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2025年-5月3日-星期六
“勝利局面來之不易,經過了艱苦的斗爭。”
01
最近幾天,共有7名網民因發表詆毀喀喇昆侖戍邊英雄的言論,被公安機關拘留。
解放軍英雄們為國捐軀,馬革裹尸,還要受到宵小之輩的冷嘲熱諷,甚至造謠污蔑,簡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公安機關采取行動的同時,這些詆毀英雄的行為,也受到了國人一致的聲討,用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來形容他們此時的境遇是恰當的。
所有這一切都說明,中國社會已重新確立了尊崇英雄的價值觀,在國際形勢日趨嚴峻,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波詭云譎的今天,這非常令人欣慰。
02
這樣的局面來之不易,經過了艱苦的斗爭。
就在并不遙遠的過去,也就是幾年前,一些肆意詆毀英雄的人還招搖過市,擁躉甚多,他們呼風喚雨,肆意解構和踐踏英雄。
比如,號稱“史上最牛”歷史教師的袁X飛就公然在課堂上辱罵在抗美援朝戰爭中犧牲的烈士;網絡大V“作業本”也用惡毒的語言調侃邱少云烈士,無良企業加X寶隨之起哄……
這種狀況,令曾為軍人的我,深感問題嚴重。
一方面,為英雄烈士們感到悲憤。難道他們拋頭顱灑熱血,就是為了讓袁X飛、“作業本”以及其他無恥之徒在自己的遺骸上跳舞和裸奔,展示口才和俏皮嗎?
另一方面,是深深的憂慮。為國捐軀的英雄烈士受到詆毀卻沒有人挺身而出,未來一旦戰爭爆發,誰來保家衛國呢?
然而,一場不期而遇的官司,命中注定般地降臨到我的頭上。
這場官司的勝利(不是簡單的勝訴),成為形勢的轉折點,以此為契機,猖獗多年的以詆毀英雄為時尚的潮流開始退潮了。
這場官司,也使我獲得了一個發言的平臺,使我能夠講出自己的憤怒和擔憂,為推動形勢的轉折盡到了一個老兵的責任。
03
一切都要從圍繞“狼牙山五壯士”發生的斗爭說起。
事情的發展有一個過程。
早在2007年,就有人在百度貼吧上發帖造謠,污蔑狼牙山五壯士,但沒有受到任何處理,造謠者毫發無損。
2013年8月29日,網民張廣紅在其個人的新浪微博中重申了這一謠言,廣州市越秀區警方通過網絡巡查發現后,對他進行了行政拘留處理。
不料,這一合理合法的處置,卻引起詆毀英雄烈士的重鎮——舊炎黃春秋編輯部的注意,他們決定利用自己掌控的資源介入此事。
炎黃春秋執行主編洪振快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表達了對警方處理的不滿,并很快撰寫《“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一文,發表在2013年第11期的《炎黃春秋》上,相當于接替了張廣紅和其他造謠者的戰位,以學術研究的名義,繼續解構和丑化狼牙山五壯士。
在這篇文章中,洪振快采用了春秋筆法,選擇性地使用史料,使用“溜”、“竄”、“滾”等貶損性詞匯,暗示狼牙山五壯士的兩位幸存者葛振林、宋學義撒謊,暗示狼牙山五壯士違反群眾紀律,吃了老百姓的蘿卜。
狼牙山五壯士以鮮血和生命為代價同日寇做生死搏斗的悲壯行為,在他的筆下似乎成了一場化妝跳水的滑稽鬧劇。
舊炎黃春秋的這一做法,自然引起了廣大網民的不滿,許多人通過各種方式批駁這篇文章。
面對這樣的局面,洪振快和舊炎黃春秋集團不是檢討自己的立場,改正自己的錯誤,反而惱羞成怒,決定采取司法訴訟的方式,堵住批評者的悠悠之口,以便從此之后,再無人敢攖其鋒芒,詆毀英雄的言論可以從此暢行無阻。
幸或者不幸,我和商務部研究員梅新育,成了洪振快和舊炎黃春秋選定槍打的“出頭鳥”。
04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2013年11月下旬,梅新育轉發微博批駁洪振快的文章:“《炎黃春秋》的這些編輯和作者是些什么心腸啊?打仗的時候都不能拔個蘿卜吃?說這樣的作者和編輯屬XXX的是不是太客氣了?”
我當時擔任《國企》雜志社研究部主任,梅新育是重要作者,我不僅和他熟悉,也認同他的立場,于是在微博上對他表示了支持:
“反對歷史虛無主義,不動這幫XXX的就是笑話!”
