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于社會發展究竟是否存在“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學術界分歧依然嚴重。除了“生產力——生產關系”原理的認知根深蒂固的原因外,分歧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對馬克思的手稿、書信和著作尋章摘句的論述方法,不足以征服反對者,因為反對者同樣可以找到反證,這些反證不僅在馬克思1846年12月28日致安年科夫的信中存在,在《哲學的貧困》中存在,而且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61-1863年手稿)、《資本論》中同樣存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歷史考證版(MEGA2)的“全面性、完整性、客觀性、過程性”特征為重新解讀“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創造了條件。拋棄先入為主的錯誤觀念,通過考證不難發現,唯物史觀核心命題“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貫穿于從《德意志意識形態》手稿到《資本論》的始終。正確理解關鍵范疇“生產方式”不僅可以消除“反證”問題,而且也助于從“生產力決定論”中走出。重新解讀的“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提供了方法論指導。
一、“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論證和仍然存在的分歧
在我國政治經濟學史上,突破“生產力——生產關系”二元“決定論”限制的研究并不少見。早在1961年田光就構建過“上層建筑——生產關系——生產力”三元關系的公式,[1]方文在對此問題商榷時還做了試圖突破斯大林的“生產方式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統一”的努力,豐富了我們對關鍵范疇“生產方式”的認識。[2]改革開放初期,馬家駒和藺子榮對“生產方式”分析深入細膩,所提出的關于“生產方式”的雙重定義為本文研究所繼承,該文提出的“生產力決定生產方式,生產關系要與生產方式相適應的”觀點,已接近“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本身,[3]李名學對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之間的關系的解釋富有開拓性,并直接給出了“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公式,但可惜一個學生的習作沒有引起更多的注意,[4]陳瑞銘不僅對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范疇的內涵進行了揭示,而且還構建了一個它們之間關系的圖式,豐富了對“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的認識。[5]
在經過十余年的沉寂之后,1997年,吳易風先生在《中國社會科學》上發表了《論政治經濟學或經濟學研究對象》一文,由于“理解《資本論》研究對象的關鍵,就在于理解馬克思的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6]吳易風對“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進行了論證。他通過對馬克思在1846年12月28日致安年科夫的書信和1847年發表的《哲學的貧困》著作引用論證,認為馬克思在19世紀40年代就形成了“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思想,并通過《資本論》(第一卷)中文版和法文版腳注33對《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生產力——生產關系”原理的重大修改和《資本論》(第三卷)中關于“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的論述,論證了馬克思的“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這一論證顯示《〈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關于“生產力——生產關系”原理論述只是一個被孟捷稱之為的“孤證”。[7]吳易風先生的研究在學術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這一點可以從2005年包先建發表的《1997年以來國內關于生產方式理論研究綜述—兼論生產方式的內容結構及其相互關系》一文看出。[8]高峰、郭冠清、于金富等也進行了后續的研究,周紹東、王瑤等還在現實問題研究中直接應用了該原理。[9-13]
