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為了理想信念甘于犧牲乃至奉獻生命的犧牲精神,是中國共產黨人自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就奠基的政治品格。作為理想主義的集中體現,犧牲精神尤其是殉道行為在傳統中國一般只屬于智識階層,中國共產黨較為成功地將其推廣向普羅英雄,呈現出理想主義平民化的特征。中國共產黨用集體主義式的“革命英雄主義”揚棄了傳統生死哲思,并且訴諸老百姓的利益訴求與心理特點以減輕生死顧慮。犧牲精神的理論形成與機制推廣展現了中國共產黨實現信仰上獨特的政治智慧。
中國共產黨是具有偉大政治理想的政黨,為了理想信念甘于奉獻乃至犧牲的精神,是中國共產黨人自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就奠基的政治品格。“犧牲”一詞,本義為用于祭祀的牲畜,經清末日語詞“犠牲”的傳入,引申出為崇高目的主動獻身的意涵[1]。犧牲精神,又稱自我犧牲精神、獻身精神,一般指愿意為崇高目的付出個人乃至生命的代價,尤其表現在為信仰犧牲生命的行為中。在中國共產黨精神譜系里,建國前共劃分有十七類偉大精神,其中十四類與犧牲精神有關[2]。犧牲精神,尤其是犧牲行為的研究,有利于規避信仰表述與應景附和的道德說辭的區分難題,增進政治信仰相關研究的說服力。學術界雖然對中國共產黨犧牲精神已有一定理論成果[3],對諸如瞿秋白、方志敏等典型烈士犧牲精神的研究尤為豐富。但是,中共犧牲精神與其它犧牲精神相較而言的獨特性并未得到系統研究,本文擬從理想主義平民化的角度試探討一二。所謂理想主義,指的是追求超乎現實乃至完美主義的精神價值。所謂平民化,指的是行為主體下移至低社會地位,或更在意世俗生計的群體。犧牲精神作為典型的理想主義精神,與“平民化”似有矛盾。從儒者的舍生取義、“以身殉道”到清末志士的自殺與暗殺熱潮,信奉犧牲精神的主體一般為政治或文化精英,即便近代各派政治改革都希望激發民眾為國奉獻的主人翁意識,但這一希望大多流于宣傳,與民眾關系甚微。具有跨時代意義的是,中國共產黨史無前例地建成了屬于普羅英雄的犧牲精神,重塑了既往理想主義的精神譜系。
一
理想主義平民化:犧牲精神的理論生成
中國共產黨犧牲精神繼承了中國傳統仁人志士舍生取義、為國盡忠的高尚品德。但是,方志敏終究不同于文天祥,中國共產黨烈士信仰的是馬克思主義,與傳統志士的信仰、自我期許與行為特征都有所差異。這些差異構成理解中共犧牲精神的線索。科學社會主義關于無產階級歷史使命有一重要原理:無產階級只有解放全人類,才能最終解放自己。作為結構性不公秩序下首當其沖的受害者的應激反應,犧牲精神首先是無產階級基于兩極分化世界觀下被壓迫群體爭取出路的被動要求,進而由其中的領導者轉變為一種主動品質(后被列寧稱作“群眾英雄主義”)。列寧通過開創布爾什維克政黨理論,使得犧牲精神作為無產階級先鋒隊對無產階級階級意識的高度凝結,進一步提高了犧牲精神的道德價值。俄羅斯東正教文化對于受難、犧牲的崇敬[4],支撐了以犧牲精神通達不朽價值的文化基因。這一特征可用表格概括表示:

如表所示,這一犧牲精神在理論設定上的承擔主體、生成邏輯就與“不食周粟”而死的伯夷叔齊、“以身殉道不茍生”的文天祥等傳統烈士有著本質區別。早期中國共產黨人也是從主動和被動兩個層面,尤其是無止期的犧牲不如一時犧牲的被動層面接納犧牲精神平民化的。如蔡和森提出,如果革命不可避免,那么共產革命作為有組織的革命,或許還能免掉將來更為流血恐怖的動亂[5]。當時軍閥混戰、政治迫害的現實也暗示著他們,偽和平不過是無止期的犧牲[6]。在這一前提下,底層的反抗拼命行為被視作犧牲精神加以承認與肯定。根據張太雷的觀點,二七運動可以說明犧牲精神已從傳統的智識階級接替至工人階級[7]。(二)品質接軌:從志士犧牲精神到具備“黨性”的組織忠誠作為外來“主義”與知識分子精神結合后層次下沉的產物,中國共產黨犧牲精神并非底層的逞兇斗狠,而與清末民初志士為首的激進派道德具有更近的親緣性。清末志士將對現世享樂及肉體生命的摒棄塑造為新的革命道德,并以此作為革命成功的基本前提[8]。中國共產黨主流言論雖然批評志士革命的主體局限性,但高度贊揚肯定其中的犧牲精神。如張聞天評價戊戌變法是“脫離群眾并且本身是害怕與反對群眾的”先進分子上層改良主義,但肯定犧牲精神的可歌可泣[9]。中國共產黨犧牲精神在若干要求上也沿用了志士犧牲觀,如下表所示。

【表2 清末民初志士與中共早期黨員部分犧牲言論對比】
