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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濤: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的思想及其當代價值
點擊:  作者:方濤    來源:昆侖策網【授權】  發布時間:2022-10-10 0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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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作為“黨領導一切”的先行者、探索者和奠基者,毛澤東早在土地革命時期就初步提出,全民族抗戰時期明確黨“應該領導一切”,新中國成立初期強調“黨必須領導一切”,再到探索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提出“黨是領導一切的”,并采取一系列舉措,堅決糾正各種偏離黨的領導的錯誤傾向,確保了黨對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的堅強領導。在內涵上,毛澤東主要從黨的領導地位、主體、內容、方法、制度等方面,深刻回答了黨為什么要領導一切、如何領導一切等基本問題,為黨領導一切其他組織和各方面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的思想,揭示了馬克思主義政黨執政規律的基本原理,具有重要的時代價值,必須毫不動搖堅持、科學準確把握并推進制度化。

 

無論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還是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毛澤東都多次提及“黨領導一切”。進入新時代,習近平繼承和發展了這一重要思想,重提“黨是領導一切的”,將其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第一個基本方略并寫進黨章,強調“這是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最可寶貴的經驗”。立足當下,回顧歷史,研究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思想的形成過程和豐富內涵,不僅有助于把握“黨領導一切”的有關基本問題,深化對馬克思主義政黨執政規律的認識,而且對深刻領悟“兩個確立” 的決定性意義、 做到 “兩個維護”、 更好地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具有重要價值。

 

一、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思想的歷史演進

 

從思想史的角度看,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的思想始終貫穿于其革命生涯,初步提出于土地革命時期,正式形成于全民族抗日戰爭時期,在新中國成立后繼續豐富發展,從開始的處理黨和軍隊關系,逐步拓展到黨領導政權、民眾團體、經濟工作等各領域。

 

1. 初步提出:“一切工作,在黨的討論和決議之后”再去執行

 

早在創建中國共產黨的實踐中,毛澤東就已經認識到黨在中國革命中的領導地位。1920年8月13日,遠在法國勤工儉學的蔡和森經過對世界革命運動的考察后,在給毛澤東的信中提出了中國革命的步驟,強調先要組織共產黨,“因為他是革命運動的發動者、宣傳者、先鋒隊、作戰部”,這樣革命運動“才有神經中樞”。12月1日,毛澤東復信給蔡和森:“表示深切的贊同”。這表明此時毛澤東已經接受了這一觀點,從而為“黨領導一切”的提出奠定了思想基礎。

 

大革命失敗后,毛澤東總結經驗教訓,認為這是“因為無產階級沒有堅決地執行自己的領導權”,中國的民主革命“必須由無產階級領導才能完成”,“應高高打出共產黨的旗子”。在率領秋收起義部隊開赴井岡山的途中,通過三灣改編,把支部建在連上,由黨的前敵委員會統一領導部隊,加強了黨對軍隊的領導。同時,由于大部分從舊式軍隊中脫胎出來,紅四軍中存在著單純軍事觀點、極端民主化、非組織觀點等錯誤傾向,還發生了黨領導軍隊的集權和分權之爭。對此,毛澤東主張黨對紅軍領導實行集權制,但這卻被指責為“書記專政”“家長制”。

 

1929年12月,紅四軍第九次黨代會通過了毛澤東起草的決議草案,即古田會議決議,明確黨要積極注意和討論軍事工作,“一切工作,在黨的討論和決議之后,再經過群眾去執行”。這里,毛澤東使用了“一切工作”的表述,主要是針對此前紅四軍黨內出現的認為前委“管的太多”“權力太集中”等錯誤觀點,以突出強調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當然,這主要是指軍隊中的一切工作。但在革命戰爭年代,軍事工作是中心工作,同時人民軍隊還要“執行革命的政治任務”,包括宣傳、組織、武裝群眾和建立革命政權、黨組織等。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古田會議決議通過政治建軍,初步提出了“黨領導一切”。

 

2. 正式形成:黨“應該領導一切其他組織”

 

全民族抗戰爆發后,毛澤東力爭黨在抗日戰爭中的領導權和統一戰線中的獨立自主原則,堅持黨指揮槍,強調中國革命要取得成功,離不開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新民主主義革命要在無產階級領導之下,建設一個全國范圍的、群眾性的大黨,形成黨“對于革命戰爭的絕對的領導權”,動員一切力量爭取抗戰勝利。

