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振快又敗訴了,這是幾年來多次敗訴了。
這位近年長期為新京報、南方都市報、財經網等多家媒體撰寫專欄稿件的舊《炎黃春秋》雜志的前執行主編的經歷用一句話表達,就是“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
洪振快已經連續幾次敗訴。前兩次是他起訴郭、梅,后一次是狼牙山五壯士后人起訴他。而這次是他起訴紅歌會網和劉宏泉敗訴。
第一次
2013年第11期《炎黃春秋》雜志刊發洪振快撰寫、黃鐘任責任編輯的《“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以下簡稱《細節》)一文。
發表文章支持造謠者,直接質疑狼牙山五壯士舍生取義的真實性。
上述文章發表后,2013年11月23日,梅新育在經認證的新浪微博上發表博文:“《炎黃春秋》的這些編輯和作者是些什么心腸???打仗的時候都不能拔個蘿卜吃?說這些的作者和編輯屬狗娘養的是不是太客氣了?”該博文被轉發360次,被評論32次。
2014年3月,黃鐘、洪振快以梅新育前述言論侵犯其名譽權為由訴至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梅新育停止侵權、刪除相關侵權言論、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等。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黃鐘、洪振快的訴訟請求。黃鐘、洪振快不服提起上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第二次
黃鐘、洪振快訴郭松民名譽權侵權糾紛案
本案亦由洪振快撰寫、黃鐘為責任編輯的《細節》一文所引發。該文發表后,2013年11月23日13時許,有網民“鮑迪克”發表微博《炎黃春秋:狼牙山五壯士曾拔過群眾的蘿卜》,對洪振快撰寫、黃鐘編輯的上述文章中部分內容加以轉引。此后,網民梅新育在轉發鮑迪克微博后,同時發表微博:“《炎黃春秋》的這些編輯和作者是些什么心腸啊?打仗的時候都不能拔個蘿卜吃?說這樣的作者和編輯屬狗娘養的是不是太客氣了?”。在梅新育微博發表后不久,郭松民將鮑迪克和梅新育的微博進行轉發,同時撰寫微博:“反對歷史虛無主義,不動這幫狗娘養的就是笑話!”黃鐘、洪振快以郭松民前述微博言論侵犯其名譽權為由起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1萬元等。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駁回黃鐘、洪振快的全部訴訟請求。黃鐘、洪振快上訴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第三次
葛長生、宋福寶分別訴洪振快名譽權侵權糾紛系列案
葛長生、宋福寶分別訴洪振快名譽權糾紛案,亦由洪振快撰寫的《細節》一文以及其于2013年9月9日在財經網發表的《小學課本“狼牙山五壯士”有多處不實》一文(以下簡稱案涉文章)所引起。案涉文章對諸多細節進行了考據性論述。
案涉文章發表后,“狼牙山五壯士”中的葛振林之子葛長生、宋學義之子宋福寶認為,《細節》一文,以歷史細節考據,學術研究為幌子,以細節否定英雄,企圖達到抹黑“狼牙山五壯士”英雄形象和名譽的目的。據此,葛長生、宋福寶分別起訴至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洪振快停止侵權、公開道歉、消除影響。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一審法院判決:洪振快立即停止侵害葛振林、宋學義名譽、榮譽的行為;于判決后三日內公開發布賠禮道歉公告,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洪振快對兩案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主張一審判決認定的狼牙山戰斗事實存在錯誤;認為一審判決認定“公共利益”實際是“狼牙山五壯士”后人和相關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是中國共產黨的利益,不是國家、民族和人民大眾的利益等,請求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新華社北京2016年10月21日電】記者21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備受社會關注的“狼牙山五壯士”后人葛長生、宋福保分別訴洪振快名譽權、榮譽權糾紛案,被告洪振快拒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已被依法強制執行。根據判決,兩案一、二審判決書的內容摘要在21日的《人民法院報》上刊登。
之間,曾經發生加多寶感謝大V“作業本”借用侮辱先烈方式營銷炒作的類似案件。
加多寶公司在微博上發起了一次名為“多謝行動”的營銷炒作活動,活動中,加多寶公司表示“恭喜‘作業本’與‘燒烤’齊名”,并稱“若‘作業本’開燒烤店就送10萬罐涼茶。”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昨日對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華訴孫杰(微博名“作業本”)、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一審公開宣判,判決二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公開發布賠禮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華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該公告須連續刊登五日;二被告連帶賠償原告邱少華精神損害撫慰金1元,于判決生效后三日內履行。
而這次官司仍然是洪振快主動挑起的,前幾次官司都是在北方打的,這次跑南方的法院來打官司。
2017年2月16日,洪振快訴紅歌會網和劉宏泉侵犯名譽權一案在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直到昨日,法院方面委派法官親自將判決書送到紅歌會網代理律師廣東融關律師事務所楊松律師處,侮辱先烈的洪振快再次敗訴!法院駁回洪振快方面“所有訴訟請求”。
雖然這些案件的審判結果最后都是以洪振快等人的敗訴告終,證明了“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是倒行逆施的某些人的必然歸宿,但是很多人還是覺得高興不起來,因為,在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庭上,某些倒行逆施的人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狀告保衛英雄名譽,保衛革命歷史,保衛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人,而且還那么雄赳赳氣昂昂,纏訟不休。
這不由得讓我聯想起某些自由派公知常常掛在口頭上的“法治”。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依法治國提到一個新的高度,而公知們也口口聲聲談“法治”,甚至還打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旗號,其實之間有著本質區別。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指出了堅持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的一致性:
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的一致關系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另一方面,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
并且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這些重大任務主要涵蓋了六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法工作和憲法的實施與監督。
第二,依法行政與法治政府建設。
第三,公正司法與提高司法公信力。
第四,培育法治文化與建設法治社會。
第五,法治職業和人才隊伍的保障。
第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而自由派公知所謂的“法治”又是什么東東呢?