兩者的差異是微妙的。清末志士的犧牲精神不排斥個人獨特名聲的兼得,中國共產黨則較為排斥個人英雄主義。犧牲精神意味著在避免一切不必要的傷亡、損失的同時,為組織利益的最大化斗爭到最后一刻。默默付出、忍辱負重者相較于慷慨激昂者更被視作具備犧牲精神。周逸群就曾批評黃埔學生為證明自己“不怕死”,只愿去前方而不愿做后方工作。周指出,犧牲精神是看是否恪守黨的紀律,能否盡忠他的職務,而不是是否獲得烈士的名聲[18]。惲代英認為,雜志通訊欄上呼吁暗殺的青年人只是浪漫成性卻不愿意加入組織,“于是借手槍炸彈等話以自掩其游惰的痕跡”[19]。瞿秋白臨死前在《多余的話》中也談及,當政治職責與個人偏好發生沖突時,需要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必須自覺讓渡與壓抑一部分情感偏好上的“自我”[20]。犧牲精神的意義必須要建立在高度組織性的基礎之上,這一命題在大革命時期已成為中共領導層的基本指向。如張太雷認為,國民黨改組前也有犧牲,但效果不大,國民黨改組后成績突顯,這便是組織的效果[21]。在處理自私天性與組織需要之間的矛盾上,中國共產黨在早期主要依靠黨員的政治覺悟與心性修養。李大釗提出:“人生的目的,在發展自己的生命,可是也有為發展生命必須犧牲生命的時候。因為平凡的發展,有時不如壯烈的犧牲足以延長生命的音響與光華。”[22]張太雷早年家書中區分了“真正的幸福”和快樂,認為做官發財、嫖賭娶妾是無止境滿足欲望的凡俗快樂,而人應追求幸福[23]。楊闇公[24]不愿接受遺產當“吃飯蟲”,認為娛樂場所“死氣逼人”,卻為思想魂牽夢繞,“神經總難脫離偉大的束縛”[25]??梢哉f,入黨是幫助他們堅定與完成信仰的途徑,與普通農民黨員具有一定差異。成熟的中國共產黨倫理將個體生命分為政治生命(黨性)與肉體生命,集體利益既是個體生命中與“小我”對應的“大我”,又是個人出路的前提性保障。劉少奇指出,黨性的表現是當黨的利益與個人利益發生矛盾時,黨員可以毫不躊躇、毫不勉強地服從黨的利益,犧牲個人[26]。一位革命戰士在日記中寫道,“重視黨、相信黨、尊重黨,首先應該重視政治生命——黨性。……寧可頭斷身毀,毋使自己的政治生命受到絲毫損失。這是我們革命者頭等大事情”[27]。當然,這并不符合直觀,因此需要反復進行思想實驗,如有干部就在書信中捫心自問:“氣節,在任何時間、地點,條件下都是絕對的。即使是在一轉眼革命就會成功的情形下,需要我們死,我們也不能猶豫。我自己現在苦惱的就是對自己還無把握。”[28]在此意義上,犧牲精神既是政治忠誠的表達,又是個人價值的實現路徑,契合了人對道德化社會以及崇高自我形象的渴望。(三)價值重建:偽善短視政治風氣的改觀與血性英雄倫理的鋪展中國共產黨將犧牲精神的主體從個體精英擴展到以集體為單位的普通黨員,其意義相較于其它犧牲精神動輒上升到反抗命運的哲理性悲劇或超脫世俗的彼岸追求而言,顯得單薄樸素、下里巴人了些,而相較于日常人倫規范而言又超出不少,英雄的血難免淪為茶余飯后的談資。其實,中共犧牲精神的理論價值,應從移風易俗的社會單位觀察。中國共產黨犧牲精神破解的是偽善與短視的政治道德風氣??照劦赖?,固守私利,被認為是當時政治環境的通病。1920年,陳獨秀分析道,“中國人最大的病根,是人人都想用很小的努力犧牲,得很大的效果。這病不改,中國永遠沒有希望”[29]。無獨有偶,美國記者韋爾斯這樣對比各個民族的生死觀:日本的武士道崇尚“犧牲至上”,英國的冒險家愿意為開疆擴土而犧牲,而中國人崇尚的是明哲保身、謹慎惜命[30]。此語雖有偏頗,但也在一定程度反映了中國人樂生惡死的生存態度。根據階級分析,統治階級占據對社會道德的解釋權,但道德僅為維持社會秩序與自身利益服務,是偽善的。小資產階級雖具有個人英雄主義,甚至會爆發驚天地泣鬼神的舉動,但寧愿短痛不愿長久付出,在日常消磨中容易軟化變節,是短視的。這種分析未必解釋了政治風氣敗壞的真實原因,但提供了一條可能的解決途徑。形而上的犧牲思考不如實踐的犧牲精神更能洗滌風氣,很快成為了黨內共識。京漢鐵路罷工后的當時的紀念冊提出,社會上主張革命犧牲的聽到的多,看見的少,甚至于全無。如此便成為變相的清談。二七運動像舊社會說明了,相較于實際的犧牲,再高妙的調子都是滑稽罷了[31]。五卅運動后,亦有人指出五卅運動的跨紀元意義在于,一是運動從少數智識份子包辦變為廣大群眾參與,二是青年愿意以熱血犧牲,改變此前文弱書生傳檄罵賊的模式[32]。蘇維埃時期,中共更是以犧牲精神證明為人民謀福利的決心,并將個體利益與集體革命成功綁定以解決政治短視問題。例如在宣傳殺土豪的黨員被償命時,黨員表示“共產黨員是不怕死的。為工、農、兵士、貧民而死是共產黨員的本分,決不像國民黨的貪生怕死,欺騙民眾,嘴里說革命,實際都想升官發財。我現在已殺一土豪,已達一分目的,死亦安心……”[33]民間的義憤與勇氣對沖了風氣中的偽善與短視,中國共產黨再以組織手段把握其中的相對平衡。中國共產黨經典烈士形象經歷了從社會精英到集體主義平民英雄的轉變,這是對犧牲精神審美變化的一個縮影。中共早期的模范經典烈士表現出一種放棄世俗享樂,毅然投身偉大革命事業的形象??谷諔馉幖耙院螅袊伯a黨的宣傳重心轉向平民黨員中的英雄。1944年朱德提出“新英雄主義”,標志著平民英雄倫理的成熟。在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范人物中,共有79位(組)烈士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其中1938年前獻身的共有48人(組),多為知識分子,其中典型工農出身只有林祥謙、蘇兆征、陳樹湘三位;而在1938年及以后獻身的31位(組)烈士中,則有八女投江、狼牙山五壯士、劉老莊連、任常倫、張思德、劉胡蘭、楊子榮、董存瑞、江竹筠等典型工農出身并長期處于一線工作的烈士。早期英烈多放棄世俗意義上的好出路走向革命,形象也多是絕對克己的道德模范,而新英雄主義更強調集體主義精神,將個人的力量認作偉大力量中的滄海一粟[34]。因燒煤塌方意外遇難的張思德,任務并不重大,死況也達不到驚天地泣鬼神的程度,但毛澤東卻從“是否為人民而死”指出其價值重于泰山??梢?,犧牲者的人生評價,不取決于臨難前形而上的生死反思,而在于為誰作貢獻的階級性。