 

隨著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敵后抗戰的地區性和游擊性增強,加之黨員隊伍、黨組織和根據地的擴大,黨、政、軍、民之間的關系出現各自為政,不堅決執行中央決定指示,軍隊、政府向黨鬧獨立性等現象。為此,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統一抗日根據地黨的領導及調整各組織間關系的決定》(以下簡稱“九一決定”),明確提出黨“應該領導一切其他組織”,每個根據地要“有一個統一的領導一切的黨的委員會”。這里,“領導一切”前加了“應該”一詞,是基于對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的認識。當時中央領導集體在整風運動中通過學習《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和斯大林《論布爾什維克化十二條》,認識到黨是“無產階級組織的最高形式”,因而決定明確各根據地的中央代表機關、各級黨委為各地區的最高領導機關,統一各地區的黨政軍民工作的領導。

 

“九一決定”還被列為整風文件。1942年10月至1943年1月,西北局高級干部會議對“九一決定”進行了重點討論。毛澤東在會上強調,要承認“九一決定”,黨要領導軍隊、政府和民眾團體,一切都要歸黨的領導。1944年1月,毛澤東在彭德懷的一份整風學習發言記錄上批注:“階級聯合的一切形式,均須受黨的領導。”延安整風運動中,通過反對主觀主義、宗派主義等不良作風,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黨領導一切”逐步成為共識并得以落實。解放戰爭時期,特別在人民解放軍轉入戰略進攻后,為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嚴格執行,毛澤東強調必須加強組織性、紀律性,維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克服無紀律、無政府狀態和地方主義、游擊主義。新中國成立前夕,毛澤東進一步思考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后的國家政權問題,強調“工人階級經過自己的先鋒隊中國共產黨實現對于人民大眾的國家及其政府的領導”,在共產黨的領導下實行人民民主專政。

 

3. 全面推開:“黨必須領導一切”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開始在全國執政。針對政府工作、經濟工作中出現偏離黨的領導、分散主義等傾向,毛澤東強調“黨必須領導一切”,明確要加強經濟戰線的領導力量,加強對政府財政經濟部門工作的領導,強化黨的集體領導和統一領導,維護黨的團結,對全國執政條件下如何堅持“黨領導一切”進行了有益探索。

 

在黨領導國家政權的實踐中,存在忽視政治、把政治和技術對立起來、認為黨不能領導具體的技術和業務工作等傾向,這在衛生工作中表現得較為突出。毛澤東十分重視醫療衛生工作,早在1951年9月就作出批示,要求各級黨委必須改正對衛生、防疫和一般醫療工作缺乏注意的缺點,將其“看作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對衛生工作人員必須加以領導和幫助”。但是,這項工作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衛生部門有嚴重的非政治傾向,不適當地強調了衛生工作的特殊性,認為黨委不懂、不能去管,出現了衛生部門政治空氣稀薄、不認真研究與貫徹黨的政策、常常對黨鬧獨立性、群眾觀點薄弱等問題。

 

1953年4月,毛澤東批評軍委衛生部、政府衛生部的領導工作,指出其“既看不見政治領導,也看不見認真的業務和技術領導”,要求嚴肅檢查。對于這一批示,衛生部黨組仍未足夠重視,沒有認真系統地研究貫徹。同年12月上旬,在聽取衛生部匯報時,毛澤東再次提出嚴厲批評,指出衛生工作“最大的缺點是政治少了”和所謂“你不懂,就不能管我”的錯誤想法,強調“黨必須領導一切,領導我們的各種工作”。1954年4月,中共中央在批轉衛生部黨組的檢討和報告中也強調:黨是必須領導一切的,必須把任何方面和任何部門的工作都嚴格地放到黨的領導和監督下。這里,在“領導一切”前都加了“必須”一詞,以強調貫徹黨領導一切的堅定性。

 