雖然從表面上看,“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的大廈似乎已完全建立,留給后續研究者的任務只不過是做些零星的修補工作而已。但事實并非如此,學術界分歧依然嚴重,也許是“生產力——生產關系”影響至深的緣故,要撼動它的地位并非容易。吳宣恭先生的詰問具有代表性,他講道:“社會發展是否存在一個所謂的‘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范式?換言之,生產方式是否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之間的必不可少的中介?對于這個問題持肯定態度的同志,大都是到馬克思著作中去找幾段語錄并對它們進行符合自己需要的解釋。我不認同這種論證方式”。[14]吳宣恭先生反對從馬克思著作中尋章摘句尋找論據的做法,切中了我國馬克思經典理論研究的現狀,但是就這個問題而言,吳宣恭先生沒有注意到吳易風先生的嚴密論證,也沒有給出反證,只是通過賦予生產方式具有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內涵就輕易否定了。政治經濟學前輩衛興華先生在2014年還發表了論證“生產力——生產關系”原理的論文[15],胡鈞、奚兆永等一批老學者和一些這里不準備指出名字的年輕學者都對這個問題持反對態度,說明在是否存在“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上分歧依然嚴重。
本文試圖以《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歷史考證版(MEGA2)為基礎,全面梳理馬克思的主要著作,對是否存在“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進行考證,對“生產力決定論”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重新解讀的“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可以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提供方法論指導。
二、正確理解關鍵范疇“生產方式”
細讀馬克思的著作,不難發現,從標志唯物史觀產生的《德意志意識形態》手稿開始,生產力(Productionskraft)、生產方式(Productionsweise)、生產關系(Produktionsverhal tnis)、社會關系(Gesellschaftli-chen verhal tnisse)、交往形式(Verkehrsform)等都是獨立的范疇,沒有任何歧義,但由于傳統政治經濟學或哲學教科書的影響,加上《德意志意識形態》手稿編譯的問題等①,在理解這些范疇時經常會出現偏差。
(一)生產關系范疇是一個獨立的范疇嗎
考慮到已有文獻對“生產方式”已做了大量的研究,這里不做全面分析,僅舉幾個有關的例子,來看一看,帶有“先入為主”的錯誤觀念帶來的影響。
第一個例子是“交往形式就是生產關系”。《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注釋4寫道:“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所用的《Verkehrsform》《Verkehrswise》《Verkehrsverhl tnisse》(交往形式、交往方式、交往關系)這些術語就是馬克思和恩格斯在當時所形成的生產關系的概念”,[16]事實上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卻有12處直接使用了“生產關系”概念,其中在“費爾巴哈章”中就使用了兩次,在《德意志意識形態》專題卷(中文版對應的德文版)中將草稿59頁中將要出現“生產關系”(Produktionsverhal tnis)的大段(接近35行文字)全部“剪去”,而且直接接的不是草稿60頁,卻是草稿55頁,導致我們誤以為當時馬克思還沒有抽象出生產關系。[17]這里需要強調的是,交往形式是《德意志意識形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范疇,有明確的含義,而且有大量的論述,怎么就變成了生產關系了?
第二個例子是社會關系就是廣義的生產關系。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社會關系是與自然關系相對的概念,馬克思明確指出“……就立即表現為雙重關系——方面是自然關系,另一方面是社會關系——社會關系的含義在這里是指許多個人的共同活動,至于這種活動在什么條件下、用什么方式和為了什么目的而進行,則是無關緊要的。”生產關系是在生產中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它位于“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鏈條之后,但與生產關系不是同一范疇,廣義生產關系之說,無外乎是我們有了先入為主的錯誤觀念,為解釋不能解釋的東西(例如《資本論》研究對象)而人為制造的范疇。
第三個例子是“生產方式就是生產關系”,在政治經濟學前輩宋濤編寫的《<資本論 >詞典》中給出了“生產方式”的四類含義[18],其中第三類含義是生產關系,其理論依據為《資本論》第一卷中的一段話“這種形式恰好形成資產階級經濟學的各種范疇。對于這個歷史上一定的社會生產方式即商品生產的生產關系來說,這些范疇是有社會效力的、因而是客觀的思維形式。”[19]93誤認為生產關系是社會生產方式的同位語,實際上,社會生產方式與商品生產才是同位語。在法文版的中文譯本中“生產關系”根本沒有出現,[20]56英文版中也非常清楚,“historically determined mode of production viz., the production of com-modities”②
(二)生產方式范疇的基本內涵
生產方式是馬克思著作中的高頻詞,據吳宣恭先生簡略統計[14],《資本論》中就出現過568次,試想,如果這樣一個高頻詞,沒有獨立的內涵和外延,而是與生產力、生產關系等高頻詞不時重疊的范疇,會造成多大的混亂,這可能嗎?當然造成這種混亂的不是馬克思本人,而是解讀出了問題,這也是吳易風先生所講的“在馬克思那里,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三個范疇之間,既不存在替代關系,也不存在包容關系”[6]的原因。