二
平民接納理想主義:集體主義式犧牲精神的推廣與維持
為了適應犧牲精神主體的平民化,中國共產黨將品質的重心從克己與自我反思調整至忠誠于組織,從精神理想主義的生死思考調整至道德理想主義的移風易俗。這些應然的理論設定并不足以使廣大黨員干部接受并維持理想主義。將犧牲精神從應然落實至實然,由典范推廣普通黨員,由理論號召轉為切實行動,需要正視黨員覺悟的高低有別,進而設計制度性或非制度性的規范約束。(一)道理灌輸:民間倫理的調用與非常狀態下人生價值的再賦予灌輸犧牲精神,需要理解并借助農民的樸素思想與心態。農民原始狀態的樸素思想,一般將自我價值歸結于以自己為核心,以家庭宗族為邊界的的享樂和義務。中國共產黨則強調,現實慘淡煎熬,未來活無可活,不革命不可能擺脫做牛馬的命運。唐寄凡[35]在獄中遺書中寫道,農村經濟破壞到了極點,“縱不為刀下鬼,又難免不為餓殍。達觀之人,視死如歸,并非偶然。”[36]鄭復他[37]也在獄中遺書表示了類似的觀點:“在現在這種世界,人的生死,本來比雞犬還不如,就算安居生存,也不過如牛馬一般牢碌而已。生也何樂,死也何悲。如兒者真不過如滄海之一粟耳”[38]。既然如此,與其讓自己與后代永受壓迫,不如以反抗博取一條出路。如何博取出路?中國共產黨循序漸進地教導,中國共產黨是幫助窮人的政黨,窮人的出路必須奠基于革命勝利,而革命勝利必須依靠組織力量,進而需要忠誠意識與犧牲精神。據廖漢生描述,革命參與者最開始只是不滿于個人命運或恨某一個土豪保長,在黨的領導下打倒仇人后發現,必須要往上一級一級打倒舊官僚才能爭取未來出路與保住眼前利益[39]。敵我道德也經常得到對比。例如抗戰時期,軍隊工作就要求平時與戰士講日寇與國民黨的罪惡黑暗的故事,“要講得有實有據,生動具體”,“對無產階級的忠貞不二,只有在對大地主大資產階級誓不兩立的認識下才有可能。”[40]簡言之,中共使受眾相信非常狀態來臨,樸素生死觀使受眾轉向認同與締結新的利益共同體和情感共同體,對組織忠誠甚至為之犧牲也成了應有之義。中國共產黨還適應了農民宿命論的認識模式。不少農民相信,福壽都是命中自有定數,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此世不報,也會在后代得到應驗。中國共產黨適應這一模式宣傳共產主義社會到來的必然性,并將革命參與者的行為與革命的結果、個人的報償論證為穩定的因果關系,符合革命道德,則革命必會成功,個人也得到贊譽,背叛革命則永遠進入歷史的恥辱柱。以中央蘇區的一個典型戲劇為例,李伯釗等主演的“為誰犧牲”一劇,講述了“當兵只能當紅軍”的道理:一個菜農被國民黨拉去當兵,紅軍將其俘虜后發了遣散費,菜農找到逃荒的妻子說起中共的好處又被強拉當兵,戰敗二次被俘后鐵心當紅軍,遇到來瑞金找他的妻子,二人終于團圓[41]。該劇將符合革命道德行為的善果直接予以體現。革命勝利的前提下,個人如果活著則會成為英雄迎接新生活,如果身隕被害也會大仇得報,使后人享福。但如果革命失敗了,個人即便存活也是生不如死,子孫仍會重受折磨。觀眾自然代入戲劇角色,喚醒階級意識,明晰革命前途與應盡義務。亂世的情境下,中國共產黨使得堅定的信仰成為確證人生價值的確定依仗。個人價值的計量單位要從通常的發財做官、長命百歲轉移到對集體的貢獻和對革命道德的履行。薄一波分析監獄斗爭中有兩種“出獄”:一是革命勝利或高漲,敵人被迫讓我們出獄,二是革命勝利未到而就被敵人殺害的“出獄”,共通的是,自己都是高舉紅旗的共產黨員[42]。楊思一組織軍人討論何為出路時,一開始有四種主張“死也有前途,活也有前途”、“活著有前途,死了就無前途”、“眼前吃苦就是無前途”、“死也無前途,活也無前途”,到了傍晚結論時,同意第一種意見的50人,同意第二種意見的9人[43]。在戰亂年代,相較于肉體生命的身不由己,忠實于信仰提供了為數不多安身立命的確定性要素。犧牲精神的接納還改造了報恩邏輯。黨員背負了付出犧牲的老百姓和戰友的“人情債”。有戰士中記載了一部百姓掩護共產黨的改編?。捍竽餅榱搜谧o大隊長,迫不得已向敵人指認親兒子,結果兒子被拖出去槍斃,大隊長就蹲到她面前口口稱娘。戰士在日記中潸然淚下,“她是那樣大無畏,絲毫無考慮,毅然決然犧牲自己兒子,就那樣一個兒子,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呀!”[44]黨員由日常點滴的感動出發,明白自身肩負的責任。而戰友的犧牲,也會加劇幸存者的道德壓力。