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任正非評價
任正非對《華為基本法》的評論:
§ 《基本法》真正誕生那一天,也許是它完成了歷史使命之時,因為《基本法》已經融入華為人的血脈。
§ 《基本法》通過之時,也就是《基本法》作廢之時。
§ 《基本法》值一個億!
§ 如果說企業文化是公司的精髓,那么《基本法》是企業文化的精髓。
§ 沒有《基本法》,華為會崩潰;沒有IBM,就沒有華為的國際化。
§ 《基本法》并不是全體員工都能明白,也不可能都能明白。華為公司有403個員工真正已經明白了,我們就開始前進,最多是我們拖著其他人走,不可能讓很多員工能深刻理解,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 我非常擔心華為公司的《基本法》會出現“墻內開花墻外紅”的情況,為什么?我們的員工重視不夠,理解不夠。外面的企業,包括很多外國公司、臺灣公司以及我們的競爭對手都在認真學習《華為公司基本法》。因此,再一次強調,既要有主題,又要有附題,闡述得很透徹,這樣才能使員工真正地理解,培養一大批“狼”。因為《基本法》定位就是培養高中級干部,要注意華為公司《基本法》的定位是培養高中級干部,并不要求每個員工都必須懂。在修改的時候一定要把這個定位搞清楚。
§ 《基本法》里也有泡沫。
02
人大六君子的故事
1996年,華為歷史第一次引進咨詢機構進行管理咨詢。咨詢項目是市場營銷部的績效考核制度,接口部門是市場考評辦(負責人為張建國,編制共三人)。咨詢項目的目的是把年終獎金發出去,因為市場人員遠離公司,任正非搞不清這些人的績效到底如何,而面對各辦事處報上的分配方案,心中又沒有底,所以迫切需要建立市場人員的績效考核體系,作為發放獎金和增加工資的依據。至此,華為就多了一幫咨詢人,這幫人有個代名詞:人大教授。
當年,幾位人大教授們在華為的感覺特別好,比在校園的感覺好多了。每次公司開高層會議,任正非基本上都會說:請人大教授說說。
吳春波后來透露說:人大教授來自工業經濟系、勞動人事學院和計劃統計學院,平均年齡35歲,四位博士,兩位碩士。六人的關系很復雜,歸納起來講是通過縱橫交錯的同學、同事、老鄉和隊友(學校武術隊)網絡連接起來的,這是一個自組織團體,沒有機構,沒有注冊,沒有公章,連皮包公司都不如,說白了就是拉幫結伙外出掙錢的合伙人。
吳春波還說:“‘人大教授’是名不副實的,六位當年都是副教授,在華為咨詢期間,自己將自己的職稱抬高了一級,或者說被華為認可為教授。學校的副教授們聽到每天有人喊自己為教授,肯定很受用。后來,我們六位被外界稱為‘人大六君子’或‘華為六君子’”。
任正非對人大教授的評論:
§ 人大的教授厲害,怎么就統一了大家的認識了呢?
§ 《基本法》到年底一定修改好,從幾次輔導報告中我看到了信心,我們與人大的合作這條路走對了。
§ 華為是個“功利”集團,《基本法》要有助于我們搬石頭和修教堂。你們把“知本”留給我們,“論”你們可以拿走。
§ 人大教授整天在瞎忙,也沒給華為帶來什么,但你們對華為的最大貢獻是告訴我們做企業還需要管理。
“鞍鋼憲法”:1960年3月22日,毛澤東豪邁地宣布:“鞍鋼憲法在遠東、在中國出現了。”鞍鋼憲法的核心——兩參一改三結合:“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工程技術人員、管理者和工人在生產實踐和技術革新中相結合”,中國企業管理實踐與理論的創新。
1995年:人大教授第一次接觸,描繪華為“三分天下”的美景,請求人大教授幫助華為成長的任正非直截了當問:“你們要多少錢?”容不得教授們思考,任正非復問:“一百萬夠不夠?”,當時行業項目咨詢費也就幾萬。
《基本法》項目歷經三年結束,咨詢項目經費是5萬,后來華為過意不去,又獎勵5萬元。
03
基本法的起草過程
1994年:華為經過7年的打拼,從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公司一躍成為熱門企業。上級領導視察華為,贊譽其文化好。
1995年9月:華為發起“華為興亡,我的責任”的企業文化大討論,同時還制定了14條的《華為人行為準則(暫行稿)》。
1995年:香港將實施的《香港基本法》成為熱點。在華為一次會議上,任正非提出:“華為也要有自己的《基本法》。”
華為內部搞出的《華為公司基本法》被任正非否了,據說任正非把文稿扔在地上。任正非:讓人大教授試試。人大教授升級為“《基本法》專家組”。
1996年初:彭劍鋒帶領包政、吳春波等三位教授來到華為,《基本法》的制定開始。
1996年3月:彭劍鋒、包政、吳春波的三人專家小組成員吸收了黃衛偉、楊杜、孫建敏等學者,人大教授六君子:彭劍鋒、黃衛偉、包政、吳春波、楊杜、孫建敏,組成了華為管理大綱起草小組。彭劍鋒是《華為基本法》起草組的組長,也是教授們的牽頭人。于是,橫跨三年的《基本法》起草大幕由此拉開。
什么是《基本法》?如何寫《基本法》?經過一天的激烈討論,還是達成了共識:第一,《基本法》,基本不是法。不能把《基本法》寫成企業內部的法律文件,這肯定不是任正非所要的,企業也不需要一部法律文本。第二,《基本法》,基本沒辦法。對于《基本法》里主要包含哪些內容,是使命與價值觀宣言,還是企業的經營政策體系?大家各持己見,互不相讓。
首稿由包政執筆。基于德魯克管理理論核心,提出三個基本命題:
§ 華為要向何處去,華為要成為一個什么樣的企業;
§ 解決華為的管理效率問題,圍繞效率華為應該建立什么樣的內部規則體系,避免因快速擴張導致的管理失控;
§ 員工的成就感問題,確立什么樣的文化理念與人力資源政策,使員工對企業有文化認同,有成就感。
包政去日本進修,黃衛偉執筆二稿,指出三個基本問題:
§ 華為為什么成功?