根據馬家駒和藺子榮的論述,生產方式的含義有兩重性,包括勞動的方式和生產的社會形式。[3]勞動的方式“指的是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相互結合的方式以及他們使用勞動資料的方式”,我們熟知的協作、工場手工業、機器大工業就是這個意義上的生產方式。生產的社會形式可以用社會經濟結構或社會形態來描述。馬家駒和藺子榮對生產方式兩重性敘述的依據來自《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中馬克思的一段論述“生產方式既表現為個人之間的相互關系,又表現為他們對無機自然的一定的能動關系,表現為一定的勞動方式”,[21]由于這句話出自于手稿而不是成熟的著作,又在上下文特殊的語境中,不能作為馬克思生產方式的雙重性的證明,但它對于理解生產方式仍有一些幫助。生產方式的兩重性與它是否是一個獨立的范疇沒有關系,它與生產力、生產關系之間的界限是很清晰的。
無論是作為勞動的方式的生產方式,還是作為生產的社會形式的生產方式,都沒有脫離生產力和生產關系而獨立存在的生產方式,說某一種方式,一定是與一定生產力和一定生產關系緊密結合的生產方式,生產力是在生產方式中實現的,生產力的發展會改變生產方式,相反生產方式的改變會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從這個意義講,斯大林的“生產方式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統一”這句話本身并沒有錯,《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給出的“從一般意義上說,生產方式可以定義為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某一具體組合”[22]是符合馬克思的原意的,而這兩個定義都無損于生產方式作為一個與生產力、生產關系不同的獨立范疇的特點。
三、是否存在“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
對關鍵范疇生產方式的理解為打開“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神秘的面紗奠定了基礎,但是它并不能證明“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就一定存在,因為與生產力、生產關系有聯系的獨立范疇很多,如上文講到的交往形式、社會關系。我們擬通過兩個方式來證明它的存在:第一,馬克思從《德意志意識形態》到《資本論》一以貫之使用“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而不是偶然的,而且“反證”本身并不能否定“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第二,我們結合成熟著作《資本論》的應用來檢驗它的存在性。
(一)馬克思一以貫之使用“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
僅就提供的證據而言,“孤證說”遇到兩個挑戰,第一是沒有將唯物史觀的奠基作《德意志意識形態》手稿和《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之后的《政治經濟學批判》(1861-1863年手稿)列入進來,證據不夠完整,第二,提供的書信、手稿或著作都有反證,不足以證明它的存在。本小節試圖給予補充證明。
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雖然沒有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之間關系的直接表述,但是邏輯關系還是清晰的。馬克思在《德意志意識形態》手稿的第一頁就明確寫道:“沒有蒸汽機和珍妮走錠精仿機就不能消滅奴隸制,沒有改良的農業就不能消滅農奴制。”[23]21注意蒸汽機和珍妮走錠精仿機、改良的農業是生產力水平的標志,而奴隸制、農奴制就是“生產的社會形式”的生產方式,這是“生產力——生產方式”部分,那“生產方式——生產關系”部分呢?馬克思在分析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交往形式的改變和交往的擴大,工場手工業產生和發展時,講道:“隨著工場手工業的出現,工人和雇主的關系也發生了變化。在行會中,幫工和師傅之間的宗法關系繼續存在,而在工場手工業中,這種關系由工人和資本家之間的金錢關系代替了。”[23]55注意這里工場手工業就是“勞動的方式”的生產方式,關于這一點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十一章講協作時,明確地寫道,“就生產方式本身來說,例如初期的工場手工業,除了同一資本同時雇傭的工人人數較多而外,和行會手工業幾乎沒有什么區別”,[19]374在這一章的結尾,馬克思還講道:“協作仍然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本形式”,[19]389可見,協作、工場手工業(還有機器大工業)都是生產方式。
如吳易風先生所講,馬克思在1846年12月28日致安年科夫的信中第一次明確使用了“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講道:“隨著新的生產力的獲得,人們便改變自己的生產方式,而隨著生產方式的改變,他們便改變所有不過是這特定生產方式的必然關系的經濟關系。”[24]478注意,這里的經濟關系可以看做是生產關系。在這個論述之后,還存在“人們在發展其生產力時,即在生活時,也發展一定的相互關系,這些關系的性質必然隨著這些生產力的改變和發展而改變”反證[24]482,對于反證,我們一塊處理。