不久之后,我就收到了以舊炎黃春秋執行主編黃鐘、洪振快的名義發來的律師函,口氣強硬,要求刪除微博并且道歉,云云。我付之一笑,未予理睬。
梅新育也在同一時間收到了律師函。
2014年5月,北京市海淀區法院、豐臺區法院,分別接受了洪、黃二人的起訴,正式予以立案。
反對詆毀英雄烈士的斗爭,就這樣從網絡虛擬空間,轉到了現實法庭,從筆墨官司變成了真刀真槍的司法訴訟。
嚴格說起來,我在接到律師函之前,并沒有料到會被起訴,但作為歷史虛無主義大本營的舊炎黃春秋集團,也沒有料到這場官司會成為他們盛極而衰的轉折點。
05
2013年的時代氛圍,和今天相比,還是有很大不同,法學界被公認自由主義的占領區,因此,輸掉官司的可能性是嚴重存在的。
我給自己制定的策略是,官司可以輸,但輿論戰一定要贏,要把法庭變成反擊歷史虛無主義、反對詆毀英雄烈士的戰場。
2015年5月12日,經過了一年多的延宕之后,海淀區法院終于開庭了(梅新育的案子則于13日在豐臺區法院開庭)。
5月12日,艷陽高照。下午一點多,海淀區法院門口已經聚集了好幾十人,都是想旁聽庭審的網民。
我準時來到了法庭,過了安檢,穿過一條長長的、燈光昏暗的走廊,又換乘電梯,才來到51法庭。
令我不解的是,雖然此案社會關注度極高,但法院卻選了一個很小的法庭,大概三十平米左右,門口并安排了兩位頭戴鋼盔、身著防彈衣的特警。
法庭的旁聽席,只有15個座位,但被法警、攝像師等占去了大部分,只有六個座位才是留給真正旁聽的人的,按照規定,原、被告雙方可以各邀請三人旁聽。
我最先進入了法庭,在“被告席”上坐定,身旁是我的委托代理人王立華大校,他的身旁則是我的代理律師趙明。
我們坐下之后,兩位原告黃鐘、洪振快和代理律師吳飛也魚貫進入法庭。
黃鐘進來后即沖著我以夸張的大幅度點頭微笑,我也頜首作答。
洪振快因為是文章的作者而被我視為主要對手,我很想和他在庭審開始前有一次“眼神的較量”,便緊盯著他看,但是他低著頭走進法庭,一屁股坐在座位上后,又全神貫注地緊盯桌面,似乎是在研究桌面的木質紋理,始終不肯抬頭。
隨后,審判長和兩位陪審員進入法庭。三位均是女性,審判長看上去很年輕,她身著法袍,法相莊嚴。
和許多人想象的精彩紛呈的法庭交鋒相反,庭審前半段的程序性議程相當沉悶,因為無非是核實原、被告以及代理人和代理律師的身份,交換并核實證據等,只有到了法庭辯論階段,庭審才開始變得活躍起來。
程序性的階段結束以后,原告律師提出了訴訟請求,包括要求被告賠償原告1萬元,刪除相關微博,在新浪微博以及《南方都市報》等七家媒體刊登道歉聲明,承擔全部訴訟費用等。
我的理律師趙明做了精彩的反駁性發言,在他的發言結束后,我也做了補充性發言,在此之后,代理人王立華大校也做了鏗鏘有力的發言。
雖然洪振快和舊炎黃春秋集團似乎是有備而來,但我方發言在氣勢已經完全壓倒了對方,因此,我忙里偷閑,發了一條微博:“我軍氣勢如虹!”
令我感到好奇的是,在整個辯論、發言期間,洪振快一直在專心致志地研究桌面,從不抬頭。老實說,他對桌面的興趣讓我產生了強烈的好奇心,甚至想走過去看看桌面上究竟有什么吸引人的東西。
在開始最后陳述之前,還發生了一個有趣的小插曲:原告律師忽然提出,如果他們勝訴,這次出庭的停車費也應該由被告賠償,并當場出示了一張單據。
審判長認真對待,讓法警將單據轉遞到我的律師趙明手中,請他鑒別真偽,趙明看了以后表示對單據的真實性不持異議,并將單據轉交給我,我則表示不用再看了。
這一插曲結束后,審判長轉問原告是否愿意和解。由于法庭氣氛的丕變,原告方面對勝訴似乎已經失去信心,律師吳飛似乎有點迫不及待的表示“愿意”,審判長轉問被告是否同意,我似乎也有點迫不及待的表示不同意。
吳飛律師稍感尷尬,喃喃補充說,“我們同意和解的前提是被告承認錯誤……”,審判長打斷他說,被告已經拒絕和解,再做這樣的解釋已無意義。
審判長隨即宣布最后陳述開始,并請原告方首先發言。
這時,洪振快第一次結束了對桌面的研究,抬起頭來,似乎有些羞怯地重申了幾句起訴書中的要求就偃旗息鼓了。律師吳飛和黃鐘也都是重申起訴書中的要求,發言沒有新意。
審判長然后請被告方發言。趙明律師和王立華大校做了簡短有力的發言后,我以被告的身份做了最后陳述。
我在最后陳述中指出:
“在紀念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和中國的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的2015年,作為一名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中校,能夠為保衛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壯士的榮譽而成為被告,令我深感自豪!”