例如,晉冀魯豫邊區政府召開的左權將軍等反掃蕩殉國烈士追悼儀式,就號召每個政府人員在靈前實行自我檢查,是否對得起犧牲的烈士[45]。在同志的犧牲行為下,一點私心都是對信仰的褻瀆,這就幸存者更加具備犧牲精神。而叛變茍活,意味著同志的犧牲,更是直接違背了民間倫理。如方志敏所說,保住自己的頭,讓朋友的頭滾落下地,這是豬狗畜生不食的東西[46]。將親緣的民間倫理遷移到組織內部,無形中形成道德壓力,就不難得出“寧犧牲、不叛變”的樸素道理。絕大多數黨員雖然受到紀律的自覺約束,但或多或少也受個人利益的影響。道理灌輸至多悄然改變黨員算計行為成本與收益的坐標(比如從個人利益到名聲、從眼前利益到集體或后代利益等),不能改變趨利避害的行為邏輯。如果善無善報、惡無惡報,無異于鼓勵黨員踐踏政治道德。從利益考量的角度,犧牲精神成立的前提是,犧牲產生總集體利益大于被犧牲的個體利益,而且溢出的總利益也能合理補償到被犧牲的個體。因此,犧牲精神的制度設計必須降低道德行為的成本的同時,增加道德行為的報償與逆反行為的懲戒。降低道德行為的成本,使得黨的利益與黨員原本行為的既有方向與利益一致??梢砸运姆N情形為例。第一,戰場上的兩軍對壘。個體服從命令能爭取集體勝利的希望,而個體惜命退縮一經累計則會全軍潰散,遭到一網打盡。在這個意義上,只要保證分配的相對公平與獲勝的可能,使贏得的集體利益不主要落入掌權者囊中而能補償犧牲者,那么,主動的犧牲精神總比被動犧牲好。第二,集體利益的捍衛。一些烈士犧牲時非常年輕,如劉胡蘭年僅十五歲,王二小年僅十三歲,他們未必精通高深的道理,但已懂得從保衛村莊的集體利益上升至保衛黨的利益,因此也像保衛家庭一樣嚴守黨的秘密。第三,知識分子英雄主義愿望的達成。有干部在分配知識分子任務時告知責任重大,知識分子臨走前就表示做好任務中光榮犧牲的準備,要求上級為其報仇。上級評論道:“因為我已成為他無限光明前途之寄托,故出生入死在所不惜,這是青年知識分子熱情的特點”[47]。第四,黨員政治身份清白的自證。黨員政治身份如遭懷疑,不僅會不得重用,而且需要經受無窮盡的調查甚至有生命危險。犧牲精神乃至犧牲行為正是證明自身清白的方法。不少黨員在受委屈被冤枉的時候,都積極表示愿意上前線或去最危險的地方工作。據李志民回憶,黨內政治情形危急之時,戰士生怕自己打戰不勇敢,認為犧牲總比被誤認為叛徒槍斃了好[48]。據黃克誠回憶,被懷疑敵特的幾位連政治委員平常在山上躲藏,一打戰各回連隊帶兵戰斗,結束后再上山躲藏,寧肯犧牲在戰場上,決不當逃兵,以此表明自己無愧于黨和革命[49]。再如,著名的女革命家曾志,長期以來被迫背著“逃離閩東”的沉重思想包袱,為證明自己不是貪生怕死之徒,主動要求到最危險的敵后戰場[50]。對于將黨的事業看得重于生命的革命者而言,不能被黨組織理解、信任和承認,是最為痛苦的事情。以犧牲精神贏得信任,進而獲得生命信仰與身后事的一個歸宿,也是理智之舉。提高對犧牲者的撫恤與報償,也是尊重黨員心理的應有之義。首先,死者的遺體一般都會得到安葬。尸體掩埋差,很容易使士兵聯想到自己犧牲后的同樣遭遇,產生犧牲不值得等想法。如有掩埋差的部隊抱怨“打死了像條狗一樣”,“革命虧心,回不了家鄉,見不了爹娘”,“仗有得打,總之還不是死”[51]。從抗戰到內戰,只要條件允許,都會搶回烈士遺體,甚至會為此發生戰爭[52]。其次,戰后一般會追悼烈士,獎勵與表彰功績。蘇區時期就開始建有紅軍烈士紀念塔,用烈士名稱命名地區與隊伍?!吨袊まr紅軍優待條例》就規定要匯集公布死亡戰士應將其死亡時間、地點、戰役、功績,收集遺物,收殮并立紀念碑[53]??箲饡r期的烈士登記要求記錄功績,保存遺物和照片,在報紙上寫追悼文章,如有可能開追悼大會,如無條件也要尋適當機會在部隊宣布[54]。解放戰爭時期,表彰和追悼英烈還有加榮譽銜、建立英模檔案等措施[55]。這些追悼流程在進步分子中并不新鮮,但從學生帶到民間,在花費較少物質成本的情況下使普通人獲得了莫大的榮譽感?!蛾愘s日記》記載:“民兵犧牲,要開盛大追悼會,負責人親自執紼,這樣既可以激動民兵情緒,還可以擴大民兵。”[56]景曉村也在追悼會上表示,過去普通人死后只有親友追悼,這些烈士死后卻有幾個鄉村追悼,將來縣志也要將他的名字流芳百世[57]。最后,死者家屬除了獲得表彰之外還會得到撫恤。子女會由政府組織幫忙撫養,無勞動能力的家屬會提供一定的津貼,家屬的政治身份也變成烈屬[58]。對于生時服務有特殊功績者、為完成任務壯烈犧牲者、拯救同志英勇致死者、犧牲特別壯烈者會額外增加補償[59]。設置嚴格的黨紀,使得叛逃的成本遠大于犧牲的成本。即便有再大的歷史功績,叛變脫黨后都要重新計算。相反,即便有較大的政治過失,殉職后一般也能得到正面的歷史評價。在階級上也是如此,地主富農子弟一般在共產黨的隊伍中受到限制,但如果為革命犧牲,一般也能區分家庭和個人功績,同樣享受烈士待遇[60]。如果想脫離革命隊伍當叛徒,被鋤奸機關或者黨員積極分子發現了都是死路一條。黨員生計多依附于組織,尋求其它出路的之外的機會成本過高,即便真能當成叛徒也難以取得信任,最多求得一己茍活。人的行為,尤其在生死大事上的行為,并非全然是經理性算計的。