在立法方面:
他們罔顧大多數人的反對,竭力推動賣淫嫖娼合法化和馬上廢除死刑。
在依法行政方面:
他們違反憲法關于“國家的根本任務是,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的規定,某些律師通過造謠惑眾和煽風點火,當街頭政治家,煽動顛覆社會主義制度,鋒銳律師事務所、浦志強等和最近幾天審判的江小勇都屬于這種情況。
在司法方面:
他們割裂整個司法系統的一致性,把司法系統與黨的領導對立起來,又把系統中的不同子系統對立起來。
比如“法學泰斗”江某認為由于公檢法都聽政法委的,是“有罪思維”所以都不是法治,律師才是法治。
比如賀某方認為警察權力過大,公安是做菜的,檢察院是端菜的,法院是吃菜的。應該擴大法院的權力。
與之相呼應,他們在網絡上用美國的總統有時候也由最高法院決定,來說明美國是法治。而中國的最高法院對幾起刑事案件的死刑核準卻受到他們的謾罵。香港的英國法官判維護香港社會秩序的7名警察有罪他們說是法治,而香港高等法院判黃之鋒等三人入獄,他們說是政治審判。一句話,只要不符合他們的政治需要的,就不是法治。
他們拿美國的辛普森案作為標桿,把“程序正義”絕對化并且把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對立起來。為他們假借法律的名義達到政治目的和撈取經濟利益拓展空間。
平時,他們組織“法鬧”,干預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動。這一點,連曾經被推舉為“死磕派”盟主的陳有西也看不過眼。
在法治文化和法治社會的建設問題上:
他們無視法律的權威性,凡是他們不喜歡的法律,就一律斥之為“惡法”并且拒不執行,法律的問題用政治手段解決,“鼓動上訪、靜坐、抱團、示威、送墓碑、點蠟燭、雇水軍網上炒作、期待海外民運力量聲援”(陳有西語)。
在法治職業和人才隊伍的建設方面:
他們通過一系列極端的行動,誤導了一些青年律師,以為這才是律師英雄。
在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的問題上:
他們把黨的領導和法治對立起來,提出“黨大還是法大”的偽命題。賀某方身為共產黨員,甚至還提出共產黨由于沒有登記,所以不合法的奇談怪論。在朱和日閱兵之后,他們又罔顧憲法的規定,炒作所謂的閱兵的舉旗“違反國旗法”。
那么他們這一小撮人高喊的“法治”究竟是什么東東呢?
其實,賀某方早已一語道破天機——把所謂的司法改革當成“威虎山小路”:
“我過去一直想到從邊緣開始,而不是從敏感的部位開始。我小時候看樣板戲,……有一個樣板戲叫《智取威虎山》,說威虎山上有一個坐山雕,很難攻打,……他們去找獵戶老常,……老常說,后山還有一條小路。后來果然是走了后山的這條小路,把坐山雕給端掉了。通過這種程序性的變化、技術性的改革,最后能夠成為一種政治性的變化。……這個時候,政治權力就轉移了。
這才是問題的實質,黨中央強調法治,是的的確確要推進法治社會,而公知們所謂的“法治”,就是在外部勢力支持下,打著“法治”的旗號顛覆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政權。
與公知大V們的大目標相呼應,在牽涉到英雄人物的名譽權問題上,其他自由派人士以“歷史細節考證”來玷污、詆毀和妖魔化革命英烈,肢解和歪曲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史,其根本目的是否定、消解中國共產黨執政合法性和歷史必然性,動搖中國共產黨執政的根基。在這一個問題上,由于立法還沒有跟上,于是自由派公知們鉆這個空子,在涉及秦火火的造謠誣蔑英烈的案件問題上,他們極力反對公安部門介入,主張由名譽受到侵害的人本人或者親屬自己打官司。這種說法本來就是不合理的,因為很多英雄模范人物不但自己犧牲了而且連親屬也沒有了,難道沒有親屬作為訴訟主體就不能追究侵權者的責任?盡管是這樣,上述幾個案件還是根據現有的法律,由英雄人物的親屬作為訴訟主體與洪振快之流打官司。而洪振快和名譽侵害受害者的親屬打官司敗訴了,洪振快之流及其支持者卻誣稱是政治審判,并且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了。
綜上所述,一小撮人所謂的“法治”與黨中央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法治是完全對立的,是以法律的名義去顛覆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政權,只不過他們的做法有在宏觀層面進行和微觀層面進行的區別而已。而在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的今天,無論是洪振快還是上述那些公知大V,他們打著“法治”的旗號所推進的改旗易幟行動,最終逃不脫那一條規律,那就是“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直至滅亡”。
(【原創】來源:昆侖策網)
【昆侖策研究院】作為綜合性戰略研究和咨詢服務機構,遵循國家憲法和法律,秉持對國家、對社會、對客戶負責,講真話、講實話的信條,追崇研究價值的客觀性、公正性,旨在聚賢才、集民智、析實情、獻明策,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歡迎您積極參與和投稿。
電子郵箱:gy121302@163.com
更多文章請看《昆侖策網》,網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jqdstudio.net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作者 相關信息
內容 相關信息
美國之音說的“歷史學家”洪振快,是一個違法編造歷史污辱抗日英烈的偽學者(四)
2017-03-19美國之音說的“歷史學家”洪振快,是一個違法編造歷史污辱抗日英烈的偽學者(三)
2017-03-18美國之音說的“歷史學家”洪振快,是一個違法編造歷史污辱抗日英烈的偽學者(二)
2017-03-17
? 社會調查 ?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