§ 支撐華為成功的關鍵要素有哪些?
§ 華為要取得更大的成功還需要哪些成功要素?
彭劍鋒提出,華為要思考二次創業中所面臨的基本矛盾與問題,以及處理內外矛盾關系的游戲規則——即核心價值體系問題。
需要解決的10個矛盾/10大關系:
彭劍鋒起草《基本法》過程中,提出六個方面的思考:
§ 培育生生不息的企業文化——關于核心價值觀的思考
§ 各盡其能,各得其所——關于價值分配制度的思考
§ 從混沌到有序——關于基本經營政策的思考
§ 戰略決定結構——關于基本組織政策的思考
§ 管理創造力和潛能——關于基本人事政策的思考
§ 活而不亂,控而不死——關于基本控制政策的思考
定義《基本法》的三個目標:
§ 把企業家的直覺轉化為政策。
§ 調整內部的關系。
§ 指導制度建設,用它來指導如何做流程,如何做管理框架。
1996年3月:任正非與專家組連續三天長談,從其家世、童年、求學、參軍、退役,一直到創辦華為以及公司的艱難成長歷程。
1996年6月30日:任正非在《再論反驕破滿,在思想上艱苦奮斗》中說:“我們正在進行《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基本法》是華為公司在宏觀上引導企業中長期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華為公司全體員工的心理契約。要提升每一位華為人的胸懷和境界,提升對大事業和目標上的追求。每個員工都要投入到《基本法》的起草與研討中來,群策群力,達成共識,為華為的成長作出共同的承諾,達成公約,以指導未來的行動,使每一個有智慧、有熱情的員工,能朝著共同的宏偉目標努力奮斗,使基本法溶于每一個華為人的行為與習慣中。”
1996年12月26日:《基本法》第四討論稿刊登在當日出版的第45期《華為人》報上,任正非要求所有干部職工帶回去讀給家人聽,回到公司后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包政請教任正非:“任總,人才是不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任正非回答:“不是,人才怎么可能會是企業的競爭力,‘對人才的管理’才是。”
1997年春節:任正非為華為人布置寒假作業——認真學習《基本法》的同時過好春節,“如果說企業文化是公司的精髓,那么《基本法》是企業文化的精髓”。
《基本法》改到第六稿時,在華為的6條核心價值觀基礎上,任正非親自加了一條:“資源是會枯竭的,唯有文化才會生生不息”。
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曾為《基本法》題詞:“隨心所欲不逾矩。”《論語·第二章·為政篇》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 ,三十而立, 四十而不惑 ,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1997年6月10日:《人民日報》刊登文章《中國人民大學為企業改革探路》,對“青年教師長期深入企業、服務企業,探索中國企業發展道路”,做出了肯定。
1997年6月11日:中國企業家協會會長袁寶華(曾任人民大學校長)聽取《基本法》的匯報,并予以較高的評價:“華為是做到了‘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經驗很寶貴,不僅值得新企業吸取,也值得老企業吸取。改革開放以來,大量新企業出現,許多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調。”
1998年1月15日:《基本法》草案的第七稿。
1998年3月23日:南山明華會議中心,“華為公司《基本法》審定會”正式召開,宣告了歷時三年,修改數次,計103 條,16400余字的《華為公司基本法》橫空出世,《基本法》的制定工作宣告完成。會議上,任正非指出:“《基本法》通過之時,也就是《基本法》作廢之時。”
審定會議最后一個議題:華為公司是否要在“公司的宗旨”中作出“永不進入信息服務業”的承諾?華為公司有必要在《基本法》中聲明永不進入信息服務業嗎?這不是約束自己,限制發展?參加審定會的專家、學者和華為公司的高層領導為此展開了長時間的激烈爭論。