相較于政治競爭者,組織內資源長期處于相對匱乏境界,不可能對所有道德行為都做出全額、報償。而僅僅從理智上說服他人接受犧牲其效果是有限的。“死亡除魅”是通過將個體置于亢奮情緒中的集體完成的。如1927年湖南省委教導:人都是貪生怕死的,若突然叫共產黨人拿起刀槍去殺反動派肯定是不愿意的。但基于日常生活中的迫切要求,人會一步步地爭斗,走上暴動之路,乃至只有暴動才可求生,加之運動氛圍中的憤恨填胸,勇氣倍增,人的膽量便可能壯大,從而勢成騎虎,不能停止[61]。人的情緒在獨處與居于集體之中有較大的差別。我們可以從烈士杜深如的學習日記得到印證,他記載有:“一個人在單獨生活的時候,有時候不免表示膽怯、頹廢、傷感,但他一參加到廣大群眾的行動隊伍當中去,他和許多同他一樣的人立刻膽大了、堅定了,而且抱有犧牲的決心了,這種群眾集體的行動不但能改變個人的心理狀態,而且能造就新的環境、新的氣氛,必然表現出極偉大的新力量,這力量比由個人力量單純地加攏起來更來得大。”[62]在集體情緒的浸潤下,黨員為個人打算的功利心理與思前怕后的情緒也能得到大幅緩解,從而比單打獨斗時更加具有犧牲精神。集體中的榜樣以及尊重榜樣的氛圍也能為普通黨員的犧牲精神提供參照。根據奧爾森曾提出集體行動困境:當集體過大時,沒有人愿意為改善集體利益去承擔革命的成本和風險。后續研究表明,當群體中出現3%的利他主義者,風氣和行為規范就會出現可喜的變化[63]。中共的政工人員要在平時有權威,戰時去最困難危險的地方,顯示沉著、剛毅與不動搖,如此能影響部屬產生出更大的英勇與犧牲的決心[64]。普通黨員較之群眾,也優先承擔更為危險的任務與傷亡的風險。除了身邊人的直接影響外,宣傳的英烈還提供了更高的參照標準。如1927年出版的《布爾塞維克》雜志首卷就刊有《我們的死者》欄目,形象地刻畫了一位位烈士形象:執行任務時忠于信仰,被捕時大義凜然,監獄中愛護同志激勵后繼,刑場高呼口號,民眾為之動容[65]。后續的每一個時期,烈士事跡都會發往各級支部與隊伍學習。在崇尚忠誠與犧牲精神的氛圍下,高尚者首先犧牲不會墮落集體情緒,反而生成良性循環。在執行任務前的關鍵時刻,升高革命情緒的技巧也會得到機動靈活的使用。羅瑞卿在從事抗日軍隊中的政治工作時強調,戰士們并非都具備犧牲的覺悟,戰斗中的死傷更是會威脅人的精神狀態,因此務必在戰前使戰士熟知勝利條件、為誰而戰以及戰爭與自己的切身關系,做到極端仇恨敵人,懷揣有敵無我的決心等[66]。一些儀式也能增加戰士的復仇情緒。例如,在訴苦大會上,有連隊的為死難的親人和犧牲的烈士舉行“公祭大會”舉行靈前宣誓,“練兵場上搭起靈臺,掛起挽聯,擺上兩塊大靈碑,上書:‘舊社會折磨死的爹娘兄弟姊妹之靈位’‘為人民翻身事業而犧牲的烈士之英靈’”,靈碑下擺個人做的小靈碑,戰士流淚宣誓,有戰士面對親人靈牌哭著說:‘你們死得太可憐了?,F在我們手里有了槍桿子,我要為你們報仇!’”[67]適時的口號也是穩固士氣的保障。例如,在連隊有傷亡時,提出:“不怕犧牲,為死者復仇!用自己的血肉,去換取偉大的勝利!”在沖鋒未成功,部隊傷亡較重時提出,“不怕犧牲,為了保衛自己家鄉而戰!為死者復仇!頑強抗擊,死不動搖!”[68]。在集體情緒的共振下,戰士們激情氣血上涌,生死算計都拋之腦后,大無畏的犧牲精神自然也更容易涌現。
三
結語:由集體主義通往理想主義的新路
以道德完善推動善治,是中國傳統政治的特點。然而,刑不上君子,禮不下庶人,道德理想主義的主人公都是受教育的精英群體。犧牲精神也不例外,《禮記·檀弓》有“君子曰終,小人曰死”的說法,正是這二分的寫照。建立政治現代化的民族國家,不能只靠智識階層普渡蒼生,而要靠“凡人”的自救與互救。如何使理想主義的政治前景下達普通民眾,成為近代中國政治團體共同面對的問題之一。孫中山改造國民黨時,也致力于將早期革命志士“不怕死”的犧牲精神傳播全黨[69]。國民黨也并不缺乏理想教育,但據自己的部署觀察,即使“平日說大道理大家都很明白,一到了和自己利害有關的事,便是最小的地方也絕不肯有一點犧牲”[70]。這種道德感召并沒有克服人的天性,應然的道德與實然的政治運作還是分裂為“兩張皮”。中國共產黨清楚地意識到,思考與自省固然是提高“道德覺悟”的方式,但更為關鍵的是如何引導個體融入集體,將組織意愿轉變為組內共識進而訓練為第二本能。普通人初入組織可能抱有“搭便車”的僥幸心理,中共通過講明為何要犧牲、為誰犧牲的道理,讓價值坐標從“沒活過就為他人送死”轉移到“為了親人般的同志以及貧苦人的未來解放而犧牲”。追求個人利益是人性本然,因此中共在制度設置上強化集體與個人利益的一致性。即便在道理與利益的引導下仍心存抵觸,普通人在激情狀態等非理性的潛能在組織藝術中的調動下,也能履行最終的覺悟。馬克思在批評施蒂納時提出,“共產主義者既不拿利己主義來反對自我犧牲,也不拿自我犧牲來反對利己主義;在理論上,共產主義者既不是根據那情感的形式,也不是根據那夸張的意識形態的形式去領會這個對立,而是揭示這個對立的物質根源,并指出這種對立隨著物質根源的消失而自行消失。”[71]歷史事實表明,革命戰爭年代人們對生命的價值衡量與今日不可同日而語。