“我在青少年時代受到的教育和在解放軍中服役的經歷,使我深深的敬仰包括狼牙山五壯士在內的所有革命先烈。我認為,正是有了他們的犧牲,才有了我們今天和平安寧的幸福生活,但他們在炎黃春秋一類媒體和一些無良文人的口中筆下,革命先烈們卻得不到絲毫的尊重,反而成為質疑、調侃、侮辱的對象,這使我深感悲憤!我深深的感到,日本鬼子雖然被趕走了,但漢奸仍然存在,他們掌握了許多輿論陣地,我們不得不為保衛抗日英雄的榮譽繼續斗爭。”
我最后宣布:
“今天的庭審可以被視為抗日戰爭在輿論戰場的繼續,我會堅持到底,也愿意打持久戰。對這場特殊的戰爭,我有必勝的信心,因為絕大多數中國人,都會站在我們一邊!”
陳述結束后,旁聽席上響起了熱烈的掌聲!
審判長第一次失去對法庭的掌控,她敲響了法槌,要求旁聽者遵守法庭紀律,但掌聲仍未停止。
我努力讓自己保持平靜,環顧四周,發現那幾位來占座位工作人員和明顯是原告帶進來的聽眾也在鼓掌! 我想,掌聲也是一種判決吧!
庭審結束后,原告方的三個人率先走出了法庭,忽然人群中有人喊“打到漢奸!”大家都一起喊了起來。洪振快繼續神情專注地看著地面,似乎在尋找丟失的鑰匙之類,律師吳飛的臉色難看極了,黃鐘則帶著一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苦笑,他們三人一言不發,從人群中擠過,匆匆遠去。
又過了一會,我們三個人也走出了法庭,法庭門口響起了長時間的熱烈掌聲。
人們簇擁著我們向外走,那一刻,我體會到了凱旋的感覺。
真是一場美好的戰斗!
06
這場戰斗勝利之后,后續事態的發展,可謂“橫掃千軍如卷席”。
2015年9月3日,首都舉行盛大閱兵式,慶祝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狼牙山五壯士”所在部隊的方隊,以磅礴的氣勢第一個通過天安門廣場!
12月21日,海淀區法院宣布駁回黃鐘、洪振快的全部訴訟請求,郭松民一審勝訴!
聽到這個消息后,我多少有點惋惜地想,洪振快和黃鐘,恐怕要自己支付庭審那天的停車費了。
12月22日,豐臺區法院宣布梅新育一審勝訴。 2016年,我和梅新育又先后贏得了二審的勝利。
就在這一年,舊炎黃春秋編輯部被徹底改組,盤根錯節,樹大根深的舊炎黃春秋集團土崩瓦解。
在此之后,狼牙山五壯士后人起訴洪振快侵犯英雄烈士名譽權,勝訴! 邱少云烈士的弟弟起訴“作業本”和無良企業加X寶,勝訴!
在一系列勝訴以及由此催生的保護英雄烈士榮譽的強大呼聲下,2018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通過,并于5月1日正式生效。
這部法律開宗明義地宣布,制定本法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對英雄烈士的保護”,第26條明確規定:
“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天,保衛英雄烈士的榮譽,已經成為強大的社會共識,《英雄烈士保護法》,也成了懸掛在所有試圖詆毀英雄烈士的無恥之徒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今天,在中印邊境犧牲、負傷的喀喇昆侖英雄們受到了熱烈擁戴,人們對詆毀他們的無恥之徒的表現出了巨大的憤怒,這一切都證明我們當年的戰斗很有意義。
回看2015年的法庭交鋒,以及法庭外的輿論戰,我有一種老兵重回激戰過的舊戰場的感覺!
想起了毛主席的一首詞《菩薩蠻•大柏地》:
赤橙黃綠青藍紫,誰持彩練當空舞?
雨后復斜陽,關山陣陣蒼。
當年鏖戰急,彈洞前村壁。
裝點此關山,今朝更好看。
作者系昆侖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作者授權】,轉編自“獨立評論員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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