如馬家駒和藺子榮以及吳易風先生所講,馬克思在1847年的《哲學貧困》中寫道:“社會關系和生產力密切相關。隨著新生產力的獲得,人們改變自己的生產方式,隨著生產方式即保證自己生活的方式的改變,人們也就會改變自己的一切社會關系。手工磨產生的是封建主為首的社會,蒸汽磨產生的是工業資本家為首的社會”[25]144,注意這里社會關系并不是生產關系本身,由于“生產方面的社會關系”[25]143改變引起的社會關系改變③,把它作為“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的應用并無不妥。不過,在這部著作中也有反證:“這難道不是說,生產方式、生產力在其中發展的那些關系并不是永恒的規律,而是同人們及其生產力發展的一定水平相適應的東西,人們生產力的一切變化必然引起他們的生產關系的變化嗎?”[25]155注意,這里生產力變化引起的生產關系變化之間沒有加入生產方式。
馬家駒和藺子榮、吳易風先生等的研究都沒有給出《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之后《政治經濟學批判》(1861-1863年手稿)里馬克思有關的論述,事實上,這里面有關的內容有些比《資本論》還要細致和豐富,不妨引用兩段作為例證。“‘機械發明’。它引起‘生產方式上的改變’,并且由此引起生產關系上的改變,因而引起社會關系上的改變,‘并且歸根到底’引起工人的生活方式上的改變。”[26]501注意,這里機械發明,生產力的變化引起生產方式的改變,而又引起生產關系的變化,生產關系的變化又引起了社會關系的變化,生活方式也發生了變化。用一個關系公式表示,就是“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社會關系——生活方式”。“首先應當指出,這里所說的不是[工具與機器之間]在工藝上的確切區分,而是在所使用的勞動資料上發生的一種改變生產方式、因而也改變生產關系的革命;因此,在當前的場合,所說的正是在所使用的勞動資料上發生的那種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所特有的革命。”[26]412結合上下文,可以看出,這里也是“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的應用。但是即使在這篇手稿中,也有“反證”,“隨著一旦已經發生的、表現為工藝革命的生產力革命,還實現著生產關系的革命。”[26]473
在《資本論》中,馬克思將1859年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系”修改成“一定的生產方式以及與它相適應的生產關系”[6],類似的修改也在1872年《資本論》(第一卷)法文版中存在。[20]61盡管這句話只有“生產方式——生產關系”而缺“生產力——生產關系”,但是能反映出,在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之間還存在生產方式中介。從德文版Produktionsweise und die ihr jedesmal entsprechenden Produktionsverh?ltnisse[27]和恩格斯親自翻譯的英文版each special mode of production and the social relations corresponding to it[28]看,這句話的翻譯沒有二義性。即使在這部成熟的著作中,仍然有“反證”存在。在第二版跋中,馬克思引用的一段評述,其中有句話“生產力發展水平不同,生產關系和支配生產關系的規律也就不同”[19]21就沒有生產方式中介。
從以上論述可以看出,從《德意志意識形態》到《資本論》,馬克思一直在使用“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但是為什么會出現“反證”呢?其實“反證”并不成立,因為“反證”與“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并不矛盾。從生產力到最終的生活方式鏈條“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社會關系——生活方式”(事實上還需要加上“交往形式”)中,中間環節的去掉,根據“傳遞律”都是成立的,不用數學函數,也能清楚地看出。此外,馬克思在對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敘述時,語言是非常講究的,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馬克思使用的是“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一定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生產關系”,[29]而在馬克思《資本論》中對這句話修改時,使用的是“一定的生產方式以及與它相適應的生產關系。”注意,在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間,要求生產關系要與物質生產力發展階段相適應,而在生產方式與生產關系之間則要求生產關系要與生產方式相適應,馬克思在對它說明時用的是“在那本書中我曾經說過,一定的生產方式以及與它相適應的的生產關系”。[19]100值得強調的是,馬克思的“我曾經說過”意味著從1859年《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到1867年《資本論》第一卷出版,在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關系上,馬克思并沒有做“重大修改”,或者說“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一定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生產關系”與“一定的生產方式以及與它相適應的生產關系”并沒有矛盾。