對于組織而言,犧牲精神是社會崩解、民族危難時組織挽救國運的精神需要;對于個體而言,在有限的選擇下,比起饑寒交迫而死,為民族贏得解放與為后輩不做奴隸的斗爭具有相當的吸引力。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辭?對比其它高度反思的生死觀,中共的犧牲精神確實樸素,卻成了平凡人的偉大,成為中國人民“站起來”的精神支柱。[1] 張之洞認為“犧牲”為“中國所習見,而取義與中國舊解迥然不同”。參見朱有瓛主編:《中國近代學制史料 第二輯》上冊,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85頁。[2] 在中國共產黨精神譜系的內涵中,建黨精神、長征精神、抗戰精神、紅巖精神、照金精神、東北抗聯精神、太行精神、老區精神都提及犧牲、寧死不屈或視死如歸;蘇區精神、延安精神、沂蒙精神、張思德精神都包含無私奉獻;井岡山精神、大別山精神都提到了堅守信念,隱含了犧牲精神。[3] 蕭延中:《論毛澤東“革命犧牲”的政治學——利夫頓<革命的永生>一書解讀及其它》,《湖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版第2期。王金林:《論“革命的犧牲性”》,《哲學研究》2012年第12期。李海青:《使命型政黨的“生死倫理”——基于“老三篇”的一種文本闡釋》,《人文雜志》2019年第5期。符杰祥:《烈士風度:近現代中國的性別、犧牲與文章》,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4] 郭小麗:《俄羅斯民族的苦難意識》,《俄羅斯研究》2005年第4期。[5] 參見《蔡和森文集》(上),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75頁。[6] 參見《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1冊,中國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97頁。[7] 參見《張太雷文集》,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09頁。[8] 參見海青:《“自殺時代”的來臨?——二十世紀早期中國知識群體的激烈行為和價值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15頁。[9] 參見中央檔案館編:《中共黨史報告選編》,中共中央出版社1982年版,第334頁。[10] 烈士的言論與故事存在藝術化加工的痕跡,這或許影響到對具體烈士的實證研究,但并不影響其成為研究中國共產黨犧牲相關文化的史料。[12] 凱旋:《共產主義者所應取的態度》,《先驅》第2期。[13] 《林育南文集》,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24頁。[14] 失名:《熊烈士供詞》,載于《國學叢刊(南京)》1923年第1卷第4期。[15]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等編:《周恩來早期文集》(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南開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454頁。[16] 陳象恭編著:《秋瑾年譜及傳記資料》,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45頁。[17] 《李大釗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75頁。[18] 中共銅仁市委黨史研究室編:《周逸群文集》,中共黨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36-37頁。[19] 參見惲代英:《惲代英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17-218頁。[20] 參見《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論編》第7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693-718頁。[21] 參見《張太雷文集》,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17-318頁。[22] 李大釗:《李大釗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07頁。[23] 參見《張太雷文集》,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頁。