任正非說:“我們決心永不進入信息服務業,把自己的目標定位成一個設備供應商,就是要破釜沉舟,把危機意識和壓力傳遞給每一個員工。通過無依賴的市場壓力傳遞,使內部機制永遠處于激活狀態。”
任總接著說“進入信息服務業有什么壞處呢?自己運營的網絡,賣自己的產品時內部就沒有壓力,對優良服務是企業生命的理解也會淡化,有問題就會推諉,這樣是必死無疑的。在國外我們經常碰到參與電信私營化的機會,我們均沒有參加。當然,我們不參加,以后賣設備會比現在困難得多,這迫使我們必須把產品的性能做到最好,質量最高、成本最低、服務最優,否則就很難銷售。欲生先置于死地,也許會把我們逼成一流的設備供應商。”
1998年3月23日,深圳南山區明華山莊,《華為基本法》審定會會議期間,任正非與人大教授合照。(由左到右)孫健敏、任正非、吳春波、彭劍鋒、楊杜、黃衛偉
04
《華為基本法》社會效應
1998年9月:人民郵電出版社出版了《走出混沌——探索中國高科技企業可持續發展之路》一書,其中包括《基本法》全文,專家組撰寫的六篇《基本法》輔導報告,任正非撰寫的題為《由必然王國到自由王國》的序。此書首印5萬冊,累計發行20萬冊,盜版書無法統計。
1998年10月31日:專家們在北京昆侖飯店召開了“走出混沌——探索中國高科技企業可持續發展之路”的研討會,一百多位專家學者圍繞《基本法》展開研討。
1998年12月10日:《基本法》咨詢項目獲國家教委“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的管理學二等獎,一等獎空缺。
1999年4月:《走出混沌》出了增訂版。
華為前副總裁李玉琢在其書中披露,《華為基本法》發布后,影響巨大,“一夜之間人們突然發現‘巨大中華’(當年中國四家通訊業代表企業:巨龍、大唐、中興、華為)中的老四——遠在深圳的華為,才是代表中國通訊業的真正旗手。自此,很多企業、各級政府領導紛紛到華為參觀、考察”。
《華為基本法》關于價值創造的定義:我們認為,勞動、知識、企業家和資本創造了公司的全部價值。
《基本法》之后,還有沒有《基本法》?《基本法》的第六章“接班人與基本法修改”中的第一百零三條:“每十年基本法進行一次修訂。修訂的過程貫徹從賢不從眾的原則。”
05
再回首來時路
2007年前后:任正非提出修訂《基本法》的要求,顧問們提出書面的修改思路和修改提綱。但沒多久,再也沒有人過問此事。
2016年1月2日晚,華為基本法六君子彭劍鋒、黃衛偉、包政、吳春波、楊杜、孫建敏新年聚首,共話昔日一起奮斗情景。
(左起)包政、楊杜、黃衛偉、彭劍鋒、孫健敏、吳春波
2024年1月11日,受華為創始人任正非的邀請,當年起草《華為基本法》團隊、人大六君子(包政老師因身體有恙未能參加)與華為總裁任正非先生歡聚在華為總部。會面沒有主題和目的,老友敘舊,賓主盡歡。
2024年1月11日,時隔27年,華為坂田基地F區F4咖啡廳,任正非與人大教授合照再現當年場景。(由右到左)孫健敏、任正非、吳春波、彭劍鋒、楊杜、黃衛偉
為了這次相聚,任總親自制定接待細節、看什么、吃什么、送什么禮品等,都親自囑托安排。臨別時,還特意叮囑《華為基本法》起草專家團隊一起擺拍,復原當年起草《華為基本法》時一起散步的場景。
黃衛偉發表與任正非總裁重聚的感悟說:“《華為公司基本法》的起草過程,是西方的管理理論與中國高技術企業實踐的第一次系統性交融和碰撞。令我們感到自豪的是,《基本法》從華為實踐中提煉出的原則和理念,如不讓雷鋒吃虧的核心價值觀,實事求是的行為準則,按生產要素和貢獻分配利益和分享剩余價值的理念,聚焦核心、壓強投入的戰略原則,人力資本增值優先于財務資本增值的經營目標等諸多管理哲學和經營理念,直到今天還熠熠生輝,給后來者以啟迪。《華為公司基本法》標志著中國杰出企業家的道路選擇,標志著中國企業管理開始走出混沌。歷史表明,走華為之路,這就是結論。”
作者 | 時 游、冰川松鼠;來源 | 藍血研究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作者 相關信息
內容 相關信息
? 昆侖專題 ?
? 高端精神 ?
? 新征程 新任務 新前景 ?
? 習近平治國理政 理論與實踐 ?
? 國策建言 ?
? 國資國企改革 ?
? 雄安新區建設 ?
? 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