(二)“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在《資本論》中的應用
馬克思在19世紀40年代形成的“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思想,在《資本論》中得到充分的發展,我們熟知的馬克思第二大發現“剩余價值理論”就是以“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為核心命題的唯物史觀方法論基礎上產生的。馬克思講道:“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是一種特殊的、具有獨特歷史規定性的生產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產方式一樣,把社會生產力及其發展形式的一定階段作為自己的歷史條件,而這個條件又是一個先行過程的歷史結果和產物,并且是新的生產方式由以產生的現成基礎;同這種獨特的、歷史規定的生產方式相適應的生產關系,——即人們在他們的社會生活過程中、在他們的社會生活的生產中所處的各種關系,——具有獨特的、歷史的和暫時的性質。”[30]這是馬克思將“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應用于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進行分析所得出的科學結論,這里的生產方式是生產的社會形式的生產方式,新的生產方式以現有的生產力為現成基礎,新的生產方式又會產生和自己相適應的新的生產關系。
值得注意的是,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四篇“相對剩余價值生產”中,對協作、工場手工業、機器和大工業三種生產方式產生的生產力基礎和以及相應的生產方式變化進行了充分的考察。從這些考察中可以看到“生產力的變革如何引起生產方式的變革,而生產方式變化又如何促進生產力的發展”過程。例如,機器的發明,為消滅以手工業為基礎協作和以手工業分工基礎的工場手工業奠定了基礎,但是生產方式何時變革和生產方式的變革對生產力的發展的促進作用,以及生產方式變革帶來的生產關系變化,并不是一撮而就的事情,它是一個比較漫長的發展過程。
四、重新認識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之間的關系
完成“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存在性分析之后,我們再看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之間的關系。從表面看,它們的關系很清楚:生產力決定生產方式、生產方式決定生產關系,但是事實并非如此,“生產力決定論”不符合馬克思思想。在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之間的關系中,如果生產力決定生產方式,而上文論述已表明,生產關系要與生產方式相適應,可以很容易地推出“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結論。
(一)“生產力決定論”成立嗎?
在生產力和生產方式之間的關系中,生產力是生產方式產生和變革的基礎,這一點在《德意志意識形態》手稿中,已有明確的表述:“歷史不外乎是各個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遺留下來的材料、資金和生產力;由于這個緣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變了的環境下繼續從事所繼承的活動,另一方面又通過完全改變了的環境繼續從事所繼承的活動。”[23]32
在1846年12月28日馬克思致安年柯夫的信中對此做了更清楚地表達:“人們不能自由選擇自己的生產力——這是他們的全部歷史的基礎,因為任何生產力都是一種既得的力量,以往活動的產物。所以生產力是人們的實踐能力的結果,但是這種能力本身決定于人們所處的條件,決定于先前的已經獲得的生產力,決定于在他們以前已經存在,不是由他們創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創立的社會形式。”[31]從這個表述還可看出,生產力是基礎,是第一位的,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生產力一元決定論的成立。我們必須以已有的生產和交換條件為基礎,它是一個限制條件。
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61-1863年手稿)中,馬克思對生產力變化對生產方式影響有一個精彩的描述:“在磨的歷史上,我們看到,從羅馬時期由亞洲轉入第一批水磨時起(奧古斯都時代以前不久),直到十八世紀末美國大量建造第一批蒸汽磨為止,經歷了極其緩慢發展過程,這里的進步只是由于世世代代的經驗的大量積累,而且這一進步的成果在以后也只是被零散地利用,并沒有推翻舊的生產方式。”[19]366這里可以看出,生產力只是生產方式發展的基礎,生產力的發展并不意味著生產方式一定要變革。
在《資本論》第一卷中,馬克思在分析如何提高勞動生產力時,對于生產力和生產方式之間的關系明確指出:“它必須變革勞動過程的技術條件和社會條件,從而變革生產方式本身,以提高勞動生產力,通過提高勞動生產力來降低勞動力的價值,從而縮短再生產勞動力價值所需要的工作日部分。”[19]366從這里可以看出,在馬克思那里,生產方式改變可以促進生產力發展。
恩格斯在1890年8月5日寫給施密特的信中對經濟決定論進行了批判④,有助于增加我們的理解:“根據唯物史觀,歷史的決定因素說到最后乃是實際生活中的生產和再生產。除此之外的話,馬克思和我都不曾說過。如果有人把這個說法加以歪曲,說經濟因素是唯一的決定因素,那么他是把我們的說法轉化為一種無意義的、抽象而又荒謬之論了。經濟狀況是基礎,但是對歷史斗爭的進程發生影響并且在許多情況下主要是決定著這一斗爭的形式的,還有上層建筑的各種因素”[32]