[24] 楊闇公(1898—1927),1922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重慶地執委第一任書記兼軍委書記,是四川黨團組織主要創建人和大革命運動的主要領導人。1927年被捕犧牲。他公開出版有1924年1月至1926年1月(缺1925年4月至12月)的日記。[25] 楊紹中等編輯整理:《楊闇公日記》,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3、131、180頁。[26] 參見劉少奇:《論共產黨員的修養》,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59頁。[27] 梁山松、林建良、呂建偉編:《烽火晉察冀 劉榮抗戰日記選》,中國文史出版社2015年版,第189頁。[28] 李南央編:《父母昨日書 李銳、范元甄通信集》(一),廣東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85頁。[29] 陳獨秀:《陳獨秀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8-9頁。[30] 參見[美]韋爾斯著:《紅色中國內幕》,馬慶平等譯,華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42-44頁。[31] 參見羅章龍:《京漢鐵路工人流血記》,河南出版社1981年版,第184-185頁。[32] 中國共產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中國共產青年團五卅二周年宣言》,載于《中國青年(上海1923)》1927年第7卷第11/12期。[33] 中央檔案館、江蘇省檔案館編:《江蘇革命歷史文件匯集(上海各區委文件)1928年3月-1929年4月》,1989年版,第38-39頁。[34]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6冊,解放軍出版社2004年版,第544頁。[35] 唐寄凡(1902—1928),湖南省醴陵縣人。192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從事農運工作,曾任醴陵縣農民協會副委員長。1928年被捕就義,時年26歲。[36] 郝銘鑒、胡惠強主編:《革命烈士遺文大典》,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第88頁。[37] 鄭復他(1904-1928),浙江省諸暨縣人。1923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五卅運動上海印刷總工會執行委員、上海市政總工會委員長、中共江蘇省委常委兼職工運動委員會主任,赤色職工國際執行委員。1928年2月被捕就義,時年24歲。[38] 郝銘鑒、胡惠強主編:《革命烈士遺文大典》,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第99頁。[39] 參見廖漢生:《廖漢生回憶錄》,八一出版社1993年版,第163-164頁。[40]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7冊,解放軍出版社2004年版,第408頁。[41] 李伯釗:《李伯釗文集》,解放軍出版社1989年版,第264-265頁。[42] 薄一波:《七十年奮斗與思考》(上),中共黨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135頁。[43] 《青松集 紀念楊思一文集》,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247頁。[44] 梁山松、林建良、呂建偉編:《烽火晉察冀 劉榮抗戰日記選》,中國文史出版社2015年版,第138頁。[45] 全區黨政軍五千余人痛悼黨國忠魂》,《新華日報(華北版)》,1942年07月13日。轉引自王榮花:《中共革命與太行山區社會文化的變遷(1937-1949)》,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65頁[46] 《方志敏全集》,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2頁。[47]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7冊,解放軍出版社2004年版,第737頁。[48] 參見《李志民回憶錄》,解放軍出版社1993年版,第141頁。[49] 參見《黃克誠回憶錄》(上),解放軍出版社1989年版,第167頁。