1957年年底,為反對分散主義,毛澤東進一步提出了“大權獨攬,小權分散;中央決定,各方去辦;辦也有決,不離原則;工作檢查,中央有責”的32字方針,強調“集中,只能集中于黨委、政治局、書記處、常委,只能有一個核心”。1961年12月,毛澤東在談到1962年的工作時說:“黨是領導一切的。”1962年1月,毛澤東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再次指出:“工、農、商、學、兵、政、黨這七個方面,黨是領導一切的。”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毛澤東兩次強調“黨是領導一切的”,目的是要求各部門在總路線指導下,制定一套適合情況的具體的方針、政策和辦法,加快糾正“大躍進”以來的失誤,推動各項工作全面走上正軌。

 

綜上,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的思想是一貫的,經歷了初步提出、正式形成、全面推開這樣一個逐步深化的過程,在領導對象上從初期的軍隊拓展到工、農、商、學、兵、政、黨等各方面,在形態上從全民族抗戰時期明確黨“應該領導一切”到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強調“黨是領導一切的”,“黨領導一切”這一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的基本原理在中國大地從理論變為現實,順應了近代以來中國革命和社會發展的客觀需求。

 

二、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思想的豐富內涵

 

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的思想內涵豐富,有力回應了黨在領導中國革命和建設實踐中的突出問題,深刻回答了“黨領導一切”的緣由、主體、內容、方法和制度保障等基本問題,是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基本原理同黨的領導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是被實踐證明了的關于黨領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正確的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

 

1. 在黨的領導地位上,強調黨是領導中樞、中流砥柱和領導核心,回答了黨為什么要領導一切

 

黨之所以要領導一切,是由黨的性質和地位決定的。對于黨的領導地位和作用,毛澤東堅持黨是無產階級先鋒隊的觀點,提出黨“是最徹底的民族解放的先鋒隊”,并使用“領導的中樞”“領導核心”“核心力量”“重心”“中流砥柱”“向導”等提法。

 

其一,黨是“領導的中樞”。早在建黨之初,青年毛澤東就接受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建黨學說,認識到黨是先鋒隊,是領導革命運動的“神經中樞”。1929年12月,毛澤東指出:“黨的領導機關要有正確的指導路線,遇事要拿出辦法,以建立領導的中樞。”所謂“中樞”,就是發揮黨總攬、協調、指揮各方的作用,為領導一切提供正確的路線和方法。

 

其二,黨是“中流砥柱”。抗日戰爭中,毛澤東提出“共產黨領導的武力和民眾已成了抗日戰爭中的中流砥柱”。這主要是基于中國共產黨率先舉起抗日旗幟,實行正確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堅持全面抗戰路線和持久戰的戰略總方針,為抗戰勝利作出了重大貢獻。毛澤東還強調黨是“中國人民的中流砥柱”,這是實現“中國的獨立和解放”“工業化和農業近代化”的政治前提。

 

其三,黨是“領導核心”。毛澤東曾把統一領導列為抗日的十大政策之一,明確“要建立領導核心,反對‘一國三公’”。在黨的七大開幕詞中,提出黨是中國人民抗日救國、人民解放和建設新中國的“重心”。之后,毛澤東強調黨既是“全中國人民的領導核心”,要“在人民中間更好地起核心的作用”,又是“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這就是說,黨的領導核心不僅體現在黨同人民群眾的關系上,還體現在黨領導的各項事業中。

 

2. 在黨的領導主體上,突出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明確了“黨領導一切”的關鍵所在

 

黨領導一切,不僅表現在同級各組織的關系上,還表現在上下級關系上。中國共產黨是“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革命理論和革命風格建立起來的”,堅持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原則。相應地,在“黨領導一切”的主體上,毛澤東強調“更強的更有能力的中央”、“中央的強有力的統一領導”,同時也提出要注意處理好中央和地方、集權和分權的關系,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

 

1938年,黨的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各級黨部工作規則與紀律的決定》規定“黨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領導”。為增強中央的領導效能,1943年3月中共中央作出《關于中央機構調整及精簡的決定》,明確兩次中央全會間中央政治局領導整個黨工作,有權決定一切重大問題;書記處是根據政治局所決定的方針處理日常工作的辦事機關,會議隨時由主席召集,毛澤東為政治局和書記處主席,主席對會議中所討論的問題有最后決定之權。1945年,在黨的七大預備會上,毛澤東強調“要向中央基準看齊”。隨著解放戰爭不斷取得勝利,1948年毛澤東強調必須“將全國一切可能和必須統一的權力統一于中央”。

