會的議員,然后哪個黨派的議員占多數,那么那個黨派的黨首就直接當選為總理,而且任期沒有限制。
比如,現在德國進行選舉,德國基民盟獲得了多數席位,而默克爾是基民盟的黨首,所以默克爾就自動當選總理了。由于默克爾的黨派占據了多數席位,所以默克爾想要做一件事的時候就很容易做到——因為默克爾的政黨占有了議會多數席位,所以默克爾想要做一件大事的時候,是肯定能通過立法的。
相反,美國就不一樣了!
特朗普是老百姓直接投票選舉產生的,特朗普的共和黨未必占有國會的多數席位,所以特朗普想要順利立法就非常的困難。
比如,特朗普想要修建一個隔離墻,然后這個資金就需要得到國會的批準。
國會又分為參議院和眾議院,財政權控制在眾議院的手中,而眾議院又被民主黨控制了,所以眾議院就是不批準特朗普要求的建墻資金。
最終,特朗普不得不通過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動用總統特權,挪用了軍費,才湊夠建墻的資金!
所謂的“緊急狀態”最早可以追溯到1976年,當時美國國會擬定了“國家緊急狀態法案”,規定總統在合適時機有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權力。但法案中并沒有具體規定哪些情況可以構成“緊急狀態”,而是給了總統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明眼人都知道,美國并沒有進入“緊急狀態”,但是特朗普就那么做了,這是明顯的違法,然而民主黨想要以此彈劾特朗普又非常困難,因為想要彈劾特朗普首先要得到眾議院的多數票,然后要得到參議院三分之二的票,而參議院中共和黨占大多數。所以,民主黨明知道特朗普違法,但卻又拿他沒有任何辦法!
事實上,由于黨爭問題,美國歷任總統都經常的違法:在特朗普之前,一共有七位總統宣布過“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包括最近的三位前總統奧巴馬、小布什以及克林頓,他們分別使用的次數為13次、12次和17次。
我相信,分析到這,大家就會明白一點:總統制國家行政、立法和司法真是“分立”的,但是在半總統和議會制國家,行政、立法和司法其實是“統一”的(都掌握在最高領導人手中)。
另外,采取議會制的國家,最高領導人沒有任期限制!
比如,如果德國基民盟的議員始終占多數席位,那么該黨的黨首就可以一直連任下去——德國總理任期是5年,默克爾從2005年擔任德國總理,目前已經連任了四次,15年了。
同樣的道理,英國采取的也是“議會制”,首相的任期也沒有限制。
相反,美國就不一樣了,美國總統任期為四年,即使你能力再強,最多只能連任一屆,這就讓政策的延續性非常的差!
美國采取聯邦制,地方政府分走了聯邦政府很多的權力;然后,采取的又是“總統制”,限制了聯邦政府中的總統了權力;再然后,又采取“三權分立”,黨爭進一步制衡了總統的權力。
所以,特朗普想要做一件事非常的困難。
事實上,不僅僅是特朗普,而是美國歷任總統想要做成一件事都太困難了。
這就是美國的政治制度,美國總統除了擁有對外的權力(對外發動戰爭、提高或降低關稅等),對內幾乎是“寸步難行”。
可以說,在當今世界大國中,美國的政治制度幾乎是最差的,最沒有凝聚力的!
同是聯邦制,俄羅斯采取的是“半總統制”,普京可以統領行政、立法和司法;同是聯邦制,德國采取的是“議會制”,默克爾可以統領行政、立法和司法……美國總統則受到各種制衡。
同是“三權分立”制,英國采取的議會制,首相可以統領行政、立法和司法;同是“三權分立”制,法國采取的是半總統制,馬克龍可以統領行政、立法和司法……美國總統則受到各種制衡。
所以,美國政府是所有大國中權利最小、最沒有凝聚力的政府:在聯邦制國家中,美國總統的權利不如普京和默克爾;在中央集權制國家中,美國總統的權利不如馬克龍和鮑里斯。
至于中國就不用談了,我們既是中央集權國家,采取的又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相當于議會制,只不過我們采取的是一黨執政)——中國最高領導人的權力和法國、俄羅斯是一樣的,可以統領行政、立法和司法。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美國總統想要做成一件事實在是太困難了——只能通過“違法”,通過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迫使國家處于“不安全”的處境,才能動用總統特權!
美國的政治制度是所有大國中最差的政治制度:聯邦制+三權分立+總統制。
說到這,或許有人會反駁我了:既然美國的政治制度是所有大國中最差的政治制度,美國怎么會成為世界老大的?
這是歷史中的一個偶然!
美國之所以成為現在這個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并不是因為政治制度的優越,而是因為歷史給了它一個機遇——就像在歷史上,蒙古、匈奴、突厥等蠻族也都曾有過一段輝煌,但是那種輝煌沒有先進的政治制度做支撐,所以它們只能是短暫的。
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發生,導致亞歐大陸的人才、資金和技術不斷的到美國避險,從而促進了美國的經濟發展。
美國經濟得到飛速的發展,美國政府就擁有了大量的稅收。
有錢了,美國政府就可以擴大軍隊,擁有了強大的軍事,有了軍事霸權;有錢了,美國政府就可以用經濟援助其它國家,然后輔以軍事霸權,控制了其它國家政治,擁有了政治霸權;有錢了,美國就可以加大教育的投入,國民素質不斷的得到提高,擁有了比較高的判斷力,就可以給人民更多的權利,于是就有了所謂“自由、民主和人權”等,有了輿論霸權;有技術了,美國就引領了技術的發展,擁有了科技霸權……
所以,美國的強大并不是因為它的政治制度先進,而是因為兩次世界大戰導致歐洲、亞洲的人才、技術和資金不斷涌入美國所導致的。
在美國的聯邦制度下,聯邦政府到處受到地方政府的掣肘;在美國的“三權分立”的制度下,聯邦政府權力進一步被削弱;在美國“總統制”下,黨爭不斷……
美國的這種落后的制度下,總統最大的權力就是對外政策,于是就有了美國歷任總統為了獲得權力,不斷的對外發動戰爭、不斷的和其它國家打貿易戰……
這些政策在不斷的消耗美國的實力!
兩次世界大戰過程中,天量的資金、技術和人才涌入美國,造就了美國的繁榮,然而僅僅不到80年的時間就被美國敗到這種地步,這難道不正是因為美國落后的政治制度導致的嗎?
美國的強大,就像天空中的流星,雖然美麗,但極其短暫!
美國的政治制度,是當今世界上所有大國中最垃圾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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