(二)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之間關系的函數關系
根據上文關于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之間關系的分析,“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之間的關系可以借助數學語言進行清晰地表達。
假如 Xt、Yt、Zt 分別為t期的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變量,ot 為其他變量,我們可以將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之間關系表述為:
Yt = f(Xt-1,o) (1)
Xt + 1 = h(Yt) (2)
Zt = g(Yt) (3)
通過(1)和(2)可以推出:
Zt = g(f(Xt-1,o)) (4)
通過(1)可知,生產方式不是生產力的單調增值函數,甚至也不是它的單調函數,生產力是生產方式的一個滯后變量。生產力影響生產方式,它是生產方式賴以產生的已有基礎;從(2)可以看出,生產方式反過來也影響生產力;從(3)可以看出,生產關系是生產方式當期單調函數,生產關系要適應生產方式的發展;從(4)可以看出,生產力是生產關系發展的基礎,但生產力并不是生產關系的單調函數。[33]舉例而言,共享經濟的生產方式是建立在互聯網技術發展的基礎之上的,也就是沒有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就沒有當今的共享經濟,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所有行業都采取共享經濟的生產方式,而隨著生產方式的選擇,與它相適應的生產關系就會確定下來,這一點可以從人民公社與家庭承包責任制、國有企業與私營企業等不同的生產方式的生產關系不同中看出。
五、結束語
盡管以“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反作用于生產力”為核心的“生產力決定論”,在揭示中國經濟發展道路和指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上有些“力不從心”,但是迄今為止“生產力決定論”依然處于主流位置。胡鈞先生的“生產關系是生產力發展的根本動力”[34]帶有創新性的思考,由于受到前輩衛興華先生等的批駁并沒有構成對“生產力決定論”的沖擊,當然在本文作者看來,也不符合馬克思的原意。吳易風先生關于“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的系統論述,在學術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成為最有生命力的一個研究分支,它為“尋找促進生產力制度安排以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提供了理論支撐。
本文是學習導師吳易風先生著述的一個階段性成果,[35]試圖以“科學的態度”為出發點,以《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歷史考證版(MEGA2)為基礎,對究竟是否存在“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和“生產力決定論”是否成立進行考證,結果發現,關鍵范疇生產方式是一個獨立于生產力和生產關系之外的范疇,并不具有歧義性;“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是唯物史觀核心命題,支持了吳易風先生帶有開拓性的研究成果;生產力是每一個歷史階段發展的基礎,但是“生產力決定論”并不成立。重新解讀的“生產力——生產方式——生產關系”原理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提供了方法論指導。
注釋
①1965年,廣松涉在季刊《唯物論研究》發表了《〈德意志意識形態〉編輯上的問題》的論文,稱“現行版《德意志意識形態》事實上等于偽書”。本文作者的考證發現,編輯對手稿進行了大量的剪接組合和加工處理,《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費爾巴哈章”就是偽書和贗品。這一觀點將在《〈德意志意識形態〉(Ι.費爾巴哈)編譯上的缺陷與影響分析:一個基于〈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歷史考證版MEGA1和MEGA2的考察》一文中進行論證。
②Marx, Karl. Capital, Foreign Languages Publishing House, Moscow, 1985:76.
③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61-1863年手稿)里有生產關系、社會關系之間關系的直接論述。
④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生產力決定論與經濟決定論本質是互通的。
參考文獻略
作者:郭冠清(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
來源:《當代經濟研究》,2020年第3期,第5-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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