 

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多次強調加強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1952年12月,在審閱修改中共中央關于改變管理干部的方法和建立財經工作部的決定草案時,毛澤東增寫了一段話:“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針、政策、計劃都必須統一由黨中央規定”。1954年2月,黨的七屆四中全會強調“黨的團結的唯一中心是黨的中央”。1958年6月,在審閱修改中共中央決定成立財經、政法、外事、科學、文教各小組的通知稿時,毛澤東特意增寫了職權劃分的內容,強調“大政方針在政治局”“決定權在黨中央”“具體執行和細節決策屬政府機構及其黨組”。由此,通過設立領導小組,“執政黨決策-政府機構執行”的模式得以形成,強化了黨中央對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3. 在黨的領導內容上,提出思想領導、政治領導和組織領導的命題,明確了“黨領導一切”的實現方式

 

如何實現“黨領導一切”?毛澤東強調思想、政治、組織這三個方面的內容和要素,還通過建設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完全鞏固的黨,將這三個要素引領并嵌入一切其他組織和各領域。

 

第一,思想領導“是掌握一切領導的第一位”。“無產階級思想領導的問題,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掌握思想教育作為“第一等的業務”和“進行偉大政治斗爭的中心環節”,是完成“黨的一切政治任務”的前提和保證。相應地,克服黨內的突出問題“首先需要在思想上整頓”。在延安整風運動中,毛澤東親自擔任中央學習組的組長,1943年3月20日起兼任宣傳委員會書記、中央黨校校長,推動全黨的理論學習。他還強調必須發揮理論的指導作用,組成一支強大的理論隊伍,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的研究和宣傳,加強干部教育和思想工作,增強黨性。黨報是集體的宣傳者與組織者,對黨內外影響極大,是最尖銳的武器。改造黨必須首先改造黨報,抓緊通訊社及報紙的領導,善于利用報紙指導工作,務必使其完全符合并及時宣傳黨的政策,充分表現出黨性。

 

第二,黨領導一切,最主要的是政治領導。“一切問題的關鍵在政治”。領導工作首先是政治領導,要做好政治工作。針對把政治和軍事、業務、技術等對立起來的傾向,毛澤東多次進行糾正,強調政治是統帥、是第一位的,是完成經濟工作和技術工作的保證,既要反對不問政治的傾向,也要反對空頭革命家。特別是針對所謂“外行不能領導內行”等錯誤觀點,他明確提出:“我們是依靠政治來領導,離開了政治就談不上領導。”實現黨的政治領導,首先必須提出基本的政治口號,在轉折關頭預見前途和可能發生的偏向,根據形勢變化和客觀實際制定正確的方針、政策、策略,明確主要任務,指明前進方向,并密切掌握政策的執行,反對“左”的和右的偏向。共產黨員必須成為模范,并開展政治工作,說服和教育黨外人士,爭取群眾,與同盟者一道工作。

 

第三,以組織的健全和鞏固保證“黨領導一切”。黨的領導必須經過黨的組織和黨員、干部才能實現。在毛澤東看來,“如果已經組織起來了,那末,也已有了組織上的領導”。要組織起來,必須加強黨員、干部隊伍和黨的組織體系建設。抗戰時期,毛澤東強調共產黨必須擴大自己的組織,大膽地發展黨,抗日民主政權中必須“使占三分之一的共產黨員在質量上具有優越的條件”。新中國成立后,通過在國家機關建立黨委會、黨組及基層黨組織,嚴格黨的組織生活,以實現黨對國家政權機構的領導。為加強黨對科技、教育事業的領導,毛澤東提出爭取知識分子入黨,已加入民主黨派的可以跨黨,建立無產階級知識分子的隊伍,不然,外行不能領導內行。“要有許多最好的干部”,并依靠其聯系黨員和群眾,使全盤的工作真正推動起來。為此,他提出任人唯賢的干部路線和德才兼備的干部標準,干部要又紅又專,更多地懂得客觀世界的規律,使領導能夠適合客觀規律。在黨的組織生活中,針對民主不夠、集中不夠等問題,提出“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