[50] 曾志:《一個革命的幸存者》,廣東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6頁。[51]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8冊,解放軍出版社2007年版,第438頁。[52] 參見張正?。骸堆┌籽t:國共東北大決戰歷史真相》,天地圖書有限公司2010年版,第416頁。[53]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1冊,解放軍出版社2002年版,第819頁。[54]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4冊,解放軍出版社2004年版,第309頁。[55]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8冊,解放軍出版社2007年版,第502頁。[56] 陳賡:《陳賡日記》,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50頁。[57] 中共山東省委黨史研究室、山東省中共黨史學會編:《山東黨史資料文庫》第15卷,山東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709頁。[58]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1冊,解放軍出版社2002年版,第819頁。[59]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6冊,解放軍出版社2004年版,第743頁。[60]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6冊,解放軍出版社2004年版,第433頁。[61] 中央檔案館、湖南省檔案館編:《湖南革命歷史文件匯編(省委文件,1927年)》1987年版,第419頁。[62] 丁方明主編:《杜深如烈士日記》,中國文聯出版社2002年版,第41頁。[63] 參見田力為:《從“根據地經驗”看中國社會主義新傳統》,《開放時代》2008年第5期。[64]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6冊,解放軍出版社2004年版,第26頁。[65] 參見魏勃:《<布爾塞維克>中那些不能忘卻的烈士形象》,《黨史博采》(下)2020年第9期。[66]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4冊,解放軍出版社2004年版,第259-261頁。[67] 廖漢生:《廖漢生回憶錄》,八一出版社1993年版,第412頁。[68] 總政治部辦公廳編:《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歷史資料選編》第5冊,解放軍出版社2004年版,第304、305頁。[69] 參見《孫中山選集》(下),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960頁。[70] 陳方正編:《陳克文日記:1937-1952》(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304、311頁。[71] 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識形態(節選本)》,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98頁。
【基金項目:2021年度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北京紅色文化資源挖掘與價值闡釋研究”(21JCA002);2021年度中國李大釗研究會青年研究重點項目“從李大釗到毛澤東: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政治實踐的范式演進”(2021QNXM03)?!?/span>
【作者:陳晴(1998—),女,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專業2020級博士研究生】
(來源:昆侖策網,轉編自“北京大學中國馬克思主義研究”,原刊于《社會主義研究》2023年第3期)
【昆侖策研究院】作為綜合性戰略研究和咨詢服務機構,遵循國家憲法和法律,秉持對國家、對社會、對客戶負責,講真話、講實話的信條,追崇研究價值的客觀性、公正性,旨在聚賢才、集民智、析實情、獻明策,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歡迎您積極參與和投稿。 特別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