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發布了這樣一條消息:經下沉督察發現,昆明滇池南岸長腰山近92%土地被房地產開發項目蠶食,滇池生態空間遭嚴重擠占。
據媒體披露,當著包括昆明市委、市政府領導等官員,督察組與當地居民進行了這樣一番對話:
“喜歡春城嗎?”“喜歡啊!”“對面在建房子,你們知道嗎?”“知道啊,本來有樹的,蓋了房子景觀不好了,煩得很!”“沒有反映嗎?”“我們老百姓沒辦法,對這種事無能為力。”
這些年,中央對環境督察的力度一直很大,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在此背景下,此番滇池曝出的環保案,具有很大的警示意義。
2015年1月與2021年1月衛星地圖中的長腰山(圖源:生態環境部)
一
作為云南第一大湖,滇池在云南人心中具有特殊意義。
地形上,滇池是構造型湖泊。相較四周高山、丘陵、平原,滇池地勢最低,能夠蓄水成湖,但滇池不與其他水系相通。曾經有段時間,排入滇池的大量水污染物無從外移,水質日益惡化。
上世紀80年代,滇池保護與污染治理被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上議程。近40年間,各級財政資金持續注入,滇池污水收集與處理系統不斷完善,沿湖居民、企業配合異地安置、產業調整,才使滇池水質惡化趨勢有所好轉。2020年,滇池水質已達“30余年來最好水平”。
所謂“最好水平”,總體水質也僅保持在IV類-V類之間——直白點說,依然不適合與人體直接接觸。
即便如此,有些開發商還是盯上了滇池:生態重地不能“褻玩”,那我造房子“遠觀”總行吧?
據生態環境部通報,2015年1月以來,在滇池南岸長腰山區域,昆明諾仕達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陸續開工建設“滇池國際養生養老度假區項目”。該項目規劃占地3426畝(長腰山總面積的92%),規劃建設別墅813棟、多層和中高層樓房294棟,建筑面積225.2萬平方米。
保護區內蓋房子,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可想而知——
滇池一級保護區內,生態林被毀,赫然出現一條瀝青道路;
滇池二級保護區限制建設區內,截至2018年7月,占地293畝的167棟別墅已落成;
長腰山三級保護區內,諾仕達集團共建設209棟別墅,占地1891畝;
長腰山外,靠近昆明市中心的滇池草海片區,25公里的湖濱帶幾乎被房地產項目占滿,不少企業甚至打出“鼎級富人區”“私享萬畝濱海濕地”等標語。
以上足見開發商對親水景觀房寄予的“厚望”。問題是,如果濱湖地區的土地全部建上房子,滇池水質改善難度會更大。
這是因為高密度房地產會引來大量人口,進而大量增加生活污水;污水處理系統可能不堪重負,天然草地、林地、濕地等自然生態調節系統又不復存在,更無從支援。
試想,即便在這兒買了房子,面對不宜直接接觸、偶爾還有異味的滇池,房主們真能實現“鼎級”生活品質?
長腰山面向滇池區域建成項目及在建項目(圖源:生態環境部)
二
近年來,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規開發建設、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非法采礦、廣西鳳山世界地質公園遭破壞性開采等一批環保大案,都凸顯出巨大的“私享利益”驅動。
通常,生態保護所需費用由國家或上級部門負擔。生態出現破壞就是“既成事實”,拖久了還能成為“歷史遺留問題”。到頭來,還得由國家或上級部門出錢出力,進行漫長的生態修復。
這種“社會保護成本”和“私人開發收益”的不對稱,也使自然保護區成了一些人眼中的“香餑餑”:掙了錢是自己的,破壞了環境,有政府部門修復,有利無弊嘛!
公開數據顯示,中央和地方政府歷年在滇池保護上的財政投入總額已超過600億元。從2008年起,昆明市實施了“四退三還一護”(退塘、退田、退人、退房;還湖、還林、還濕地;護水)工程,其中大量公共財政資金用于群眾搬遷、選址建設安置房。
誰料,騰退出來的土地還沒來得及實現“三還”,就被開發成了別墅區與高爾夫球場。
在此過程中,地方財政的確從滇池開發項目中獲得了土地出讓收益,但地方政府在滇池保護治理上,可以說“態度不堅決、行動打折扣”,制度執行不到位、有偏差。
例如,2013年起,滇池區域開始施行《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但《條例》對一級保護區內允許建設的滇池保護設施規定不明確;對二級保護區內允許建設的“生態旅游、文化建設項目”,也沒有明確界定。對房地產企業來說,把別墅項目包裝成“規定項目”,易如反掌。
又如,承擔滇池保護具體任務的昆明市,迄今尚未制定自己的“昆明市保護滇池條例”或“滇池保護發展規劃”。
用督察組的話講,這叫“只算小賬、不算大賬,只算眼前賬、不算長遠賬”。如果各地都只考慮一個地區、一個部門、一段時間的“小本本”,那么以保護之名、行開發之實的案例,一定會反復出現。
涉事項目某房屋不動產權證顯示,權利性質為“市場化商品房”,產權來源為“商品房買賣”。(圖源:生態環境部)
三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云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曾兩次考察云南,均對滇池等高原湖泊保護治理作出重要指示。
對滇池長腰山變“水泥山”一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文稱:“有制度不落實,有責任不履行,有督察不整改,實現綠色發展依然任重道遠”。
本次曝光的滇池沿湖開發案例,很多也在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中被點名。但涉事企業不僅沒整改,反而變本加厲——
滇池一級保護區內,一處占地703.64畝的高爾夫球場長期違規經營,2016年至2021年3月累計營收1247.5萬元;2015年10月,相關部門下發通知,要求該球場“立即停業并退出滇池一級保護區范圍”,但其拒不退出。
今年4月,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云南,該球場的整改終于有了“動作”:當督察組邀請地方領導現場檢查球場所植樹木,領導伸手一拔,插入淺層表土的小樹杈便連根出土。
(圖源:網絡)
從拒不退出到虛假整改,球場生意照樣如火如荼。這不免讓人想起總書記曾6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的秦嶺違建案。
從秦嶺到滇池,表面上看,是有關部門和負責人對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性認識不夠,認為問題不嚴重,或可延后解決;實際上,是地方黨委和政府政治站位不高,未能正確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甚至在政治紀律上出了問題。
在2018年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習近平指出:“不能一邊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邊生態環境質量仍然很差,這樣人民不會認可,也經不起歷史檢驗。”
環境保護是政治任務,更是政治承諾,是必須實現、不能有折扣變通的事項。轉變發展思路,保持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力,就是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的體現。地方政府必須擺脫“環境換GDP”的路徑依賴,拒絕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保護生態環境上做得怎么樣、講不講政治,是認真落實還是陽奉陰違、搞“盯車牌、假植樹”這些小伎倆,老百姓都能看得見,想遮也遮不住。
作者:云間子 來源: 俠客島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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