 

4. 在黨的領導方法上,強調堅持領導和群眾相結合、一般和個別相結合、抓中心工作等,明確了“黨領導一切”的基本路徑

 

“黨領導一切”,不僅要提出任務,“而且要解決完成任務的方法問題”。毛澤東很重視領導方法問題,強調“要不犯錯誤,就要注意領導方法,加強領導”。

 

一是領導和群眾相結合,把黨的正確主張轉變為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黨是一個核心,它必須要有群眾”,為群眾切身的實際利益而斗爭,最忠實地代表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的利益,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一道工作。其一,要通過“從群眾中集中起來又到群眾中堅持下去”,以形成正確的領導意見。其二,實行首長負責、親自動手,善于團結積極分子,并憑借其提高中間分子,爭取落后分子,“抓兩頭帶中間”。其三,實行既分工又統一的方法。上級領導機關向下傳達任何工作任務時,應通過下級機關的主要負責人,經過總負責人推動其他干部乃至全體人員去做。其四,反對官僚主義、命令主義等脫離群眾的不良作風,恰當處理人民來信,以普通勞動者的姿態在人民中間出現,密切聯系群眾。

 

二是一般和個別相結合,把黨的一般意見貫徹到各個領域。領導者要善于從個別單位和事件的指導中取得具體經驗,進而形成一般意見,又將這一般意見放到許多個別單位中去考驗,然后集中和總結新的經驗,作出新的指示去普遍地指導群眾,逐步推廣開。在領導意見付諸實行時,須從具體情況出發,要系統總結群眾中典型的、成熟的先進經驗。敘述典型經驗的小冊子往往比領導機關發的決議案和指示文件“生動豐富得多,能夠使缺乏經驗的同志們得到下手的方法”。對此,毛澤東把總結和傳播經驗當作“領導者的責任”,并身體力行,及時將具有普遍意義和推廣價值的典型經驗批轉各地參考。“大躍進”后,毛澤東進一步意識到,必須對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作歷史的考察,逐步克服盲目性、認識客觀規律,制定適合情況的各種條例,以此去領導各方面的工作。

 

三是抓好中心工作,圍繞中心推動各方面工作。領導的過程實際上是解決矛盾的過程。在一定時間內,領導者必須抓住主要矛盾,“只能有一個中心工作,輔以別的第二位、第三位的工作”,而不是形成很多的中心工作。為此,一個地區的總負責人必須考慮該處的斗爭歷史和環境,統籌全局,形成照顧全面的整體觀念,學會“彈鋼琴”,將各項工作擺在適當位置,正確地決定每一時期的工作重心,抓緊每一時期內的中心工作,同時又不要放松不是當前的中心但不可缺少的工作,使各方面工作相互配合。

 

5. 在黨的領導制度上,推動建立健全請示報告制、黨委制、歸口領導制等,為“黨領導一切”提供了重要保障

 

注重運用制度、法規、紀律的剛性約束,以規范黨內及黨與軍隊、政府等其他組織的關系,初步建立起了“黨領導一切”的基本制度。早在1929年,毛澤東就提出,要從“制度上”糾正,“嚴格地執行紀律”。1938年10月,毛澤東在黨的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上重申黨的紀律——“四個服從”,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強調“還須制定一種較詳細的黨內法規,以統一各級領導機關的行動”。具體來看,毛澤東主要推動建立健全了以下制度。

 

一是請示報告制。在解放戰爭進入戰略進攻的轉折階段,針對一些同志對請示報告重要性認識不足和事前不請示、事后不報告的不良習慣,1948年1月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了《關于建立報告制度》的黨內指示,對報告的內容、字數等都作了具體規定,明確各中央局和分局,由書記自己動手,每兩個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綜合報告;各野戰軍、軍區首長除作戰方針須隨時請示報告外,每兩個月作一次政策性的綜合報告和請示。3月,中共中央發出了毛澤東起草的《關于建立報告制度的補充指示》,進一步拓寬了請示報告的范圍。6月,他又為中央起草了《各中央局、分局、前委應向中央報告的事項》,具體規定了18項必須事先或事后報告中央的內容。對于請示報告制度的執行,毛澤東親自督促,還將其作為加強紀律性的重要內容。新中國成立后,請示報告制度貫徹到黨領導政權機關的實踐中,加強了中央人民政府系統各部門向中央的請示報告。

 

二是黨委制。革命戰爭年代,由于長期處于被敵人分割的戰爭環境,個人包辦和個人決定解決重要問題的習氣甚為濃厚。為此,1948年9月,中共中央發出毛澤東起草的《關于健全黨委制》的決定,強調“黨委制是保證集體領導、防止個人包辦的黨的重要制度”,必須建立健全的黨委會議制度,一切重要問題均須交委員會討論,并對黨委會議制度的開會時間、程序等作出具體規定。1949年3月,毛澤東在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作的報告的結論中,專門闡述了黨委會的工作方法,如黨委書記要善于當“班長”,不懂和不了解的東西要問下級,胸中有“數”等。這些方法對于提高黨委會的運行效率和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三是歸口領導制。早在“九一決定”中,為確保黨委能領導一切,明確各級黨委的成分“必須包括黨務、政府、軍隊中主要負責的黨員干部”。為精簡機構,1943年3月,中共中央決定設立宣傳委員會、組織委員會和民運委員會,分別對黨的宣傳系統、組織系統和民眾運動進行歸口領導。1949年11月,毛澤東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在中央人民政府黨委會下分設政治法律、財政經濟、文化教育等分黨委和分黨組,初步確立了全國執政條件下黨對政法、財經、文教等系統進行歸口領導的體制,以保證執行“黨中央一切有關政府工作的決定”。1958年6月,中共中央發出通知,決定成立財經、政法、外事、科學、文教等五個口的小組。通過這些小組,黨中央實現了對重要部門的“歸口領導”。

 

三、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思想的當代價值

 

隨著實踐的發展,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思想所揭示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執政規律的科學性和真理性愈加凸顯,具有重要的時代價值。

 

1. 毫不動搖堅持“黨領導一切”

 

“黨領導一切”體現了共產黨執政的基本原理。毛澤東成為一名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后,積極投身到黨領導的革命實踐中,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決糾正偏離黨的領導的錯誤傾向。正是通過在各個關鍵階段對“黨領導一切”的堅持和強調,采取一系列舉措強化黨的領導,確保了中國革命和建設始終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進行。改革開放后,為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在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過程中曾一度出現否定黨的領導的錯誤傾向。對此,鄧小平明確提出批評,并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四項基本原則的核心。2000年1月,江澤民重申“工農兵學商,黨是領導一切的”。黨的十八大以來,針對黨內存在對堅持黨的領導認識模糊、行動乏力等問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黨的領導是全面的、系統的、整體的,必須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

 

通過歷史的回顧可以清晰發現,“黨領導一切”一再被提及,均是為了糾正偏離黨的領導的傾向。從理論上講,按照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黨應該而且能夠領導一切。但是,在實踐中,一方面,黨自身在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等方面會出現各種問題,對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規律的認識需要一個過程,正確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往往需要在總結成功的經驗特別是失敗的教訓后才能逐步形成并完善,影響黨的領導力;另一方面,被領導的軍隊、政權、群眾組織等有自身的行動邏輯和獨立性,不一定時時刻刻都主動、自愿接受黨的領導。正因如此,需要不斷強調“黨領導一切”,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確保黨的領導權。而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的思想揭示了馬克思主義政黨執政規律的基本原理,彰顯了馬克思主義政治家的堅定信仰和高度自信。因此,必須毫不動搖堅持“黨領導一切”,時刻警惕并堅決糾正各種偏離和弱化黨的領導的錯誤傾向,反對宗派主義、自由主義、軍閥主義、山頭主義、分散主義、個人主義、本位主義等錯誤傾向,確保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以充分發揮黨的集中統一領導這一最大優勢。

 

2. 科學準確把握“黨領導一切”

 

歷史地看,對于“黨領導一切”的理解和貫徹,時常存在偏差。對此,毛澤東曾多次專門進行論述,為科學準確把握其基本要求、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提供了遵循。

 

“黨領導一切”不同于“黨管一切”,必須處理好黨政關系,防止以黨代政。一方面,“黨要執行領導政府的任務”,具體通過黨的組織體系和黨員、干部作用的發揮,加強思想、政治、組織等方面的領導,確保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另一方面,在執行的時候,必須通過政權系統,提高政權系統的威信,經過黨員同非黨員接觸、商量、研究去辦,防止事事干涉、包辦代替。在毛澤東看來,黨政關系是黨政不分和黨政分開的有機統一。所謂黨政不分,“就是黨要統一領導,方針政策要統一;所謂黨政分開,就是說具體業務由各業務部門去搞”。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強調“不能簡單講黨政分開或黨政合一”,“處理好黨政關系,首先要堅持黨的領導,在這個大前提下才是各有分工,而且無論怎么分工,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遵循這一思路,黨的十九大后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統籌設置黨政機構,充分發揮黨的職能部門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

 

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獨斷、分散主義。針對領導中出現的個人包辦、分散主義現象,毛澤東多次強調集體領導,并將其作為“最高原則”,認為“只有靠集體的政治經驗和集體的智慧,才能保證黨和國家的正確領導”。“黨委的領導,是集體領導,不是第一書記個人獨斷。”即使在“大躍進”時期反復強調的“大權獨攬”,毛澤東也解釋為“主要權力應當集中于中央和地方黨委的集體”,而不是個人。要發揚民主,啟發批評討論,讓人家講話,虛心聽取群眾意見,習慣聽閑話,并同大家商量問題,集體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既堅持集體領導,又有個人負責,兩者對立統一、缺一不可。

 

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領導一切”,最關鍵、最重要、最根本的在于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如果黨中央沒有權威,黨中央的決定可以選擇性地執行,那么黨的領導力將大大下降,更何談“黨領導一切”。正因如此,無論是在革命戰爭年代,還是在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都反復強調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主張把一切必須集中的權力集中于中央,決定權在黨中央。歷史也證明,正是由于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的堅強領導,中國革命才取得了勝利。在新的征程上,必須堅決維護黨的核心和黨中央權威,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

 

3. 推進“黨領導一切”的制度化

 

在領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實踐探索中,毛澤東把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既領導開拓了正確道路,又豐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政黨的領導思想,不斷深化對馬克思主義政黨執政規律的認識,并及時把成功的領導實踐經驗轉化為領導制度,奠定了黨的領導制度基礎,以制度的剛性約束確保了“黨領導一切”。

 

歷史地看,毛澤東十分重視運用制度來實現“黨領導一切”。1938年,黨的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制定了中央委員會、各級黨部的工作規則與紀律等黨內法規。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認識到,解決制度問題比解決思想問題更重要,并提出要建立一定的制度來保證“集體領導的貫徹實施”。1956年,黨的八大通過的黨章對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加強黨的集體領導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作出具體規定。雖然一段時期內黨的領導制度受到沖擊,但這恰恰從反面證明了制度的重要性。改革開放后,鄧小平在總結這一歷史經驗教訓時指出,“由于沒有在實際上解決領導制度問題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導致了‘文化大革命’”,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因此,必須高度重視黨的領導制度建設,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實現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規范化和程序化,使“黨領導一切”始終在制度的正確軌道上運行。

 

總之,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的思想,深刻闡明了有關基本問題,揭示了馬克思主義政黨執政規律的基本原理,為黨領導一切其他組織和各項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盡管在探索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黨的領導出現失誤,但這恰恰是因為違背了毛澤東此前的有關正確思想,更加證明了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思想的科學性。進入新時代,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必須繼承毛澤東關于“黨領導一切”的思想,同時根據具體實際并順應客觀規律,不斷推進黨的領導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以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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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4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年。
[3]辛向陽:《馬克思主義民主集中制思想與當代中國政治發展》,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
[4]金民卿:《青年毛澤東的思想轉變之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年。
[5]龔云:《中國共產黨指導思想演變的百年歷程》,《毛澤東鄧小平理論研究》2021年第8期。
[6]林建華等:《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論綱》,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16年。
[7]汪世錦:《領導權威研究》,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 2014年。
[8]朱益飛:《毛澤東關于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思想探析》,《馬克思主義研究》2021年第3期。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副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授權】,轉編自“馬克思主義研究”,原刊于《馬克思主義研究》202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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